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理解“严重亏损”
“严重亏损”是对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的表述,但该术语在不同环境中含义不同,可以表示为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成本大于收入,企业净资产减少;也可以表示为企业某一时刻的资产负债情况的说明,即指企业该时刻资产远远少于负债。我国破产法律中关于破产条件中的“严重亏损”应该指后种含义。
(三)关于“不能清偿”、“无力清偿”的理解
“无力清偿”、“不能清偿”和“支付不能”的含义极为相近,没有什么明显区别。按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8日通过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31条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1)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因此,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由于缺乏清偿能力对已经到期债务,在债权人请求清偿时,不能偿还债务或不能继续偿还债务的客观状态。企业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考查企业的财产状况。(2)考查企业的信用状况。(3)考查企业能否利用劳动力融通资金以偿还债务。
在认定企业“不能清偿”时,还必须注意,企业所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期的全部或绝大多数债务,即债务不能清偿必须成为一种持续状态。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仅仅是一时的状态,就不能认为企业已达破产条件。
(四)破产条件的构成是一个综合性分析的结果
就我国来讲,企业破产条件是多因素的标准,既包含“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又包括“不能清偿”。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有一个“经理管理不善”的原因,故应综合考虑。对破产条件中的上述因素是必须全部满足,还是只要满足一个就可以达到条件,这在实践中有争议。笔者认为是必须全部满足,任何只顾一个因素,而放弃其他因素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特别应提一下的是,“资不抵债”不是我国破产法律关于破产条件的惟一规定标准。资不抵债仅指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已不足以偿还所有到期债务,即资产的总额小于债务总额,这虽然也是一种客观状况,也是确定破产条件时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但资不抵债的确定方式是以债务人的财产为计算根据的,而不考虑债务人信用和其他融通资金的能力。资不抵债并不能全面反映企业能否继续生存的实际情况,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那样,即使发生了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企业有较高的信用,那么其仍可用其他方式获得资金偿还债务,企业仍然不具备破产条件。
第九章企业经营处处需讲法——企业法律安全的周边事项印章与发票的法律常识(1)
印章与发票的法律常识〖1〗一、印章常识 印章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组建、成立一个新的企业或者一个企业改变名称,都要制发新印章。
(一)印章制发程序
(1) 企业刻章须持有工商部门出具的“刻章通知书”和营业执照(或副本)。
(2) 绘制印章草图。确认刻制印章依据合法后,要按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绘制印章草图,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定稿。
(3) 向公安部门申请登记和审批。刻制印章时,必须持有介绍信和印章草图,到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请登记审批。新成立的企业要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成立批文、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刻章委托书到公安局特营科备案,领取准刻证后,方可刻制。在建企业刻制行政用章、业务专用章要凭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到公安局特营科办理准刻证后方可刻制。外省、外地企业需要刻制,需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效准刻证,再交由市公安局或公安分局重新备案后方能刻制。
(4) 委托工厂或刻字社刻制。持公安部门的批准证明,到其委托承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刻制。
(5) 检查、验收印章。取印章时应仔细检查、验收:一要检查印章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二要检查是否有使用过的痕迹(印章在启用前不允许有使用过的痕迹)。
(6) 印章的领发与启用。印章经检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发文公布,确定启用日期,并附上印模,宣布旧章同时废止。然后将新印章交单位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7) 印章的使用与缴销。由于机构撤销、更名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印章停用,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并将印章缴回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企业法律安全的周边事项(二)印章规格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 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集体所有制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据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三)申请书样本
刻章申请书××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分局):
兹有我单位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 望给予办理有关手续为荷。 印文如下,名称:××××××××××××规格:
敬礼
盖章或签名:
日期:
(四)印章管理
印章是企业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印章的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效用性,做到妥善管理,企业应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企业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企业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企业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企业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印章使用
企业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企业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企业总经理对企业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凡盖印都要正规。盖出的各种印章,必须保证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企业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企业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企业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九章企业经营处处需讲法——企业法律安全的周边事项印章与发票的法律常识(2)
二、发票常识
发票主要包括:饮食业、旅馆业、服务业、广告业、金融保险业、技术贸易、事务所、劳务费、建筑安装工程、仓储服务等专用发票、房地产销售发票、租赁收入发票、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公路货运运费发票、水运货物运费发票、搬运装卸(人力车)力资发票、托运服务业发票、微型汽车货运发票、汽车客运包车(租车)限额发票等。
(一) 普通发票的管理
1普通发票的印制
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企业也可以申请自印发票(指普通发票),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凡企业财务制度及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使用量大的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和自印发票的格式,并填写《工商企业印制发票审批表》,一式四份。
(2)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到指定印刷厂印制。
(3) 自印发票的格式以省国税局已公布的票样为准。
2发票的领购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领发票。在提出书面购票申请的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购票种类、数量和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申请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该首先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然后凭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他有关资料,办理购领专用发票手续。非增值税纳税人和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确认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购领增值税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