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31-精神生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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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1-精神生活·思维-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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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布尼茨在事实真理和推理真理——其最高形式是数学真理,仅仅探讨思想之物,不需要亲眼目睹,也不需要感性材料——之间所作的区分,是基于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古老区分。按照这种区分,所有必然的、其对立面是不可能的东西,比也许可能的、也许不可能的东西具有更高的本体论等级。数学推理能作为一切思维之范式的信念可以追溯到毕达哥拉斯;无论如何,当柏拉图拒绝接受没有受过数学训练的人学习哲学的时候,我们看到了这种信念。它也是中世纪的dictamenrationis(理性规则)的基础。真理具有远比暴力(bia)更强大的必然性(anagkē)力量,在希腊哲学中占据了一个根深蒂固的位置(topos),人屈服于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力量(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hypautēsalētheiasanagkasthentes《物理学》,188b30。托马斯·阿奎那重复亚里士多德的说法:“quasiabipsaveritatecoacti”(好像受到真理本身的强制)。见其《〈论灵魂〉注释》,Ⅰ,2,43。)。梅西埃·德·拉里维埃尔(MercierdelaRivière)写道:“欧几里得是一位真正的专制暴君;他传授给我们的真理是真正的专制规律。”《科学院词典》(TheDictionnairedelAcadémie)以同样的方式写道:“就力量而言,真理的力量在人的精神之上。”同样的观念使格劳秀斯(Grotius)相信,“即使上帝也不能使二乘二不等于四”——这是一个成问题的命题,不仅仅因为人们不可能把上帝置于必然性的支配之下,而且也因为即使这是可能的,感官知觉的明证也仍然是有效的,正是基于这些理由,邓斯·司各特对此表示怀疑。


《精神生活·思维》 第一章真理和意义(4)

    数学真理的根源是人的大脑,是我们的感官和共同感官,以及康德称之为理智的东西的延伸,大脑的能力并非缺少自然属性,并非不能指导我们穿越现象世界。其最好的证据可能在于一个十分神秘的事实:乍看起来,数学推理——我们大脑的最纯粹的活动,因为它不考虑呈现给我们感官的所有属性,并且与纯粹的常识推理相去甚远,可能在科学探索世界的过程中起着一种解放的作用。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器官,仍然属于我们这个世界;用邓斯·司各特的话来说,它落在自然之下(caditsubnatura),并拥有一个使具有感官的生物必须屈服的所有必然性。必然性的对立面不是偶然性,而是自由。呈现给人的视觉的每一样东西,产生于人类精神的每一样东西,好歹发生在终有一死的生物那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偶然的”,包括其本身的存在。我们都知道:    
    在某个黄昏,科学说,几十年之前,    
    你来到永不停顿的瀑布中间,    
    从自然的无底洞中涌出的生物就在那里。    
    但是,我们不能阻止诗人的回答:    
    我说,我的来源是偶然的!一个真正的奇迹,    
    对于那些不相信自己必然存在的人来说。W。H。奥登:《与我自己的谈话》(TalkingtoMyself),《诗集》(CollectedPoems),纽约,1976年,653页。    
    然而,这种“必然存在”的东西不是一个真理,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命题。    
    换句话说,在事实真理之外,没有真理:所有的科学真理都是事实真理,不包括纯粹的大脑能力产生的和在特殊设定的符号语言中得到表达的真理,只有事实陈述在科学上是可证实的。例如,陈述“一个三角形在笑”不是不真实的,而是无意义的,正如我们在坎特伯雷的安塞姆(AnselmofCanterbury)的著作中发现的,上帝存在的古老本体论证明在这种不真实的意义上是无效的。显然,认识旨在到达真理,即使在科学中,这种真理也从来不是一种永久的真理,而是一种暂时的真理,随着知识的增加,我们希望用另一种更正确的真理来取代它。期望从思维中获得真理意味着我们误解了求知欲引起的思维需要。思维可以并必须用于认识的尝试中,但思维本身不在这种能力的运作中;思维只不过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事业的女仆。(看来,黑格尔第一个抗议现代的新观念试图把哲学放在它在中世纪曾经所处的位置上。“因此,哲学被当做神学的女仆,谦逊地接受神学的成就,被要求把神学的成就带入纯粹的逻辑领域,以一种可靠的和在概念上可证实的方式呈现它们。现在,哲学被当做其他科学的女仆……哲学的任务是证明科学的方法”——黑格尔称之为“抓住影子之影子”黑格尔:《世界历史的哲学》(PhilosophiederWeltgeschichte),Lasson版本,莱比锡,1920年,pt。I,61—62页。的某种东西。)    
    真理是我们根据我们的感官或大脑的本质必须承认的东西。每一个人“必然存在”的命题很容易反驳,但是,我“必然存在”的确定性是不能被反驳的,因为我“必然存在”内在于对“我在”的思考。    
    我在真理和意义之间、认识和思维之间划出了一条界线,我坚持这种划分的重要性,因此,我不想否认思维对意义的探索和认识对真理的探索是联系在一起的。由于提出了一个难以回答的意义问题,人把自己当做提问题的生物。在人为之寻找答案的所有认识问题的后面,隐藏着看来完全无意义的和始终被认为无意义的无法回答的问题。更为可能的是,如果人不再探索我们要求思维回答的意义,不再提出无法回答的问题,那么人不仅仅可能丧失产生我们称之为艺术品的思想之物的能力,而且也可能丧失回答作为任何一种文明基石的所有可回答的问题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理性是理智和认识的先决条件;之所以哲学家始终想接受真理的标准——对科学和日常生活都是有效的,例如,也适用于特殊的商业活动——是因为理性和理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尽管在倾向性和目的方面是截然不同的。至于我们的求知欲,当我们的求知欲达到规定的目的时,实践的或纯理论的问题就能被提出,而我们对知识的渴望是不可能减弱的,因为还有许多未知的事物,面对作为文明世界一部分的每一种文明流传和保存下来的不断增加的知识宝库,探索活动仍在继续进行。需保存和增加的这种积累的丧失和技术知识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个特殊世界的终结。相反,思维活动没有留下任何可触知的东西,因此,思维需要从来不是通过“聪明人”的自我省悟被满足的。就肯定的结果而言,我们从自我省悟中期待的大多数东西就是康德在实现其目的时最终达到的东西,他的目的是“把我们对理性的运用,尽管仅仅以消极的方式,延伸到感性世界的界限之外,也就是清除理性为自己设置的障碍”关于形而上学的注释,《康德遗稿》第五卷,见《康德全集》,科学院版本,第十八卷,4849。康德在理性和理智之间,在思辨能力和来自感官经验的认识能力——在这种能力中,“一切思维只不过是到达直观的一种手段”(“一种知识不论以何种方式和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它借以和对象发生直接关系和一切思维作为手段指向的东西,还是直观。”)《纯粹理性批判》,A19,B33。——之间所作的著名区分,其意义比他自己认识到的更为深远,甚至完全不同。我所知道的关于康德的解释能用来支持我自己对康德在理性和理智之间所作的区分的理解,这就是埃里克·韦伊(EricWeil)对《纯粹理性批判》的完美分析——《思维和认识,信仰和自在之物》(PenseretConnatre;LaFoietlaChoseensoi),见《康德的问题》(ProblèmesKantiens),第二版,巴黎,1970年。在韦伊看来,“断言康德否认纯粹理性能认识和发展一门科学,但承认不是进行认识的纯粹理性,而是进行思维的纯粹理性能获得一种知识”(23页),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必须承认,韦伊的结论仍然十分接近康德自己的理解。韦伊主要对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相互关系感兴趣,因此,他认为,“康德哲学的最后基础必然能在他关于人的理论,在哲学人类学中,而不是在一种‘认识论’中……被找到”(33页),而我关于康德哲学的主要保留意见针对他的道德哲学,即《实践理性批判》(CritiqueofPracticalReason),虽然我始终认为,那些把《纯粹理性批判》解读为一种认识论的人似乎完全不知道该书的结论性章节(34页)。


《精神生活·思维》 第一章真理和意义(5)

    韦伊著作中的四篇论文,最近几年来康德文献中最重要的书目,都基于简洁而重要的洞察力:“认识……和思维的对立……是理解康德思想的基础。”(112页,n。2,原文为法文)(他在论述柏拉图的时候写道:“通过比较一个作者对于其主题所表达的思想,就能发现我们能比他自己更好地理解他,这没有奇怪之处。因为他没有充分地规定他的概念,所以有时他在说话的时候,甚至在思考的时候违背了他的本意。”《纯粹理性批判》,A314。这当然也适用于他自己的著作。)虽然他坚持理性不能到达知识,尤其在上帝、自由和灵魂不死方面——在他看来的最高思维对象——但他仍然不放弃承认思维和知识的最终目的是真理和认识的信念,因此,他在“三大批判”中使用“Vernunfterkenntnis(来自纯粹理性的知识)”这个术语,同上书,B868。按照他的观点,这个概念是矛盾的。他从来没有充分想到解放理性和思维、证明这种能力和活动,尽管它们不包含任何“肯定的”结果。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认为他已经“发现这是否定知识……给信仰让出地方所必需的”同上书,Bxxx。,但他“否定”的东西是不可认识的事物的知识,使他没有给信仰让出地方,而是给思想让出地方。他相信他已经建立了作为“给后人的一笔遗产”的未来“系统形而上学”的基础,《纯粹理性批判》,Bxxx。确实,如果不是康德解放了思辨思维,德国唯心主义及其形而上学体系的产生是不可能的。但是,新潮的哲学家——费希特(Fichte)、谢林(Schelling)、黑格尔——不会使康德感到满意。康德把他们从古老的经院教条主义中解放出来,鼓励他们沉湎于思辨思维之中,但他们实际上从笛卡儿那里得到启发,寻求确定性,又一次模糊了思维和认识之间的界限,并且坚定地认为,他们的思辨结果具有和认识过程的结果同样的有效性。    
    康德最伟大的发现,是在把思维当做达到目的的手段的认识和“来自我们的理性的本质”并为了本身的思维之间作出的区分,当他不断地将两者相互比较的时候,却破坏了这种区分。只有当真理(在康德那里,等于直观)——而不是意义——是人的心理活动的最后标准时,谈论欺骗和错觉才是有意义的。他说:“思辨的所有权利和要求的最高法庭本身不可能是欺骗和错觉的来源。”同上书,B697。他之所以是正确的,仅仅是因为作为思辨思维能力的理性不在现象世界中运作,因而可能无意义,但不产生错觉和欺骗,而错觉和欺骗本身属于感官知觉和常识推理的领域。当他认为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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