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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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之谜-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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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广东省委讨论中央1月3日决议的同一天(16日),在上海的党中央听取了广东省委派去中央报告工作的沈宝同的汇报,瞿秋白主持的中央对广东省委会议的决议大为不满,决定由周恩来起草致广东省委的信提交政治局讨论决定。    

  18日,中共中央致信广东省委,同时发表了《告广东同志书》,指出省委决议有两个根本错误:一是省委狭义地接受了广州一部分同志在失败后一时激愤的影响,轻轻地将省委讨论和注意的中心寄托在查办当时指导机关和负责同志的这一问题上;二是对于12月11日广州暴动没有一个很肯定它是正确而且对的回答,反转有一个极其动摇的回答。还指出省委关于暴动没有发动群众、军事投机、群众不知道暴动的意义,不竭全力拥护暴动等几个论断,完全不合当时的实际。批评广东省委“暗淡了这一暴动在全世界殖民地反抗运动中,在国际阶级斗争的历史上的伟大创造,以及它给予全中国工农群众直接行动起来推翻统治阶级夺取政权的第一个信号。”最后还指出省委决议的政治纪律“根本不能成立”。批评广东省委“这一决议案还不能满足广东今日全省预备的发动暴动的需要。”    

  1月21日、22日,罗登贤、黄平代表广东省委在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广州起义的情况。瞿秋白主持的中央听取了汇报,看到省委1月16日的决议和李立三的报告,对李立三在广东的工作大为不满,当即作出决定:邓中夏去广东代理广东省委书记,准备2月召开省委扩大会议,执行中央关于广州暴动的决议;责成李立三于邓中夏到后即来中央“面谈一切”。    

  1月23日,李立三领导的广东省委,不得不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作出了《对参加广州暴动决议案》,重新评价广州暴动的意义,同时总结暴动失败存在的问题。    

  1月25日,中共中央致信广东省委并转全体同志,中央不同意省委对广州暴动的结论,指出广东省委全体会议通过的《广州暴动决议案》的错误;同时介绍临时中央政治局通过之《广州暴动之意义与教训》决议案的主要精神,并指出广州暴动主观上的缺点和错误,要求广东省委必须服从中央的意见,停止省委决议案在各级党部的讨论,速将中央决议案散布下去。    

  同日,中共中央还致信李立三,令其回上海汇报和讨论广东工作,解决关于广州起义决议案问题的分歧,并派邓中夏前往香港,代理李立三的省委书记工作。    

  26日,中共中央就《广州暴动之意义与教训》决议案的补充,发出第35号通告。将中央1月18日、25日致广东省委信的精神通告全党,指出应“终止一切与中央不同意见的讨论和传播,以巩固党的布尔塞维克的指导。”    

  2月3日,中央致函广东省委,决定:贺昌到中央另行分配工作,派罗登贤任省委书记,万前任宣传,永炽任组织,陈郁任工委。登贤抵港接任后,贺昌即来中央。    

  邓中夏根据中央的决定约于2月7日或8日到达香港。    

  2月9日,邓中夏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邓中夏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和对省委意见的答复。李立三、吴毅、黄钊、叶耀球、恽代英、聂荣臻、沈宝同、张善铭、罗登贤、炳辉、李源、王强亚、黄谦、海筹等人出席。在瞿秋白中央的强大政治压力下,一些同志在发言中尽管拥护中央决议,但仍坚持省委原来的意见。但李立三在发言中不得不对省委与中央意见的分歧,首先作了自我批评:“对省委决议我是负最大责任的一个。”他还说:“我以为广州暴动问题,再不必耽搁很久的时间讨论,因为目前广东革命形势异常紧张,我们不能用很多时间花在这里讨论。加紧工作,才是目前最迫切的任务。广州暴动能使同志明了根本意义便满足了。”    

  会后,李立三约于2月10日动身赴沪,于2月15日或16日抵达上海。     

 


第三部分武装起义倡导者和重要领导人(11) 

  五、从上海再回广东    

  谁也没想到的是,就在李立三离开香港后的2月20日,广东省委机关被敌人破坏,代理书记邓中夏及常委罗登贤、王强亚、黄谦4人被捕。中央获悉此消息后又作出决定,让李立三仍回广东任省委书记,补陈郁、黄焯、黄钊,连同张善铭、沈青组织新的常委,继续执行一切工作。并要求于27日将一切情形向中央作汇报。    

  24日,李立三由上海赶回香港,不得不又一次去做善后工作,“一切均需从头做起”,重建广东省委。他一方面多方设法把邓中夏等三人(黄谦除外)营救出来,一方面全面恢复省委工作。新组成的省委常委会是:    

  书记: 李立三    

  常委: 李立三、张善铭、李源、沈青、陈郁、黄焯、黄钊。    

  2月26日,中共中央根据广东省委的意见,作出了《“广州暴动之意义与教训”的决议案的补充》,并以《中央通告》第35号文件发出,批评广东省委决议案完全成立于当时群众因失败而激愤的感情下,立三同志的指导也就随着偏下去了。《通告》重申了中央1月3日决议的基本看法和各项决定的正确性。同时也根据广东省委的意见,在六个方面对中央决议中不尽符合事实的部分作了补充。    

  至此,李立三与中央的分歧得到解决,在工作中坚决执行中央的“左”倾路线,部署在全省举行暴动。    

  27日,李立三主持召开新的省委常委会议,通过了《省委即须执行的具体工作》决议案。除了对党的组织、宣传、职工运动、兵士、军委等工作进行整顿外,对广州、西江、南路、北江、东江、潮海、琼崖等地区的工作都作出了具体部署。    

  在各项工作“略有头绪”之后,李立三比中央的要求(要求27日)晚了两天,于29日向党中央写了《张李军阀战争结束后的政治状况与暴动发展情形》的报告,把他从中央回香港的工作作了汇报。    

  紧接着,省委决定恢复南路特委,组织潮梅特委。3月1日,省委致函北江特委,指示北江特委应该马上计划一个广大的士兵暴动,提出了30多项具体措施。    

  3月4日,省委制定《罗定暴动工作大纲》,决定成立西江上游特委。    

  12日,省委派杨石魂赴惠州,组织发动当地农民和士兵举行暴动。    

  同日,省委以《加强主观的力量》为题,向中央写了书面报告,报告了桂系军阀四路进攻海陆丰和汕尾的情况,以及潮梅特委自汕头机关破坏后,负责同志叶浩秀、陈国盛均已牺牲;仁化暴动仍困守在按冈乡;英德潭洞、曲江西水两地暴动失败;信宜曾暴动一次,现仍困守在一个山区里面。    

  鉴于上述局面,省委指示东委采取“追击暴动”的策略来开展斗争,并且决定南路在茂名、化县、信宜,廉江等地短期内部署一次暴动,同时注意潮梅、北海等处的工人运动。    

  16日,省委又派李海筹去惠州指挥发动士兵暴动。    

  李立三当时采取这一系列措施,就是为了认真贯彻瞿秋白主持的中央对广东形势的乐观估计:“全省都能创造暴动的局面。”可是,形势的发展恰恰相反。李立三四处碰壁。省委常委黄焯等人被捕,特别是17日、18日,在桂系军阀的强大进攻下,海陆丰失守,大批海陆丰的同志逃难抵达香港,省委当时仅存经费800余元,要救济这批来港同志都发生了困难。    

  不得已,李立三于18日致信瞿秋白,并代表省委写报告给党中央,虽然表示要“极力加紧工作”,“计划在短期内造成暴动的局面”,但是也如实地反映了各地不断传来的暴动失败和干部被捕的消息,以及革命队伍的“非常恐慌的退缩”的情绪。一方面强烈要求中央速寄大批款项,否则已无法支持;一方面不仅拒绝中央要调走工人干部的要求,反而提出“假如现在能得到20个明了党的政策和无产阶级的工作方法的工人同志去到各县巡视,艰苦地到下层工作,至多三个月便可布置一个全省暴动的局面。”“这是值得中央严重注意的一件事。”李立三特别要求希望“恩来同志即来指导扩大会议”,“速请罗绮园回来担任《红旗》编辑。”    

  尽管如此,李立三继续执行瞿秋白的“左”倾盲动主义路线。李立三一方面看到了客观形势的困难和“左”倾政策的行不通,一方面又怕犯“右倾”错误,力图按照中央的调子来说明形势和制造“高潮”。    

  20日,省委又致信琼崖特委,指出琼崖目前仍是暴动的局面,要求继续组织全琼暴动,指示琼崖特委今后暴动的战术应该是:一开始即前赴后继的冲锋,四面包围,使敌人惊慌崩溃。同时,应有广大的宣传鼓动以瓦解敌军心,不只计敌我枪支多少,子弹是否充足,以及正面作战,远地射击等。    

  接着,广宁县委机关被敌围攻,终因枪弹缺乏坚持三天后不得不退出。    

  敌第5军向潮、普、惠进攻,占领惠来县城,潮阳、普宁的红军受挫。    

  4月13日,在中央代表参加指导下,李立三支持召开了广东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通过了《政治任务决议案》、《党的组织决议案》、《职工运动决议案》、《军事问题决议案》、《苏维埃问题决议案》、《没收分配土地决议案》等,会议分析了当时全国和广东的形势,仍认为广东的革命处于高潮,党的策略是加紧扩大各地的暴动,以实现中央关于全省总暴动的计划。会议对省委进行了改组,选出了新的省委领导机构。    

  书记: 李立三    

  常委: 李立三、李源、张善铭、周松腾、恽代英、周颂年、吴毅、沈青    

  委员: 37人    

  候补委员: 9人    

  此时,批评和纠正中共中央“左”倾错误的共产国际第九次扩大执委会议(即2月会议)的决定发来中国。这就是2月25日,由斯大林、布哈林领导的共产国际作出了“关于广州暴动问题的决议案”。共产国际首先肯定了广州暴动的积极意义,“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认为必须估计中国革命运动的一般经验,而使这些经验的教训一直到党的支部。广州暴动是中国无产阶级建立苏维埃政权之英勇的尝试,对于工农革命的发展有极大的作用。”    

  共产国际在对广州起义给以充分肯定以后紧接着就指出了它的错误:“可是这里也暴露指导机关的一些错误:工农之中预备的工作不充分,敌人军队之中的工作也不充分,对于黄色工会会员的态度不正确,党部及共青团本身的准备不充分。中央完全没有接到广州事件的通知,政治上的调动群众也薄弱(没有广泛的政治罢工,没有选举的广州苏维埃以为暴动之机关)。对于这些,直接指导者应负责的,就是政治上对共产国际执委负责的同志(某同志及其他)。”    

  共产国际在指出广州起义存在的错误以后,再次重申,“虽然有这些指导方面的错误,但是广州暴动应当被认为是中国工人极大的英勇精神的模范,他们是的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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