“你知道这个数字吗?”我问。
汪克自信满满地抬着头,答:“当然,我当然知道。”
“那你快说啊!”我急得汗都出来了。
汪克像首长会见战士似的拍拍我肩膀,问道:“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我暗想:难道他都知道我的事情了?
他见我不说话,继续说道:“男子汉大丈夫,这样的事情没什么可烦恼的,孩子养下来好好教育,上一辈的错误不要让孩子来承担……”
“你等等,等等……!”我急忙捂住他的嘴。
我在学校里差不多已经和创校人齐名了,如果让汪克继续诋毁下去,估计校门口创校人的雕塑旁会多一根耻辱柱,我就被人钉在上头。
“不是这码子事啊?”汪克领悟道,“我看你面色很差,又带着本儿童读物来找我,我以为你把哪个女孩子的肚子……”
“行了,有完没完,看儿童书就是有私生子?你联想能力实在了得,中南海没招聘你进去写新闻稿真是国家的损失。”
教室外,夏夕冲我比划着,她等得不耐烦了。
汪克看见了她,脸上呈现出犬类动物觅食时的特征。
“门口那个人是你朋友?”汪克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外的夏夕。
我灵机一动,说:“我让你帮忙算的数字就是她想要,你赶紧告诉我。”
美色当前,他的听觉系统完全屏蔽了我的声音,只顾向我提问:“她是不是你女朋友?”
“这跟你有关系吗?”
“你拍球拍照都和我有关,拍拖我当然也不能坐视不理。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欺人妻,判无妻。要是她不是你女朋友,我可就上了。”
平白多出一个竞争对手,我暗暗不爽,嘴里却说:“她很粘人,暗恋我很久了,老爱缠着我,你不怕烦吗?”
这句话似乎给了汪克千斤的动力,他“刺溜”一下窜出教室,我忙起身跟在其后。
就像伪军见了皇军那样点头哈腰地和夏夕打起了招呼:“你好,我是校篮球队队长,我叫汪克。”
夏夕向我投来乞求援助的目光。
我往教室里撇撇眼,说:“那你的校花怎么办?你不是一个专情的人吗?不会就这样半途而废了吧!”
我故意说得很大声,教室里一阵骚动,校花假装没有听见,照旧看书写字。
之所以会评选出校花,是因为大伙儿同乐意看校花的笑话。
汪克偷偷告诉我,他的专一表现在对漂亮女孩不懈的追求上。
夏夕也不搭理汪克,问我:“知道门牌是多少了吗?”
我一摊两手,说:“我们篮球队队长还没告诉我呢。”
“外滩这么大,你说我们该上哪去找啊?”夏夕责怪起我的办事效率来。
汪克逮住机会,插话道:“你们不如加我一个,三个人一起去外滩找那间门牌。”
“绝对不行!”我断然拒绝。
汪克给了我一个狠毒的眼神,像是在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我用更严厉的眼神回敬他:废话,庙都拆光了,上哪儿应聘当和尚去?
终于,我最怕的事情发生了,汪克亮出了杀手锏:“你必须带我去,否则我是不会说出门牌号码的。”
我恨自己以前考数学时,把希望寄托在了掷色子上。
我了解汪克,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不关心我们能不能找到地址,他在乎自己能不能找到女朋友。
汪克用行动证明了男人没有不好色的硬道理。如果哪个男人不好色,原因只有两种:一、还没被发现。二、身边实在没什么“色”。
万不得已,只得答应汪克同往的要求。
两人转变成了三人行,我气呼呼地瞪着汪克,知道他此刻心里一定舒服极了,夏夕则保持缄默。
我们三个人的心情就好比男人去超市买卫生巾,其实别人没觉得什么,但自己心里怪怪的。
而且,卫生巾还是“呼舒保”牌的。
虽然三个人的想法有别,但目标一致。
外滩,也许就是我们各自圆梦的地方。
第八章:
下午,三点十分,警官陈骏赶到了另一处的命案现场。
公寓楼里,安装的电梯速度飞快,就像汽车挂在高速档位一样,所以这里被称为高档公寓楼。
陈骏在电梯里想着:到底是无限拔高的楼房促进了电梯的速度,还是电梯日益提升的速度衍生出越来越多的摩天大楼?
同样的道理,到底是犯罪率上升促使报考公务员的热潮,还是报考公务员的人数太过庞大,导致落榜的人都去支援犯罪率了?
电梯太快,不及想完第二个问题,已经停在了14楼。
他信步迈向案发的1404室。在1404室门前的走道口,他被一位身着制服的警员拦下。
“先生,这里已经被封锁了,请问你是要找1404室吗?”皮肤黝黑的警员伸手阻拦。
陈骏亮出证件,说:“这个案子现在由我负责了,你叫什么名字?”
警员挺了挺胸,说:“胡晔。”
“先跟我说说这里的情况吧!”陈骏戴上手套和鞋套,往房间里走。
胡晔紧随其后,汇报道:“死者名叫陈舒珍,年纪和我一样,35岁,死亡时间大约在清晨7:30分至8点30分,死因是被扼颈而导致窒息死亡……”
“又是扼杀?”陈骏自言自语道。
“警官,你说什么?”
陈骏问:“凶手是不是徒手掐死了死者?”
“没错。”胡晔感到奇怪,“你怎么知道?”
陈骏在被害人的床前站定,他想起了诸葛警官让他来这之时的铁青脸色,这宗命案似乎与小巷女尸案存在着相似之处。
尸体已经运走,床单上留下一个尸体的轮廓,除了床,房间的其他物品都井然有序地摆放着,不见有入室抢劫翻动的痕迹。
“这是怎么回事?”地上散落着女式服装,陈骏发现上面有撕扯的痕迹。
胡晔露出了孩童般迷惑的神情,答道:“关于这点,目前还没有头绪。凶手像是一边扼住了被害者的脖子,一边扒光了她的衣服,最奇怪的地方,被害人并没有遭到性侵犯。”
陈骏接话道:“也就是说,凶手一早跑进被害人的家里,没有劫财也没有劫色,杀了被害人之后,逃之夭夭。”
“听起来像是精神病人干的。”胡晔歪着黑溜溜的脑袋说。
“有目击者吗?”
“在案发当时,楼下的传达室看见一个壮汉跌跌撞撞从楼梯道跑出了大楼,此人现在嫌疑最大。另外还有一名疑犯,据传达室透露,被害人昨晚宿醉,是被一个帅小伙送回来的。”
陈骏刚才就留意到了沙发上几根染黄的头发,从长度和颜色来判断,不属于被害者。
昨晚,有个男人在这张沙发上过了夜,他是谁呢?
“是谁报的案?”陈骏又问。
“110中心接到的电话,号码显示是这个房间的电话,报警的是个男人,可是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房间里除了被害人的尸体,别无他人。”
陈骏意识到,这宗案件疑点重重,不仅能与小巷女尸案扯上关系,居然还有神秘的报案人和凶手难以理解的动机。
既然房间里住着一个男人,凶手是怎么下手的呢?房间里没有搏斗痕迹,难道是凶手一招制服了这个男人?
已经冰凉的早餐解释着一种可能性,凶手来袭之时,男人恰巧去买早餐不在房间里。
既然与被害人有如此亲密的关系,有一点陈骏就难以理解了,为什么这个男人在报案之后要离开呢,难道他和被害者之间进行着某种违法的勾当?
在小巷女尸案里,凶手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机。这宗案件里,被害人的手机倒是完好无损。
陈骏拿起被害人的手机,打开翻盖,发现关着机。遂打开手机电源,想在手机里找找线索。
昨晚的通话记录里,有一个电话号码出现了好几次,每次通话的时间却都不超过5秒钟。
陈骏尝试回拨过去,可对方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帮我去查查这个号码!”陈骏叮嘱道。
布置完现场的收尾工作后,陈骏给诸葛警官打去电话,交换了一下各自掌握的案情。
这起命案与小巷女尸案的凶手可能同为一人,撞倒陈骏的大黑影,体貌特征与凶手极为匹配。两位女死者的生活圈没有明显的交集,两宗命案的相似点在于,第一起案件的死者手机被凶手拿走,第二起命案中,凶手似乎在寻找着被害人身上的某样东西,才导致剥光了她的衣服。
他的目标显然不是钱,也不是欲望。
假设两宗命案的凶手皆为那个体型壮硕的大汉,他究竟要在这两个女人身上找什么呢?
一天工作告一段落,陈骏终于从窒息的现场抽出身来,他把满满一肚子的问号和两只坏皮鞋也带回了家。
他关上门,反复检查了几遍门锁后,才把钥匙放进外衣口袋,他提着外衣想要挂到衣架上去,感觉手里的分量与平日有了微小的差别。
他摸摸口袋,皮夹不见了。
今天忙了整整一天,一定是在去哪个现场的时候弄丢的。
天色已黑,也没法找了,这个损失和无法破案来比,就相形见拙多了,所以他并没有沮丧多少。
把破皮鞋放进鞋箱的唯一空档处,又调整了几下皮鞋,让它和其他皮鞋保持一致后,陈骏直奔洗手间。
他从柜子里拿出一块崭新的肥皂,反复涂抹搓洗自己的双手,将用完的肥皂直接丢进了垃圾桶。
直到双手的皮肤洗得起了皱,他才善罢甘休,用毛巾擦得一滴水都不剩后,才走进了房间。
他的房间整理的一丝不苟,整洁的就像房产商用来骗人的样板房。所有东西全都恰到好处的摆放着,书籍按照新旧程度归档,衣服根据颜色深浅挂放,桌子上的遥控器都是按照大小依次排列的。
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陈骏才觉得舒心安爽,一切都按照他的要求井井有条。
一旦走出屋子,他竭力掩盖自己的强迫症,因为这个毛病会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但每次回到家后,症状似乎愈发激烈。
口渴难耐的他,想给自己倒一杯水,在饮水机旁,他突然楞了楞神,发现杯子的次序似乎有了微妙的变化。
他反扣在托盘里的玻璃杯原本是按照购买的时间顺序摆放,现在,顺序被打乱了。
陈骏想到了什么,果然,他在窗户上找到了撬痕,看来家里是入贼了。
在楼下的窗台上,还有半个新鲜的泥脚印,小偷一定是从一楼的花园里爬进了三楼的陈骏家。
陈骏清点了一番财物,奇怪的是,这个小偷没有拿走任何财物。除了水杯,小偷只是稍稍翻动了一些抽屉和柜子,没有移动任何东西,而且这个小偷进入屋子后,还戴上了手套和鞋套。如果不是陈骏细心,很难察觉有人进来过。
身为警察,自己的家遭窃,陈骏还是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可是说遭窃,又不是很恰当,自己什么都没有丢失,是不是构成盗窃呢?
这可能是世界上最奇怪的小偷了。
陈骏转念一想:会不会是小偷看见了陈骏穿制服的照片,知道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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