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样的人,不过,如果她一辈子也不知道,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虽然老妈不理解,不过她还是没有多问我为什么突然辞职,我在心里感激老妈,却说不出来什么感谢的话。之后的半年,我一直在不停的换工作,每个工作都不同,唯一的相同,就是我在一个地方从来不做3个月以上。
半年中,老妈和王姚明的关系也发生着变化,王耀明终于和他的妻子离婚,老妈和他的关系已经公开化,老妈开始越来越多的随着他到各种地方去,没时间管我,我也乐得清净,不用上班的时候,在床上看一上午的电视,中午起来随便弄点东西吃,然后出去逛街,晚上回来在随便吃点什么,睡觉,无意识的过着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心血来潮,在逛街的时候发现一个招服务员的广告,条件一般,唯一吸引我的是有住的地方,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拨通了电话。
招服务员的是一家酒店,因为工作到很晚,所以服务员都是住在饭店里的,想着以前住宿舍的日子,我决定上班。老妈知道后很是反对了一回,理由是酒店人杂,怕我吃什么亏。但是对于已经决定的我来说,反对无效。我在老妈担忧的目光中快乐的去酒店上班,开始我从来没有尝试过的工作——迎宾。每天站在门口迎接着来来往往不同的人,然后给他们安排房间吃饭,虽然每天有8~9个小时是来往在酒店门口和房间之中,不过,我却看到了那些进来时西装革履,出去时酒气熏天的“上流人物”的另一面。真是不需此行。看着那些“上流人物”喝过酒之后原形必露的搂着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陪酒小姐,真的是很反胃。不过现在,想回头也难了,因为,老妈已经搬到王耀明的家里去了,不想每天看到王耀明那张让我讨厌的脸,所以,我只好委屈自己继续看着那些“上流人物”。相比起来,王耀明更让我反胃。
不知不觉过去了几个月,已经是年末,马上18岁的我在阴历29回家过年,见到了很久没有看到的老妈,老妈的脸上有着幸福,我对王耀明的反感减少了一些,老妈已经苦了太久,我希望她快乐,只要他能给老妈幸福,在讨厌他我也会忍耐。从和老妈的闲聊中我知道,老妈和王耀明还没有去登记结婚。“为什么还不登记结婚?还想要拖啊?你们都已经这样拖了几年了”我问老妈“我也想啊,不过他的房子还没下来,现在的这个房子离婚的时候判给了他老婆,所以我们打算等新房子下来之后在登记去。”老妈有点无奈的说,“那新房子什么时候能下来呢?”“我也不知道,过了年应该快了。”“哦,早点结婚吧,拖着对你没好处。”
不想在王耀明家多呆,初一的时候我就回到了奶奶家,相比之下,奶奶家比老爸老妈那更给我家的感觉。大概是因为,我从小就是在奶奶家张大的。听着奶奶有点唠叨的对我说自己在外面要注意身体,天冷了多穿点衣服,看你出去这一年更瘦了之类的话,我突然好想抱着奶奶大哭一场,把我这一年里的委屈全都告诉她,可是,看着奶奶那已经佝偻下去的腰,我忍住了,我不能把我的委屈告诉奶奶,她知道了也只能是心疼,伤心,却不能做些什么。一年里几乎只回家一趟,怎么能让她伤心?
在奶奶家过了新年,回到酒店继续上班,不久,原来的大堂经理跳槽,把我带到了另外的一个酒店,就是在那个酒店里,我认识了我最好的朋友——婷婷。
身不由己 第九章
换了新的工作,感觉没什么特别,每天还是做着跟原来的事情,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我认识了婷婷,婷婷是我新酒店的酒水员,很开朗的女孩,在我感觉,似乎她能把所有的人都能变成她的朋友,不管男和女,虽然婷婷的朋友很多,但是跟我一样,我们都是对方最好的朋友。跟婷婷再一起的日子,做了很多以前没做过的事情,跑到男生宿舍去大闹一翻。在所有能想到的事情都做过以后,我们决定,6个男孩子加3个女孩子在下班以后出去抓青蛙。
“龚宾,你确定能抓到,现在已经很晚了,青蛙都不叫,到那去抓啊?”我很怀疑的问他。“放心好了,我在家里的时候经常出去抓的,虽然晚上青蛙不叫,但是只要你用手电照到它,它就不动的让你抓。不信你问张哲,他也抓过的。”龚宾很有把握的说。“我的确是抓过,不过是在我家那啊,这里有没有,我可不敢肯定。”“龚宾,我警告你哦,如果今天你让我们大家白白出来喂蚊子,明天,我就让你一天接3座客人,让你到11点都不能下班。”我威胁他。听到我的话,大家都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龚宾,而他者是苦着脸,更加买力的找青蛙了。“灵灵,你就饶了他吧,他也是看我们大家无聊才提议出来抓青蛙的,谁让你和婷婷天天跑他们那去玩,害的他们每天都睡不好。”吧台的收银员常红给他求情。“嘻嘻……我们的常红心疼了,灵灵,你就饶了龚宾吧。你要是真的让龚宾到11点都还不能下班,小心常红咬你。”婷婷对我说,“呵呵,我也是开玩笑的,我还不至于那么坏吧?怎么可能让他11点不下班啊,那会挡误了某人的约会的。”
抓青蛙的结果,是我们到了10点多只抓到了一只,在回去的路上还不小心让它给跑了,郁闷的我们决定回去睡觉,路上,婷婷说今天音响室买了个新的大片,《泰坦尼克》于是,我决定和婷婷去看大片。电影结束的时候,神秘兮兮的龚宾探进头来“婷婷,灵灵,我们几个有好东西让你们看,快来。”“??你们不是回去睡觉了吗?怎么还没睡?”婷婷好奇的问,“哎呀,别问那么多了,快来吧,不然晚了可没的吃了。”“吃的?这么晚厨师早就睡了,那来的吃的。”我也很奇怪,“快点吧,在不来,就让李刚他们吃光了。”“哦,那来了。”
走进厨房,我和婷婷吓了一跳,他们所说的吃的还没进锅,这还不是吓到我们的原因,吓到我们的原因,是他们所说的吃的居然是一只鹅。“天,那来的?”“嘿嘿,几天以前我们就发现了,不过今天才下手而已。”看着笑的很阴险的几个人,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小心翼翼的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这个,不会是你们偷的吧?”“嘿嘿,还是灵灵聪明,答对了。”“我晕死,你们居然偷人家的鹅???”婷婷大嗓门的叫,“嘘……婷婷,你小声一点,怕别人不知道啊?在叫,大家都起来了,想吃也没的吃了。”一边把鹅放进锅里一边回话的李刚说道。“看你们的动作,这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偷出来,杀掉,拔毛,加下锅都这么熟练,一定是老手了。”“灵灵,我发现你越来越聪明了,在这么聪明下去,我就要爱上你了,有没有兴趣当我老婆?”张哲很不正经的问我,“你想的美,下辈子也轮不到你。”看着张哲装出来一脸伤心的表情,我说了一句让他们集体昏倒的话,“下次在偷要叫上我哦,我也想试试,干嘛那么看着我,这个到底什么时候能吃?我都饿了很久了。”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我做东西的水平也是很好的。”李刚很骄傲的说,很不给他面子的婷婷立刻回了一句,“肉还是可以,就是有点贼腥味。”
“……”我们很不给面子的大笑,最后吵醒了厨师,在鹅肉加好话的贿赂下,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回去睡觉了,而且,在第二天鹅的主人找来的时候,帮我们证明跟我们没关系,我们是“清白”的。
开开心心的过了几个月,直到夏天来临的时候,老妈来找我。从此,快乐的日子又与我告别了。
身不由己 第十章
“怎么突然来看我?”我有点奇怪的问老妈,几个月不见,老妈好象变的憔悴了,是我的错觉吧?过年的时候看老妈还神采飞扬的,平时打电话也总是听到她的笑声,怎么可能憔悴?“灵灵,我和王耀明要分手了。”“??原因?”“因为房子没下来,我们一直没有结婚,最近,他居然和一个小姐搞到一起去了,那个小姐比她最小的女儿还小。”“所以你们吵翻了?”“是的。”
看着哭泣的老妈,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同情老妈,也心疼老妈,和老妈之间的隔阂却让我说不出来什么安慰的话,我也恨王耀明,他给了老妈希望,却又残忍的打破了它,可是,事到如今,就算杀了他又有什用?
“那你是不是要从他那搬出来了。”“是的,可是,你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的工厂早就停产了,当初从你姥家搬出来,如今我怎么还有脸在搬回去,可是,如果不搬回去,我又没有地方可以呆,和你爸离婚的时候,房子就已经卖掉了。”确实,现在的老妈几乎已经算是无路可走了。当初和老爸离婚的时候,房子就已经卖掉了,本来,搬回姥家去住的老妈还能活在别人同情的目光下,如果现在搬回去,流言蜚语会让老妈崩溃的。
送走了老妈之后,想了一夜的我做出了一个可能会让我后悔一辈子,但是现在却不得不做的选择——做个陪酒小姐。考虑了现在的情况,老妈从王耀明那搬出来已经势在必行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搬出来之后的老妈没有地方可以住,只能租房子,而靠我的工资,光房费都交不起,更别提一些杂七杂八的开销。好象,我也只剩下这条路了。第二天,我在一次辞职,离开了这个给我留下了无数美好回忆的酒店。现在回想起来,好象,还是那次去抓青蛙玩的最开心,那只偷来的鹅最好吃。
告别了让我留恋不已的朋友们,我独自一人走在街上,因为还没有住的地方,所以暂时先住在老妈的一个朋友家里,想着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去做个以前自己最看不起的陪酒小姐,心里真是想哭又有点想笑。抬头看着蔚蓝的太空,我在心里对着老天叫道:“到底我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我老爸老妈离婚,让所有的同学在背后议论我,所有的邻居用怜悯的目光看着我,我找了个男朋友,他背叛我,我分手,然后你又让我在一夜之间失去我喜欢的工作和朋友,现在,居然逼着我去做我最讨厌的事情,你到底想怎么样?”脸上是什么东西凉凉的?下雨了吗?伸手摸了摸脸上湿湿的水,愕然发现,原来是我的眼泪,我哭了??我看着手上的泪水,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理会路人诧异的眼光,我只知道,如果我不痛快的哭一场,我真的会疯掉。
痛快的大哭一场之后,心情好了很多。擦掉了眼泪之后,我看着自己红红的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怎么看起来像个兔子?耳朵里传来了旁人的声音“哎……真是可惜,看起来不过18~9岁,还挺漂亮,居然神经不正常。”路人甲说道“是啊是啊,这么小就有点不正常,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路人乙接茬。什么跟什么啊,我心情不好哭也不行啊,哭过了心情好了,笑也碍着你们了,还我精神不正常,你们的想象力够丰富的。郁闷了一秒种,我又笑了,还好,没有趁我又哭又笑的时候给精神病医院打电话,不过,还是快点走吧,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走进了一家商店,买了件以后“工作”要穿的衣服,还好,毕竟我在酒店干过服务员,也见过那些陪酒小姐,对她们还算有点了解。小姐大体上分三种,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