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童怀周"到审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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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童怀周"到审江青-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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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白酒。菜,也就是四五个七寸盘的小菜,只有一个是带荤的。他老给我挟,也挟不了几下子就光了。后来我到广东、浙江、福建,碰到一些对我左尊一个“首长”,右尊我一个“首长”的部长、局长,餐中却是鸡鸭鱼蛇齐全,海鲜大菜满桌,真是感慨万千。曹瑛是原对外文委副主任。以前担任过驻捷克斯洛伐克等一些国家的大使。人们常议论,要说干部资格老,曹老真算一个,在共产党建立之前,人家就干革命了。据说,早在“五四”运动时期,他就是当地学生运动的领导人之一。这位老人家耿直、坦率,对党、对同志披肝沥胆,但正如他自己说的,说话常犯忌。他对任何人的错误都敢于批评,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我到东四报房胡同他家去过几次,在他家吃过一次青菜熬稀饭就四川的白菜豆腐乳,对他家的古玩、陶瓷、玉器那么多,曾在思想上产生过疑虑。直到曹瑛同志逝世后,得知他立下遗嘱,将他所有国内外亲友馈赠给他的古玩、陶瓷、玉器,一件不留,全部捐赠给国家,才认识到他不仅平易近人,对同志肝胆相照,而且高风亮节,显现出一个老共产党人的崇高品质。“文化大革命”中,张启龙、曹瑛都被“四人帮”投入了监狱。刘鸣九也是三十年代初入党的老同志。他比张启龙、曹瑛的党龄要晚十年以上,是警卫员出身,在冀南当过王从吾同志的警卫员。据说,在他少年时代,有一次去冀、豫、鲁三省交界的河中游水,回家时正遇上敌人到他家里抓他。他老远老远就发现了敌人,于是,他穿着短裤,光着身子,就跑到八路军驻地参加了革命。“文化大革命”中,他在国家建设部担任监察工作,军管领导人一看他的情况:贫农家庭出身,自小参加革命,又是在解放区,没有做党的地下工作那样复杂的社会历史关系,决定结合进部的革命委员会,而且过两天就要召开大会,宣布鸣九为主要领导人。正在此时,造反派抄另一位部领导同志的家,发现几个部领导在一起,议论江青,骂江青,其中就有刘鸣九,而且他骂得最凶。    
      这可了不得了,根红苗正的人,原来是一个“现行反革命分子”,有关部门立刻将他投入监狱。他又“不老实”,“四人帮”的审问官审讯他时,骂他是“现行反革命分子”。他却偏着脑袋反问:“我怎么现行了?你说我怎么现行了?我说了些什么?怎么反革命”?“四人帮”手里拿到的材料上都是他斥骂江青的话,是不敢重复的,弄得僵持不下,只得殴打他,折磨他。他个子大,在监管中吃不饱,每逢放风,就到管理人员种的地里挖白薯、摘辣椒生吃,一被发现,又是挨打受侮辱。“四人帮”被粉碎以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刘鸣九为重建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他到山东、河北、河南检查工作,由于要求严格,常与当时的省委书记、省长们(有不少是他的老朋友)发生争议。争议时,他一时火起,总是说:“你们山东这么不肯认错,我不做山东人了”;“你们河北这么坚持错误,我不做你们河北人了”;“你们河南简直没有一点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我坚决不做河南人。”他这样说,是因为他家所在的县,他家所在的村,处于三省交界。我们二组有的同志曾跟他开玩笑说:“你跟这三个省的领导都闹翻了,看你今后在什么地方安家?”他哈哈哈哈地笑着说:“只要我坚持正确的东西,反对错误的东西,我就不信三省的群众会不要我刘鸣九!”在二组的成员中,排排历史,还算我跟刘丽英,是解放式的。在重建的第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百个委员中,绝大多数都是当过部长、副部长,省委书记、副书记,省长、副省长的,都是老一辈的革命工作者。我与刘丽英等四五个人,虽已是四十七八岁,却是当时最年轻的委员。刘丽英原任沈阳市公安局的人事科长。她的爱人是公安局的刑警大队长,遭到坏人的仇恨,“文化大革命”一来,就被打死了。紧接着,她的公公、婆婆也相继而死。她是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磨难,来清算林彪、江青集团的错误和罪行的。综上所述,二组这么一个班子,是不弱的。    
      但是,当时江青集团的案件,堆积了大量的档案材料要看,还有大量的揭发、控告、申诉信件,还要找一些人查实其主要错误和罪行。一组负责审查的林彪案件,情况也相仿佛。有一次,张启龙同志布置我和刘丽英同志找康生的原秘书来谈一次话。因为他是负责整理“四人帮”罪行材料的(指第一次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层层传达的那个罪行材料)。人来了,坐在我与刘丽英办公室的沙发上,脸色苍白,好像双腿有点筛糠,屁股还不敢坐到沙发里面去,挂一半在沙发边上。我们那个沙发是很旧的,边上都成斜坡形了,害得他几次几乎滑在地板上。但他一口咬定他没有包庇“四人帮”的罪行。我们肯定了他负责搞出的材料,在揭发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丑恶的历史、复杂的社会情况方面,是下了工夫的,是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在揭露“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罪行方面,则严重不足或根本没有涉及。同时还说明这也不完全是他个人的责任,而是在搞这些材料时候的受条件局限。他还不服。我就拿出他搞的材料,指出他的一个标题是“四人帮”诬陷周总理和康生,而下面引用的材料,却没有揭露诬陷周总理的内容,只有有利于康生的东西。我说,“这里,被塞了私货么!”他这下紧张起来了,面红耳赤,不得不点头说:“是那样……是那样……”。谈话完了,我们叫他想起什么新情况和问题,再找我们谈。他竟畏畏缩缩地不肯离去。我们诧异了,问他:“你是不是没有车?我们可以派车送你回家。”他又说他是有专车的,是坐专车来的。这样才放心地离开了我们的办公室。后来,我把这些情况对张启龙同志说了,启龙同志鄙夷地笑笑说:“康生他们过去就是这么搞的,找干部来谈话,问上几句,说你走吧。干部一出门,就被战士押走了。他以为你们也会这么干。嘿嘿嘿嘿!”    
    


第二章着手审理“两案”(3)

      我们既要看堆积如山的材料,又要不断找人谈话,接待来访,实在负担不了。同时,要把“两案”办得更认真,更扎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也需要集思广益。经请示中央决定,成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央纪委牵头,组织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军委的几百名同志参加,负责林、江两个集团案件的具体审理工作。这个办公室,对外也叫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办公室。先后参加“两案”审理领导小组会议的人员,据我的回忆有:胡耀邦(时已任中央秘书长),黄克诚(中纪委常务书记)、宋任穷(中央组织部长)、王鹤寿(中央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江华、曾汉周(最高人民法院)、黄火青、李士英(最高人民检察院)、黄玉昆、史进前(军委总政治部)、曾志(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刘顺元(中纪委副书记)、张启龙(中纪委副书记)、章蕴(中纪委副书记)、于桑(公安部副部长)。第二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曹广化、刘文、刘鸣九、彭儒(负责二办机关党的工作)、汪文风、刘丽英、郝志伟、包玉山、高建昌、张泰臣、吴斌等(先后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工作)。二办下设一组(审理林彪集团案)、二组(审理江青集团案)、审理组、秘书组。在二组下,设审讯组(在“四人帮”被粉碎后,公、检、法尚未及整顿,当时党内讯问与司法审讯也划分得不够清楚),其成员先后有汪文风、陈伦、吴信传、刘澄清、刘瑞珍、熊传勤、龚世贵。我在担任光明日报社公安记者的时期,虽曾参与过对蒋介石集团保密局头子毛人凤亲自派出的在浙江温州梅沃登陆的刮苍山行动队队长周庆宝、电台长潘舟弘等一干罪犯的预审。参与过对政治骗子李万铭的预审。对华北一个横行平原的响马的预审。但对于曾在党内担任了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副主席的人物进行审理,还是存在着内心发怵的情况的。    
      但是,有党和人民的支持,我鼓励自己,要坚决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为了彻底查清所有事实,调动一切力量搞好“两案”审理,中央又成立了一个向汪东兴、吴德、纪登奎、倪志福、陈锡联、王海容、唐闻生、张玉凤、章含之调查江青集团的错误和罪行的讯问组,决定由王鹤寿领导和主持这一工作。其下属人员有汪文风、张忠海、熊传勤、刘瑞珍。讯问组根据档案文件和讯问所得材料,经过反复印证,编辑出版了《毛主席批判江青、江青对抗毛主席指示》的文件摘要汇编。当时,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四人帮”的祸国殃民的罪行,都表现了极大的愤慨,纷纷要求公审,严办,打击的力度要大,打击的层面要宽。不仅对着“四人帮”,而且对着“帮四人”。天安门有一幅漫画,题名“哥德巴赫猜想”,对跟“四人帮”干了坏事的人,讽刺为“弹簧脖子轴承腰,头上插个大风标”。说这种人只是没有头脑、没有立场地执行“四人帮”祸国殃民的指示。有的人,对直接伤害过自己的对象,其仇恨甚至超过了江、张、姚、王。可是“文化大革命”究竟怎么会造成这么个结果,却没有予以澄清。有的人还在搞两个“凡是”,是要把干部、群众压下去,维持“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对“四人帮”的审查、审判,正可以给全党、全国干部、群众一个回答,使大家了解真相,真正起到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作用。对林彪、江青两个集团的审理,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人主张,既然要清查林彪、江青集团的罪行,就必须对十年动乱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都彻底查清楚,弄个水落石出,分清是非,分清是罪行还是错误,不论涉及到哪一级、哪一个人,都应该尽量查清。另一部分人却说,清查只能清查到四届人大或党的十大前后为止,不能再往前查,否则就会产生“清查谁?矛头指向谁?是否要砍旗?”的问题。    
      这个前提定不下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不能在这个重大问题上贯彻,清查提纲就无从拟定,清查工作就难以进行。当时搞两个“凡是”的同志还在中央领导岗位上,而这个矛盾和分歧,不论从内容和所面临的形势来看,都是必须加以解决的。王鹤寿同志的秘书、中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凌华将这一情况向王鹤寿和胡耀邦同志作了汇报,经过领导小组讨论,支持了前一个意见,即对十年内乱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应该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律查清其来龙去脉,在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以后对林彪、江青两个集团案件审理的结果也证明,查清问题,清查的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主要罪行。斗争的矛头,指向的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主要罪犯。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办事,并不存在什么“砍旗”的问题。反倒是事实本身,说明了毛泽东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有错误,但也有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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