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最后的学徒2 班恩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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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最后的学徒2 班恩的诅咒-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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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布克发出一声长长的、深深的叹息,好几分钟都没说一句话。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我也保持沉默。很难猜测他现在的感受。他们已经有四十年没有说话了,所以他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感情了,但他毕竟是史布克的亲哥哥,他们之间一定还存在着一些美好的记忆——也许是在他们发生矛盾之前,或者是他们小的时候。
  最后史布克又叹息了一次,开始说话了。
  “走吧,小伙子,”他说道,“我们今天要早点儿吃晚饭了。”
  我们闷闷地开始吃饭,史布克看起来食不甘味,根本没吃多少,只是不停地扒拉着自己盘里的食物。不知道是哥哥死去的坏消息影响了他的心情,还是因为生病的原因,没有什么胃口。通常吃饭的时候他都会说些话的,哪怕就是问问我饭菜做得怎么样。这几乎已经形成一个惯例了,因为我们要不停地夸奖史布克的异形怪物,就是为我们做饭的那个,要不然它会很容易生气的。夸奖晚饭做得好这件事可不能忘记了,要不然第二天早饭,我们的厨师就会给我们端上烤焦的火腿。
  “这个罐焖土豆烧肉真是太好吃了,”我最后说道。“我都不记得上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是什么时候了。”
  大部分时候我们是看不到那个异形怪物的,但是有时候它也会以一只淡黄色大猫的外形出现;要是它高兴了,就会在餐桌下面用它的身体来蹭你的双腿。但是这次甚至连一个欢快的呼噜声都没有。我想可能是我说得太假了,要不然就是因为这个坏消息,让它一直保持沉默。
  史布克突然推开他的盘子,用左手抓着胡须说道:“我们要去神父镇,明天早上就出发。”
  神父镇?我真不敢相信我听到的。史布克总是像躲避瘟疫一样躲开那个地方,他还曾经告诉过我说,永远也不会踏上那片土地。他没有给我解释原因,而我也没有问他,因为当别人不愿意解释某件事情的原因时,我是绝对不会再问的。以前每次我们要穿过雷布河,到对面近在咫尺的海边时,史布克所痛恨的神父镇总是一个大麻烦。因为史布克拒绝从神父镇的桥上走,所以我们需要沿着河一直走出去老远,找另外一座桥,这样我们就可以绕开那个镇子了。
  “为什么?”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声音压得很低,心里还担心他会不会生气。“我还以为我们要去赫尔索参加葬礼呢。”
  “小伙子,我们是去参加葬礼,”史布克说道,他说话的声音冷静而富有耐心。“我那个愚蠢的哥哥只是在赫尔索工作,但他是一个神父。在本郡,神父死了以后尸体总是要运回神父镇的,在那儿的大教堂举行一个葬礼之后,才会下葬在教堂旁边的墓地里。”
  “所以我们要过去送上我们最后的祝福,但这也不是我们去那儿的全部原因。我在那个被上帝遗弃的镇子还有一件没有完成的工作。拿出你的笔记本,小伙子。翻到新的一页,写下这个标题……”
  我还没吃完我的罐焖土豆烧肉,但我还是马上照他说的做了。当他说“还有一件没有完成的工作”时,我知道他指的是驱魔的工作,所以我从口袋里掏出了墨水瓶,放在我的盘子旁边。
  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问史布克:“你指的是不是我制服的那个异形怪物?是不是因为当时没有足够的时间挖一个九英尺的深坑,它已经逃跑到神父镇去了?”
  “不是的,小伙子,你做得很好。我说的远比那个更为可怕。那个镇子已经被诅咒了!被一个我二十年前与之较量过的东西诅咒了。当时它比我强,把我打败了,我身受重伤在床上躺了足足半年。实际上我差点儿死了。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但这次我们需要去那个地方,我应该做完我未完成的工作了。那个家伙可不像吸血怪物那样好对付,它是一个古老的邪灵,称为毁灭者班恩,它是现在仅存的一个。它变得越来越强大了,所以我们需要做点什么,不能再让它无法无天了。”
  我在新一页的起始处写下了“班恩”,但令我失望的是,史布克突然摇了摇头,紧接着就是一个大呵欠。
  “小伙子,你先想想,等明天我再跟你说吧。不过,你现在最好先吃完晚饭。明天我们会起一个大早出发,所以我们最好早点儿上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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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毁灭者班恩
 
  第二天天一亮我们就出发了。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背着史布克那个沉甸甸的皮包。但走了一个小时我就意识到,这次我们起码要走两天才能到那儿。以前史布克总是大步流星,走得飞快,而我则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追赶。但他现在大病初愈,身体还很虚弱,所以走一会儿就喘不过气来了,不得不停下来歇一会儿。
  那天的天气很好,时至深秋,空气中有些许寒意。碧空如洗,鸟儿在树上婉转歌唱,但是我根本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满脑子都是那个毁灭者班恩。
  史布克都没法制服它,还差点被它杀了,这个班恩该有多大的法力啊,一路上我都为此忧心忡忡。更何况现在史布克已经老了,还生病了,如果他不能够马上恢复元气的话,面对班恩,我们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到了中午,我们停下来多歇了一会儿,我终于按奈不住,想问问他班恩的情况。但我并没有立即问他,因为当我们一起坐在横倒的树干上时,我惊奇地发现他从包里拿出了一条面包和一大块香肠,然后给我们每人切了很长的一段。通常我们在路上时只吃少得可怜的一点奶酪,因为我们在与黑暗势力斗争之前需要禁食。
  我这会儿正饿得厉害,也就没多说什么。我想葬礼之后我们有的是时间可以禁食,而现在最重要的是史布克需要食物来恢复他的力量。
  吃完午饭之后,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拿出了我的笔记本,然后向史布克请教那个班恩的情况。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让我把本子收起来。
  “等我们办完事回来以后再写吧,”他说道,“还有就是,对于班恩我也不是十分了解,我告诉你的这些没准儿也不对,到时你还得再修改,你现在记下也没多大意义。”
  他说的这些话真是让我大跌眼镜,我还以为史布克对这些邪灵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呢。
  “不要那么惊讶,小伙子,”他说道,“你也知道,我一直有一个笔记本,用来记录各种各样的知识,你将来也得这样。做这份工作,我们永远不能停止学习,而学习的第一步就是首先要承认自己的无知。”
  “就像我原来说的一样,班恩是一个古老而恶毒的幽灵,它曾经打败过我,我对此感到很羞愧,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确被它打败了。但希望这次不会如此。我们首先就是要找到它,”史布克继续说道。“它就生活在神父镇大教堂的地下墓穴中,那儿有纵横交错、长达数公里的隧道。”
  “那些地下墓穴是干什么用的?”我好奇地问道,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在那儿建造那么多隧道。
  “那里布满了地下墓室,就是埋在地下的一个个小房间,它们是用来放置古人尸体的。在大教堂建造以前那些隧道就已经存在了,其实那座山,在第一批神父乘船从西方到达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圣地了。”
  “是谁建造了那些地下墓室呢?”
  “很多人管他们叫“小矮人”,主要是因为他们身材矮小,但是他们的真名叫塞甘迪。我对他们了解很少,除了知道班恩曾经是他们的神之外,别的就不知道了。”
  “它是一个神?”
  “是的,因为神一般都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那些早期的小矮人看到它也有着巨大的力量,就以为它是神,开始敬拜它。我估计它现在想再次被人尊奉为神,让人们敬拜它。你看,它曾经在郡里来回游荡,几个世纪以来,它已经变得极其堕落与邪恶,不分白天黑夜地祸害那些小矮人,让他们兄弟之间互相残杀,毁坏他们的庄稼,烧毁他们的房子,屠杀许多无辜妇孺。它喜欢看到人们整日生活在恐惧与贫困之中,直到人们感觉生活再也没有什么意义。那就是黑暗时期,是塞甘迪人恐惧而苦难的日子。
  “但是它不仅仅祸害那些普通百姓。塞甘迪的国王是一个很好的人,叫海斯。他曾经在战场上打败了所有的敌人,使得他的国家强大繁荣起来,但只有一个敌人他无法击败,那就是班恩。后来它突然要求国王海斯每年向它进贡。这个可怜的国王被命令献出他的七个儿子,从老大开始,每年献出一个儿子,直到最后一个都不剩,哪个父亲能承受如此痛苦的事情?但是纳兹,国王最后一个儿子,成功地把班恩囚禁在地下墓室中。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要是我知道就好了,这样我就能够轻而易举地打败它了。我所知道的,是它被一扇锁着的银质大门关了起来,就像许多其他黑暗中的魔怪一样,它也是害怕银器的。”
  “那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它是不是还被囚禁在里面呢?”
  “是的,小伙子,它要一直被囚禁在那里,直到有人打开那扇银门把它放出来。这些都是事实,所有的神父都知道,这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
  “难道没有其他的通道了吗?仅用一扇银门怎么能把它囚禁起来呢?”我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所知道就是它被囚禁在了地下墓室当中,它只有通过那扇银门才能离开。”
  我心里有点儿不理解,既然它囚禁在那儿不能出来,我们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反正它也不能逃出来。我还没有来得及问,他就先说了。史布克现在对我已经十分了解,对我的心思一猜即中。
  “但是恐怕我们不能就此不管,小伙子。要知道,它现在已经变得越来越强大了,等它足够强大了就不是一个没有形体的幽灵了。它成为幽灵也只是在被囚禁以后的事。在那之前,它的法力非常强大,而且有实实在在的形体。”
  “它长得什么样?”我问道。
  “明天你就会看到了。在进入大教堂参加葬礼之前,你注意抬头看看正门口上方的石雕,石雕的原型就是那个怪物,那也是你能见到的最像它的东西了。
  “你亲眼见过那个怪兽没有?“
  “没有。二十年前,当我试图把它杀死的时候,它还是个幽灵。但是据说它的魔力已经增长了很多,现在已经能以其他生物的形态出现了。”
  “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它已经会变化形状了。我想用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集聚足够的力量恢复原形。那时,它就可以任意驱使他人,为所欲为了。这样麻烦可就大了,因为它可以强迫某个人去打开那扇银门。这也是最让人担心的事情了!”
  “但是它是从哪里获得力量的呢?”我非常想知道这个,所以就问了。
  “主要是从血液当中。”
  “血液?”
  “是的,动物的血液,当然,也包括人的。它对血液有着强烈的渴望。但幸运的是,它不像吸血的异形怪物,无法强行吸走人们的血液,除非是那个人自愿把血献给它。”
  “为什么有人会自愿把血给它喝呢?”我又问道,这真是太奇怪了。
  “因为它能够看透人们的心思,然后用金钱、地位或者权利——你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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