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 作者:丁一鹤》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骗局 作者:丁一鹤- 第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2004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钱华和徐延慧在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实,利用签订合同骗取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依法判处钱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判处徐延慧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忽悠绝招,博士骗到联合国
  听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一个被开除的北大博士开创了中国人诈骗案例的先河。他不但骗遍中国的大江南北,骗了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而且真的骗到了联合国,从联合国骗取了正式任命的“联合国专家”身份。2007年11月15日,让北京大学蒙羞的“北大博士”喻晓最终把自己骗进了监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喻晓做出的一审宣判,按照《大话西游》的经典台词似乎更好玩:如果给喻晓的服刑时间加个期限的话,那就是无期徒刑。
  忽悠联合国、忽悠政府、忽悠企业、忽悠专家,这位北大博士的忽悠功夫可谓匪夷所思。喻晓的骗术之高在于他自己也分不清到底哪一句话是真话、哪一句话是假话,因为他从来就把假话当真话,用《红楼梦》里的一句经典话语形容他可能是最准确的:假作真时真亦假。
  在网络上输入“喻晓”两个字,很快会跳出数万个辞条,但最经典的还是喻晓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的身份出席各种会议的报道。另外,在中国喻姓名人的杰出代表人物中,喻晓排在“层次比较高、影响比较大的名人”第四名,名列很多省长、省委书记之前。在这份喻姓名人的介绍中,喻晓的介绍是这样的: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北美经济发展研究院院士,曾任国务院经济资源学术研究委员会地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改革与发展理事会理事长、北京大学教授,现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
  显然,“中央办公厅局长”是一个令人不可小觑的身份。而在喻晓公开的简历上,更是令人眼花缭乱,这份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喻晓简历”原文是这样的:
  喻晓,男,1958年生人,汉族,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经济学教授、北美经济发展研究院院士。国家恢复高考后首批考入清华大学,攻读高能物理专业和工程力学专业,先后获理学学士、工学硕士学位。1985年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河南省冶金厅办公厅技术处工作。任河南省安阳钢铁公司技术员、工程师、科长、处长职务。198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攻读博士学位。1992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地区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处处长、研究员。1993年任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994年经国家统考公派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杜克大学做博士后研究。任美国杜克大学客座教授。被聘为北美经济发展研究院院士。1996年之后任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1999年后任国务院经济资源学术研究委员会地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改革与发展理事会理事长。现任中央办公厅局长。近几年曾多次参与国家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参加中央重大文件起草工作,参加国家社科重点研究项目数十项。获得各种国家奖励几十项。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奖。出版著作26部,在《人民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300多篇。特别是主持国家重点研究项目“邯钢经验研究”,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多次给予重要批示,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现聘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第六届高级顾问。
  而向社会公开的“喻晓博士主要研究的领域和方向”的3条内容,更是不能不令人佩服,他所研究的方向是:国民经济发展理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产业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增长理论;政治体制改革、政府体制改革研究、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全球化理论、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发展和农业化问题;国际经济与政治、企业经营战略、市场经济理论、国际竞争与合作理论。
  看完这些内容,如果事先不知道喻晓是个骗子,一定会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就连吴敬琏这样的著名经济学家,跟喻晓相比也似乎有些相形见绌。但是,谁能够想到这个身边簇拥着大批货真价实的专家的“中央办公厅局长”是个冒牌的骗子呢。
  实际上,喻晓的简历中,除了“男,1958年生人,汉族”是真的以外,其他内容几乎全部是编造和臆想出来的,倒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是经过联合国正式批准的。但是,这个“合法”身份也是喻晓用冒充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的身份骗来的。
  一般而言,骗子假冒身份都是在特定的场合和特定的地点,几乎没有人敢公开宣扬自己的假身份,因为这样很容易露馅,但这位“喻局长”却不一样,竟然大张旗鼓地公开宣扬自己的假身份,其胆量之大是一般骗子所不具备的。喻晓的真正名字并不叫喻晓,而叫“喻修廷”,1958年9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淮阳县。后来他改名喻晓,是希望自己能够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包括他后来假冒中共中央办公厅局长外出行骗,他都不介意当地媒体公开宣扬他假冒的身份,堂而皇之地以假身份出现在各种媒体和网络上,甚至出现在人民大会堂的新闻发布厅,而且他的名字赫然排在显要的位置上,甚至排在一些前任部委领导前面。
  喻晓显然是把自己当做真的正厅级“局长”了。他给自己安上这个头衔,首先骗的竟然是联合国。
  2002年底,喻晓自称是“中办调研局局长”、“北京大学教授”,向联合国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递交了简历,简历上写有“中办局长”的字样,喻晓请求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当时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有一个指导思想,想聘任一些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司局级干部担任委员,有政府高官的参与,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的有关领导考虑到喻晓的“中办调研局长”的特殊身份,经研究同意吸收喻晓成为专家委员,并报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经过批准后,发给了喻晓一个聘书。至此,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
  成为专家委员在经济上得不到什么好处,但是,喻晓看到的是另外一种“经济效益”:如果拿着联合国颁发的聘书到各省市,不但能够受到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高规格接待,而且对招商引资或者从事其他活动都具备了良好的条件。况且,加入这个组织之后,喻晓不用自己出面,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本身就受到各地的热情邀请,他只需要以“专家”的身份去参加会议和考察就可以接触一些高层领导,如果再以“中办局长”的身份出面,接待规格差不多可以用“众星捧月”来形容了。有了这些“特殊身份”,想诈骗点钱财就易如反掌了。
  2003年4月,喻晓刚刚被批准成为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不久,就随团去了四川省某市。在报名时,喻晓以“中办局长”的身份报给了当地。
  实际上,就在喻晓成为“联合国专家”之前曾是一个罪犯。2000年12月12日,喻晓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其恶劣手段比起他的诈骗而言,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1998年喻晓考取了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但是,他的精力似乎并没有放在学业上,而是放在投机钻营和想方设法害人上。
  先是投机钻营狐假虎威。喻晓考入北京大学之后,很快发现北京大学有很多社团组织性质的团体,这些团体都是松散性的虚设团体,很多社团只要是北京大学的师生都可以加入,进行学术的讨论和研究。喻晓一到北京大学就瞄准了一个叫做“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的社团,于是他找到了研究中心主任杨先生。喻晓对杨先生谎称,他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读博士后,想参加到中心来,杨先生表示可以加入进行学术讨论和研究。但是,让杨先生始料不及的是,后来他突然听到有人反映喻晓成了北大区域中心主任。杨先生开始还不相信,但在网站上搜索时,杨先生竟然看到喻晓打着北大区域中心主任的旗号进行一些社会活动,杨先生当即就警告了喻晓。经过喻晓这么一折腾,这个“北大区域中心”在1999年就取消了。但是,几年之后,国务院办公厅找到杨先生了解喻晓的情况时,出具了盖有“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字样和“北京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学术部”字样的印章。作为中心主任的杨先生当即告诉相关人员,中心没有成立过学术部,这些章均是假章,都是伪造的。当然,北大区域中心更没有喻晓所宣称的对外学术交流的研究项目,更没有委派喻晓参加社会及企业的调研工作。
  假冒领导还不算什么,更让北大师生们大跌眼镜的是喻晓的另一种卑劣手段。喻晓入学不久之后,因为与一位比他小十多岁的张先生产生矛盾。自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间,喻晓虚构了一位“被害人”,并以“被害人”的名义写信给国家和公安机关领导人,诬告张先生有强奸、杀人、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行为。即使这样喻晓还不过瘾,他反过来以张先生的口气多次写信给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和记者,一方面承认“自己”犯有多种罪行,希望得到宽大处理,另一方面恐吓、敲诈勒索对方,并把张先生的地址及电话告知写信对象,以便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
  喻晓的这些卑劣手段确实起了“作用”,由于喻晓的诬告陷害,致使1998年10月到2000年4月,公安机关对张先生进行了多次调查,干扰了张先生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直到2000年4月29日,喻晓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才真相大白。而此时,喻晓的博士学业尚未完成。
  由于喻晓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检察机关提请法院依法惩处。但在法庭上,喻晓认罪态度却出奇地好,他委屈地表示自己“只是出于为他人‘出气’的动机实施了‘举报’行为”,而且自己是个在读的博士生,有能力为社会多做贡献,请求法院给自己一条改过自新的道路。喻晓一番捶胸顿足涕泪交流的忏悔举动打动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和法官,检方在起诉时也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考虑到喻晓的诬告陷害行为虽然给张先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尚未造成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加上到喻晓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情从轻进行了处罚,最终仅仅以诬告陷害罪判处喻晓有期徒刑8个月。
  就在喻晓被法院判刑之后,北京大学依据有关规定,于2000年12月给予喻晓开除学籍的处分,所以喻晓并没有拿到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此后喻晓与北京大学也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从看守所里走出来并被开除学籍的喻晓,不但转眼间变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