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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过去了,渐渐的枪声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蛇头招呼大家往前跑。一行人只好懵懵懂懂地跟着蛇头跑。
好不容易到了以色列,蛇头说中介公司没给他钱,他暂时不能放人。被逼急了的王女士说:“如果你不让我走我就跳楼自杀,看你怎么负这个责任。”由于蛇头手里有十几个人的利益,为了避免麻烦,他只好将王女士放走。
逃出魔爪的王女士在街上盲目地走着。就在王女士筋疲力尽的时候,看见路边一个建筑工地上几名看上去像是中国人的工人在忙碌着。王女士急忙跑过去问道:“你们是中国人吗?”一名正在施工的高个子男子看了看她,说:“是啊,我们是中国人。”
在经历了千难万险后,终于见到了祖国同胞,王女士百感交集,眼泪“刷”地流了出来。
后来,王女士在一位《北京——特拉维夫》杂志社工作的记者王晶的帮助下,摆脱困境最终回到了祖国。
既穿越沙漠,又子弹乱飞,真像是参加了一场“沙漠战争”,从没有见过这种场面的王女士怎能不惊魂丧胆呢?
据辽宁省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说:王女士当初交钱的这家中介公司是在加拿大登记的一个公司,它在国内设立办事处的职责是咨询和联络,但绝不允许有联系出国旅游或务工这种具体操作行为。
记者还了解到,这家公司收了6万元钱后,就将他们层层倒手,先是交给了北京的一家公司,接着北京的公司又将他们倒给了据说是福建人开的一家公司。
如今,王女士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沈阳市公安局刑警队目前已经着手调查此案。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到国外去打工如此凶险,为什么还要去?还会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地踏上险途呢?
上面王女士的案例,否定的只是不规范的中介、黑中介,而不是出国打工的出路。如果真的世界太平,真的通过正规途径到国外打工,对民工自己家庭的收益和对国家的贡献,是不可小觑的。让我们看一看菲律宾的“国外打工经济”就知道了。
菲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海外事务部,这个部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目前菲律宾共有海外侨民840万人,占据了菲总人口的1/10。其中约500万是契约劳工,140万为海外定居者,另有200万人被认为是无合法证件的海外打工者。菲籍外劳遍布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最集中的地方有沙特阿拉伯、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日本和意大利。每年圣诞和新年前,滚滚的美元通过有形或无形的方式流向这个西太平洋的岛国。如果用醒目的颜色根据流动和流量将这些美元汇款标出,人们将看到历史上最为壮观的现金流动。
直至1999年,68亿美元的外劳汇款是菲律宾最重要的外汇来源,它超过了出口。中央银行最近公布的数据表明,2002年1月至10月菲籍外劳共通过正式渠道向国内汇回了58.86亿美元,同比上升18%。由于每年的最后两个月才是外劳汇款最集中的时间,因此2002年全年外汇估计为75亿美元,为历史最高。这些美元并不能代表外劳汇款的全部,因为还有大量的美元并未经过银行或者邮局寄回,而是通过专门的中介或者由他们本人在回国探亲时带回。据此估计,2002年的美元流入有可能突破80亿美元大关。
由于外劳对菲律宾经济发展的举足轻重,政府将每年的6月7日定为外籍劳工日,以资纪念和表彰,政府给予外劳崇高的荣誉,将他们称为“现代英雄”。
不仅仅是菲律宾,像约旦、黎巴嫩和埃及等中东国家,侨汇、旅游业和外国援助统称三大经济支柱。拉美和加勒比是各大洲中接受侨汇最多的地区,占了全球侨汇总数的31%。2001年,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国家的侨汇总收入达到230亿美元;2002年达到320亿美元;2003年达到400亿美元。美洲开发银行的数字显示,2002年拉美地区接受侨汇最多的是墨西哥,105亿美元;其次是巴西,46亿美元;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和玻利维亚分别为24.3亿、15.7亿、12.6亿和10.4亿美元。这一年尼加拉瓜的侨汇收入占了其GDP的29.4%,海地占了其GDP的24.2%。
菲律宾一年80亿美元的外劳收入,折合成人民币是650亿。现在,中国民工到外省去打工,拿民工大省来说,能有300~400亿元寄回家乡,就相当不错了,像安徽、河南这样上千万的民工大省,才能有这个数字。那么,菲律宾的海外寄入数字,就相当于两个民工大省的劳务收入;或者换一个看问题的切入点,中国民工每人每年有4000元的收入寄回家中,菲律宾的外劳却要寄回1000美元,相当于8000元人民币,是中国民工的两倍。这种比较,就让我们懂得了,为什么海外打工也是一条中国民工寻找工作的重要途径。
其实,我们也应当学一学菲律宾,把我们中国的民工称为“现代英雄”,他们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也没有放弃打工的努力,为着自己的富裕,也为着国家的富强。在今天,有什么比这种不屈不挠的奋斗更能赢得我们的尊重?
把我的权利还给我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创造了财富、提供了税收。城市政府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已经落实的要完善政策,没有落实的要加快落实。对及时兑现进城就业农民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国家已有明确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更得力的措施,明确牵头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各项权益。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
要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门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为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培训效果,应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政府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要防止和纠正各种强制农民参加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错误做法。
(摘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3年12月31日)
● 血与泪的申诉
申诉书之一:
黔东南人民政府驻东莞市办事处领导:
因我侄儿吴治良系凯里市湾水镇岩居村二组村民,现年23岁,于2003年3月中旬前往东莞市大朗镇佛子凹村在叶富安负责的建筑队里打工。不幸于2003年12月8日上午在建筑工地施工事故中伤(死)亡。当家中接到此消息时,全家悲痛万分,特别是其母亲更是悲痛极限,即时昏倒在地,一直卧床不起,不思茶饭,近情如何很难预料。
因为吴治良其父亲吴朝书也外出打工去,现无法联系。我们作为受害者叔父,特别得到村委会的关心和委托全权代理。我们怀着很不平静的心情驱车赶到东莞市,2003年12月10日下午去大朗镇佛子凹村找到了叶富安,与他商量吴治良的后事等问题。我们首先向他说明了吴治良的家境情况后,并多次请求他对吴治良后事等问题的解决意见。可他不冷不热地反问我们说:“你们代表死者家属要求多少?”当时我们根据吴治良在家中身为长子是主要劳动力,是家中顶梁柱,他的生(去)世对家庭的影响极大。所以,我们向叶富安提出要求补偿12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丧葬费、工亡补偿费、抚恤费、精神补偿费、旅差费、误工补偿费等。当时他说:“要这么多怎么可能?”还说:“今天这事不谈了。”饭后他又说:“今天这餐饭算我来结账,过后你们的食宿我就不管了。”也不跟我们说他自己的意见,如何和约定时间再谈,装着自己不得了的样子就离开我们而去,好像吴治良的死对他来说不当一回事似的。
由此看来:我们万万没有想到,我们为(怀)着侄儿逝后悲伤,从千里迢迢赶到这里,不但得不到他的热情、同情、安慰,反而对我(们)无比冷淡。最可恨的是叶富安对我们从异地来打工的孩子不当人看。为此:特请贵处代表家乡政府为我们做主,给受害者讨回公道。
死者家属吴良贤吴朝忠
2003年12月11日
送给黔东南政府驻东莞市办事处的锦旗申诉书之二:
尊敬的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
我是贵州省三穗县良上乡岑兴村四组人,19岁,侗族,于2001年11月18日,到东莞市大岭山恒丰家具厂做工。2002年1月30日因工伤左掌锯伤断,经大岭山医院医治,伤愈出院。按国家法律机关规定在谷涌医院评残为六级。当时是这样的:我不是上机的工位,是厂里临时调动上机工作,我不懂该机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从没受过什么培训,就危险作业,才使我的左掌锯断,无(不)幸地成为一名残废人,我的心身受到严重伤害,日后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厂里领导说用人民币5000元补偿。我这么年青(轻),一只手掌价值5000元吗?我心不死(甘),上访我们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请求办事处领导给予法律援助,找回我这可怜的残废打工仔的合法权义(益),要求厂方给我应得的补偿。
打工仔三穗县良上乡姜绍林
2002年8月25日
有关这样的“申诉书”,办事处的副主任胡文勇给了我一大摞。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个贫穷的山区,也是众多少数民族聚居地,出来打工的人数相当多。就三穗县一个县,一年的财政收入仅2500万元左右,而民工寄回家里去的钱,却有1亿左右,是该地财政收入的4倍。全州的民工收入达到了8.4亿,超过了全州的财政收入。该地区到东莞来打工的就有20余万人(这是指注册的打工仔,如果加上没有登记的共有30万人),所以,州政府便在这里设立了一个驻东莞的办事处,主任由政府的一位副秘书长吴应州担任,胡文勇是副主任。这两人都是当兵的出身,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据吴应州告诉我,他在部队里当过侦察兵,当过团长,现在手上还有一两下“功夫”,所以他们都有乐于为民工打抱不平的倔劲。
类似于黔东南这样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