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蚂蚁 作者: 卢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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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蚂蚁 作者: 卢江良-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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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乐发第一次蹦迪就注意上了她,但那次冯乐发没敢搭理她,他感到了一种深深的自卑。冯乐发以前只是一名室内装修工,所接触的女子大都平凡而俗气。而李青青显现的高傲气质,使冯乐天感到了一种距离,一种高不可攀的距离。 
        
        然而,李青青深深地吸引了冯乐发,以至于后来一连好几个晚上,他单枪匹马来到了天堂夜总会。而让冯乐发欣喜的是,李青青几乎每晚混迹于迪厅,她总是目空一切地疯狂摇摆,恍如整个迪厅是她的私人空间。 
        
        冯乐发真正搭上李青青,是在第四次去蹦迪的夜里。那次,李青青不知遇到了什么事,没有像以往一样蹦迪,神色忧伤地坐在围栏外吮吸饮料。冯乐发觉得这是一次机会,他同样拿着一罐饮料凑上前去,坐在了李青青的旁边。 
        
        李青青斜了一眼冯乐发,不出声。   
        冯乐发不由地向李青青身边靠了靠,他脸朝着李青青凑近去,想说〃你好〃或者〃我能认识你吗〃诸如此类的搭讪,但他到底没有勇气说出口,第一眼见到李青青迄今曾无数次演练过的话,此刻全部凝固在了喉咙里。 
        
        冯乐发就这样正对着李青青呆呆地坐着,嘴巴痛苦地张开着,目光定定地瞅着她。   
        李青青似乎意识到了他的瞅视,她突然一下子扭过脸来,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见了他的那副傻样,不好气地说,有什么好看的?没看到过?其实,这些天,她早注意到冯乐发了,因为他每夜像尾巴一样地跟着自己。 
        
        冯乐发这才反应过来,他赶忙闭上嘴巴,目光不好意思地躲闪。可他又不甘心就此错过机会,终于鼓起勇气,吐出了几个字,你真好看。   
        李青青白了他一眼,冯乐发赶忙声明,我不是哄你,你真的很好看。   
        李青青被他的憨态逗笑了。这段时间,李青青正好失宠。包养她的老板有了新人,将李青青无情地抛弃了。   
        这时,她问冯乐发,喂,你做什么的?   
        冯乐发连忙说,做生意的。   
        做什么生意?李青青又问   
        冯乐发停顿了片刻,说,我承包宾馆的。他本来想如实回答的,但又怕说自己是承包旅馆的,让李青青瞧不起,便改口说成宾馆。       
 
      第4节:城市蚂蚁(4)       
        李青青眼睛一亮,你是宾馆老板?   
        冯乐发有些得意地说,可以这么说吧。   
        话音未落,李青青就怦然心动。李青青中专毕业在酒吧打工时,让那个老板瞄上的,他整整包养了她五年。这使李青青成了〃爬山虎〃,习惯于依赖〃墙〃才可以生长。最近那个老板不包养她了,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而现在冯乐发的出现,让李青青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在认识冯乐发的第三天晚上,李青青就跟冯乐发住在了一起。与其说她喜欢冯乐发,不如说冯乐发的钱使她倾心。冯乐发吹嘘的宾馆老板的身份,使她感到了一种坚实的依靠。 
        
        2   
        冯乐发跟李青青同居的那天起,就觉得自己像生活在了万花筒里,身边恍如开满了鲜花、撒足了阳光,以及弥漫着快乐的歌声。他很难想象,那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原以为可望不可及的李青青,竟然在短短的三天内让自己拥有了。 
        
        为了长久地留住眼前的美好,冯乐发对李青青是百依百顺。   
        李青青说,乐发,你帮我洗脚。   
        冯乐发就屁颠屁颠地跑去备水,然后给李青青脱鞋脱袜,用自己的手试水,觉得冷热适中了,就开始帮她洗。洗的时候还小心翼翼的,惟恐揉痛了李青青的细皮嫩肉。 
        
        李青青说,乐发,我现在想吃冰淇淋。   
        当时已晚上九点多了,冯乐发就二话不说,立刻起床出门打出租车,赶去十里之外的武林门,给李青青买哈根达斯的冰淇淋。冯乐发知道,李青青就认准吃那种冰淇淋,双筒的最便宜五十元一只,单筒的二十五元。 
        
        李青青说,乐发,你今天让我枕着睡一夜。   
        冯乐发就毫不犹豫地将手臂递过去,让李青青的头枕在上面。半夜李青青睡着了,冯乐发的手臂尽管酸痛得厉害,但他还是咬着牙坚持着,而且连动都不敢动一下,担心一动弄醒了李青青。 
        
        他俩租的房子是八百元一套的,家具和电器一应俱全,搬进去住了还不到三天,李青青说,乐发,我们换一套房吧!   
        冯乐发也不问一下原因,只是征求李青青的意见,青青,我的宝贝,你想住哪一种的?   
        李青青说,我想住离西湖(这座城市市区一个著名的湖)边近的。   
        冯乐发就陪着李青青四处奔走找房子。   
        ……   
        李青青由于以前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跟了冯乐发后自然也不例外,但冯乐发毫无怨言,尽自己所能竭力满足李青青。另外,李青青每顿饭都得上馆子,而且要上星级的;衣服是看中了就买,买的都是上档次的;还时不时要冯乐发陪着去蹦迪和泡吧。好在冯乐发身边还有一笔钱,这次终于派上了用场,手头才不怎么显得窘迫。 
        
        在旅馆的业务方面,冯乐发是懒得过问的,他去找另一承包人余老板。余老板是一位赌鬼,他成天在旅馆里赌博。冯乐发说,余老板,我最近交了个女朋友,时间不太够用,旅馆你多照看些。 
        
        余老板说,我多照看照看倒没什么,只是……   
        冯乐发就说,余老板,我跟你是谁跟谁呀,我对你是一万个放心。   
        余老板就满口答应。他乐得冯乐发不来旅馆,这样尽管自己显得忙些,但从中可以做做手脚。   
        就这样,冯乐发将旅馆一手交给了余老板打理,自己整天跟李青青泡在一起,过着自在逍遥的生活。   
        3   
        冯乐发跟李青青同居了一周,就领李青青去见赵嘉映和郑三狗。   
        郑三狗见到李青青时,眼光一下子发直了,他不敢相信一个月前还是装修工的冯乐发,竟然这么快就泡上了这等美妙的女子。这让郑三狗再次领略了钱的力量。同时,他的心里增添了一种失落。他暗里哀叹自己一个本科生,竟然比不上冯乐发一个初中生。 
        
        赵嘉映对李青青没留好的印象,虽然冯乐发还没透露李青青的身世,但他打一眼起就觉得她不是那种单纯的女子。他从她的抬手举足间看到了风尘的味道,这使他对眼前这个女人产生了些许的厌恶。但赵嘉映在李青青面前没有表露出来,但私底里觉得应当及时提醒冯乐发,以免他误入歧途、覆水难收。 
            
        
      第5节:城市蚂蚁(5)       
        冯乐发虽说都是二十五岁的人了,对于恋爱方面的事情,再也无须外人插手或干涉。但赵嘉映还是觉得,很有必要过问一下。至于他愿不愿意接受,就取决于他自己了。 
        
        赵嘉映跟冯乐发的关系,与郑三狗的不同。他跟郑三狗只局限于朋友关系,而跟冯乐发的除了这层外,还多少夹杂着亲戚的成份。冯乐发的外祖父,是赵嘉映的一个远房公公。赵嘉映打小就认识冯乐发,而且还是看着他长大的。就是冯乐发来这座城市搞装修,也是通过赵嘉映牵线搭桥的。 
        
        当时,郑三狗单位有间办公室要装修,问赵嘉映有没有认识搞装修的,赵嘉映就介绍了远在家乡的冯乐发。赵嘉映之所以介绍冯乐发,那是因为乐发外公知道赵嘉映在省城当记者,认为他挺神通广大的,而自己的外孙学会木作后,整天在家里闲逛,便特意托付赵嘉映帮忙。冯乐发跟郑三狗相识,也正通过这层关系。 
        
        于是,趁李青青上洗手间的当儿,赵嘉映开门见山地劝说冯乐发,乐发,你不该跟李青青交往。   
        为什么?冯乐发感到很意外。   
        你在老家跟人订了婚的。赵嘉映指出,你应该对丁玲玲负责,她还为你流过产。   
        冯乐发不以为然地说,我不喜欢玲玲,我喜欢青青。   
        赵嘉映顿时觉得冯乐发变了,变得使他感到无以名状的陌生,但他还是苦口婆心地劝说,你认为李青青靠得住吗?她不是那种安分的女人……   
        我不管靠不靠得住。冯乐发不耐烦地打断了赵嘉映的话,一意孤行地说,反正我现在喜欢青青。   
        这时,李青青回来了。赵嘉映便停下了劝说。   
        接下去,气氛有些沉闷。冯乐发见两个哥们很少说话,想当然地理解为他们内心的不平衡,这让他感到了一种无与伦比的自豪。说实话,以前他还是一名室内装修工的时候,在这两个哥们面前他一直是自卑的。他害怕自己低贱的身份让两个白领轻视,所以每次聚会他总是抢先付钱,企图赢得他们的好感,保持跟他们的交往。 
        
        冯乐发那样做不无道理。在这座城市里厮混,你很需要一些东西,比如某种依靠。冯乐发之所以讨好赵嘉映和郑三狗,那是因为赵嘉映是杂志社记者,而郑三狗是一知名大公司办公室秘书。以前,每当冯乐发接手一担业务时,他总会将他们俩人领到将要装修的新房,向房东介绍他们俩人的身份,以显示自己的朋友是有身份的人,从而避免房东对他的欺诈和赖帐。 
        
        而现在,冯乐发觉得自己已今非昔比,心底的自卑不断消解……   
        第三章   
        1   
        郑三狗见过李青青的当夜,几乎整夜都没有入睡,他圆睁着近视的眼睛,望着租房的天花板,暗自伤神。他觉得老天对他是不公平的,他甚至有些仇恨自己的父母。如果他们将他生得再高二十公分,那么他就不会是现在这种状态;或者他们家境不是那样贫困,同样可以改变他眼下的处境。 
        
        应该说,郑三狗不是那种聪明的孩子,但郑三狗最终能成为本科生,这跟他的努力密不可分。而促使他在学业上不断努力的,恰恰因为他矮小的个子。很多时候,他想如果自己再长高一点点,他还会不会像现在一样是本科生? 
        
        郑三狗的老家在邻省的一个山村。那山村座落在群山的怀抱里,像一颗被遗忘的芝麻,在那里寂寞地生长、开花和结果。村里人去山下的镇上赶一次集要花半天时间,那里的人们整天跟大山打交道,砍柴、摘茶、锄笋和种庄稼。自郑三狗长到十五岁之后,他父亲的脸色就始终没有晴过,一直到郑三狗考上大学的那一天。 
        
        三狗父亲的担心,不是毫无缘由的。在那个小山村里,一切活儿都跟体力有关,一个瘦弱的男人,如果要在那里生活一辈子,则意味着要低一辈子头。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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