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9李敖送电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2006-4-10李敖系列之9李敖送电集- 第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灰。饩褪恰富迫θΑ埂
  苗栗人可以吗?苗栗人不可以。苗栗在历史上是族群最被迫害的地区,因为客家人比例较高。阿扁搞竞选、骗我们选票时说,我没有族群的意识,没有省籍的观念,这种人要不要相信他?不能相信!他真的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觉得我们台湾的前途自己真的要想好,怎样做苗栗人?苗栗人的一个特色,基本上在台湾是一开始就被打压的族群,直到一九四九年或一九四五年,外省人来后,苗栗地区的客家人才开始好转,被福佬人认同,否则会很惨。
  报载「面对日本媒体,阿扁打李登辉牌」,阿扁多少次表示跟李登辉关系多么好,当然他也讲过李登辉是老番癫,他的反反复覆,基本上他是认同李登辉的;陈水扁说,「延伸李登辉改革路线唯有政党轮替」,李登辉曾以蒋经国的约书亚自居,到今天陈水扁又以约书亚自居,换言之,李登辉认为他继承了蒋经国,而陈水扁认为他继承了李登辉。阿扁公然表示他是李登辉继承人,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他们的传承关系,所以我也认为李登辉最后会下达「弃连保陈」的指令,把连战牺牲掉,因为阿扁才是他真正的约书亚。
  我跟阿扁没有私人上的不愉快,当时我出钱给郑南榕办杂志,叫开拓周刊,我们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社长是陈水扁。可是今天,争取百分百的言论自由已经被阿扁扭曲到什么程度?他有一个传单帮自由时报做广告,「争取百分之百的自由,不要错过自由时报」,连自由时报都变成争取言论自由的报,请问台湾还有真理吗?阿扁可以把我们共同的理想最后向财阀做这样子谄媚时,今天我为什么要站出来批评阿扁,这是一个原因,并且拿证据给大家看。
  阿扁密洽大陆,为总统大选铺路
  表面上为台湾尊严,骨子里对中国大陆未尝不答谢
  问阿扁会不会带给我们安全,我觉得这是很可疑的,请看这资料「陈水扁密洽大陆,为总统大选铺路」,这是商业周刊早就讲出来的,为他接洽的就是大财阀王令麟。大家懂了吧,为什么最近会发生媒体大战,原因是台北市第四台的分配系统本来是两大财团在抢,一个是辜振甫的和信,一个是王又曾的东森,由于阿扁在评审两集团时给和信零分,结果台北市有线系统的四分之三都给东森抢走了,为什么明明是两个坏集团互相争斗时,你要给一方零分,破坏生态平衡呢?
  今天原因我们查出来了,当时王令麟在大陆给阿扁答谢,「陈水扁密洽大陆,为总统大选铺路」。所以,阿扁表面上为台湾尊严讲了台湾的立场之类的话,骨子里面对中国大陆还是未尝不答谢的,只是中国大陆理不理他,我们就不知道了。讲这些事情跟苗栗人有什么关系,这是告诉大家有种人他不是苗栗人,可是他到苗栗地区骗选票时,我们怎么样面对?
  我手里拿这么多资料,阿扁提出一个政见,「我们如何消除台湾的黑金呢——要成立廉政公署」,像香港一样,这是抄李庆华的,看这资料「立法委员李庆华四十一人要求建立廉政公署」,证明阿扁抄别人政见在骗选票。还有,阿扁提到单向直航,这是当年(八十二年)李庆华和汪道涵谈判了二小时,早就取得的条件,今天阿扁还当成政见来讲;同样的,他还抄了七年前马英九的大陆政策。
  抄袭以外他还出错,昨天阿扁说,「民主进步党阿扁竞选总统,主张未来要制定科技基本法」,这是他发表的政策白皮书所主张的;请大家看我手里拿的就是早已立法完成的「科技技术基本法」,在六法全书中已有这种法的,他都不知道,还要重新来立法,你不觉得很好笑吗?
  他还抢别人功劳,居然一群大学生糊里胡涂拥护阿扁,说他表现很好;整个台北市,没有一个长程的工程是阿扁做的,这些事都是别人做的,尤其黄大洲做好了,由阿扁去剪彩,他整天在剪彩。捷运这些大工程不算,小事我举例一件,陈水扁说他推动了台北市停车场,最后黄大洲忍不住跳出来讲,台北市一千四百九十八个停车场是他做的。所以我们想想看,阿扁他能干吗?
  
  陈水扁太可耻了!
  在十六七年前的党外时代,我带头以言论围杀国民党,带出大量的党外刊物前仆后继,那时我出钱交给我的追随者郑南榕、登记杂志,由李敖挂帅做总监、叶菊兰做发行人、陈水扁做社长、颜锦福林世煜做副社长、余陈月瑛施性忠等做社务委员、郑南榕做总经理、魏廷昱做总编辑(后来周伯伦做总经理、郑南榕做总编辑),浩浩荡荡、轰轰烈烈,对国民党展开斗争。那时杂志是周刊,每周都在封底上印出「争取100%自由」的红框大字,并附加标题「为你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前后多年,成绩非凡,直打到国民党解除戒严,躺在地上哼哼为止。
  在党外时代,陈水扁参与政治活动,由于在为美丽岛事件辩护得到大利多,自此平步青云,别人在战场上作战时,他一路捡战利品,一捡二十年,至今未已,并且在做了大官以后拋弃党外理想,一路堕落,实在令人看不起他。他不但拋弃党外理想,并且还出卖这一理想,给他所讨好的集团。以「自由时报」为例,陈水扁以台北市市长之尊,公然为这家格调不高的国民党财阀报纸打歌,由该报印行大量传单,上面刊出陈水扁照片,和「强力推荐」的全文,极尽肉麻之能事,陈水扁说:
  「解严以后,台湾的政治生态虽稍破除垄断现象,但政商挂勾的金权倾向却日益恶化,于此同时,国民党内部政争也随着一些弊案的揭发,对台湾社会造成极大的震撼。而自由时报,在坚守社会舆论良知,与尊重两千万人民权益的前提下,不畏权势,勇于揭发弊案政争,并表达多数台湾人民的心声,是一份深具正义感的报纸,台湾社会需要它,因此我阿扁仔愿意在此向你郑重推荐。争取一00%的自由,不能错过自由时报。」
  把上面这段话,对照起当年我们党外杂志所揭橥的「争取100%自由」的神圣指针,我们难道不觉得陈水扁太过分了吗?「自由时报」这种国民党财阀的御用报纸,那一点在「坚守」「良知
  」、「不畏权势」或「深具正义感」等项目上达到我们的指针了呢?用当年我们伟大崇高的指针,奉承国民党财阀的烂报纸,这就是今日陈水扁出卖党外的真面目,他出卖我们「争取100%自由」,却「争取100%的自由时报」,他太可耻了!
  二000年二月十八日
  
  ·质疑「台湾的主张」
  李登辉「台湾的主张」出版,书中「对中国文化的省思」一节里,自谓「当时才二十几岁的我,也曾经详加研读这些书」。所谓「这些书」,原来只有四种,即胡适的「名教」、鲁迅的「阿Q正传」、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与「青铜时代」。不过,一九二八年胡适发表「名教」时,李登辉只有五岁,纵使是神童,似乎也难读得懂,若说「二十几岁后」才读,也很可疑,因为「名教」并没成为专书。不过,一个人有本领找到一二十年前的「新月杂志」,从中找到这篇「名教」来读,自当别论。至于郭沫若的「青铜时代」,乃一九四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重庆文治出版社出版、「十批判书」乃一九四五年九月三十日重庆群益出版社出版,已是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前后,在日本军中做帝国陆军少尉的李登辉,恐怕难以读到。换句话说,「二十几岁」的李登辉,似无在日本看得到敌国大后方重庆这类出版品的可能。若说是在台大农经系时看到,也令人虽以置信,因为「青铜时代」、「十批判书」是研究中国古代史的专书,一般历史系的都难于卒读,农经系的越界前来,恐怕读不太懂吧?何况当时中文并不在行的。不过,神童例外,综合印象是:李登辉只读以上四种,就在书中「省思」贬抑起「中国文化」来,未免太离谱了。
  在「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一节里,李登辉又自谓:「我开始研读三民主义是在念高等学校的时候。当时日本的『改造社』曾翻译『三民主义』,所以,我与三民主义的接触,是从日文版开始。而蒋介石总统所着的『中国之命运』,也曾翻译成日文出版。这些书籍我在战前都已经读过。」查日本「改造文库」有金井宽三翻译的「三民主义」,时间是昭和四年,一九二九年,出版后十二年李登辉进高等学校,自谓读过「三民主义」日译本,似有可能,但他既定时在「战前都已读过」,则与事实不符,因为根据书中「李登辉先生年表」,一九四一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时,乃在他「考入台北高等学校」之前,又何能「在战前都已读过」?至于读过「中国之命运」更是疑云重重。「中国之命运」出版在一九四三年,已是战争期中,何能「在战前都已经读过」?——还没出版呢,怎么读过?至于日译本,由波多野干一译出,由日本评论社出版,已是昭和二十一年、一九四六年的事,战争早已结束了,又何能「在战前」读过?综合印象是:李登辉根本不可能如他所说,「以一个高校生的角度来研读这些书籍」,尤其不可能在「战前」,除非「大日本帝国」为他推迟发动「太平洋战争」。
  在同一节中李登辉又写道:「『中华民国宪法』,前文明载:『依据国父孙中山先生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褔利,制定本宪法。』」奇怪的是,该宪法原文明明是「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身为「中华民国总统」的李登辉竟把「创立中华民国」六字删去,不知何故,「中华民国总统」竟对宪法条文这样生疏么?
  此外,书中附录一「回首来时路」中说李登辉一九六九年被捕时,来的是「四、五个穿著制服的宪兵」的「警总人员」,这种陈述,我们真政治犯和「警总人员」都会笑起来,因为「警总人员」抓人时都穿便衣,即使抓现役中将吴石那次,都派的不是「穿著制服的宪兵」,李登辉何德何能、又非军人,竟被这样宪兵伺候?冒充政治受难者,也不能这样离谱啊!何况,依据「国家安全局」印「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辑第一八六页到一九0页,我们可以看到「匪台湾省工委会台大法学院支部叶城松等叛乱案」,这个案子,共有叶城松(三十一岁)、张璧坤(三十岁)、胡沧霖(三十一岁)、赖正亮(三十一岁)、吴玉成(二十六岁)五人判死刑,在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被枪决。而在「案情摘要」中,第一段赫然就是「叶城松于卅六年十月间,由奸匪李登辉介绍参加匪帮,受杨匪廷椅领导,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可见「奸匪李登辉」逍遥法外,事出有因。因为同案中,除五人死刑外,蔡耀景(三十五岁)判无期,李显章(三十八岁)、钟茂春(三十四岁)、池仁致(三十三岁)、李显玉(二十八岁)、王新德(二十一岁)、黄其德(六十岁)六人判十年,黄顶(四十一岁)判七年,黄青松(二十七岁)判五年,吴长流(六十四岁)判二年。但原始介绍人「奸匪李登辉」,却未闻有法办之事。他占了便宜还卖乖,今天还冒充政治受难者,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