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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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与爱-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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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重新回到椅子旁思考着。有办法了!第二天我又爬到这双美腿边,忐忑得呼吸急促。我把铅笔推到她的两脚中间,然后把左手伸进两腿间,自然没忘去碰碰它们。女孩叫了一声,抬起腿抓住了我的手腕。然后弯下腰问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    
      “找我的铅笔。”我害羞地说。    
      “在这儿呢,捡起来吧。”她边说边用脚把笔踢了过来。    
      “谢谢!”我开心地对她说,因为我还在回味着我的手触到她软软的腿肚时的感觉。    
      “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小男生。”她这样说。    
      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知道什么是天堂和禁果的滋味了。我现在一点都记不起她长什么样了,只记得她的脸很可爱。而且,其他任何女生都没有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但我仍然能回忆起见到她那优美的双腿时所感受到的颤抖和快乐。    
      我花了这么长的篇幅讲述这件事情,是因为它在我记忆中的印象特别深刻,而且它再一次证明了在很小的孩提时代,也会有性骚动。    
      一八九○年某天,我邀请梅雷迪思、沃尔特·帕特和王尔德吃饭,聊着聊着便讨论起了性觉醒到底始于哪个年龄这个问题。帕特和王尔德认为青春期的第一特征始于十三四岁,而第二特征则要等到十六岁,我很是诧异。只有梅雷迪思认为要更早些。他说:    
      “性觉醒并不遵循什么固定不变的规则,有的在青春期到来前就已有了。”    
      我说拿破仑曾讲起过他在五岁时就爱上了班里一个叫贾科米妮塔的小女孩。梅雷迪思听了觉得很好玩,因为他不信这么小就有真正的性觉醒。为了证明这一点,我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这使得梅雷迪思开始思考起来。    
      “很有意思,但却不寻常。”他评价说。    
      然而,歌德不就说过自然界是通过一些非正常的东西才表现出其秘密的吗?    
      在接下来的六年时间里我几乎没有体会过任何情欲,但从十一岁起这种感觉就再也没有停止过。    
      如果说我在算术这门科目上能跟得上大班的话,在拼写法上面就大不一样了,这使校长弗罗斯特大为恼火。她揪我耳朵以作惩罚,还习惯把大拇指伸进我的耳朵里,直到指甲把它抠破流出血来。我一点也不感到痛苦,相反还很高兴,因为校长的残忍做法会让大女生们同情我。她们用自己的手帕替我擦耳朵,还把老弗罗斯特说成是贱货。    
      一天,我父亲叫一名手下来把我带到他停船处,而我的领子被右耳流出的血弄脏了。父亲知道情况后生气极了,他亲自把我带回学校,还对弗罗斯特夫人讲明了他对她本人及这样的处罚是怎么想的。    
      紧接着我就和哥哥弗农住到一起了。他大我十岁,正上中学,住在一位亲友家里。我在那里很平静地过了五年,每天光知道在外面玩游戏。我只是一个健康、强壮的小不点儿,既没肉体上的痛苦,也没学习的担忧。    
      接着,我们又去了贝尔法斯特,住在一个卫理公会的老教徒家。他常要我陪他去教堂,每次在仪式上他总要戴一顶黑色的无边小软帽,这使我感到很羞耻,我恨死他了。当时的社会上,一个人任何奇怪的癖好都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而其本身则是一种对别人的冒犯。    
      于是我开始说谎和耍小聪明,只为能逃课出去玩,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那一天哥哥发现我老咳嗽,医生诊断说是得了肺充血才结束。那时我整天就知道玩,几乎没有在晚上七点哥哥回家前回过家,连中饭都不吃。就是在这次得了肺充血不得不在屋子里呆着的时候,我在老教徒的床下发现了一套医学书籍,里面有彩色插图,其中就有一些男女生殖器图。我翻遍了所有这些书。此次所获的好多知识有好几年都没忘掉。奇怪的是,基本的性知识并非是在这个时候开始为我所了解的,还得等到后来我跟一些同龄男孩谈话后才明白。    
      在贝尔法斯特,除了一些游戏和体育运动的规则外,其它我什么也没学到。每晚我哥哥都去健身房锻炼,还打拳击,但他不是打得最好的,我觉得很奇怪。他练拳击的时候,我就自己凭想象开始锻炼:在单杠上做引体向上,直到下巴超出横杠。有一天晚上,哥哥看我居然连续做了三十个引体向上便表扬我,我自豪极了。    
      到我十岁的时候,全家在卡里克费尔格市团聚了。兄弟姐妹们第一次在我眼里成了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弗农是一家银行的雇员,整天都不在家;威利大我六岁,安妮大我四岁,克里斯小我两岁,我们是同一所私立学校的走读生。姊妹们有专门的出入口,是女老师教她们。威利和我在一个班里,他长得比弗农都高,但我在大部分科目上都比他强。    
      然而至少有一方面他在全校都领先。我第一次听他背诵麦考利的《伊夫里战争》的时候都着迷了。他的手势和抑扬顿挫的音调是那么自然贴切,我羡慕极了。    
      当晚与姐妹们一起谈起威利的才华时,姐姐都惊呆了。我想可能是她们的这种态度让我嫉妒了,就想与威利比试比试,于是便站起来开始模仿他。让姐妹们惊讶的是,我居然把整首诗都背下来了。    
      “你在哪儿学的?”安妮问。当我回答说只是听威利朗诵过,她更惊讶了。她一定把这事告诉老师了,因为第二天他也让我背了这首诗,且很是满意。从那以后,我就致力于背诵。我把其他同学教的而自己也能很好模仿的诗篇都学会了,除了一个人的。这个可恶的红头发人朗诵《非洲酋长》比谁都好,甚至比老师读得都好。这样说可能太夸张了,但他天生是演员,表演真实,比我们强多了。我再也忘不了他怎样背诵以下的诗句:    
      看吧,用你贪婪的目光来看这些黄金吧,    
      这是以备急需的珍藏;    
      拿吧,你索要了无数的黄金,    
      然后答允释放我。    
      拿去了,我的妻整日整日地在椰子树下啜泣,    
      我年幼的孩子找不到了爸爸,他们不再玩耍。    
    


第一章不凡少年(2)

     有五十多年我没读过也没听过这首诗了,就我所记得的一些章节虽然现在读来也很平淡乏味,但这个红头发人却能用很戏剧化的腔调来朗诵,我不得不承认我是绝不可能像他朗诵得那么好的。他是无法模仿的,因为他每次都会改变语音语调和手势。他有时重读这些诗节,有时又重读那些诗节,以至都无法模仿。他的朗诵动人心弦,富于戏剧效果,而且每次都有新的演绎。奇怪的是,这是惟一一首他能很好朗诵的诗歌。    
      考试时我在算术和朗诵上得了第一名,弗农向我祝贺,可威利却打了我一耳光,我则冲着其胫骨还了他一脚。弗农把我俩分开,并耻笑威利竟打一个比他弱小的人。可威利撒谎说是我先打他的。我恨他,除了有同学的仇恨成分外,不太清楚还为什么。    
      安妮开始改变对我的态度,而我也好像在那时才发现真正的她。她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使我惊讶,她要我和克里斯管她叫妮塔,并解释说这是阿妮塔的简称,是法国式对安妮的特别称谓。她讨厌自己的这个“既普通又庸俗”的名字,可我却不懂是什么原因。    
      一天晚上,她给克里斯脱去衣服把她放在床上后,解开自己的睡袍向我们展示说她的乳房变大了,而克里斯的还很小。确实,“妮塔”的乳房要更大些,更漂亮些,圆圆的像两个苹果。她看上去很得意,还让我们轻轻地触摸它们。她把克里斯送到隔壁房间去睡觉,让我呆在她身边做功课。不一会儿她走出了房间,克里斯听见了便叫我。我过去问她想要我干什么,原来她要向我保证说她的乳房也会变大的,变得和妮塔的一样美。    
      “是不是?”她边问边拿起我的手放在她的胸部。    
      “千真万确!”我肯定地说。因为说心里话,我更喜欢她,妮塔那种高傲和自命不凡的神情让我很不舒服。    
      “别告诉她这个。”克里斯拥抱着我轻声说。    
      我答应了她便回到房间,妮塔已在叫我了。    
      这个事件在我身上没有造成什么影响。我的任何一个姐妹都没有让我感到丝毫的性冲动,与我在弗罗斯特学校欣赏女孩子们大腿时的感觉毫无相像之处。但接下来便是我讲述这个回忆的原因。    
      一八九○年的一天,我在位于莱恩公园的家里请奥布里·比尔兹莱和他妹妹梅布尔吃饭。梅布尔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姑娘。饭后我边跟他们聊着天,边把他们送到海德公园角。我坚持说三四十岁的男人更加吸引小女孩们,而同样年龄的女子却会看中小青年。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奥布里反驳说,“一般都是我们的姊妹首先告诉我们有关性的东西。就是梅布尔给了我最早的性概念。”    
      这样的坦率让我为之惊愕,而且,梅布尔早已羞红了脸,我赶紧补充说:    
      “在最初的孩童时期女孩子可能是要早熟一点,但这种事情太小太早了,所以不能算!”    
      他仍不愿放弃己见,我就果断地换了个话题。不久,梅布尔因我缩短了如此尴尬的谈话而向我道谢。    
      “奥布里对一切有关性的东西都着迷,在这方面他什么都说得出口,什么都做得出来。”她补充说。    
      我早已发现梅布尔的美了,而那天当她弯腰去闻一朵花时,我发现她的身材棒极了。    
      奥布里无意中发现了我赞赏的目光,他故意调侃说:    
      “梅布尔就是我第一个模特儿。对吧,梅”他一本正经地解释说,“我太喜欢她的身体了。她的乳房又结实又浑圆,还高高向上挺着,所以成了我的偶像。”    
      “奥布里,你的那些画可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偶像!”    
      这次短短的谈话让我怀疑好多女孩子都和我的姊妹一样早熟,说她们起了启蒙作用也并不为过。    
      也就从这个时期起我对每个人才有了长久的印象。我哥哥弗农去了阿马市的一家银行工作,我随他同往。我们租了一个带家具的房间。我早就厌恶那个房东了,他定要我遵守一些作息制度,可我像一条走丢了的狗一样难以驯服。阿马市有好多新鲜的玩意吸引着我。弗农安排我成了皇家学校的一名走读生,这也是我进的第一所真正重要的学校。我轻松地就记住了所学的东西,大部分同学和老师都对我很友好。位于市中心的美尔大广场上种满了树,我很快就把那里所有的树都爬遍了。爬树和背诵成了我的两大特长。    
      在卡里克费尔格住着的时候,一天父亲把我带到他的船边,要我和小水手比快速地攀爬桅杆的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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