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3-联想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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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联想风云-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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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斯巴达克方阵”第27节:孙宏斌事件(2)

    以下是一些最富挑战性的问题:    
    “你说我们有帮会成分,能不能具体说一下?”    
    “我们直接归孙宏斌领导,孙宏斌骂我们爱听,与总裁何干?”    
    “企业部到底怎样开小船了?”    
    “什么叫大船结构?”    
    会议就这么不欢而散。“你们的表演,说明了你们只知道有企业部,不知道有联想集团!我希望你们不要做装睡的人,就是装睡我也有办法把你们叫醒。”柳传志说罢,拂袖而去,出门前又丢下一句话,“你们要知道,联想的老板是谁。”    
    “叫醒装睡者”的办法相当严厉,有点类似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开除“芍园发难”中表现最激烈的白、薛二人;封存分公司的账号;请公安机关派人来保卫公司的安全;柳传志自任企业部经理,李勤担任业务部经理,孙即刻离开原职,到业务部去给李勤当助手。    
    4月7日下午,柳传志再次集合企业部人员宣布新决定。会场气氛肃杀,个个正襟危坐,已经宣布被开除的两人仍在其中。柳走进房间的时候,这群人全都把胳膊抱在胸前,以一种姿势朝着他,接着孙宏斌进来,所有人当即把手垂下。室内香烟缭绕,柳不免皱眉。孙喝一声“把烟掐了”,大家一同灭烟。孙又喝一声“起立”,大家一同起立。柳带来的秘书应旗下意识地坐在柳的身边,孙再一声喝:“这不是你的位子。”柳认定孙在率领整个企业部向他示威。他对应旗说:“你就坐在这儿。”然后宣布企业部全体人员“必须服从我的一切决定”,又警告所有人“不许拉帮结派,不许恫吓任何人”,若有违背,无论是谁都将受到严厉处分,直至开除。    
    孙宏斌预感大势将去,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当晚把属下叫到畅春园商议对策,没想到这样一来就铸成了大错。年轻人群情激愤,口无遮拦。有些人要他坚决顶住,有些人要他知难而退,还有人在激怒中建议“卷款”走人。他们可没料到身边也有忠于柳传志的人。柳传志很快接到报告,当晚会议“最后的结论叫做‘明撤暗卷’”,也就是表面接受公司决定,暗中把分公司的钱转移他处。这成了导致孙身陷囹圄的直接原因。    
    孙宏斌后来只承认有人在气头上说了“卷款”的话,并没有一个“结论”,尤其没有这样的行动。但是当时种种迹象确已表明事情刻不容缓。一个会计当晚报告,企业部有人打算到外地提款。第二天是星期天,又有孙的五个下属前来揭发有人打算“卷款潜逃”,提醒公司防范。柳传志手上并无确凿事实证明这些揭发属实。不过,由他本人多年的经验来衡量,人事的纠纷不断激化,乃至发展成为你死我活的冲突,在整个国家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从公司的立场上说,他也必须预防在先,因为孙领导的分公司掌握着至少1 700万元的资金,倘若“卷款而逃”的事情真的发生,必将置公司于巨大的财务危机和信誉危机中。我们只要想到这个人为了索回2万美元的债务,夜宿深圳小店流着眼泪奋笔疾书,弃重病的妻子于不顾;想到他曾为了300万元的货收不回来,蹲在人家墙根底下,恨不得拿着砖头去拼命;想到他为了100万美元的亏损,点着几个香港人的鼻子破口大骂,就可以知道,这个人为了公司的钱,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出来的。    
    这个周末孙宏斌和柳传志都没闲着,孙向远在香港的陈恒六请教对策。柳则向中国科学院保卫局报告,显然这件事已经不再是公司内部的纠纷,还有触犯刑律之嫌,所以他又向公安局和检察院报案。同时派出20人星夜兼程分赴各地查封分公司账目,还请了一个身材高大名叫王勇的小伙子做自己的保镖,时刻不离左右。    
    星期一早上继续开会,孙宏斌还在为自己辩解,但是柳传志已不打算再浪费时间。孙在听到一个“停职反省”的决定之后,当即被带出公司,来到京城北郊东北旺联想生产基地的一座公寓楼中,在至少两个人的监视下失去自由。关于这个情节,后来有人曾质询是否合法。柳传志周围的人都在维护他的决定,只有他本人坦率地承认,当日对孙宏斌的“控制”在法律方面并不是无懈可击:     
    凌志军:从法律角度来讲,你们控制他是被允许的吗?    
    柳传志:一出事马上把他控制了。按照道理,这是不允许的。    
    凌志军:我也问了别人,他们分析当时的情况,说这样做是合法的。    
    柳传志:那是向着我说话,实际上是不合适的。真要出了问题,人家反告我,肯定是我的责任。确实这个公司不是我的财产。国有企业经常被弄空了也没有人管,就是因为没人肯负责。所以说,我为了企业会玩命,就是这个道理。这件事完了以后,我汇报到院里。有人说这种事在中关村多了,没有人像我这么干。    
    凌志军:后来确实查出他挪用公款,要是查不出来,你就有问题了。    
    柳传志:是这样。我已经知道他的钱长期没有回来,违反了财务规定,实际上是有公家的钱在外面转了,所以我才敢这么干。    
    


 第四章 “斯巴达克方阵”第28节:孙宏斌事件(3)

    调查结果证明柳传志是对的。孙宏斌的确已将公司资金转移到另外一家公司,而且数额不小。孙宏斌解释说他绝无“化公为私”的企图,只是因为公司财务制度僵化,手续复杂,才要留下一笔流动资金,以便为公司做生意时“用着方便”,检查机关也的确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他有“贪污倾向”,尽管如此,擅自挪用公款也已构成法律问题,这就给整个公司敲响了警钟。    
    春天结束的时候,公司把孙昔日的属下全都集中到京城北郊怀柔县城,现在用不着再说什么“大船小船”,而是请来检察院里一位名叫项明的副检察长,讲解什么叫“经济犯罪”,法律又如何判定“贪污”。“贪污2000元就可以判刑,”检察长说,“贪污5万元就上了杀头线。”吓得这群人全都没了声音,只剩下一个姓陆的小伙子仍然不服。此人来自南方,却天生一副北方人的火暴脾气,又有一股江洋大盗的野性。如果后来人们所谓孙的手下有一股“黑道力量”的话能够成立,那么多半就同这个人有关。他开口闭口“黑道白道”,先是扬言要把内部的叛徒“卸掉胳膊”,后来又从公司汽车队的出车记录上查出端倪,率领几个人前去关押孙的公寓“劫狱”,当场要与看守人员打将起来。多亏孙宏斌劝他罢手回家,还说他自己不打算与公司彻底决裂,这才没有造出更大事端。    
    陆回到公司,可是他的行动又为柳传志知晓。第二天柳传志把陆拦在中关村的马路边,对他说:“你要弄明白,邪不压正。从现在起,公司任何一个员工出了事,我就认准了是你干的。”    
    陆把脖子一横还要发火。就听柳传志接着说:“你别给我来黑道那一套。你以为我是谁?我问你,你在街上走,忽然有个自行车把你撞了。这有可能吗?”    
    “有可能。”    
    “撞上以后,你们打起架来,然后两人一起进了派出所。然后那个撞你的人就放出来了,你在里面还得受一点苦,这有可能吗?”    
    “有可能。”    
    “你在外面走路,有三个人黑天白天跟着你,你害怕吗?”    
    陆听到这里,已经变色,当即表示他要离开联想,绝不介入公司的任何事情。    
    4月22日,公司全体员工都知道了这件事。柳传志先是声明“今天是一个整肃纪律的大会”,接着异常严肃地宣布:“我们发现自己的身上长了一个脓包,尽管外面表现为一个小小的脓点,但下面是很大的一块溃疡面。我们毫不犹豫地坚决地给自己动了手术。”然后他便向大家通报事情经过,抑扬顿挫,甚至连很多细节也没有遗漏。    
    他当时说,孙宏斌是“有组织有纲领地进行罪恶活动”。15年之后,他回过头来再看这件事情,显然已经冷静了很多:“其实后来我想一想,孙宏斌到联想来了以后,他也没有说一定要跟谁对着干。他就是想形成自己的体系,觉得这是他的一块独立王国,谁也别管我。他的做事方法跟我的方法不同就是了。”    
    孙宏斌于1990年5月28日被警方羁押,6月5日被逮捕收监。他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左右亲信兄弟也都散去。12个月后,也即1991年7月10日,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公诉人指控他“受贿”和“挪用公款”。又过了13个月,终于判决。主审法院并未认定“受贿”的指控,但却判决“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刑期5年。判决书为“(1992)海法刑字176号”,上列证据是:    
    利用职务之便,于1989年5月至10月间,以方便给下属分公司购货为名,先后截留北京联想计算机集团公司下属武汉、太原、青岛分公司还总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76万元,入到其友杨建忠个人承包的北京市海淀区通用计算机经营部账户内。杨建忠为购货经营,多次动用此款总金额达134 627。12元,盈利26 000余元。    
    然而事情仍然没有完。此后孙宏斌在逆境当中再次赢得柳传志的好感和帮助,以致在公司的历史上屡屡留下痕迹,还在京津房地产市场上一鸣惊人。我们只有把这所有的故事全都了解清楚并且相互连接,才能明白孙的故事在联想的历史上绝非孤立的事件,犹如唐旭东所说,“它源自现代观念和传统理念的冲突。”其中详情,容我们在后面再说。    
    


 第四章 “斯巴达克方阵”第29节:在矛盾旋涡中整顿分公司

    5月5日柳传志回到香港联想,仍对北京的问题放心不下。孙宏斌引发的风波以这种方式平息,在那些深悉中国机构中人事纠葛的人看来,不会感到意外,但对柳传志来说却是一个重大打击,而且还将在日后很长时间里面发生影响。他在大会上赞扬过的13个分公司全都人心浮动,业务陷于瘫痪,财务方面的混乱状况浮现出来。如果分公司搞砸了,那么整个联想1990年的销售计划也会泡汤,在“联想微机”上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将等于零。    
    但是还有更重要的,那就是他的培养新一代接班人的计划受到重创。他所欣赏并且刻意提拔重用的三个年轻人中,孙宏斌“暴露出真面目”,陈恒六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卷入其中,剩下一个郭为也遭到公司元老们的质疑。郭为本来就同公司的老一代没有足够的沟通,这次也是摇摇晃晃走过来的。可是柳传志仍然信任郭为,说他只不过是在刚开始的时候“想不太通,认为对年轻人是一种打击。后来随着他对这件事真实情况的了解,就非常坚决地参加了工作”。作为公司紧急成立的监察部(相当于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郭为在孙宏斌一案中“勇敢地站了出来”,成为公司与公安局检察院之间的联系人。为了让郭为有机会证明自己的立场和才干,柳传志让他接替孙宏斌的位置,收拾分公司的混乱局面。郭为迅疾离开北京,率领一个“五人小组”一口气跑遍所有建立分公司的城市。    
    郭为接手的是极其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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