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三小狗酷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阿三小狗酷儿- 第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湓诖竺趴诘劝〉龋姑坏人踅颐牛业谋挤湃攘业幕队鞘骄涂剂恕N颐刻於己薏坏檬钩龌肷斫馐龅愣ㄑ矗共痪褪窍敫业愣侄健�
  我们这还有一说,纳西族男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保姆。这可不是说他们在家怕老婆,受压迫。他们擅长家里的一切活计,种花、养鸟、品茶、饮酒(品茶饮酒都算是活计!)、抚琴吟诗、研磨作画(也算是活计!!),样样精道,不次于江南那些骚人雅客吧。如果纳西族男人的名声早点得以名传天下,早年间走遍中国大江南北的保姆军团,就轮不到安徽无为那些丫头片子们啦。
  
  *
  
  我们纳西族女人可就不一样了。有闲的,肯定就有忙的。她们一年365天只在大年初一睡一次懒觉。你们细瞧她们她们穿的衣饰,就能说明点儿问题了:两个肩膀上扛的是日月,后背上背的是七颗星星。我笨,但我多少也明白,那分明是披星戴月的意思嘛。她们从早到晚仙女下凡似地,脚不停手不闲地干活,从奶养孩子到杀猪卖肉,从缝补浆洗到一日三餐,从侍弄庄稼到经营小生意,她们一包到底。
  我听我娘说,她小时候家里的邻居大部分是一个叫朝鲜族的人家,那个民族的女人也象我们纳西族女人一样吃苦耐劳,男人也很少干活。不干活也就罢了,他们却经常盘腿坐在那里喝大酒,喝多了就打女人。女人在男人面前,总是低声下气的,还得跪着给男人倒酒盛饭。这可不好。我们纳西族男人活儿虽说干得少,但对女人可是百般的好。再者说,一个男人,会种花弄草,吟诗作画,训鹰养鸟,哪个女人不喜欢哦!那叫园艺家、动物学家、诗人画家集于一身啊。在我们丽江老家,男人用不着拼了命地去奔钱,去供房、买车、养妞、减肥、度假,应酬。不就房前房后、房上房下那么点活计嘛,而且,你往浪漫了想,哪个活计都好象能跟艺术沾上点儿边儿。什么事儿一艺术了,就浪漫了,一浪漫了,就享受了,一享受了,就不累啊。
  我娘还说,现在的朝鲜族女人可不一样了。说有一本书叫《我的野蛮女友》,是个朝鲜国人写的(大概我娘也和我一样,认为朝鲜国人和朝鲜族人差不多,反正都是同一个太爷爷。细想倒也是这个理儿,比方你是美国人,可你是黄皮儿黑毛儿,你十有八九还不是炎黄的徒子徒孙啊),那故事讲得就是朝鲜版新新女人类的事儿。她们彻底翻了身解了放,一不高兴就把男的耳光子抽得山响,再也不低眉顺眼地被男人宰割和榨取了。过去流行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现在,忽悠一下子,180度,倒过来了,女人不坏男人不爱勒。你瞧啊,那个一表人才的小伙儿,把他那个野蛮女友爱得倒海翻江地覆天翻的样子哦!你不要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学去吧。
  
  又扯远了。真对不起啊。
 
2 我是一条来自西南方的狗 
作者:阿三 
  但我还是忍不住最后再跟你们说几句关于丽江的事儿。就算是我为我的家乡做点宣传吧(我以我的狗格象你们保证,我绝没拿丽江旅游局的钱!)。这怎么说也是我应尽的义务啊。好比你是在中国地界外边儿混的中国人,该为中国叫好的时候,你哑着,说得过去吗。别人不叫你孙子,你自己也得叫。
  各位朋友,请千万记住:如果你有了点儿钱,也正好有了点儿闲,就去我们丽江玩儿吧。到了那里千万不要忘了干10件事儿:
  
  到万古楼听鸟叫,与丽江纳西老头搭话。(尤其女人更要搭话)
  吃一碗黄豆面。(随便哪家小店)
  看四方街的四张脸。(脸脸皆媚)
  发现一条属于自己的小巷。(搬不回家去)
  拜会一位隐士或狂人。(古今中外的全有)
  站在远处观察一位丽江老太太。(位位你都打心里想叫她亲姥姥)
  喝一口丽江的井水。(回家后你肯定特想把饮水机砸了)
  有幸得到一张“丽江名片”。(一张创意绝好的地图。花钱买。)
  各买一个不同类型的丽江粑粑。(与朋友伙着吃,免得撑着了上医院)
  10、进一个院子发呆。(做一次神仙或罗丹思想者)
  
  事先声明,以上10件事儿,是一位作家或诗人总结出来昭示于人的。不是我的版权。若要稿费,敬请向发表我文章的人索取。括号里的嘛,是我的意思。
  我还想补充一件事儿。按排行榜次序应该是第11件事儿:屈尊代我蹲下或俯身,看看在丽江街头巷尾自由自在闲逛的我的兄弟姐妹。捎带脚儿替我问它们一句:想我吗?
  
  *
  
  我说了。我是在天上。当然是在天上的飞机里。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15天,就被两个陌生女人带到了飞机上。
  事情是这样的。
  我落草在云南丽江一个纳西人家大院儿的纸盒子里。与我一个狗娘养的还有我的黑毛儿的哥哥和白毛儿的姐姐。我排行老三,黑白两色儿的杂毛儿。我第一次睁开眼睛在这个世界看到的计有如下人等:我的白毛儿的狗娘(为区别我日后的人娘),我的黑毛儿哥哥,我的白毛儿姐姐,还有那个黄毛儿的大家伙。那个大家伙立在老老高的房顶上,面对夕阳,一副威风凛凛孤独狷傲的样子。我挺费劲地仰起软沓沓的脖子,尽量调好模模糊糊的焦距(你们可能不知道,我们狗类比人多长了一层视网膜,是天生的近视眼,进口的欧欧眼保仪也不管用。如果有卖狗眼镜的话,我们个个就都是知识分子啦),仔细端详着那个黄色的大家伙,然后收回视线,上上下下端详我自己,我发觉它和我身上的大部分部件儿都差不多,只是它的比我的大得多多,有一万倍那么多!
  可以告诉你,它不是我爹。从社会关系论的话,它顶多也就算是我舅。因为这个纳西人家的大院儿里,在我和我哥我姐没出生之前,只养了两条狗,一个是我娘,一个就是那个黄色的大狼狗。它俩自然就是兄妹关系了。
  
  *
  
  关于我的狗爹,至今还是一个谜。也许永远是个谜了。我的狗娘不知是在哪个迷人的黄昏出去散步的时候,遇到了它梦中的黑马王子,便幸福地献了身,经历了她一生中第一次激情燃烧的时刻,然后就悄悄溜回家了。大概60多天以后,我和我哥我姐就团结一致地出现在它的肚子里了。从遗传基因看,我狗爹一准是一条黑又亮,我哥的毛色随我爹,我姐的毛色随我娘,我呢,是又随我爹又随我娘。
  这里,我得告诉你们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是一条杂种狗,没有高贵的出身,不是“计划”生育出来的。我娘是单身母亲。我爹不知是何方浪荡子。
  关于我爹这事儿,我每每想起来多少有些伤感。其实,我挺想知道谁是我爹,它长什么样?象我舅一样英俊吗?据说你们人可以用叫什么DNA的招数,鉴定亲子关系。可我们丽江那儿,山清水碧人稀,狗和人活得一样自在,不用象大城市花大钱上户口,每年还得交人头费,所以狗人口众多,总不能见一条男的,就拉去DNA,看谁是我生物学的父亲吧。
  
  *
  
  我还是先给你们讲一件以后发生的事吧,免得我这狗脑子给忘了。
  那是一次我娘带我出去在院儿里玩儿,跑着跑着,我突然看见前面有一个黄色的大家伙,我的记忆象是突然复活了,一下子就想起那房顶,那夕阳,那威风凛凛的我的黄色的舅。(实话对你说吧,那时我来北京半年多了,伙食不错,住宿不错,心情也不错,都把丽江、纳西什么的忘得差不多勒!)我不顾一切地朝那黄色的大家伙狂奔而去,结果若不是那主人及时勒紧了拴它的铁链子,我的下场就可想而知了。
  那天夜里,我好伤心啊,举头望星光,低头思丽江。我轻声哀号着:我的狗娘,我的黑哥哥,我的白姐姐,我的房顶上夕阳下的舅啊,你们一切可好?我蜷缩在沙发上,在一片黑暗中,我眼盯着我娘书桌上那一闪一闪亮着绿光的的白东西,我知道我娘经常冲着那个白东西跟她娘没完没了地说阿说。我真想用它跟我的狗娘也说说话啊。可我的狗娘有号码吗?念狗娘,勿相忘。想我舅,怀念狼,热泪长流,今夜无人入睡。我悲伤的抽泣声,惊动了我娘,她光着脚丫从卧室跑到客厅里,四下看了看,轻声问道:是谁在深夜里说话?
  第二天一早,我的眼睛几乎被眼眵给糊住了。我娘把我拎到卫生间的盥洗台上,用她自己洗脸用的柔软的脸扑,一顿给我暴擦。边擦还边叨咕着,小狗子今天怎么这么多的眼屎,别是害了眼病吧?呆会儿,娘给你滴点儿少儿版曼秀雷敦眼药水,一点儿不疼,宝贝别怕,啊。我娘给我擦完脸,滴了凉润润的眼药后,还给了我半袋酸奶做早餐的加餐。我新一天的幸福时光就这样开始了。
  你们能不能告诉我,我这叫忘恩负义吗?叫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吗?叫矛盾论吗?叫痛并快乐着吗?
  
  *
  
  前些日子,我听说了一件事儿,倒是让我挺受安慰的。说是有个叫葛优的电影明星,他养了一条狗,也是个串儿(你一定知道,串儿就是杂种儿的意思),名叫卡拉。卡拉天生具备很多人类希望和需要它具有的美好品德,所以就上了电影呢,人见人爱。看来,在这个趋炎附势的世界上,善和恶还是有底线的。不只出身名门望族的能名扬天下,运气好的话,平头百姓也能遭人待见,也有人愿意为你煽情(甭管他出于高尚或卑鄙的目的)。你们肯定知道,现如今正赶上各色艺术家们都时兴强调自己的平民意识大众情怀呢!没看都忙着弄首做姿地对着镜头捏着一个腔调说:其实我是个普通人。那个矫情哟!也配?
  再细一想,那个叫卡拉的串儿,要不是那个叫葛优的家伙养的,也不会一夜成名吧?说到底,还是那个老理儿:狗仗人势呗。看来,什么事儿都深究不得,我越长大越明白了,什么是难得糊涂啊?那就是老谋深算之后的装(你要是东北人,你肯肯定定懂什么是装)。
  又又扯远了。再一次对不起啊。
 
3 历史性的会见 
作者:阿三 
  两个陌生女人是到我的老家丽江旅游的游客。她们原打算只呆三天,结果是一直呆了十三天。她们被丽江迷瞪了。这不奇怪。有很多到丽江的人,都是被迷瞪了,就住下来了,一住就是几个月,有的盘一家小店,营生着,一住就是几年。据说,有一对金发碧眼儿的老洋人,几乎逛遍了四大洋,趟遍了五大洲,没留神偶尔来到了丽江,就说什么再也不走了。他们说找了一辈子了,找的就是这个地方。
  十三天里,两个女人一一干完了前边那位作家或诗人说的那10件挺俗气的事儿后,就来到了我落草的那个纳西人家的大院儿。说是要吃一顿地地道道的纳西族家常饭。
  就在我的纳西主人在灶台前挥汗忙活的时候,我和这两个陌生女人历史性地相遇了。
  
  *
  
  当时我正拱在我狗娘的怀里和我哥我姐抢奶喝呢。
  那个戴眼镜的女人,一把我从我娘的奶头上薅了起来,捧在手里说,我喜欢这个黑白色的,象个小熊猫呢!(我一直认为我和我娘之间的感情属于一见钟情那种的。据说那是人世间很美妙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