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偶尔从佳文的眼神里读到那么一丝爱恋,我死水一潭的心微微卷里些涟漓,想这男人迟早是我的。只是现在,我有多少实力多少把握我自己心里最清楚,时机还未成熟。是该把初中失去的一切补偿回来的时候了,爱情看透了就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只要遵守规则地玩一定能玩得开心。
在恋爱中女人不受伤的方法就是找一个备胎,但往往,不只一个。
认真谈过恋爱了才懂,原来恋爱亦是需要学的。很多事情因为无知而造成的遗憾,使我和盛炎的感情一直别别扭扭,分手都分得不够漂亮。经历了那么多之后,我已完全遗忘了他的缺点,只记得他的好,他始终如一的笑容。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深深感念着盛炎那么包容的爱。没想到时过境迁后,我才体会到他的恩,他明不明白?
看过一部日本漫画(日本漫画总是很变态),爸爸对女儿说:“你要谈很多恋爱,积累恋爱经验,然后做一个好女孩。”
女人如果真的纯的像白纸一样,并无法给男人带来幸福。
爱一个男人不如养一条狗。
男人是什么,他出现在女人的生命里,给女人以幸福,给女人以温暖,如果女人受了伤,不能怪男人,是女人自己还没有长大。
恋爱的过程,是女人了解男人,了解自己,在坚持与妥协中走向温柔的一个过程。
女人,在艳遇中成长。
工作计划与男友约会档期冲突,取前者……前者不会辜负你,而且越老越不会,除非你目前的工作是当三陪小姐。
只有小女孩才会用吸烟、夜游、多交男友表示成熟,你就不必了。
最好不要让初次约会的男人知道你住所,若对方坚持送,那么到楼下即可……相信我,他不“顺便上去喝杯茶”也不会渴死。
若连续六个月每月置衫超过十件,考虑买房。
酒吧里认识的男人就不必留电话了。
如果没车,不要买白皮鞋。
若不幸你爱的男人有另一个女人,请不要留恋,随时离开!
男人对自己的好色就像律师对罪犯:明知有罪也要辩护……你知道就是啦。
即使你美若天仙,也要讲道理。
爱你的工作,但不要爱你的老板。
浪漫是一袭美丽的晚礼服,但你不能一天到晚都穿着它啊。
嫁大款就像抢银行,收益总很大,但后患无穷,若能不试,还是不试为好。
不要逼男人撒谎,他会恨你。也不要把他的话当真,你会恨他。
再爱他,也不必为他去隆胸。
《残翅》 三佳文(10)
关于男人,关于女人,关于爱情,关于幸福,真是有太多太多需要学习和总结,而我是那么那么如饥似渴。每一天,每一天,我从一睁眼开始,就只记得这些所谓的至理名言。虽然有很多我还不能完全体会,但却已经根深蒂固地扎在我脑海中。
我躺在床上,盯着白白净净的天花板,目光顺着吊顶的弧度扫描一排排镶嵌在里面的小射灯,然后定格在包着羊皮的吊灯……在想他的时候,我什么也不做。即使他在某个午夜梦回或者清晨醒来时也会想我,但他既然没有说,就不要自作多情地问“你有没有想我”。
爱情的手段太细腻又太残酷,我一点一点学着体会和承受。才发现,爱真的是一场独角戏,而我们演得都那么生涩。
见笑了……
当我不会再被任何一个男人欺骗,为任何一个男人受伤,我已经走得离爱情太远太远。我突然发现自己成长得那么快,回想起初中的那个沈瑶晶,还傻得冒鼻涕泡呢!虽然现在的我依然邯郸学步、人云亦云,但我所能承载的,已经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原来人生是优胜劣汰的标榜,总有大大小小那么多坎坷,你迈过去了,就是人上人,反之,则一败涂地。
有时深情地看着自己的手心,那紊乱的线条就像我过重的杂念。
当佳文告诉我他和那个特纯特纯特、好特好的女孩子分手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惊讶。感情就是这么没道理的,来电的时候对方多少缺点通通视而不见,突然间只因某个细小的感觉没对号入座,多少甜言蜜语、情深义重,立刻化为乌有。再怎样小心经营,结果都是亏损,实在让人心寒。
于是我第二次半夜三更陪他在大街上闲逛,还好是春天,不那么寒冷。他左眼的视力还无法恢复,仔细看会发现那只瞳孔空洞得像个死物。我又想起那块白白的软软的纱布,为什么当时能给我那么美好的感觉?
他也提起来,好感动地说原来只有我在他生命里始终如一。我觉得可笑至极,我竟然变成什么狗屁始终如一的了,我换过的男朋友快比他见过的女人都多,在这个时候,他想起我始终如一,我他妈好一个至死不渝、永垂不朽!
但我没有笑,我被感动了。
那么多伤感那么多遗憾,到最后我还是会被他感动,并且只被他感动。
我们并排坐在马路边上,肩并肩,肘并肘,偶尔有汽车开着大灯晃我们的眼然后呼啸而过。我不知道他要了多少酒,只见他不停地喝不停地喝。而我看着他喝,也能醉了。我的脑子异常明白,我知道我们两人必须得有一个是清醒的,不然一定会出事。
已记不清当时的月亮是什么形状,只记得他一瓶又一瓶地喝,喝完了我们就一起躺在地上望天空。然后他把那些空的啤酒瓶摆成一排,一二三四五……地数。不知何时,他流下眼泪,从那只干涸的左眼。接着,他泪流满面,说对不起妈妈。再接着,他泣不成声。
后来过了许多年我才懂,当你苦恋一个人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欠了父母多少,你多么对不起家里。
我们那一夜都没有回家,我随便给他找了间宾馆,开房间让他睡去。我疲惫地坐在沙发上,目光游离,不知道自己应该看哪,突然很向往一扇宽大的落地玻璃窗,可以看夜景。等我洗澡出来,他已经睡着了。我坐在床前,看着这男人躺在我身边,远没有我想象中美好。我轻轻摆弄了一下他额前的碎发,明知道他什么也听不见,还是问他:“过年我们去放烟花,好不好?”
我们什么也没发生,我知道我需要的早已不是这个男人。
他一个星期没有联系我,紧接着又不断骚扰我,提过几次交往的要求,都被我拒绝了。我太明白了,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始终如一对他好的女孩,并不是我。而我眷恋的不过是那段痴情的青涩回忆,亦不是他。所以交往,完全没有那个必要了,况且我当时的男朋友是享和,我也不想玩得那么悬。
接着他告诉我,高考结束,他准备去沈阳读大学。不像上回出国似的雷声大雨点小,这一回是真的,他在八月的一个早晨,坐上航班,一去不返。
他说如果有事我随时可以联系他,然后留给我一个他在沈阳的电话号码。我真的想好好保管它的,但回家路上那张纸片连同钱包一起不翼而飞。沿着街我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像疯子一样不管不顾,还是一无所获。我的脚趾被前头尖尖欧版的高跟凉鞋磨得生疼,花花绿绿的指甲像绽放的伤口,盛大亦悲怆地咧着嘴笑。我的小碎花裙子不停拍打着我的双腿,刚好隐约露着性感,内敛而奔放。
在那个八月,我突然丧失了流泪的能力。
明明是八月,我却冻得浑身发抖、肝肠寸断。
《残翅》 四享和(1)
第一眼看见他,只有一个念头:世界上还有这么帅的人?!
那是1999年9月1日,我刚刚步入初中,享和就猛然闯入了我的视线。
他向我伸出一只手,说:“你好,我叫林享和。”然后告诉我他喜欢游泳和打高尔夫,喜欢王朔的小说,喜欢NIKE和万宝龙。与他握手,第一次与陌生男子亲密接触,行为呆板。呆板的只是行为,不知所措,却知道他的手感觉十分美好。他也是故意要以握手来和我接触的吧!十二三岁的孩子,还不懂那么多礼节,就先学会了掩饰。即使这样,还是被他蛊惑,在日后的岁月中习惯性地关注他一言一行。
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有些感情仅仅属于我,只需独自品尝。分享,反而破坏美感,显得世俗,急功近利。
他笑的时候从不张狂,态度谦逊。但是会毫不掩饰地露出牙齿,洁白整齐,有良好教养的形状。吃口香糖,吐出来时用纸包好,不会随地乱扔。但会故意当别人的面自言自语,问垃圾箱在哪儿,让我们都知道他满世界找垃圾箱为了扔一包口香糖。因此口气清新,离你很近,也不会对他反感,反而希望可以更近。外科医生或钢琴家的修长手指,指甲干净。夏天时候,每天换不同颜色的T恤,一周一轮。
维男说,他可能只有五件,刚好够换。
有一次和岭打架,伤了一件,不知道他事后是否及时补上一件。
那次打架是才开学不久,与班内还不熟识的时候。
并不善于打架,又是和高年级的,真实的想法只是想保持一种风度。未考虑实力悬殊,只觉得打架是一个人的事,如果闹大,就叫警察,甚至上法院。事情没那么复杂,却要想那么多,结果不免平淡得让人失望。只是一句不和,然后撕扯,很快被人劝开,T恤的袖口处开线。
我和维男内心十分挣扎,因为岭长得也很帅。精神上不知道该支持哪一方。虽然当我们看到享和穿着破了一角的T恤回班,得知此事时,此事已然成为往事。这件事很快过去,我们内心的这种挣扎亦很快过去。该看岭的时候看岭,该看享和的时候看享和,两不耽误。
不过几日,享和与岭在一个球场上打球,称兄道弟。我和维男始终不理解,那种大打出手的矛盾怎么会那么轻易和解,要计较一辈子才是真的。如果是喜欢的人,就不会同他争吵,如果是会争吵的人,就一定不喜欢他。当然很多年以后,我们明白事情远没那么简单。但或者说,事情应该更加简单,没必要用感情决定情绪,那是你无法控制的。
享和打球的时候,眼睛不时看我,突然对我说:“去给我买听可乐吧!”
我拉着维男兴高采烈地去了。
有个女孩对我说,运动之后喝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好。根本无法辨别对方来意善恶的我,无比真诚地对她说:“什么叫碳酸饮料?”
那个女孩没有回答我,转身走掉,我还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
把可乐交给享和,他从兜里翻钱,我说不用不用。他满头大汗地冲我笑笑,我心里特高兴。
维男说:“我好喜欢享和。”
我说:“我也好喜欢他。”
维男说:“我们以后每天都去看他打球。”
我说:“好。”
冷静下来,我突然问她:“你小学那个怎么办?”
“你小学那个怎么办?”她反问我。
我耸耸肩:“早没联系了。”
“我也一样。”
我“哦”了一声,想原来也不过如此,我还以为他会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