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骗术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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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新骗术大全- 第2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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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房屋已售,要说开发商不知道或是“疏忽大意”,显然是说过不去的。按当事人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还通知其办理相应手续,实际上是在故意欺骗和玩弄。为此,银先生再一次提起诉讼,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购房款和其它损失等共计66万元。深圳某区法院于2002年4月受理了此案,法院从派出所调取的户籍资料中,进一步证实了2栋32B房已经办理了他人户口的事实。然而在庭审中,开发商却一改以前的态度,提出双方已经协议修改了购房合同,即将合同中的“2栋32B”更改为“1栋32B”,而且已经腾空了1栋32B房,银先生可以随时入住,同时提交了3份经涂改为“1栋32B”的购房合同。  
  与此同时,法庭在庭审中聘请了专门机构对“2栋32B”的装修费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31092元。由于双方调解不成,法院于2002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双方将合同标的修改为1栋32B号房,是双方对合同标的变更,判决确认双方于1998年11月签订变更后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被告(开发商)赔偿原告装修费损失31092元;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65元、评估费1000元,由原告承担10665元。拿到这样一个判决结果,银先生真是哭笑不得,感到莫大的委屈和气愤。  
  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后,银先生初步获悉2栋32B房已于1996年卖出,开发商存在故意欺骗和玩弄的意图。当再一次提起诉讼时,开发商却一改以前的态度,提交了3份经涂改为“1栋32B”的购房合同,银先生败诉了。  
  还购房者一个实在公道  
  这样的结果,无论对谁都是难以接受的。为此,银先生再次与李律师重新分析案情,又去了相关部门调取了当时2栋32B的见证合同,针对一审判决,提出了四点上诉理由:一是关于2栋更改为1栋的涂改之处没有银先生的任何确认;二是原2栋32B的购房合同见证件、当时的认购书、购房发票等证据,仍存于区国土局某部门,这些充分证明合同标的为2栋32B的事实;三是开发商在第一次的应诉答辩中曾承认1栋32B房产证属办证失误所致;四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开发商主张合同变更应承担举证责任。并继续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  
  此时,正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深圳市中院受理该案后,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在开庭之前,细心的律师又再次去国土部门查询了产权档案资料,发现该楼盘1999年12月核准的1栋32B房产证已经无效,该房已于2003年5月登记于开发商名下,登记价格仅为人民币16万多元。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被上诉人(开发商)故意隐瞒涉案房产“2栋32 B”已售给他人的事实,采用欺诈手段与上诉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依法属于可撤销合同。2003年10月份,深圳中院在庭审分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判决撤销双方当事人于1998年11月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最终判决被上诉人(开发商)返还上诉人双倍退还购房款及全额退还购房款利息、办证费、入伙费、鉴证费、入伙费等合计63万多元。  
  至此,银先生终于在法律面前讨回了自己的公道。而该案是深圳市中级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以终审判决确认的首例商品房欺诈双倍赔偿案,不仅显示了特区法官敢为人先的魄力,开创了我国房地产业双倍赔偿先例,在今后的司法实践及房地产运作上,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市场意义。  
  银先生不服,再次提出诉讼。此时,正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 细心的辨方律师又发现了新的证据,二审法院审理判决银先生胜诉。被上诉人(开发商)双倍退还购房款及全额退还购房款利息、办证费、入伙费、鉴证费、入伙费等合计63万多元。  
  律师点评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违反诚信原则理当付出相应的诚信代价。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费领域率先就欺诈行为规定了双倍赔偿标准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对房地开发商的欺诈行为,适用双倍赔偿标准。加重了房地产开发商的诚实义务,这无疑是法律的一大进步。本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法官清楚、准确地适用双倍赔偿标准,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均将起到积极的推进和警示作用。我们期盼在更多的领域有类似双倍赔偿标准出台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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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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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曝一元商品黑幕 
  【案例导读】  
  所谓的“一元商品”基本上都是假冒伪劣商品……  
  【案例正文】  
  一位来自浙江温岭的小老板,用3年的时间,在南京挣下了50万元的身家。他的生财之道就是不断租用即将被拆除的门面房,抛售“一元商品”。“没有一种生意是干净的!”这位温岭小老板语出惊人,他向记者透露,所谓的“一元商品”基本上都是假冒伪劣商品。昨天,这位自称良心受到煎熬的温岭小老板,陪同记者捅破“一元商品”廉价背后的“黑幕”。  
  “一元商品”质量令人担忧  
  “一元商品”对于南京人来讲并不陌生。走在南京街头,经常可以听到“本店商品皆售一元”、“一元、一元,全部商品售一元”的吆喝声,这种吆喝声大都来自一间破败的门面房,没有任何招牌,进去一看,在大商场里卖十几元、数十元的商品,在这里仅用一元钱就能买到。“一元店”里卖的商品为何如此廉价?  
  昨天上午,记者随同这位温岭小老板来到位于新街口附近的一家“一元店”,该店外面没有悬挂牌匾,但老远就能听到“本店所有商品只售一元”的播音广告。走进去一看,在这家面积十余平方米的店铺里,摆着三排简易货架,货架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小商品。记者拿起一把剃须刀,仔细一看,外包装上竟没有商品名称、厂名及厂址等标注。记者问老板,“这玩意能用多长时间?”店老板漫不经心地说:“包你放心,跟商场里卖的一样好用。”随后,记者说需要几副刀片,店老板找来几个,但上面不是有锈迹就是刀口有毛刺。记者发现,这家店铺内的商品不是落满灰尘,就是包装不全,而且所有商品上面都找不到包括厂家地址在内的应有标识。  
  在位于鼓楼的一个“一元店”内,记者发现,一些名牌日化用品,如“飘柔”洗发水、“大宝”护肤品等也摆上了店内的货架。记者拿起一盒标价为3元的大宝SOD蜜润肤霜,问店老板,“这能用吗,这么便宜?”店老板当即说:“绝对没有问题,我们都是厂家直销的,价钱当然和大商场里的要相差得多,你看外表不都是一模一样的吗?你就放心地用吧。”的确,从外观上看不出这些日化用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打开盖一闻,气味却十分刺鼻,没有正品所特有的清香。  
  “一元商品”出自批发市场  
  在新街口一家超市的一个化妆品专柜前,记者看到100克装的大宝SOD蜜化妆品售价为7。5元。记者对促销小姐说:“前面那个一元店里只要3元。”促销小姐不屑地说:“那玩意能用吗?肯定是假的,我们就算搞促销时,价格也不会低于6块钱。”  
  看来,“一元店”内的一些商品的质量的确是不可靠的,那么这些商品又从何而来呢?那位温岭小老板告诉记者,“一元店”内的大多数商品都来自南京市的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  
  根据温岭小老板提供的线索,记者于昨天下午赶到了南京北银桥小商品批发市场。记者找到一位批发百货的老板,声称想开一个一元商品店,希望老板能够提供一些建议。这位老板很是热情,说如果想开一元商品店,从他这里进货,2000元钱就可以开了(不包括店铺费)。这位老板还夸记者精明,说正常情况下这种店卖出去的商品都是对半赚的。随后,他指着一个没有生产日期和产地的不锈钢小勺子说,像这样的小勺子,批发价是5角钱,在“一元店”里的价钱就是1元钱,小塑料盆(骗术研究网 163164 )的批发价是4角,卖出去的价格是1元钱,利润很好的,而且这些便宜的小日用品就算坏了,也不会有人去投诉,可以放心地卖。记者问老板,这些商品都是从哪里进来的?老板笑了笑说,这是商业秘密。但那位温岭小老板告诉记者,四五角钱就能买到的塑料盆大多数是由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而成。  
  随后,记者来到金盛百货批发市场。一番周折后,记者找到了一家销售洗发水的店铺,这家店铺不大,但货物却不少。记者声称自己是开“一元店”的,刚开业,需要一些最便宜的洗发水。一位女售货员看了看记者,跟边上另一位售货员议论了几句后说,“那是假货,你开店,我建议你最好买真品。”记者说:“什么真品假品的,只要卖出去有钱赚就行。”在记者坚持下,这位售货员终于拿出一瓶“芬尼”洗发水说,2元一瓶,整件30瓶50元,要得多可以再便宜点,如果要名牌的“风影”、“拉芳”之类的洗发水,得要4元一瓶。那位温岭小老板对记者说,这些洗发水有的是假的,有的是一些过期商品。  
  记者从一些大商场了解到,正规商店里根本就没有“芬尼”这种牌子的洗发水,而且正规商场里的“风影”、“拉芳”洗发水一般售价在16元以上。  
  “一元商品”亟待加强管理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在一元商品店挑选商品的消费者,有的消费者说:“这些商品看起来确实很粗糙,但价格却是大商店里的零头,可能质量上差点,但总能挑点好的回家用吧。”还有的人说:“洗发水嘛,只要能洗出泡沫就行了,比用洗衣粉洗头强得多。”据了解,“一元店”内商品“超低”的价格是吸引市民踊跃购买的一大主要原因,还有的消费者买回盆、碗,不是自己用而是给宠物用,觉得挺划算。那位温岭小老板说,“一元店”的“灵活经营策略”是它们存在的“法宝”。据介绍,这些“一元店”大都分布在市区的繁华地带或居民区,店铺的占地面积不大,店里卖的都是日用小百货,店外不悬挂牌匾,店面不进行装修,店内也不挂营业执照。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经营者不开发票不给信誉卡,更谈不上质量“三包”,如果遇到“较真”的消费者投诉导致执法部门查处,大都“转移阵地”另择地方“开业大吉”。  
  江苏省中医院皮肤科一位医生告诉记者,没有质量保证的洗发水等商品,长时间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尤其是脸部的化妆品,劣质的成分可引起面部的皮疹。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成分里还含有大量细菌,其生产原料含有各种劣质香精和有毒色素,长期大面积使用,可能会损害人体的肝、肾等器官,严重的会引起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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