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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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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嶙峋,才符合我们对于作家的期待。人说: 
丑人多作怪。巴尔扎克特别在意自己的修饰,出席宴会,没有任何一个花花公子的衣饰有他华美。他有几根手杖,除了最著名的金手杖,还有用肉红玉髓镶制和嵌有绿松石球柄的手杖。写作的时候,他喜欢穿白色睡袍,腰里系一条威尼斯的金链,上面挂着金剪刀,脚蹬一双镶金边的红色摩洛哥皮拖鞋。 
  谁说他不在乎自己的长相?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不止一次地为自己辩护,不惜旁征博引。在《幻灭》一书中,他说:   
  高尚的思想感情不一定产生高尚的举止,拉辛的风度固然不亚于身份极高的朝臣,高乃依却很像个牛贩子。笛卡儿长得像老实的荷兰商人。孟德斯鸠肩上扛着铁耙,头上戴着睡帽,到拉·勃兰特去访问的外客往往以为他是粗俗的园丁。 
  他的心理和常人是一样的,只要发现某些伟人和我们有一样的缺点,我们便很安心。如果再阿Q一点,甚至有点高兴了。   
  在《高老头》一书里,他又说:   
  感情有股熏陶的力量;一个人不论如何粗俗,只要表现出一股真实而强烈的情感,就有种特殊的气息,使容貌为之改观,举动有生气,声音有音色。   
  这样的体验绝对来自于他自身,他就是凭着躺着都流出来的才华、生气勃勃的野心和强烈的欲求,获得了好几个贵妇人的青睐。他属于《天龙八部》里包不同总结的那种〃英而不俊〃的男人。嗨,我还真喜欢这个英而不俊的男人,至少比现在那些俊而不英的男人要好得多。 
  基于一种补偿心理,他小说中的男主人公,除了邦斯舅舅之外,都是潇洒倜傥、俊美动人的。恰好邦斯舅舅跟他一样长相丑陋,是父母晚年的产品,他的父亲比母亲大32岁。〃他身上于是刻下了这一不合时令的印记,那肤色像尸首一般,仿佛是在科学家用以保存怪胎的酒精瓶里培育出来的。〃 
  更让人发笑的是巴尔扎克的父亲最讨厌丑陋的人。安德烈·莫洛亚为巴尔扎克写的传记里记载: 
其父只要遇到相貌丑陋的人,就要迁怒于这个人的父母,尤其是攻击统治者对人的优生不如对动物改良那么注意。   
  他的父亲与他一样爱慕虚荣。他的真姓是巴尔萨,巴尔萨的词根bals,在奥克语里原意是峭壁。祖先原是塔尔纳省努盖里耶的贫困农户。他由一个贫困农家子弟爬到国民参政院行政法院审查官助理,一度当过海军大臣的私人秘书。由于和大人物有过这样的接触,终生对贵族有钦佩羡慕之情。他还一直梦想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上贵族标志的〃德〃。后来做军需官,51岁的时候娶了小他32岁的美貌少女洛尔·萨朗比耶为妻,嫁妆是一座值12到13万法郎的庄园。 
  在择偶上,巴尔扎克和他的父亲不一样,他一心想娶阔寡妇。一方面是他小时候受母亲的关爱太少,一直都是在寄宿学校长大,多少有些恋母情结。另一方面是他一点儿都不想艰苦度日,根本不愿娶一个贤惠美丽但是贫穷的女子为妻。他受过太多没有钱的苦,他了解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结局。 
  娶阔少女的构想,他在《欧也尼·葛朗台》里就已经思考过,并在想象中经历了一次幻灭。倘若遇到一个像葛朗台那样吝啬到变态的岳父,或者像《贝姨》里的于洛那样的岳父,把钱全部花在外面的情妇身上,给家里的老婆和女儿一个子儿也不留,那简直是悲剧。巴尔扎克辗转反侧地想啊想啊,娶阔少女的构想不通,不通,大大地行不通,毕竟像高老头这样的岳父是少之又少。所以娶阔寡妇是一个男人最大的幸福。 
第7节:巴尔扎克:人不风魔不成书(2)         
  原来作家也可以这样鄙俗,而且巴尔扎克鄙俗得这样坦率,就像吃爆椒牛肉一样,又怕又喜欢。   
  他喜欢跟他一样有强烈欲望的人,不管这种欲望是对于女色的贪恋,像于洛那样,还是葛朗台对于金钱的疯狂的占有欲,还是高老头对于女儿接近变态的爱,还是像邦斯舅舅对于食物和古董的偏好。他不喜欢寡淡的人,哪怕是道德上完美的君子。他说: 
〃一个没有癖好的人,一个完美无缺的正人君子,那是个魔鬼,是个没长翅膀的半拉子天使。〃对于这句话,我简直要举双手双脚赞成。网上曾有人做过调查: 
在《西游记》的人物中,你最想嫁的是谁?结果竟然是猪八戒得的票数最高。想想,和唐僧那样没有〃癖好〃的道德完美的君子生活在一起,那真是一件乏味到恐怖的事!   
  巴尔扎克虽然长得不英俊,还负债累累,但做他的情人至少是件有趣的事。他富有热情,妙语连珠。在讲俏皮话方面,整个欧美文坛只有王尔德和马克·吐温能跟他比肩。读他的小说,需要准备一个小本子随时记下他堪称经典的话语。 
  他在《高老头》里借江洋大盗伏脱冷的口说:   
  人生就是这么回事。跟厨房一样腥臭,要捞油水不能怕弄脏手,只消事后洗干净,今日所谓道德,不过是这一点。   
  巴黎是个古怪的垃圾坑,凡是浑身污泥而坐在车上的都是正人君子,浑身污泥而搬着两条腿走路的都是小人流氓。随便扒窃一件东西,你就给牵到法院广场上去展览,大家拿你当把戏看;偷上一百万,交际场中就说你大贤大德。 
  在《奥诺丽娜》一书里,他说:   
  法国人怕出门的心理和英国人爱出门的心理可以说不相上下,两个极端也许都有道理。走出英国,随处都发现胜过英国的东西,但要在法国以外找到法国的韵味就极不容易了。  
  他的小说里不允许有不咸不淡、不温不火、松散拖沓的对白和情节。一定要生气灌注,一定要生龙活虎,一定要活色生香,一定要穷形尽相。他的精力超级充沛,每天工作18个小时以上,半夜起来写作,喝一大杯黑咖啡提神,最后他的性命就断送在几万杯黑咖啡上。可是读者却要感谢这些黑咖啡,是它们帮助巴尔扎克写出了《人间喜剧》等九十多部的皇皇巨著。一直写到天亮,吃过并不是很有营养的早餐,然后一口气地写,写到中午吃饭,下午接见客人或者一个人冥想,晚上吃完饭睡觉,半夜起来又开始写作。他的《赛查·皮罗多》是25小时内写成,《乡村医生》用了72小时,而长达几十万字的名著《高老头》竟是三天内一气呵成。 
  要是灵感有形体的话,我想在巴尔扎克写作的时候,那一定是像鞭炮一般噼里啪啦火光四射震耳欲聋。   
  这个男人曾发下宏愿: 〃拿破仑用剑开创的事业,我要用笔完成。〃结果,他做到了,只用了20年的时间。他是英姿勃发的英雄,是气壮山河的勇士。他曾在手杖上刻着: 
我将粉碎一切障碍!的确,他做到了,至少在写作上。刚刚踏上文坛,巴尔扎克写完诗体悲剧《克伦威尔》,院士安德里欧说: 
〃这位作者随便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搞文学。〃巴尔扎克知道之后,说: 〃悲剧不是我所长,如此而已。〃于是他又拿起了笔。他具有惊人的意志和自信。后来,卡夫卡说: 
一切障碍粉碎了我。这是多么不一样的两个男人。   
  爱情对有的人来说,是救命稻草,就像体质虚弱的人需要人参、灵芝等滋补品。对有的人来说,则是过剩的精力的消耗,就像吃得过饱的人需要饭后去散步一样。巴尔扎克大概属于后一种。 
  对于一个欲望强烈、精力充沛的人来说,爱情不失为一种最好的消遣。很多男人追逐女人,和皇家狩猎一样,目的不在把猎物拿回去充饥,而是为了表现男性气质,作为雄性伟力的一种明证。 
  在与他交往的贵妇人中间,有两位对他影响最大。一个是他22岁时爱上的贝尔尼夫人,一个是等待很多年最后终于与他结婚的乌克兰的韩斯卡夫人。他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对于贵族的艳羡,主要表现在对出身高贵、举止高雅的贵妇人的倾慕上。这种爱情里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对那个阶级和身份的向往。他的传记作者安德烈·莫洛亚很精辟地总结了他的性格: 
第8节:巴尔扎克:人不风魔不成书(3)         
  巴尔扎克随他的父亲,在理智上属于君主派,实践中是机会主义者,感情上仰慕拿破仑,气质上倾向于伏尔泰。   
  当时已经45岁的贝尔尼夫人几乎符合他对于贵妇人的所有想象: 
出身高贵,其母是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东奈特的贴身侍女。她就生在凡尔赛,国王和王后亲自作她的教父和教母。她性格温柔宽厚,谈吐高雅。22岁的巴尔扎克是贝尔尼夫人孩子的家庭教师。《红与黑》里的于连就是另一个巴尔扎克。他疯狂地爱上了贝尔尼夫人,一封接一封热情的情书,一次又一次炽热的倾诉,终于打动了贝尔尼夫人的芳心。这个英而不俊的年轻人赢得了她终身的爱。她亲自为他修改手稿,给他钱办实业,鼓励这个天才的成长。 
  十年以后,贝尔尼夫人知道自己年老色衰,主动提出终止他们的恋爱,而巴尔扎克一直就在和别的贵妇人风流快活。后来,贝尔尼夫人重病不起,巴尔扎克想去看她,她不允,她要给他留下永远美好的回忆。为了纪念她,在创作小说《幽谷百合》时,巴尔扎克以她作为女主人翁德·莫尔索夫人的原型。汉武帝宠爱的李夫人也是这样,得了恶疾,不让皇上见到她的样子,为的是保全在男人心中的形象。 
  韩斯卡夫人是波兰望族亚当·热乌斯基的女儿,是一个稍显肥胖的文学女青年。嫁给乌克兰富有贵族温塞斯拉·韩斯卡之后,尽管家里拥有一个占地两万公顷的威尔卓尼亚大庄园和三千多名农奴,而且宅第内一切奢侈品应有尽有,可是年迈的丈夫要比她大25岁,又是一个脾气古怪的病人;而且乌克兰地处偏僻,无处倾泻她文学青年的激情。她在1831年冬读到巴尔扎克的《私人生活场景》,作者对女性心理的细腻描写和深刻揭示,是她以前所从来没有读到过的,使她大受感动。于是,她给这位法国作家写了一封神秘的信。 
  巴尔扎克收到信后,马上给她回信,从此两人鸿雁传书,互吐爱意。巴尔扎克梦寐求之的阔寡妇人选终于出笼了。第一,她是文学女青年,喜欢他的小说,欣赏他的天才;第二,她非常非常地有钱;第三,谢天谢地,她的老公年纪很大,而且多病,将不久于人世。 
  这算盘打得比他小说中的公证人还精刮,可是执行起来却颇有难度。那个多病而年老的老公倒是乐得做个顺水人情,早早地就死了。一得到老头子死掉的消息,巴尔扎克就在等待韩斯卡夫人的回应。韩斯卡夫人却像哈姆雷特一样延宕。她担心嫁给巴尔扎克会失掉体面,担心巴尔扎克这么花心的人会变心,她担心这个穷奢极欲不善理财的人总有一天会把她的钱败光。 
  在败家这方面,巴尔扎克的天才和他写作的天才简直不相上下。穷得连面包都买不上,刚刚收到一笔稿费,他第一件事居然是去买一支价值700法郎的手杖。他想办实业,开矿、办印刷厂、办铸字厂,无一不是点金成铁,化铜为纸。最后欠一屁股的债逃之夭夭。韩斯卡夫人交给他10万法郎,让他置房产,他却转手就买了股票。这样天生的败家精,哪个女人敢嫁! 
  就这样拖延了7年,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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