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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街坊就是这样地照顾我家,只是孩子们被外祖母带出去了没有看见。而天色黑下来我必须回到单位,我才明白这回为什么要我单身回家的原因。此外,我知道的另一情况,就是这条胡同十二号的另一个“挨斗”的人家是来自延安的赵树理,他没有被关起来,所以斗得更惨。
过了一个月,我得到了自由,回到家里,才发现我家搬进来两户人家,一家是萃华楼饭庄的书记和经理老姜,一是某工厂的工人刘某。两人中的姜的妻子是本街道的干部,由于最熟悉我家的情况,便真会投这个“大革命”之机。姜住了我三间一排西厢房,刘住了三间一排南房;占我家房子,用我家家具,不付房钱,不付水电费,用强光大灯泡,而我家被集中在北房和东房里,被批判、被管制,连灯泡也只敢用小烛的。当然,想他们还允许我家住了宽敞的北屋和东屋,格外施恩,已经该感激不尽了。
情况如此,怎么办呢?我只好和妻子商量把照顾我们生活的淑贤嫂,把哺育女儿双双长大的奶娘凤容,把每天送凤霞上下班、剧场演出的三轮车夫老何同时解雇;尽当时最大的可能厚礼遣送。告诉孩子们,从此都要自力更生,照顾自身了;而当年已经七十五岁高龄的母亲就承担了最沉重的劳动。她辛苦一世,经历过数之不尽的灾难,难得在今天本该是太平欢乐的年月竟会碰上这样的“人为”大难!尤其是她的四个儿子、七个女儿,除我一人是在受苦受难之外大都平安无事;虽然多少都受了我的牵累,但总算都过得去;母亲本可以去任何一个子女的家里安享清福,但却坚决和最能惹事招非的我家生活在一起。
记得有一天的早晨,我乘坐公共汽车出门,刚坐下来,并坐一起的却是京剧小生叶盛兰,免不了互相问起近况。盛兰告诉我,不止一两家置有私宅的人都发生同样的情况。住房被强占了,从此安静的四合院一下成了大杂院;这些“工人阶级”搬进来,不仅强占了住房,而且欺侮房主人。“住不起可是躲的起”呀,盛兰劝我找到北京市房管局,把现有的住房换到相应的新建楼房。“关上门没有干扰,求个安静吧。”
这是个好主意。这样我把我现住的八个大房间,外加厨房和洗澡间换了和平里的两套两居室的单元楼房。然而,不过一年时间,由于两个儿子“上山下乡”,我又进了“五七干校”;和平里的街道主任——一个永远面无笑容的中年女干部以她的儿子要结婚为理由,又强占了我住房的四分之一,一个大房间。
从此我离开了住过数十年的,消磨了半生的北京胡同。感觉十分遗憾的是在受到长年不断的粗暴无理的屈辱之下结束了这段胡同生涯的。甚至于那一所地处王府井的黄金地段的十八间房屋的四合院也就此白白送掉。许多人都认为不应就此作为结束,但我从来不能设想居然会做出和国家讨债这样的行为,就这样结束了罢。
说1966年和胡同告别,开始了楼居的生活,那就是另一种生活的方式了。纵使告别得悲惨,但是我前面提到的一条条胡同的经历毕竟还是能够回忆起昔时无限的温馨。纵使老年健忘:头一天的事情,当天早晨发生的事情,转眼忘得干净;然而幼年、少年……的回忆却记忆犹新。再说楼居和胡同小院相比当然是一种进化,当年的北京人口只不过七十万,而今天的北京人口已超过千万。人口猛增,而土地只会减少,当然只有往高空发展。不知不觉我的楼居生活也转眼快三十年了,楼居亦自有和胡同不同的温馨,足以使我忘却那些无谓的纠缠和不快,随时得到更多的朋友和更多的快乐,那就另外再写了。
1993年10月30日
往事忆旧录三十年书怀
1972年的夏天,我在文化部静海“五七干校”劳动,那时“文化大革命”已经进入第七年,干校学员绝大多数都早已得到自由,即是逢年过节的假日可以回到北京的家里休息几天,甚至很有些人杳如黄鹤一去不返了。但是在我们所属的这一连里还留着两个从来不准回家、和家人通信还要受班长和排长检查的人。这两个被视为危险人物如江洋大盗者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我素来尊敬的——那时谁也不尊敬他——书生气十足的前辈戏剧史家、理论家张庚同志。因为他是“走资派”,我是“大右派”。 我们这两个“派”不仅没有旁人那样的自由,连劳动都和旁人分开了。那些革命同志不爱干脏活,而把脏活都交给了我们这两个老头。首先是掏厕所(包括女厕所)和拾粪,其次是喂猪……我觉得这样也好,可以对“革命同志”敬而远之,免得招他们生气,由于不和他们在一起,从而也得到了一种相对的自由。于是我在那时就自己学习做旧体诗,原因是这种最简练的文学形式易于表达一时一地的抒情,后来我把那时做的诗收集一起,定名为《枕下诗》,因为诗成之后只能藏在枕下之故。偶尔我也把做成的诗念给张庚听听,有时他听了很开心,有时也会警告我说:“不可以做这种诗。”张老是正直、忠实和可靠的朋友,他从来不曾像某些人惯做的那样,把这种事向任何“领导”汇报过;假如他那样做,可能他会得到好处而我会受到惩罚。我们两人同命运、共患难,经常在被关锁住的小屋深院里,一灯相对,论古谈今;并没有订过什么“攻守同盟”,却谁也没有卖友求荣。我至今还在感激和珍视我们这一段长达八年之久的难得的友谊。当然,我没有把我的习作全部念给张庚同志听,对朋友还留了一手,我也至今还感到抱歉和内疚。 说这些干什么呢?我是为了引用下面的一首七绝: 啼笑皆非十五年, 风风雨雨奈何天; 张公吃酒李公醉, 君子云何防未然? 要申明一下,诗中“张公”显然不是指的张庚同志。这一句典出于南宋程大昌《演繁露》,是武则天时代的一句民间流传的谶谣,以其生动而形象,按我编剧的本行来说,具有动作性,故移用之。至于“十五年”,则是从1957年算起的,到1972年是整十五年也。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虽然今天的新式织机已经不用梭了),如今已是建国三十周年,还是从1957年起算的话就该是二十二年了。由于1957年对我有特殊的意义,所以我习惯于总是以它为纪年。这是个人主义的表现,我知其为过而苦于不能改之。 古今中外,常常把人生做两种譬喻,一种说人生如梦,另一种说人生如戏。这两种打比都比得很好。梦是短促的,戏也不是很长的;人之一生同永恒的时间相比也是十分短促的。但是从1949年建国之初活到今天的中年以上的人,都会感觉到这个三十年过得未免实在太快了些。对我说来就是从1957年到1976年这十九年,一事无成头发就白了。更何况玉石俱焚,血肉横飞,多少好同志、好朋友含冤而死,惨不忍闻;到现在我也弄不清是为了什么缘故。从中外历史上也找不到类此的先例。 正是由于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我们在今天活着的人享有一种前人所未有过的幸福。因为前人从未有过、后人也不大可能再有的一种奇特的生活经历,那么巧,让我们赶上了。 由于一种难以理解的政治歇斯底里引起了九亿人口的神经错乱,一个小小的、十分卑鄙下贱的“四人帮”竟掀起了一场全国性的自相残杀和大破坏。破坏是全面的、彻底的、无所不至的。之所以还留下了今天得以收拾残局、重整河山的力量,依我看来,那只是由于我们的祖国人口特多,家底特厚,民心不死以及老一辈和新一辈的真正的革命家还没有被诛尽杀绝之故。而且,多行不义必自毙,也是一条自然的规律。 我从二十岁开始以学写剧本为自己的终身职业,盖全出于个人的爱好。而后来由于种种客观的原因,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写自己的文章了。特别是1957年和1966年的这两场灾祸使我不得不两度辍笔。我这么说,并无丝毫怨怼之心。在很长的时期中,我和许多人一样,从开荒、种地、收割、修渠、烧砖、盖房、筑路、装车、搬运,以至喂猪、喂鸡、掏粪、拾粪、挑水、和泥……的劳动之中,得到生活的真趣。不以为苦,也可以说是以苦为乐。其中最大的乐趣乃是可以不动脑子,随遇而安。那时候,不动脑子最好;动脑子的话,一切也都得不出答案,徒然惹人生气,而这种气是生不得的。 所以我又写过另一首诗: 日长如线闲犹倦, 事大于天睡便休。 参透装聋装哑法, 也无欢喜也无愁。 说这种气生不得,在这里不妨试举一例:还是就我的职业来说吧,关于编剧的方法,据说是江青这样的败类发明一种叫做“三结合”的高明方式,即所谓:“领导出思想,群众出生活,作家出技巧。”这个可怜的作家原来是一个既无思想又无生活的家伙,更可怜的是那个惟一留给他的“技巧”又偏偏属于资产阶级的范畴,因之是反动的,因之就常常演变成为反革命。所谓群众,实际是个空的,哪一家群众有你所需要的那种生活?又有哪一家群众对你那样的戏感觉兴趣?那时候编出来的许多戏不是都要通过组织或者经过动员才有人去看吗?至于你这个有思想的领导有什么思想?群众的眼睛倒是雪亮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无疾而终,这也是自然的规律。 戏剧之成为一种形式起源甚早,远在公历纪元前,希腊的悲喜剧就是高级艺术了。在我们的祖国可晚得多,但也早在宋代就形成了杂剧的形式。戏剧艺术和其他的艺术相比,从来都是更为人民群众热烈喜爱的艺术;只有在这一段人妖颠倒、是非不分的日子里,最为观众喜爱的戏剧竟变成了被人厌弃、招人笑骂的东西。观众喜欢看的不让看,观众不喜欢看的非看不可,处处和观众对着干!这算是一种什么离奇古怪的艺术? 当年三神童:吴祖光、丁聪、黄苗子 仅从这一点看来,我深为自己和像我这样十年来被目为“黑帮”或“反动”的什么什么的人们感到庆幸。在那乌云蔽日、浊浪翻天的黑暗年月,我们被剥夺了写作的权利,却因此得保清白,没有受到那个令人作呕的帮气污染。同时对那些不是出于自觉而是受到强制、不得不奉命写作的作家们的处境理应寄予同情。当然,也有一些自觉的帮派作家,可能属于另一种情况。而现在居然还有把解放思想、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从事写作的人们詈之为“缺德”的手持大棒者,受毒受害竟至如此之深,这才叫惨绝人寰! 如今,噩梦已经醒转,丑剧已经收场。衷心地感激党中央把这个万恶的“四人帮”粉碎得如此彻底,从而使建国三十周年的今天,祖国的天空澄澈如洗,祖国大地百卉争艳,使我们这些编戏的、演戏的得以在从未有过的广阔天地里纵横驰骋。尽管有些劫后余火没有熄灭,砖头瓦块有待清除,但是瞻望前途,一片光明。这种欢欣鼓舞的心情亦属近三十年来所未有,只有全国解放的当年差堪相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