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的嘴唇和牝鹿样忧郁的眼睛,年纪大概已有三十了。她名字叫露易丝。看来卓别林先生当时不在家;一经办完例行的手续,在文件上签了字,那位管事的就把我们交给了露易丝,她就把我们领上楼去,到第一层楼梯口前面那间客厅里。我们走进去时,一个小男孩正坐在地板上玩耍,他是一个四岁大的孩子,长得很俊,有着乌黑的大眼睛,留着浓密的棕色鬈发。这就是露易丝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异母兄弟。
一家人住了两间屋子,前房虽然有很大的窗户,但透进来的光却仿佛是从水底里反映上来的。看上去所有的东西都好像和露易丝一样忧郁;墙上糊的纸叫人看了愁闷,马毛呢的家具叫人看了愁闷,玻璃罩里做成标本的梭子鱼,吞吃了另一条同样大的鱼,但嘴里露出了它的脑袋,那样儿更是叫人看了愁闷得心里难受。
她在后间里多摆了一张床,让我和雪尼睡,但是那张床太小了。雪尼说,他要睡客厅里的沙发。“叫你睡在哪里,你就睡在哪里,”露易丝说。这句话一出口,大家再没有话可说,都僵在那里了,于是我们又走回到那间卧室里。
我们不曾受到热诚招待,这是毫不奇怪的。抚养我和雪尼的责任是突然强加在她肩上的,再说,我们都是父亲的弃妇所生的孩子。
我们俩默默地坐在那里,看她怎样摆桌子准备一些吃的。“过来,”她对雪尼说,“你也可以做点儿事情,去给煤篓子里添上煤。再有你,”她转过身来对我说,“到白鹿酒店隔壁小菜馆里去,买一先令碎肉回来。”
我巴不得离开了她和她周围的一切,因为我心中越来越隐隐地觉出一种恐怖,只希望我们能够回到诺伍德去。
后来父亲回家来了,他很慈祥地招呼我们。我完全被他吸引住了。吃饭的时候,我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留心看他怎样吃菜:他切肉的时候那样拿着一把刀,就好像握着一支笔。此后好些年里,我一直模仿他那样儿拿刀。
露易丝告诉父亲,说雪尼嫌床太小,父亲听了就叫他睡在客厅里的沙发上。雪尼的这一胜利,激起了露易丝的反感,从此她对雪尼结下了仇恨。她经常在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虽然露易丝性情忧郁,脾气暴躁,但是她一次也没有打过我,甚至没有装出要打的样子来吓唬我,然而,因为她恨雪尼,所以我一直害怕她。她常常喝酒,这就使我更加感到恐怖。每逢喝醉了,她就露出了一副不顾一切的可怕的神气;她有时候对着她小儿子那张天使一样美丽的脸蛋儿高兴地笑,可小儿子却用一些下流话辱骂她。由于某种原因,我从来不和这个孩子接触。虽然他是我的异母兄弟,但我不记得曾经有一次和他谈过话——这也难怪,我几乎要比他大四岁。有时候,露易丝坐在那儿,一边喝酒,一边默默地思索什么,于是我就感到恐怖。雪尼根本不去理她,他经常很晚才回到家里。可是我一放学就得直接回家,因为要跑跑腿儿,干些零碎杂活。
露易丝把我们送进肯宁顿路学校读书,这在那凄凉的生活中也是一种排遣,因为,和其他的孩子在一起时,我就觉得不那么孤单了。星期六下午放假,但我从来不盼望这个日子,因为那天我得回家洗地板,还要擦那些刀叉,并且,每到这一天,露易丝照例要开怀畅饮。我在一旁擦那些刀叉,她总是和一个女朋友坐在一起,一边喝着酒闲寻气恼,一边大声儿向她的朋友抱怨,说她怎样必须照看我和雪尼,说她怎样受了委屈。我记得她说过:“这一个还好(指我),可那一个是个小流氓!应当把他送进感化院——再说,他又不是查理的儿子。”她这样恶毒地骂雪尼,我听了又是害怕又是发愁,于是只好闷闷不乐地去睡觉,但是又气恼得怎么也睡不着。那时我还不满八岁,但是,在我一生中,那些日子是最漫长和最悲哀的了。
童年兰贝斯贫民习艺所(4)
有时候,逢到星期六的夜晚,我感到十分伤心,听到有人走过后面卧室的窗子底下,用手风琴拉出了轻快的乐调,那是一支苏格兰高地进行曲,还有几个粗野的青年人和几个嘻嘻哈哈笑着卖水果的姑娘,合着乐曲唱歌。他们唱得那样活跃有力,真好像是一些铁石心肠的人,对我的哀愁无动于衷,然而,当音乐声逐渐去远,声音越来越轻时,我却对它感到不胜留恋。有时候,一个沿街叫卖的小贩走过去,特别是每天夜晚都要走过去的那个小贩,仿佛他是在高声唱着《统治吧,大不列颠!》,唱到最后还拖了一个粗浊的尾声,其实,他只是在叫卖牡蛎啊。我还可以听到,隔开三家门面的酒馆里,那些顾客在歇火上门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哭声哭气,大声嚷嚷,唱着一支当时流行的伤感歌曲:
看在旧日的情分,别把仇恨记在心上,
看在旧日的情分,还请你多多原谅。
人生一世没几年,大家何苦吵个没完,
这颗心呀最宝贵,你可别叫它破碎。
握手言欢莫记恨,
看在旧日的情分。
我根本不喜欢歌里的那种情趣,但是它好像投合了我当时忧郁的心境,所以我被它唱得睡着了。
雪尼很晚才回到家里(他好像总是那么晚),临睡前总要去翻那菜橱。这情形惹恼了露易丝,一天夜里,她已经喝了好些酒,就走进屋子,扯掉了他的褥单,赶他出去。但是雪尼已经准备好怎样对付她。他赶快把手伸到枕头底下,猛地掣出了他用一个长鞋绊钩磨尖了的针眼锥。
“你再走近我跟前一步,”他说,“我就用这个扎你!”
她被吓得倒退了回去。“啊,瞧这个该死的小流氓!——他要杀死我呀!”
“是的,”雪尼像演戏似地说,“我要杀死你!”
“你等着卓别林先生回来瞧吧!”
但是卓别林先生是难得回来的。后来,我记得,一个星期六晚上,露易丝和父亲已经喝了不少酒,我们不知怎的会一起同房东太太和她丈夫坐在楼下前房客厅里。在灿烂耀眼的灯光下,父亲脸色苍白得可怕,那时他情绪很坏,自言自语地嘟哝一些什么。突然,他手伸进口袋,掏出了一把钱,使劲向地下一扔,金币银币洒得四面都是。那效果是潜意识的。开始大家都一动不动。房东太太愁眉苦脸地坐在那儿,但是我看见她的一双眼睛在转动,紧盯着一枚滴溜溜滚到了那面角落里椅子底下的金镑,我的眼睛也紧盯着它。大伙儿仍旧不动,我终于想到应当站起身,把它拾起来;于是,房东太太和其他的人也学着我的样,去拾起其余的钱币,并且,在父亲威胁的眼光注视之下,大家都留心着交代清楚了自己的动作。
有一天,星期六,放了学回到家里,我发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雪尼和往常一样,整天都在外边踢球。房东太太说,露易丝一早就带着她的儿子出去了。起先我很高兴,因为这一来我就可以不必洗地板擦刀叉了。等到午饭时间过了很久,我这才着急起来。说不定,他们把我一个人抛下了吧。下午的时间随着过去,我开始想念他们了。发生了什么事故呢?那间屋子显得冷酷而孤僻,那样空空洞洞的,我看了感到害怕起来。同时我肚子也饿了,于是我去看那菜橱,但是菜橱里什么吃的也没有。腹内空空,我饿得再也忍受不住,就孤零零地走了出去,在附近市场上溜达,消磨那个下午。我沿着兰贝斯支路徘徊,饥肠辘辘,向小菜馆的窗子里张望,看那些热气腾腾、引人垂涎的烤牛肉、猪肉,再有那些用肉汁卤浸成了金黄色的土豆。接连着几小时,我一直在看那些靠说嘴骗人兜售货物的小贩。我用这办法排遣自己,稍微感到舒服一些,暂时忘了愁苦和饥饿。
等我回到家门口,已经是夜里了;我敲了敲大门,里面没人应声。所有的人都出去了。我疲乏地走到肯宁顿路口拐角,坐在离家不远的路边上,留心看有没有人回来。这时我又是困倦又是伤心,心里想,雪尼不知道上哪儿去了。时间已近半夜,除了一两个过路的以外,肯宁顿路口渺无人迹。店铺一个个都熄了灯,只有药铺和酒店里的灯还亮着,这时我感到自己孤苦伶仃了。
突然间,我听到了音乐声。多么醉人的音乐啊!乐声从拐角上白鹿酒店的门厅里传来,在空寂的广场上悠扬悦耳地回荡。那支曲子叫《金银花和蜜蜂》,是以高度的技巧用小风琴和大箫奏出的。我以前从来不曾留心听这样美妙的音乐,没想到这支曲调是那么富有情感,那么活泼轻快,你听了会感到那么温暖和舒坦。我忘了自己所处的困境,向对街演奏音乐的艺人那面走了过去。弹小风琴的是个瞎子,原来眼睛那里只留下了两个结了疤的眶。吹大箫的人露出了一副迷茫和愤慨的神情。
音乐很快地演奏完了,他们走后,黑夜就显得更加忧郁了。我浑身疲倦乏力,向对街家门口走过去,也不管有人回来了没有。我只想到要去睡觉。后来,我隐隐约约地看见一个人沿着花园的小路朝房子跟前走过来。那是露易丝——前面跑的是她的小儿子。我吃了一惊,只见她身子尽向一边偏斜,跛得很厉害。起初我还以为她是出了什么事故,一条腿受了伤,后来我才明白,她是喝得酩酊大醉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身体歪斜着的醉人。看到她这种情形,我想还是躲开了她为妙,于是我就待在那里不动,等她走了进去。过了一会儿,房东太太也回家了,我跟她一起走进了屋子。我刚蹑手蹑脚地爬上那黑漆漆的楼梯,想不让人看见就进去睡觉,这时露易丝跌跌撞撞地走到了楼梯口。
“他妈的你要上哪儿?”她说,“这儿又不是你的家。”
我站在那里僵住了。
“你们今天夜里不许睡在这里。我已经被你们闹够了;给我滚出去!你和你的哥哥都滚!让你们的父亲去管你们。”
我毫不犹豫地扭转身,下了楼,走出门去,这时我不再感到疲劳了,我已经缓过气来了。我曾经听说,父亲常常去王子路的王后酒馆,那里离这儿大约有半英里路,于是我朝那个方向走去,希望可以在那里找到他。但是我很快就看见路灯映出了父亲的模糊身影,他正向我走过来。
“她不让我进去,”我呜呜咽咽地哭,“她大概喝醉了。”
我们向家里走去时,他也跌跌撞撞地走着。“我自己也不清醒啦。”他说。
我试图安慰他,说他是清醒的。
“不,我喝醉了,”他咕哝着,话里带出了懊悔的口气。
他推开了客厅的门,站在那儿一声不响,两眼恶狠狠地瞪着露易丝。她在壁炉旁边站着,扶着壁炉台,止不住地两面摇晃。
童年兰贝斯贫民习艺所(5)
“你为什么不让他进来?”他问。
她茫然无助地向他望了望,然后嘟哝道:“你也好滚他妈的——你们都给我滚!”
他突然从旁边架子上拿起了一只沉甸甸的衣服刷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