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亦舒短篇- 第4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其中牵涉的金额不太大,当送件礼物给他好了,舜芳考虑很久,答应参股百份之三十。 

  那梁超明彷佛有点失望。 

  舜芳心想,你太不懂事,也不出去打听打听,已经对你够慷慨了。 

  许多财主,貌作一掷千金状,对他们的红颜知己,都不会拨现金到名下,至多把公司名义登记的房子与车子暂时借出。 

  她的得力助手看不惯,因劝:“你自己还是少艾、红颜,干吗花这种冤枉钱?” 

  “当帮一个朋友。” 

  “世上多的是朋友。” 

  “他能使我笑。” 

  助手叹道:“那就无话可说了。” 

  生活中最要紧是欢乐。 

  可是,舜芳这时也已有灵感知道,梁超明不是她锦袍上的花,而是第三个破洞。 

  她再一次回到那层旧房子去找那位仙姑。 

  有人打开门来,她咳嗽一声,“我来算命。” 

  门打开,请她入内的是一个年轻男子。 

  咦,原来的主人呢? 

  室内陈设一样不变,可是主人换了样子。 

  舜芳说:“我从前来过,主持是位中年女士。” 

  “啊,”那年轻人不经意地说:“她退休了,生意顶了给我做,一样灵。” 

  舜芳心中骇笑,面子上却不做出来。 

  既来之则安之。 

  “你把出生年月日说一说。” 

  舜芳详细道出。 

  刚在这时,电话铃响了。 

  那承继人跑到另一问房去听电话,站起时把一本书碰到地下。 

  舜芳以为他片刻便会回来,可是他把客人丢在客厅裹不理。 

  舜芳的目光落到那本书上,咦,那不是她翻过两次的线装书吗? 

  风吹过,书一页一页掀动,舜芳看到内容,怔住了。 

  一页一页内容完全相同,全是女子身披穿孔锦袍向江边凝望,无论是一四七条或二○五条,全部一样。 

  舜芳忽然嗤一声笑出来,江湖伎俩?一本书一张图就好骗钱,她猜想这种书有两本,一本画男人,另一本画女人,分别给男宾及女客欣赏。 

  她吁出长长一口气,黯然放下一张钞票,开门离去。 

  那半仙还没讲完电话呢,不知与对方有何纠缠。 

  看样子谁也不能为她指点迷津,而生活上总得靠自己,不然的话,袍子上绝对不止三个大洞。 

  回到公司,她站在落地长窗之前,凝望对岸。 

  半晌,她请助手进来。 

  舜芳抬起头,“请取销梁超明投资个案。” 

  助手听了,松一口气。 

  “你一直不赞成吧。” 

  “从来没有同意过。” 

  舜芳笑笑,“原来,袍子上的洞,可以弥补。” 

  助手莫名其妙,“你说什么?” 

  舜芳说:“开会时间到了。”

   
…
梦远书城 》 亦舒短篇小说 》 
旧情人 


 
 

  那是一个雾夜,我与妻子去一个宴会,宴会设在希尔顿鹰巢,妻穿得很得体,妻是那种……很体贴的女人。怎么说呢?她长得很漂亮,也很有一点亮光,没嫁我之前,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明星,婚后三年,还是像一个明星,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明星,不是大明星。但她还是漂亮的,带她出去,只要她肯帮个忙,别说太多的话,她是很得体的一个少奶奶。 

  我们一同去赴那个晚宴。 

  那是一个雾夜。停车的时候便听见渡海小轮互相晌着号,大声地、绝望地。我知道这种雾夜,海与海之间隔三尺便什么也看不见,船一直驶,像是驶进永恒里。我知道这种雾夜,开看车子,直向前驶,也像驶向永桓,永远不会到达,在这雾里,除了一盏盏黄色的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我最近事务忙,赚了一点钱,房子也买了,妻忙,我比她更忙,我们少碰见雾夜,妻不会注意这样的事,妻的好处是绝不敏感,她的感性与马桶盖子差不多,这种女人太可爱了,只要把她喂饱,只要天天晚上回来陪她睡觉,她便换看我又亲又抱,三年来她对我亲爱如昔,这种女人,太容易满足了,我喜欢这种女人,娶了她,我才可以有精力去应付别的事情,所以我的事业才会这么成功,才会赚那么多的钱。 

  但这个雾夜,他们设宴在鹰巢。雾浓得这么奇怪,但又说不出怪在什么地方。 

  妻把手插在我的臂弯里,依偎在我身边,我们一走进鹰巢,我便看见了她。 

  她背着我,站在长窗前,看山下的景色。 

  她的背影我都认得出来。四年我没有见她了,但是我连她的背后都认得出来,窄窄的肩膀,细腰,很瘦,但看不见骨架子,她穿了一套雪白的丝绸衣服,网上衣,绸长裤,背着大家,手中拿一杯酒,一定是白兰地,杯子是大肚杯。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并且讨厌人喝酒。 

  以前。 

  以前是多久的事情了。 

  以前我也不是这样的,以前。 

  人怎么能够提以前呢? 

  她回来了吗?什么时候?独自一人?她有没有老了一点?她快乐吗?窗外都是雾,什么也看不见,她在看什么? 

  乐队轻奏──歌手唱: 

  “昨夜街上我遇见旧情人, 

  她看见我似是这么高兴,我只好微笑。 

  我们详谈很久, 

  这些日子,隔这么久还是不能忘记── 

  我不是那种与群众混得很好的人, 

  我仿佛特别依赖熟悉的方式…… 

  隔这些日子,还是不能忘记。” 

  我放下妻,走过去。 

  她没有注意。她喝了一口拔兰地,一看就知道是个能喝的人。她很静默,看看窗外,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轻声叫:“丹薇。” 

  她一怔,并没有猛然抬起头来,过了几秒钟,她缓缓转身,见到是我,嘴唇动一动,看着我不出声。脸上还是不化妆,眼睛依旧那么圆,浓眉,乌黑的漆发。 

  她一时叫不出我的名字了。难怪她,四年没见面,她怎么会忽然想到能在这种场合见面呢? 

  然后她微笑了。 

  “丹薇。”我伸手,“你好吗?” 

  “好。你呢?”她轻轻的问候我,轻轻与我握手。她右手戴了五只银戒子,左手戴一只钻石订婚戒。 

  呵订婚戒子。曾经一度,我们一起到珠宝店去看过婚成,曾经一度,她是我的女人。 

  我垂下头,“好。”我说:“很好。” 

  她温和的说:“我听说了。他们说你事业很如意,那是你太太吗?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那位?她真美丽。” 

  丹薇的口气完全变了,那么温和客观,那么礼貌周到,她完全变了,一个微笑遮掩了一切,甚至达她的声音都不一样了,她的声音那么平,一点过份的语气都没有。 

  她说:“她是个电影明星是吗?” 

  我连忙答:“现在不拍戏了。” 

  丹薇笑一笑,再喝一口酒。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以前,以前我怎么会娶一个三流女明星做老婆,还带看她到处晃?以前。人是会变的,不要问别人怎么变了,问自己是怎么变的,先问自己。 

  我问:“你是一个人来的?” 

  “不,”她答.“我与男伴来的。”她转过身去。 

  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甚至比她还要年轻两三岁,正在与别人讲话,一个英俊的男孩子,浓眉大眼,高大挺拔。配得上她。 

  但是丹薇脸上没有欢容。 

  丹薇的脸上从来没有欢容!即使与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如此。只有在看到一张名画的时候她才微笑,只有在看卡通的时候她才大笑。她的笑永远不留给男人。她太骄傲。或是因为她碰到的男人都太没有办法,不能得到她的欢心?像我?像那边那一位? 

  “他是你的未婚夫?”我看看她的订婚戎子。 

  “不,”她摇头,“未婚夫在伦敦。” 

  “他只是一个──男伴?” 

  “是的。”她动动嘴角。 

  她真的一点点也没有老,四年的光阴仿佛没有间断过我们两个人,只是我们都镇定了,可以和平的说话了。我与她在沙发上坐下。 

  她说:“看这雾──” 

  “你还是想得那么多。” 

  她笑,“不管有没有用,我还是看红楼梦的人哪。” 

  我惭愧的陨她微笑,我的妻子项管用,但是她连日常报纸上的副刊小说都没看懂。 

  丹薇说:“听说你的女儿漂亮极了。” 

  “读书读得不好,”我尴尬的说:“幼稚园都留级。” 

  她不在意的说:“女孩子读书好有什么用?”她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一点喜怒哀乐都没露出来。 

  天呀,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她以前是爱恶分明的,脾气犹如雷霆一般,每件事情,黑是黑,白是白,但是现在可以看得出,她的心是死了,才会这么的淡然洒脱,甚至她的眼睛也没有了那种光焰。是什么悲哀令她变成这样呢?就像她身上那套白衣服,像蝴蝶标本,偶然动一动,那是因为风。 

  “你爱他吗?”我轻问。 

  “谁?”她问。 

  “那边那个男孩子,眼睛那么漂亮的男孩子,”我说:“你的男伴。” 

  “你知道得很清楚,自你之后,我不再爱任何人了,”她说得极之温柔,语气却这么震荡,“不,我不爱他。他只是一个玩件。有时候他来了,我觉得烦,有时候他不来,我觉得闷,烦与闷之间,没有什么选择,我不介意,日子一天天抱下去。” 

  “你有一份好的工作。”我低声说:“有多少女人有那种成就?” 

  “卑下的工作,看老板的脸色做人。我已经失去南京了,紫金山的风光是不可再见了,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丹薇喝多了一点,话也多了一点,这种朦胧的神情是她以前永远不可能有的,以前她太清醒太清醒,太冷酷太无情,怎么可能有目前的可爱迷惘? 

  我低声说:“你将结婚了?” 

  “不,我不会嫁给那人的,要嫁不会等到今天。”她低声说:“不不。” 

  “那么怎么订的婚?”我奇问。 

  “我忽然被感动了,一时的糊涂。”她微笑,“戒子太吸引了。” 

  我笑,“丹薇居然由聪明而转入糊涂了。” 

  她也笑,一手撩起头发,“难呀。” 

  正当我们谈得高兴,像老朋友一样,妻走过来了。她靠在我身边,手搭在我肩上,身子依偎在我臂上,嗲嗲的问:“这是什么小姐?”我不出声。忽然之间,我觉得妻太胖,妻太俗,她太过份,她太肉麻,一个三流女明星坐在大学生对面,那种三流的态度就完全显出来了。 

  但是丹薇变了,丹薇以前的那种飞扬跋扈变得无影无踪,丹薇自己说:“我姓周。”她的声音很温和。 

  “啊,周小姐。”妻说。 

  丹薇的男件也走了过来,他走近来,更显得漂亮得惊人,微微皱起眉头,他低声问:“你在这里?又不高兴了?” 

  丹薇摇摇头,又喝一口酒。 

  “不要喝太多。”他说。 

  不要喝太多?谁管得了周丹薇?我花了三年时间,还没有管得她一只手指,你这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