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性感是一门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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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性感是一门哲学-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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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戈尔、纪伯伦在很多诗篇里歌颂泪水,大概是他们认为泪水作为灵魂的分泌物,质地无可挑剔。在越来越势利的环境里,鳄鱼的流泪方式一直被人们心照不宣地推广着。    
    由于女人对流泪的训练大大多于男性,遭受打击后,她们反倒能够迅速振作起来,擦干眼泪,被液体清洗过的天色晴空万里。这值得男人努力学习。    
    至于有些男人,比如“新好男人”,常常使用“泪水秀”在女人跟前获得成功,这种泡软自己企图“泡妞”的伎俩,都是不值得深究的个别现象。哭泣除了利于身体排除毒素,剩下的哭泣仪式就没有一点儿看头了。    
    我讨厌男人在我面前哭泣,有时候,女人甚至比男人还坚强。有时候哭不一定是代表伤心,也可以是对人生的一种感悟,甚至可以是兴奋地哭。女人在哭的时候,请记住千万不要把你的“眼睫毛”哭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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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离开这个世界以前,也许会有一段时间来回想你早年的风流艳迹,你会回想起许多男人,你会回想到我,回想到我在你生命中所占的地位——那时候,我大概死掉很久了!    
    ⊙李敖•;《李敖情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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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有一天,老爸李敖走向“天国”,为他而哭、因他而泣的人一定很多、很多……为此,我为他骄傲!为他鼓掌!


第二部分第15节 冷中之火

    寒冷的季节是清醒的季节,它一方面使事物的外形变得臃肿不堪,另一方面又令事物的本质得以澄明。    
    大脑在寒冷的空气中极其敏感,我们的感觉末梢在凛冽、清新的空气中容易发现平素熟视无睹的面孔上闪烁的新奇之点。当一对男女在寒夜里沉默并相互注视的时候,奇迹就此产生。    
    从女人的面部构造上说,她们的面部神经比男性丰富。很多微妙的情愫一闪即逝,她们的心情在千变万化的起伏中周而复始。当她抬起头来,眼睛反射着黑夜的余光,凝聚成两个水晶似的光点,犹如水底的火焰,在纯净地燃烧。如果男人忽视了这个细节,说明你十分粗糙,将丧失进入女人心灵深处的机会。这两点火苗并不热烈,甚至还透露出几许冷漠,但惟有这个时候,才是女人们真正平静、等待、思索的时候。她用冷冷的目光告诉你——我们是该好好审视一番了。    
    她的睫毛跳动着,如同被火焰托举起来的羽毛,这实际上是一个等候的信号。等候你的目光传递心灵深处的东西。其实,女人对男人的德行十分了解,但她仍然想再一次得到核实,男人对自己的看法,这不是毫无意义的重复,如果说情调不需要这些,再进入下一个层次,情感自身就会发出这一吁求。    
    对此,男人们最好不要施展“眼球秀”,那是比较拙劣的,而应平缓的、松弛的、持续的注视对方的眼睛,你会逐渐发现,女人眼中的火苗正在慢慢缩小、远去、进一步冷却,直到凝聚为两粒圆润剔透的晶体,从眼角滴落。    
    这种泪水,恰恰是最珍贵的情感证明。因为在极度平静的状态下,一个女人如若毫无理由地落泪,只能说明,你已经进入她的生命的最深层了。    
    我李文是个特别喜欢吃冰的人,可能是因为心中有太多的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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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是一种最原始最有趣最伟大的动力,从佛经中最能看出来《大圣欢喜供养法》等佛经中说大圣自在天和乌摩女为夫妇,生下三千子女,其中一千五百个是做恶事的、一千五百个是做善事的。做善事的是“观音之化身”,跟那一千五百个做恶事的配成兄弟夫妇,以性交方法,来软化恶行。在这种设计之下,观音宁愿挨。《维摩诘所说经》中说:“或现作淫女,引诸好色者。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宗镜录》中说:“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以楔出楔,将声止声”。这一佛门理论,最为有趣。这种理论主张“以欲止欲”,主张用风情万种的美女,吸引好色之徒,以引你性欲为手段,以导你信佛为目的。——为了使你进入我的信仰,不惜以“美人计”对付你,从“小头”入手,达到“大头”皈依。这一“‘大头’问题,‘小头’解决”的妙举,不是最有趣的吗?我在文章中喜欢把性问题性字眼性观念带进场,消极的目的固然在打破禁忌、从“性自由”入手;但在积极的目的上,却是佛门中的以“淫女”诱人,引起趣味,然“后令入佛智”。    
    孔夫子感叹他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他真笨!把德色合一,问题不就解决了吗?孔夫子就“五十而知天命”,《中庸》说:“天命谓之性”,古人今人乱把“性”解释一通,其实性最该有的解释还是男女那一面。“性”的古字本来没有,最早本是“生”字,在殷商及周初,都是如此。《论语》记孔夫子“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已”。可见孔夫子羞答答力有未逮的,我李敖都代行之矣!所以二十世纪的中国人,既可得而闻李敖的文章,又可得而闻李敖大谈其性。    
    ⊙李敖•;《李敖对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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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读完老爸李敖上面的这段文字,你是否也会认为李敖是一个率真而勇敢的人?他率真地谈性,勇敢地“棒佛”,根本不怕遭遇“佛谴”……他本人就是一位悲天悯人的大佛。这样一位率真而勇敢的人,有许多女人为他流泪,也是可想而知的。


第二部分第16节 冰凉的小手

    冬季,寒冷仍然不能阻挡情人们在河边散步的兴致,也许冰凉的风不但不会使感情降温,反而有火上浇油的功效。    
    尽管女性体中的脂肪比例多于男性,但她们总是抵挡不住寒冷的袭击。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这个时候,女性的热量已经奔涌在生殖器官周围,捍卫最可宝贵的领地的安全。寒冷使得她们的面庞发红,像在发高烧,而手脚冰凉。但这副造型,足以让男人们心旌神摇,无形中又为男人们创造了显示力度的机会。    
    相反,男人们在寒冷中,体温主要在手脚上散发,因此就有了滚烫的大手和温暖的臂弯,供女人依偎。以至于他们的脸色有些发青,嘴唇发乌,但神情自若,顽强保持着笑傲江湖的豪迈。    
    男人们都无一例外地坚持把女人的手握在自己掌中,紧紧攥住,时不时地拥抱一下,接吻,从女人嘴唇上吸回热量,并给她拉拢本就捂得严严实实的衣服领子。他们尽量吸气,肺活量达到饱和,心跳加速体热上升,使自己的胸膛看起来显得更宽广和厚实,像一堵忠实的墙,让女人的头停靠在上面,以期给心爱的那个女人一份温暖与依靠。    
    这幅小鸟依人的图画,我们随时随地都容易看到。依靠手掌来传递绵绵爱意,既是本能的,也充满了文化意韵。寒冷激发起的渴望,让女人们深深明白,自己是无法走完漫漫人生路的,大概惟有投入眼前的怀抱,就像小鸟钻进父母的羽翼,才能够使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可贵——这就是男人们得到的回报,即使自己冻成冰棍,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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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后主做昏君,其实也有令人欣赏的一面,《陈书》本纪中说他“肆舻舰阅武,宴群臣赋诗”。后妃传中说他“怠于政事”,办公时“置张贵妃(张丽华)于膝上共决之”。我本人就欣赏得一塌糊涂。能阅兵时做诗、能听政时把美女抱在腿上,是何等潇洒!    
    ⊙李敖•;《中国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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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李敖的体内永远都会燃烧着“激情之火”,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支将自己的肋骨折下点燃的火把……他的文字在向世人传递着热量,靠近他,任何“冰凉的小手”都会不再“冰凉”。


第二部分第17节 酒味

    女性对男人喝酒的心态颇为微妙。一方面她们欣赏男人喝酒的姿态,那副陶然自得的表情覆盖了平素的猥琐和冷漠,尽管粗糙的皮肤毛孔里盛开出密布的红色脂肪瘤,但显示出了相当的雄性本能。但另一方面,她们十分厌恶酒鬼身上的那股酒味,这却是女人们非常一致的反应。    
    说也奇怪,闻着那么醇香的白酒,灌进肠胃里,味道逐渐就变了,酒的度数越高,反而倒冲起来的味道就越大,而最终被一股纯正的潲水酸味密密覆盖。对这股正在进一步发酵的沼气,喝酒人由于鼻腔充血,味蕾麻木,早就找不到北了,他们只是一味地海喝,目放精光,并把发酵的气体连同豪言壮语喷到女性脸上,偶尔还夹杂着些许“标点符号”。    
    这些飞溅而来的唾沫星子,热热的、粘粘的,但女性们不敢去擦。并不是怕得罪酒鬼,而是一擦就更加大了污染的面积,女人们频频上盥洗间,实在忍受不住,一般都提前告退。这实际上是她们离去的真实原因。    
    更进一步,酒味还可以在全身散发出来,并与汗腺混合,构成一股无法命名的味道。但喝酒人已经飘了起来,跌跌撞撞好不容易回到家,一把就把女人抱住……    
    因此,我对酒鬼的女人一律敬而远之,并抱以深切同情。    
    反之,即使已经有酒瘾的女性,喝起酒来也要文雅得多。更奇怪的事情还在于,女性对酒精好像具备天然的免疫力,这一直是民间流传甚广的说法。其实这并没有任何科学根据,惟一的原因是她们喝酒的次数没有男人那样频繁,因而肝脏功能相对较好。她们喝酒后,热力把化妆品的气息蒸发出来,在周围形成一层浮动的氤氲,并媚力四射。跟这样的女人接近,是男人们求之不得的快事。    
    很多人喝酒没有酒品,常常拿高级红酒兑饮料,这是一种浪费美酒的无知行为。至于女孩子不顾形象,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是一种很幼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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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渊明的惟一过分了的嗜好是他喜欢喝酒,并写了太多的和酒有关的诗。在他一百一十四首的五言古诗里,酒字出现三十一次、醉字七次、醪字三次、酣字三次、酌字三次、醇字一次。他的儿子都是笨蛋,没有一个能“臣得其酒”式的继承他的一切。他在六十三岁时死去,死前写“自祭文”,说“匪贵前誉,孰重后歌”,表示对生前死后的声名都不在乎。这种旷达,在他《挽歌诗》里也如出一辙:“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李敖•;《中国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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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李敖年轻时好酒,据说酒品极高……陶渊明的儿子都是笨蛋,是因酒之故;李敖的女儿性格如同老子一样刚烈,可能也是因酒之故。


第二部分第18节 首饰的光亮

    有关首饰的话题非常繁杂和专业,普遍现象却是有目共睹的——新新人类中的“坏女孩”以及大龄女人,基本跟首饰不沾边。二十五至四十岁这个阶段的女人,是首饰消费的主力军。    
    前民主德国诗人格里高勒•;菲鲁在华丽的首饰光芒下几乎难辨东西了,他在《戒指》一诗里来了个爱屋及乌的做法——    
    当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远远地    
    扔进摩尔道草原。    
    我在山丘间狂奔,    
    为把它寻找。    
    这样,我学会了奔跑。    
    当初    
    我把情人的戒指    
    掉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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