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的人生一早注定不会圆满,所以他才会养珍兽,到处游玩,在有限的时间里拼命找寻刺激和新鲜。
“等一下!”
她突然想起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刷地回头,眼神凌厉如闪电。
“既然隐巫师终生不能近女色,那么近男色可否?”
段玉忍不住“璞”的一声,脸上有些尴尬。
“情戒是大戒,无论男女老少、妖魔鬼怪,哪怕对方是神仙也不行。”
“神仙?”想到西凌九清洞的山神,那个糊里糊涂的老妖怪,她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转回头看陆子筝,他似乎对树底下的小爬虫产生了兴趣,正捉住一只往香炉里放。
阳光透过树荫洒下来,落在他陶瓷般的面具上,映得兰花越发娇艳欲滴。清风拂过他的领口,微微露出玉色肌肤,脖颈下的锁骨线条极其诱人——他是这样的美,可以比一切神仙。
“看够了吗?”
眼见香炉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陆子筝微笑着开口,脸上是兴致盎然。
红晕迅速涌上面颊,清乔极其不自然地将视线掉转到别处,正好撞上段玉探究的眼。
清澈的风眸幽然似烈酒:
“王爷,不管我在不在意他,这个都跟你无关。”
挠挠脑袋,清乔决定继续开始她的洗脑教育,“请你相信我,我是一定会回去的,所以找午门这件事,不管你高兴也好,不高兴也好,我都肯定会做,提前告诉你,也只是为了怕以后你来找麻烦……”
段玉没说话,淡淡抿着嘴。
他仿佛心中早有打算,永远是一副气定神闲尽在掌握恶毒倨傲模样。
“如果相识的话。。。:。。”
清乔动怒,上前一步揪住他的衣襟,咬牙切齿奋力摆出太妹表情。
“就请你继、续、保、守、秘、密!”
“我这样做了,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段玉懒洋洋环起双臂,不为所动。
“你放心,我走后,会将青木人形剑留给你!”
清乔拿起手中的宝剑朝他一比,脸上闪耀着无比坚毅的光泽。
像段玉这种什么都有的特殊阶层,最喜欢用一些神器啊宝贝之类的东西来装点门面了,青门人形剑这种传说中的圣物,既可以标榜尊贵,又可以彰显实力,她就不信,段玉会不动心!
“那么,一言为定。”
段玉总算启唇,嘴角上扬,露出洁白的牙:
在他深不可测的眼眸深处,有光亮忽闪,似乎在算计着什么。
但是无所谓,因为即使宝剑给了他,能不能用还得看他的造化。
——这不叫骗,绝对不是,所以她一点儿也不用愧疚,完全不用。
不是有先例吗?富翁们拿出几千万买块不能吃不能用的石头回家供着,每天摸摸擦擦,客人们拿出来好生炫一下,这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嘛!
清乔这样想着,心中大石落地,彻底安下心来。
当最后一滴血滴在被陆子筝以“炼药”为名讹来的帝灵上时,帝灵变成了梦幻的粉色。
清乔呆呆望着眼前柔和的光芒,忘记了将青木人形剑收回鞘中。
“你长点记性好不?自己还流着血呢!”
段玉将她的手牵起,准备给她割破的地方上药。“嗯嗯,用不着了!”
清乔甩开他的手,将食指放进嘴巴里面吧卿吸吮。
“上次给太子解毒是割这里,这回找午门也是割这里,我估摸找到了午门后啊,还全是得割这里,看来这里就是为被割而时刻准备着的呀!王爷别费劲了。”
段玉的睑色顿时变得很不好看。
“哎哎你看!大铁锅冒烟了!”清乔对身后人的心情变化浑然不觉,边舔手指边欢呼雀跃。
“小姐,这不是大铁锅,这叫乾坤盘。”
忙碌中的陆子筝回头瞪她一眼。
法术渐进,之间乾坤盘内原先的青烟散去,渐渐腾起一阵紫色的雾,盘底同时现出许多褐色纹路,仿佛地图一般。可是紫雾时浓时淡,盘中纹路也不断变化,什么都看不清,也什么都不能确定。
陆子筝拿起粉红色的帝灵,轻轻捂在手中好一会儿,嘴里念念有词。
然后打开手,将帝灵沿着乾坤盘边沿滑下去。
乾坤盘内迷雾渐渐消失,帝灵在盘中滚了一会儿,最终停在一处黑点上。
“找到了。”
陆子筝抬起头来,脸上满是得意的笑。
“原来午门就埋在西域庞陀关下。”
清乔只觉得眼前一花,有好多好多的幸福的星星在争先恐后亲吻她。
“庞陀关市西域一个偏远关卡,也是很早前我国和边牧国接壤的地方。”段玉望着乾坤盘,表情有些讶然,“那里到处都是沙漠,人迹罕至,没想到传说中的祭坛会埋在那里。”
“王爷!给我马!不,给我骆驼!”
清乔朝段玉猛地一扑,紧紧抓住他的前襟,激动得两眼盈盈泛泪:“我要立刻起身去那个‘胖坨’关!现在!马上!GO ! ! ! ”
“狗什么狗?”一口气吹灭香炉上的熏香,陆子筝慢悠悠地张嘴,没个好腔调,“既然是去西域,带几条狼还差不多,带中原娇贵的狗用什么用?拿去喂狼?”
段玉的眼猜迅速眯起来。
“此行路远山遥,我目然会派车队护送你们。”
他放缓神情,回头对清乔笑,口气平和,眼带宠溺,“对了,把左青也带去好不好?左青是五十年才出一匹的西域神驹,草原大漠都不在话下,区区几匹外来的野狼。。。。。”
转头故意瞟陆子筝一眼,“根本不要想追上它。”
就算再蠢,清乔也听出了两人之间浓重的火药味。
这两个身份相当、条件相当、自恋程度相当、自大程度也相当的男子,不知为何总喜欢展开竞争。
而这一场,毫无疑问是段玉胜利了。
是,虽然骚包,但人家好歹是顶级的交通工具,还有庞大的军队。陆子筝哥哥虽然法术过人,但最多能搞定自己,总不能要他变成个飞毯把自己送到沙漠里吧!
于是她抬起头来,特别真诚地对段玉说了一声:“谢谢啊!一定!”
接着迅速放开段玉,一溜烟站到陆子筝身边,以免这个大魔头发飙。
一阵难堪的静默后,只听一声冷笑,陆子筝袖子一甩,大步流星朝外走去。
清乔心中大叫不好,赶紧对段玉做个对不起的手势,一边痛骂自己的小人作为,一边苦着脸碎步跑赶紧跟上。
被他们抛在身后的段玉,整个人都埋进浓浓阴影里,指关节缓缓地合拢,紧握成拳。
指甲全部嵌进嫩肉里了,但他一点也不觉得痛。
因为在他身体里,此刻有某个部位正在发生变化,以前一直规律地跳动了二十余载的心脏,现在,却莫名其妙缩成一团了。
在陆子筝身后不声不响跟了许久,清乔终于喘着粗气开口了,“慢点,你慢点……我,我下午没吃点心……”
陆子筝一听,拔腿就跑。
清乔先是傻了眼,下意识地也跟着狂奔几步,当她发现根本就没有可能追上时,终于发飙了。
“一个……堂堂的……国师呦……欺……负我一个小宫女儿来,他打我骂我抢我的饭,真是个羞死人儿……”
腰一叉,嘴一咧,清乔站在院中开始用陕北信天游放歌(曲谱参见《 山丹丹开花红互艳》 )。
“不许唱!”陆子筝转头瞪她,“什么乱七八糟的?! ”
狠狠瞪回去,清乔面不改色继续唱:
“一个。。。:。。堂堂的……右使呦……负我一个小宫女儿来,他打我骂我抢我的饭,真是个羞死人儿……”
嘴巴终于如愿以偿被捂住了,陆子筝迅速将她拖走。
一边享受着被拖的感觉,清乔一边在心中感叹,这信天游真TM 不是普通人能唱的,唱几句嗓子就要破了,看来下次得换一种民歌,嗯,哪种比较有震撼力呢?
“蠢货!你想让我的身份都曝光吗?! ”
刚一进屋,陆子筝就开始教训她。
“要是曝光了,你怕不?”清乔朝他吐舌头。
“不怕,区区一个魔教右使算什么?我坐过的职位海了去了。”陆子筝轻蔑地昂起下巴。
“那不就对了?”眨巴着双眼,清乔尽力摆出一副无公害的环保表情,“你天不怕地不怕,还怕我哼两首歌?”
“你那是哼歌?”陆子筝忍不住笑了,“我还以为你得了失心疯,简直魔音穿脑啊!”
清乔佯怒,作势就要去打陆子筝。
两人嘻嘻哈哈闹了好一阵子,知道夕阳的触手轻轻落在陆子筝肩上映红他美丽的脸。
“他们从不喜欢任何人,也一直远离人群独自生活。”
清乔忽然想起段玉对她说过的话,禁不住望着他的侧面,怔怔发起呆来。
当当哥,我走了以后,你会怎么办呢?
虽然命中注定孤单,虽然终生不能动情,但不知道以后,你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开怀?
我希望你至少能有正常的喜怒哀乐,因为那时的你看起来不再像是妖怪,而终于是一个人了。
她忽然很想跑过去拥住他,环住他的肩磅。
这是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离去,可能会有一些不好的影响。
此时陆子筝正好回头,见她望着自己,扬起嘴角笑了。
夕阳下的笑颜如此纯粹动人,叫人舍不得将眼睛移开。
第十七章饭起程
动身去西域之前,有一件事是清乔必须要做的——去见太子。
她和他之间还有恩怨未了,总该告个别。
东宫。
邵义虽然还在卧床休养,原先的美貌却己经恢复了九成九,只是面色苍白,更显孱弱。
“你竟然还记得来看我。”
他望着清乔冷笑,嘴角高扬,双瞳璀璨如星辰,明亮得没有一丝尘埃。
“殿下这个样子,真像当初我与你初见。”
清乔也笑,笑颜十分温暖,春风和煦,“那时你也躺在床上,也是这样生着病。”
身边还有一群捧着食盒追着喂饭的太监,这句话她忍着没说。
邵义一怔,也许是想起了往事,神色渐渐放缓。
“我以为我变丑了,你就再也不会来看我了……”他垂着头,语气哀怨,蜜色肌肤染上层层红晕,长睫忽闪,晃得人眼睛睁不开:
“殿下说笑了,无论如何,春娇都会记得殿下的。”
清乔坐到床边,亲昵地拍拍他的脑袋,“我要感谢殿下赐我锦衣玉食,让我在皇宫里安稳地待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呢。”
邵义抬起头,惊愕地看着她,眼睛中的亮光一点点散开。
“虽然不知道殿下为何如此护我,但我很高兴。”
清乔的话语越发轻柔,似乎生怕惊扰了这谪仙一般的玻璃人儿。
“殿下以后必然会成为一国之君,龙体要紧,那时可千万别闹脾气不肯吃东西了。”
“你……要走了,是不是?”
再度开口,邵义的声音艰涩而喑哑,似乎在竭力压抑什么。他眼中一片完全的昏暗,眉宇间仿佛有无尽山水笼着淡淡烟愁。
“殿下,我即将伴随王爷起程去西域体察民情,确实要离开一段日子。”
清乔看着眼前这个十四岁的少年,说出她斟酌许久的告别之词。
真实身份万万不可再暴露,如果最终成功归家,就让段玉带回她病死他乡的消息吧。
邵义挣脱开被她握着的手,颓然倒在床榻上。
所有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