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一只狗的传奇 作者: 朱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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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一只狗的传奇 作者: 朱苑清-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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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什么问题?你直说吧——” 
        “在恭喜你取得初步成功的同时,我还得先给你打个预防针。以前我也接触过一些类似贝贝这样的病犬。开始的时候,它们的主人花费的精力也不比你少,可最后的结果却还是……” 

        “那是为什么?”方振国一脸困惑。 
        “有些是犬本身的问题,它们经过治疗也稳定过一段时间。可是,能促使它们复发的诱因实在太多,而最终的复发很可能让这只犬的命运非常悲惨。这当然是我们做医生的和你们当主人的,最不愿意看到的!”陈医生停下,呼出一口气,又接着说道:“还有一些犬就更遗憾了,它们连治疗的最后一关都无法挺过,这种情况占到了它们中间的百分之八十,这也就是贝贝即将要接受的考验!” 

        “什么?贝贝即将接受?”方振国有些吃惊。 
        “当然,你也可以暂时不选择这样的治疗计划。那么,你就必须维持贝贝现在的生活状态一直到它老死!但我个人认为,这样恐怕也不太现实!” 
      贝贝七(2) 
        “你能说得简单些吗?” 
        “我的意思是,贝贝下一步的治疗计划会有一些较大的变动,而这个计划你必须为此承担一定的风险,成功的机率只有百分之二十!” 
        “成功了会怎样?失败了又会如何?” 
        “如果成功,就表明它心理上摆脱了你;开始独立,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康复!一旦失败,你之前的努力就会前功尽弃,贝贝更可能因此而丧命!”陈医生凝神屏气地说。 

        “到底是什么样的计划?”方振国忐忑不安。 
        “说起来也很简单,”陈医生笑笑,试图缓和紧张的气氛,“其实就是让贝贝独立生活一段时间!” 
        “噢,噢……”方振国一个劲儿地点头,“可……可是它能行吗?” 
        “让它多亲近大自然和同类,在广阔的天地里学会独立,这是它心理上摆脱你的重要一课,也只有这么做才是治疗它病的关键所在!” 
        方振国愣怔地站着,眼神中透出几丝不安和担忧。 
        这时,陈医生不紧不慢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拍了拍方振国的肩膀,幽默地说:“这对于久经沙场的方总来说,能否算得上是一次挑战呢?” 
        陈医生的话竟把一旁满脸愁容的方振国给逗乐了。 
        “哈哈……”陈医生也爽朗地笑了起来,“这事也不着急,你先回去考虑考虑。等有了决定以后,我们再做详细的安排!” 
        一个星期后,方振国主动打电话给陈医生,他接受了这个计划。他们仔细 
        商议后,决定把贝贝送到方振国的一个办农场的朋友那儿。 
      贝贝八(1) 
        农场在离城市不算太远的村镇上,开车只需要一个多钟头。贝贝一路趴在玻璃窗上,好奇地向窗外四处张望。这是它第一次远离那栋高墙壁垒的别墅,它兴奋极了,不停地在车上跳来跳去。车到村头刚停下,它就“嗖——”地从车里蹿了出去。 

        方振国一路领着贝贝走在高低不平的田埂上,清澄的蓝天没有一丝云翳,他们背靠着连绵的青山,田埂的两旁开满了小野花,一阵阵迷人的馨香迎风而来。几群不知名的小鸟在树梢上啁啾嬉戏,它们仿佛在与潺潺的溪水声附和,流泻出一首淳美的乡村民谣。 

        这一条,便是通往农场的必经之路。 
        农场的最前面,是几间双层的小楼木屋。房屋样式很别致,原木饰面的外墙,用油毡做的屋顶,加上一条长长的门廊,看上去有几分俄罗斯风格。门口一个不大的院子里,养了不少家禽。这些不光用来卖,也供他和朋友们品鲜,是城里人所说的野味。小屋里的陈设非常简单,粗质的木方桌,藤编的椅子,屋檐下晾挂着的咸猪肉,以及灶台里用柴燃起的炉火,都流淌着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绕过小木楼,后面是个池塘。上面有几只野鸭在嘎嘎地游来游去,逍遥快活。池塘的周围是几亩菜园,菜园的篱笆边种满了各种果树,树上缠满了葡萄藤。出了菜园才是农场,整个农场占地上千亩,全都是珍贵的苗圃。远远看去,郁郁葱葱,一望无垠。 

        不远处;从农舍里走出来一个男人,五十多岁,皮肤黝黑,他远远地就挥手和方振国打招呼。 
        “老方,你可真是稀客啊!” 
        “嘿,老马!”方振国加快步子,上前和他握手。 
        “我半年多没来,这儿是越搞越好了,你这个农场主当得还挺自在啊!”方振国环顾一下四周,拍着他的肩膀说。 
        “哪儿呀?最近翻新了不少地方,人挺累的,你看我又晒黑了!我女儿老拿我开涮,说我的皮肤是现在的国际流行色——古铜色!”说着,老马一阵哈哈大笑。 
        “呵呵……”方振国也禁不住笑了。 
        “走,老方。咱们进屋聊!” 
        “嗯,嗯……”方振国连声答应,可忽然他发现贝贝不在身旁,便赶紧喊道:“贝贝——贝贝——” 
        贝贝在田埂的草垛旁逮蝴蝶,正玩得兴起,一听到了方振国的唤声就立刻冲了过来。 
        方振国和老马一同进了木屋,贝贝蹦蹦跳跳地跟在他们身后。 
        刚一进门,便从里屋蹿出来一条草狗。它比贝贝高出许多,浑身是脏兮兮的长毛,两只耳朵耷拉着,又大又粗的尾巴甩来甩去。一见贝贝,它就兴冲冲地奔了过来。快到贝贝跟前时,它突然做了个可笑的动作,就地躺下,四脚朝天地打起滚来。 

        贝贝耳朵挺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它,似乎有点搞不清状况。 
        草狗越滚越激动,两个偌大的狗卵蛋不停地甩来甩去。 
        贝贝警觉地连退两步。 
        草狗一个翻身爬起来,又凑了过去。它的脏鼻子几乎贴在贝贝脸上,它讨好地亲亲贝贝的嘴,又舔了舔它的脖子,围着贝贝团团打转。它的大尾巴起劲地甩着,弄得满屋子是灰。 

        贝贝昂着头,目光炯炯,宛如一个高贵的骑士。 
        忽然,草狗转到贝贝身后,它兴奋地喘着粗气,闻了闻它的狗鸡,接着竟舔了起来。 
        贝贝刚想抽身,草狗就猛扑到它身上,两个前爪死死地抱住它的后半身,激动地浑身抽搐,通红的狗鸡全都露了出来。 
        “呵呵……”坐在一旁的方振国忍不住笑了起来。 
        “呆呆,你干什么啊?给我过来!”老马尴尬地训斥道。 
        草狗不理会,身体越加猛烈地前后摆动着。 
        老马拿起旁边的扫把,对着草狗的头就是几下,“这个狗就是人来疯!……” 
        草狗这才悻悻地停下来。 
        老马无奈地摇摇头说:“它本来是路边的流浪狗,我扔过几次骨头给它,它就赖着不走了,老跟着我。这狗特傻,我们都管它叫呆呆。最好玩的是,只要一来人,它就犯这个毛病,我们这边的人都已经习惯了!” 

      贝贝八(2) 
        方振国朝呆呆笑笑,亲切地唤了它两声:“呆呆——呆呆——” 
        话音没落,呆呆就又兴冲冲地跑到方振国跟前。 
        方振国摸了摸呆呆的脑袋。 
        突然,呆呆立起身子,一把抱住方振国的小腿,下半身又开始不停地前后摆动起来。 
        方振国顿时笑出了眼泪。 
        呆呆听到笑声,情绪更加亢奋。它越抱越紧,大口喘着粗气,眼睛瞪得圆圆的,粗硬的大狗鸡不断地渗出乳白色的液体。 
        老马顿时觉得颜面尽失,他不耐烦地嚷嚷道:“去……去……你个狗东西!给我滚出去!” 
        说完,他又抄起笤把,狠了它几句,然后连拖带拽地把它撵了出去。 
        贝贝见呆呆出了屋,也按捺不住跟着跑了。它们一前一后快乐地奔跑在绿郁葱葱的田野上。 
        方振国和老马一直聊着,直到黄昏才起身道别。 
        走出木屋,方振国站在葡萄藤下。不远处,一条清澈的小河旁,几个卷着裤衩在河边捉鱼虾的孩子,正拾掇着他们的小箩准备回家。灰蓝色的天空下,苍翠的万物披挂上了一层夕阳红的暮色。袅袅的炊烟从农家土制烟囱里升腾而起,而后迅速消散。那一刻,方振国心中有几分忐忑,几分恋恋不舍,更有几分担忧。他想再看一眼贝贝,和它作个别。他四处张望了望,隐隐约约地,他看见暮色中两个小小的影子还在远处相互追逐着。于是,方振国没舍得惊扰它,就这么悄悄地离开了。 

        贝贝由此拥有了一段精彩的乡村生活,那是它今生难忘的记忆。它热爱那块土地,它原本属于那里,它来自那里。烈日炎炎的夏天,它喜欢趴在凉荫荫的屋檐下看蓝天飞翔的小鸟,聆听它们的歌唱。它的傻同伴呆呆总会在这个时候和它嬉闹,咬它的的耳朵或者又骑在它身上想和它行一时之欢。贝贝会恼火,会冲它嚷嚷但绝不会伤害它。它不喜欢欺负弱者,它宁愿壮着胆子去和水牛打架,被它踹上几脚弄得到处是伤,也不愿意听见呆呆唧唧哇哇的讨饶声。呆呆很崇拜它,总是跟在它身后耀武扬威。只要它和贝贝走在一起,便不会有狗欺负它,而它甚至还可以去欺负别人。贝贝总是充当一个强者保护它,替它做出头鸟,为此贝贝没少遭皮肉罪。可贝贝乐意这么做,一个勇敢先行者的背后有几个忠实的“粉丝”跟着,这会让它觉得自己还有那么点伟大,有那么点价值。渐渐地,贝贝在当地出了名,它身后跟着的动物也就越来越多,这中间不乏无家可归的流浪狗,甚至还有一些四处被人欺凌的小野猫。它们成群结队地跟在贝贝身后,这情景很像黑社会里的大哥带着一帮为他两肋插刀的小弟,景象十分壮观。 

        短短几个星期,贝贝就完全适应了乡村的生活,精神状况更是一天好过一天。 
        方振国常常打电话询问起贝贝的情况,老马总会半开玩笑对他说:“贝贝呀,它早把你给忘了,在我这过的好得很呢!”方振国听到这话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以前他总希望贝贝的病能快点好,彻底好。可现在果真好了,他又有了一种失落,他觉得它好得太快没给他心理接受的过程,他本以为贝贝最起码会难过一阵子,或者为他生个小病什么的,这样至少可以证明它是思念他的,对他的感情是深厚的。这些窝在心里的话他没法儿和外人讲,别人也更不会理解。那天下午,他实在憋得难受,转来转去,最后还是跑到了陈医生那儿。他向他描述起贝贝的情况,陈医生耐心地听他叙述完后,兴奋地说:“很好啊,它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适应那边的环境,这在我的研究实例中是极个别的,这可真是奇迹啊!” 

        “可不是吗?确实太快了!连我还没适应,它都适应了。”方振国笑着直摇头。 
        “嗯?怎么?”陈医生有些不解。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方振国,发现他的眼睛略微浮肿,嘴唇乌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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