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浪迹宝斗里巷内的人肉市场,这是他们最大的羞耻。真正的灵肉一致者,绝不如此。他的境界,是《列子》书中的“心凝形释”的境界,他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扬州二十四桥的诗人杜牧,形式上是逛窑子,实质上该是因妓谈情,因灵生肉。他若是花钱打炮的粗汉,也不会“赢得青楼薄幸名”了。
——灵肉可以分家吗?
不可二分
人的生命是一个有机体,各部的功能虽异,同体共济的运作则一。除了盲肠等捣乱鬼外,没有器官不该发挥它的功用,或不该得到它的休息、营养或满足。
最明显使人惊异的态度,就是所谓“灵肉二分”。中部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中部课堂上,总用上部讲精神文明经典文化;可是一到北部来,他却用下部去反对《诗经》中“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的人性论史。所谓灵肉(如果还有灵可说的话),对这种人说来,只是以灵骗钱,以钱买肉而已。他们的灵肉一致,只是在卑鄙上一致,并不在和谐上一致。
——寻乐哲学
一致的愉快
有灵固然高级,有灵有肉又何尝不高级?一般说来,唯灵者常常过度自豪他们灵的成分,甚至武断的抹杀有灵有肉者中灵的成分——总以为“那些人只是一堆肉,只是一幅裸肉横陈的春宫图”!殊不知灵肉一致的愉快,远不是一般“芽芽爱情”者所能领略的。
——又见灵肉
处女膜主义
在中国传统的意识形态中,有一个重要的主义,它曾被人信奉遵行,却未曾被人一语道破,这个主义,我把它定名为“处女膜主义”。
所谓“处女膜主义”,用抽象的字眼,就是“处女主义”。“处女”,照传统说法,它的定义该是指没跟男人性交过的女人。这个定义,除了对耶稣的妈妈不适用外,按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正的麻烦出在对“处女”的鉴定上面,传统的鉴定办法很简单:只是看处女膜破不破,出血不出血,不出血的,就被看做非处女。反之,就是“守礼谨严之处子也”!
——论“处女膜整型”
处女膜主义之二
“处女”与“非处女”之分,端在一“膜”耳!一“膜”之存否,端在“落红”“流丹”耳!这种看法本是毫无生理常识的皮“膜”之见,因为用处女膜来做贞节的证明,是大有问题的。处女膜的存在或不存在,大小与厚薄,根本是因人而异的。跌跤、碰伤、意外、手淫等等缘故,就可以使某些女人的处女膜破裂;在另一方面,生理上的因人而异,甚至在妓女身上还有处女膜!
——论“处女膜整型”
得不到正常待遇
由于“处女膜主义”到“泛处女主义”的作祟,一个把“处女膜”给了男人的女人,再想凭无膜之身,博有膜之报,自然就难难难了。所以寡妇再嫁也好,离婚改嫁也罢,都得不到正常的待遇,得到的反倒是嘲笑与讥讽。
——论“处女膜整型”
羞忿自杀
“处女膜主义”的抽象扩大与建构化,变成了“泛处女主义”,“泛处女主义”的最大流毒是它导引出一个错误的思想——被强奸后的错误思想。
按照中外的传统,一个女人不论未婚已婚,如果不幸被人强奸,她最该走的一条路,就是所谓“羞忿自杀”。
——论“处女膜整型”
男女之事,一如饮食
中国的圣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明明指出男女之事,乃一如饮食之事。试问饮食之事,是道德的呢?还是不道德的呢?我们必然会答说:这是不可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至少是不可全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按照中国圣人的说法,男女之事,也正是如此。完全拿道德的眼光来看男女之事,是会把自己也搅乱的。曾国藩一直以克欲存诚告诫友朋,并以自勉,但终为了讨姨太太惹得自己气沮,朋友不欢。这一混乱,也就是不明男女之事本质的混乱,把道德标准硬来搅到“人之大欲”里去,其结果必是吃力与伪善,道德的约束有它一定的范围,超过了这范围,道德就失效,人就难能、人就气沮。道德可以约束人杀人越货,但道德约束不了人不吃不喝,约束不了男女方面的要求与满足。
——论淫
国粹思想与强暴
在国粹里,一个女人被强奸,摆在她面前的路,有这样七条:
一、 她要先拼命拒绝,最好“舍命全贞”、“拒奸殒命”。因为“‘生命’事小,失节事大”,拒奸而死,才是烈女。
二、 不得已而求其次,她应该在“清白被污”之后,“羞忿”一番,然后自动“自尽”。
三、 如果她不肯自动魂归离恨天,她的父母等便该出面,责备她真不要脸,还活着干嘛?所以“逼令自尽”。
四、 再不得已的办法是,这女的应该“就奸而嫁”——就干脆嫁给那强奸犯,因为这样,总算符合可“不事二夫”的大规范,总算没有跟第二个男人打过炮,总算生殖器只让一个男人“专利”,——虽然在“专利”之前,歉未“申请”。
五、 再不然,就要讨价还价了,反正父母觉得女儿总归是女人耳,早晚还不是在聘金和红饼下嫁出去?所以既然这强奸犯不能和自己女儿白头偕老,干脆就要“遮羞费”。因为被强奸是“羞”,这个“羞”,只有可爱的钞票才能“遮”得住。
六、 另一个办法是,一个被强奸的女人最好聪明点,干脆就别声张,死心塌地吃哑巴亏算了,因为这是“丑事”,以“一切都遮盖”为上策。所以,一切强奸的累犯便因此一再横行了。
七、 最后一着是“不甘受辱”,诉诸法律。结果呢,最占便宜的是“舆论喉舌”的报纸,而这女的本身此后若想嫁人,因“已非完璧”,所以受了很大的影响;若已经结婚,那就要看她丈夫大脑的构造了。
上面七种,都是从国粹思想层层蜕变出来的众生相,都是会使瑞典人、法国人、美国人感到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众生相,所以,这是一个值得再深入研究的题目。
——论“处女膜整型”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中国的娼妓文化
中华的娼妓文化
“饮酒作乐”不但是中国娼妓业的固有文化,甚至此一行业的远流,就从饮酒作乐而来。中国古代没有“娼”字。娼字是六世纪才出现的。在它以前,都用“倡”字。倡就是音乐,“倡优”是一回事,就是歌唱表演。倡字后来来个细胞分裂,人字旁变口成为“唱”(纯音乐),变女成为“娼”(纯妓女),倡字本身保留原样的部分,只做为“提倡”“倡导”来用——自己不介入声色场所,清高起来了。
中国娼妓的语源,既然一开始就“穷声色之娱”,外加饮酒助兴,所以,在称呼方面,就有“声妓”、“歌妓”、“酒妓”、“饮妓”、“酒纠”等名目,这些名目所象征的文化特色,自然也就我中华只此一家。
——且从青史看青楼
废娼与性开放
娼妓制度是人类最可耻的制度。废止娼妓制度的呼声,是近代文明中的主要呼声之一。今日世界中,废止娼妓制度最成功的国家是北欧的瑞典。这个国家是有名的现代化国家。她的社会福利,全世界第一;她的性开放,也世界第一。
性开放并不是“寡廉鲜耻”,相反的,它是文明开化的象征。在瑞典的国境里:少年人有性教育;青年人有恋爱自由;父母们自己整天忙着去恋爱做爱,当然更没工夫去干涉青年人的自由;人人都有开旷的心胸去爱人,去被人爱,他们不需要刀子和毁容液,不需要强制性的控制不满意婚姻的法律;极少强奸案;但是丈夫不能欺负太太,太太可以告丈夫强奸,瑞典人在不愿做爱的时候,不接受强迫;愿意做爱的时候,玉皇大帝也管不着。
瑞典人性的信条是男欢女爱,只要在互相热爱的状态下,他们可以发生性行为,这种性行为,很显明的,是基于爱情,而非基于买卖。
在这种洒脱的气氛底下,娼妓制度在瑞典,已经自然的在解体、在消逝。他们的文明已经进化到不需要靠金钱来买卖肉体,他们已清楚的知道这是落伍的和可耻的行为。
——瑞典与废娼
赶紧废娼
在全省各地“有伤风化区”的弱女呻吟声里,在她们被一再蹂躏、一再贩卖、一再拷打的残忍现状里,在国际废除娼妓协会再开会的时候,坦白说,我怀疑我们还有脸面去参加。是时候了,我们不要再自欺了,我们该拿出新的改革办法,来重新向龟儿子们宣战!
——公娼的黑暗
男女之事
道德家严格限定男女之事仅限于“阃房之私”,故偶一殒越,即生悲剧。从秋明戏妻到孟子出妻,都不乏例子。其实男女之事是天下的大问题,男女之乐是人间的至乐,岂是三言两语就摒绝得了的?又岂是草草了事就带过去了的?男女之乐,不但“有甚于画眉者”,并且还有甚于草草性交者,道德之士可以想到吗?再按圣人标准,以饮食做比喻,人于吃饭,如果只是以一种责任感去填饱肚皮,试问有何意思?唯有美食当前,情调优雅,吃起来,才算不负此腹,大快朵颐。男女之事,亦复如此。公鸡对母鸡是不打话的,按倒在地,拔而起,试问有何情调?人若混到这步田地,道德再高,也无趣味。故男女之乐,理当把它艺术化、把它多彩多姿、把它千奇百怪、把它出神入化、把它淋漓尽致,惟其如此,才算不负此“生”。(生字是双关语,一为生命,一为生殖器)。
从这些角度来看男女间事,只要以男欢女爱做基础,两情缱绻做要件,没有买卖也没有胁迫(因为买卖和胁迫倒是道德的乃至法律的问题),则其他一切都可置之度外,其情可纵,其性可驰,不厌细腻,花样愈多愈好。最重要的,在这些领域里没有所谓“淫”字,有也不做卑下的解释。
——论淫
动力
性是一种最原始、最有趣、最伟大的动力。
——五十而不知天命
天命谓之“性”
古人今人乱把“性”解释一通,其实性最该有的解释还是男女那一面。“性”的古字本来没有,最早本是“生”字,在殷商及周初,都是如此。
——五十而不知天命
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
翻开日本平凡社的洋洋巨册《世界裸体美术全集》,第一使我们惭愧的,就是没有一张中国的裸体画,也没有一张裸体雕刻的图片,其中代表东方的有日本的出浴图,印度的暴露画,可是却没有中国的作品占一席地,这真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
再翻开中国的美术史,你可以看到什么“美人图”、“明妃出塞图”、“唐后行踪图”,可是你绝对找不到一张光着屁股的女人,绝对找不到对裸体艺术欣赏的观念。中国人没有这些,他们压根儿就不画正视肉体的图画,也不画一个脱衣出水的女人。他们要画就画两个,——例如仇十洲的春宫图,这就是中国人的“裸体艺术”!
中国人的“裸体艺术”表现都是变态的、可耻的,什么“男女裸逐”啦、“起裸游馆”啦、“裸身相对”啦、“帘为妓衣”啦,无一不是丢人的纪录。换句话说,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是不正常的,这种不正常的观念再被“礼教大防”一阵,立刻就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