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电影一起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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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影一起私奔-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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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严格地说,这是一种饱蘸着苦涩的忏悔的爱和哀伤。影片的男主角因迷恋儿子漂亮的新娘而乱了心和性,这个道貌岸然的议员,终于无法按捺心中狂野的欲火,和法国美女朱丽叶•;比诺什扮演的儿媳勾搭成奸,且一发而不可收拾。直至被无辜的儿子撞见,极度的惊诧之中,儿子失足跌下高楼而亡。儿子横死、儿媳远赴他乡,从此杳无音信。轰轰烈烈之后终必成空,这一段“烈火情人”的孽缘才被迫了结。影片的结尾,年迈的男主角满头凄凉的白发,在黄昏的夕光里,独自在窗前为风流所造下的孽债而忏悔,这种心灵的煎熬将伴随在他苦涩的余生中。对于活着的男主角来说,他多活的每一天都是在用深深的歉疚延伸对儿子的爱。  把这种延伸的爱诠释得最明白晓畅的是福克纳。他在小说《野棕榈》中写到一个濒临绝望的男人。他身陷囹圄,面对的是漫长的十年刑期,深爱的女人也因流产而死,万念俱灰中,有人给他送来毒药,但他最终还是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因为他想用保留残生而达到延长对妻子的爱情。福克纳写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已不存在;如果我不在了,那么所有的记忆也将不在了。是的,他想,在悲伤与虚无之间我选择悲伤。”  任何爱的延伸最终实质上是记忆的延伸,用我们通常共用的模式化话语就是:某某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这实际上也是一个悖论,活在心中只是一种安慰,不能改变死者已死的现实,而我们的心中仍需要这样一种自我安慰。那无法生还的死者,其音容笑貌活在我们的记忆中,因为我们的“心”不能永远地“活”,所以,那“活在我们心中”的也终将因了我们的肉体的“死”而再度死亡。  很少有人会怀疑一个垂死的男人把忧伤留给自己的崇高。《野棕榈》中的男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在为自己的苟活寻找借口?米兰•;昆德拉说他一直被福克纳的这个小说的结尾所感动,这还大大影响到他写《笑忘录》,以至他把《笑忘录》中的人物进行了性别置换,将活在世上的人变成受难女子塔米娜,让她失去丈夫,试图“重新建立起一个消失的存在,一个已结束的过去”。昆德拉的深刻之处是,他把福克纳的美好幻梦击碎了,他残酷地告诉我们:在回忆中,人们不会找到死人的所在,回忆只是他不存在的确认;在回忆中,死人只是一个变得苍白、远去、不可及的过去。  不在的过去曾经存在,记忆成为我们虚无感觉的可怜证明。  所谓伟大和不朽,昆德拉告诉我们的只是量的不同。不朽就像福克纳《野棕榈》中万念俱灰的囚犯,他试图以苟活来延长对死者的记忆。心爱女人的不朽是在他个人的意识中,对所谓“万寿无疆”的一些伟人来说,他的不朽是在更多人的意识中。这种意识(记忆)只是长短的差别,没有质的不同。福克纳笔下的囚犯宁可痛苦苟活,以延伸对逝去爱人的情感,但这种努力终究无法战胜心爱女人已去的事实,而等待他的除了痛苦悲伤,还有接踵而至的死亡。  从德莱塞到福克纳和《烈火情人》再到昆德拉,可以说他们把爱的延伸问题,通过独具特色的写作和影像作了条理分明的“三部曲”式的延伸:体验、说明、击碎。德莱塞让我们感受,福克纳和《烈火情人》让我们慨叹,昆德拉则让我们幻灭。回味这“三部曲”,一部一部把我们推到终极的思考,直至让我们清醒地绝望。昆德拉曾特别推崇一句谚语:“人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他自己从来就没有停止让“上帝发笑”的思考。昆德拉的思考是让人明晓事物的终极本质,这种明晓的结果击碎了我们残存的梦幻,而没有梦幻的生活是多么的苍白无趣啊。  我们宁愿生活在“延伸的爱”中,因为,它让我们些许地感觉到生存的价值和意义,至少明确了自己与没心没肺的野兽的区别。


第三部分第48节 几近完美的反常

《奥兰多》DVD封面    

  弗吉尼亚•;伍尔芙是在世界文坛的一个另类,她匪夷所思地多产,几乎每一部作品都很著名,这全仰仗她不倦的探索。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她属于典型的“熟悉的陌生人”一类。因为,很少有人能通读完她的哪怕是一部长篇,她如入无人之境的意识流小说叙述方法会把读者,尤其是缺乏耐心的读者纷纷吓退。  伍尔芙的著名小说大多已拍成了电影,《邱园记事》、《达罗卫夫人》、《奥兰多》等,这其中以《达罗卫夫人》最得伍尔芙神韵,时间结构上令人瞠目的精粹与精巧,人物的如水思绪和怀想,将蒙太奇的手法运用得淋漓尽致。与她极为前卫的小说影响相比,电影要逊色得多。《奥兰多》是她小说中被评价较低的,写到最后也有些生涩,她在日记中透露当初写它是“作为一个玩笑”,完成后又担心“它可能两头落空,作为一个玩笑过于长了,作为一本严肃的书又太轻薄”,尽管如此,这部标着“一部传记”的小说,却是她作品中最适宜拍电影的,因为故事的传奇性:一个英俊宫廷男伺变成了一个妙龄美女,且历经四百多年而容颜不改。  伍尔芙在1928年写完了这部长篇小说,从已发表的伍尔芙日记中可以看出,她当时的写作并不顺利,最直接的难题是如何“必须小心地处理真实与异想的平衡”。这个难题从电影的技术层面上不是问题,但观众的接受仍是一个难题。英国女导演萨莉波特于1992年将《奥兰多》搬上银幕,她不得不回避了对这一神秘主题的诠释和理解,她只是展现。奥兰多第二次昏睡之后,醒来发现自己已变成女儿身。她看着镜中的女裸体,凝视中的神态,喜悦多于惊奇,她轻描淡写地自言自语:“还是同一个人,没什么分别,只不过是性别不同而已”。  我想,导演萨莉波特真是出神入化地图解了伍尔芙的本意。  小说《奥兰多》分为六个章节,改编后的电影也将全片以章节划分,像一台话剧分为了七幕:“死亡”、“爱情”、“诗词”、“政治”、“社交”、“性”、“新生”,从容而细腻地刻画了奥兰多在不经意的“永生”中非凡的生命体验。  在“死亡”一节中,满头白雪的老女皇喜于奥兰多的青春俊美,赐给他豪宅一座,要求他:不要褪色、憔悴和衰老。初涉人世的奥兰多第一次体会到对不朽的渴望。经过对俄国美女萨莎的疯狂迷恋与失败,奥兰多昏睡七天,悟到了对于女性“可以用三个词形容”,并开始沉迷于诗歌。奥兰多最重要的改变是他奉命出使中亚某国,目睹了战争的疯狂杀戮,他开始质疑一个男人活在世间的意义。第二次的昏睡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女性。美丽名媛奥兰多,虽受到某些社交圈人的冷嘲热讽,并因身为女性而不能继承王位,但作为女人她享用了幸福女人所能享用的一切:美貌、财富与爱情。她与从马上摔下的英俊青年阿曼修相遇,与这个代表着自由、平等、博爱、浪漫、冒险的美男子,纵情体验爱的快乐,并幸福地成为了母亲,带着爱女骑着摩托自由地穿梭在现代化的大街上。  影片最后,奥兰多躺在大树下,看着在阳光普照的田野上嬉戏的女儿,她沉浸在无限的安祥和幸福中,她看到在林间的天空里,一个天使正在对着她和女儿歌唱:“……你我合二为一永不分离。”  在观赏影片过程中,我始终懵懵懂懂,不清楚弗吉尼亚•;伍尔芙写作《奥兰多》的主题,更不清楚导演在影片中试图表现的寓意。但看到最后,阳光下幸福的奥兰多听天使歌唱,我恍然大悟,最完满的人生应在几近完美的反常中。人生即体验,奥兰多比我们都幸运的是,她体验了男女两种人生,且都是在遭遇挫折之后而走向平安吉祥。她见证了死亡、爱情等一切的烦恼人生,曾经男子,终成幸福母亲,且仍葆有青春美貌。  确实存在着一个在“真实与异想的平衡”中的支点,不仅是写作技巧的问题,更是一种人生理想的可能。所谓幸福和圆满,也许只在异常中才能获得。


第三部分第49节 傻瓜犹如镜子

《雨人》海报    

  傻瓜眼里的世界和正常人眼里的世界肯定是不同的,当正常人眼里的世界越来越乏味的时候,傻瓜眼里的世界就显得特别有光彩。很多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傻瓜在歌唱》,诉说了我对傻瓜的一种认识,文章写了自己从对傻瓜的深深怜悯的“哀其不幸”,到“不必为他们的蠢笨而哀叹”的一种释然的心理转变。为什么会“释然”呢,因为,我最后意识到“傻瓜比我们快乐多了”。  傻瓜不仅比我们快乐,在某些方面甚至比我们这些所谓“正常人”或者“聪明人”还要更具有非同一般的天赋。我想,不少影视导演对此是有共识的。  美国人对傻瓜似乎特别情有独钟,经常会在影视和戏剧中塑造可爱的傻瓜。最近的天才傻瓜的电影代表应首推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雨人》。这个傻瓜雨人其实是个算术天才,他能够精确地说出散落一地的牙签数目,并无心地帮助弟弟在赌场上大赢一把。当然,影片并不想只树立一个傻瓜奇才,它讲述了更多的内容也反映了诸多的社会现象,其中也通过一路的照应表现了雨人与弟弟的同胞之情。所以,该片在香港又被译为《兄弟情深》。达斯汀•;霍夫曼的天才演出,让人不禁疑心他本人即是如此的一个傻瓜,其实,真正的傻瓜是绝对演不出傻瓜的“神”的,当然他们也不用表演。达斯汀•;霍夫曼让观众领略了天才傻瓜雨人的可怜和可爱,他作为一个经典的银幕形象也将永存在电影中。  另一位美国的天才演员汤姆•;汉克斯在《阿甘正传》中塑造了一个理想性的傻瓜代表,严格地说阿甘的傻还不是那么彻底,他只是智商低,有种不顾一切的戆和拗劲。通过他摸爬滚打的生命韧性,讲述的是每一个人(即使是像阿甘一样的傻瓜)都能自强不息实现美国梦的故事。抛开导演的美国本位意识,这是一部各个国家都可以当做“主旋律”的励志电影。有报道说“网络天才”丁磊对傻瓜阿甘跑遍美国的精神特别欣赏,他说:“阿甘在冷嘲热讽中开始自己的历程,后来他却带动了成千上万的人跟在他后面一起跑。从‘傻瓜’到‘领跑者’,是每个创业的人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  说到影视中的傻瓜形象,不能不提到香港的演员郑则士,我几乎没完整地看过他的一部电影,之所以对他过目不忘,全因他相貌“非凡”:痴呆的金鱼眼,肥胖的身材,蠢笨的举止,简直是天生演傻瓜的不二人选。据说,他本人也确实经常表演傻瓜角色。他最让我吃惊的表演是在《风流才子苏东坡》中扮演大智大慧的苏东坡,我初次见到,气得七窍生烟,这简直是亵渎我最崇敬的古代大文豪。但细想想又释然了,谁能说苏东坡就不能长成郑则士的样子?况且,天才是不可貌相的,大天才和大傻瓜从来只是一步之遥。  现在我写这篇文章,根本不想谈天才与傻瓜的问题,而是一部新的傻瓜内容的影片让我想到这些。这部电影就是德国导演维姆•;文德斯的新作《百万美元酒店谋杀案》。看这部影片时,我想到了拙作《傻瓜在歌唱》,禁不住思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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