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3-莫非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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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莫非日记-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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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迫不及待坐在餐厅大快朵颐的时候,天晴了,玻璃窗外的天空很蓝,蓝得就像刚刚印染出来的布,有一朵浓得像奶一样的白云睡在上面,形状就像一个睡美人,有高耸的乳房和修长的腿。这时候,阿杜正对着我笑。一切都是那么尽善尽美。    
    我知道他在笑什么,笑愚人节的恶作剧,或者是笑那没完没了的夜抽空了我们的身体,或许两者兼而有之。    
    昨天中午,我说,午休时间,我们聊聊吧。他说好。    
    我说,看这一次你是否还能找到我吧。他说好。    
    于是,在网吧里,我打开了三台电脑。    
    看到他左右为难、无法下爪的样子,我很得意。    
    这时候,速递公司给他送到了十一朵红玫瑰,而且是对方付费,他不得不掏腰包买下来,因为卡片上写着:“还记得我吗?我已回京,即日又要离去。见个面吧?餐厅,六点半,不见不散!)”没有落款。    
    当然他并没有告诉我这一切,所以我说,“今天晚上一起吃饭好吗?”    
    他说,“不行,晚上有事儿!”    
    然后,六点半的时候,他却突然出现在了家里,我的面前。    
    他说,“小东西,又捉弄我?你以为我不知道是你干的?也只有你才会这么捉弄人!”然后,他就把我扔到了床上,挠我的脚心,直到我上气不接下气,讨饶、认错为止。然后,我们就开始做爱,没完没了地做爱,没完没了地做,直到星辰都坠入了海底,直到阳光刺伤了我们的眼睛……    
    我好累啊,身体就像一团绵软的棉花,开放在他宽敞温暖的怀抱里。    
    他总是喜欢咬我的乳头,那像紫水晶葡萄一样的花蕾,我认为那是我的命脉所在,不仅仅是我的爱情。    
    我说,“使劲儿一点,把它咬下来好吗?”    
    我希望把我那无与伦比的爱情和我那绝无仅有生命,以及生命里蕴涵的所有宝藏,统统奉献给他——我的爱人,借他的口,进入他的身体,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哪怕只是他血液的一部分,哪怕只是过客,至少我进入过他的心脏。    
    他稍稍使了点儿劲,然后又马上松开了,问我,疼不疼?    
    我说,疼,不过是心疼。    
    我说,我真的是想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比如说成为某颗黑痣,就像你那颗绝密的黑痣一样,而不是别的。我希望能够把我的印记打在你的身上,而不是心里。    
    他问我,为什么?    
    摸着他柔软的头发和温润的脸,我说,我很害怕将来的某一天你会得失忆症把我给忘了,但是,如果我能成为你身体的某个黑痣的话,每次看见,总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吧?这样很好!这样就够了!    
    他说,还是你咬我吧,我也想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这样我们就永远不会分离了。    
    柔软和激越似乎是并行的,它们之间并不冲突,我们总是在温柔中寻找可以腾空的激情,我们也在激情中寻找柔情万种。    
    日子原本可以这样过的,柔软、激情、温润、宁静、蔓延……    
    


第五部分:恋恋风尘爱情的尊严

    2002年5月6日  小雨  爱情的尊严    
    我不知道金钱算什么东西,但我知道金钱与尊严是对等的,这就是这个时代的逻辑。即使赤贫的经济学家也不再为赤贫者的尊严呼吁了!这个金钱社会仗着它的财富收买了所有理论家、实践家、空想家,誓要把整个地球都掌握在自己的统治之下,甚至人们都在为空想主义的死亡而振臂欢呼了!经济主义已然统领天下。    
    或许我就是那种不知好歹的东西吧,我不想为自己辩解。    
    你说,“如果你不想工作,就不工作吧,只是人闲着,总会无事生非的。”    
    我说过,我很笨,我只有一颗心,我只能一次做一件事,否则我什么都做不好。现在,我为爱而爱着,除了爱,我的心也承载不下别的。我安心于爱本身,并为它付出我能付出的一切。我并没有要求你每天回来这里,你有你自己的家,有自己的事业,三天两头过来看看我就好了。我在做什么呢?其实我很忙!为了迎接你的到来,我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窗明几净;我把冰箱塞满,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都会有可口的饭菜;我买了鲜花,用VC养着,一进门,你就能闻见芬芳了;“女为悦己者容”,我精心挑选每一次见你的服装、鞋子、首饰,就像道具吧,我精心营造美丽等待展示;我细细勾画我的眉毛,我的眼睛,我的红唇,只为你千娇百媚;我还要为你购置换季的衣帽,为你仔细洗熨过每一双棉袜……我是忙碌而且充实的,为什么要指责我呢?我有奢求你不做工作狂吗?即使你凌晨两点回来,我不是仍旧笑靥如花吗?为什么要无事生非呢?    
    让我爱上你,已经是个奇迹,而我又是那么全心全意,你应该感到开心才对!    
    我感恩着这天赐的一切,我小心呵护着这份情,就像珍爱手心里珠穆朗玛峰的雪,怕阳光太强会融化了它,怕风太大会吹跑它,欣喜让我不知所措罢了。    
    怕不经意触碰了这场爱情。相信我,爱,它虽然坚强,可以经得住任何风吹雨打,有时却经不起一秒钟、一句话。有时候,它真的是很脆弱的。    
    一再被自己的爱感动着,被你的甜言蜜语感动着。每天早晨我都对自己说:“这真的很难得!”就算只有一秒钟,就算真的万劫不复,就算是个谎言、是个错误,就算明天早晨醒来什么都不复在了,我今天是如此幸福、如此全力以赴,我还是会为自己骄傲的!因为今天我还爱着!    
    对于我的爱情你是“心知肚明”的,对吧?所以,我才叫你“阿肚”。可能原本我们就不是一样的人吧,所以,有时候你不能真的理解我的做法。你是男人,我是女人,这就是最根本的区别,当然也只有你才能让我更像女人,如水般温柔婉转,如花般美艳动人。爱情,它不是那种可以要男人交付一生的事业,或许应该叫做工作闲暇的娱乐吧,那种可以要你交付一生的事业,那种没有止境的索求,那种无可抑制的目标,你卧薪尝胆,夜以继日,它们的准则是该不该,而不是愿不愿意。爱情,却是女人一生最想拥有的事业,所以女人总会心甘情愿为之呕心沥血,虽然她也知道,这只是自己痴心妄想想建造的一座空中楼阁罢了。悲乎哉?不悲也!一场梦罢了,只想从这场梦中找点儿真实的感觉。经济时代,工业大革命之后,人们越来越找不到感觉了,只有伸手从别人那里讨要感觉。没有蜕变成机器,已经很不错了,还能怎么样呢?我不想和你做爱却找不到爱,如此而已!我知道我已经落伍了,总不能与时俱进,不遵守现代社会爱情规则的结果就是:早晚我会被淘汰出局,而死无葬身之地。无所谓了,人终有一死,怎么死不是死呢?如果能够自己选择死的方式,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你说,“如果你想做什么,我来投资,好吗?股份有我一半噢?”    
    明白你是好心的,明白你是为我考虑的,但你不明白我是怎么想的。我是一个超现实主义者,也就是说我崇拜绝对的完美,我要我的爱情是无可挑剔的,全力以赴也不一定能面面俱到的,你明白吗?我能不全力以赴吗?我有闲暇做别的吗?我要我的爱情是纯洁无瑕的,不沾染一点儿铜臭,你懂吗?为什么要跟我谈钱呢?同时,我又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也就是说,我知道有一天我们终将分手,我不能够把时间浪费在工作上头,我不希望走过之后再来后悔今天的不够珍惜。我应该做的其实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增加所有能增加的关于幸福的记忆!金钱是为需要它们的人准备的,印钞厂也在加班加点印制钞票满足他们,而我,需要的,只是爱情。你不懂的,我也没期望你能懂,只希望你能接受。    
    你说,“我一个月有一万块钱的工资,一人一半好不好?”走的时候,你就把它们放在了抽屉里。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计算爱情才算正确,但我知道我该工作了。    
    我苦力硬撑的是一份想要洁白无尘的爱情,在现实的困顿中却挫败到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    
    


第五部分:恋恋风尘幸福的傻瓜

    2002年5月20日  晴  幸福的傻瓜    
    接到紫烟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上班。    
    我现在在国贸一家咨询公司做企业策划。还好,曾经自学过的那些鸡零狗碎的东西总算派上用场了。    
    紫烟已经回到西安,问我有什么打算没有。我说有,但暂缓执行。    
    她笑道,“有了心上人了吧?不舍得离开对不对?”我说,“是的。”    
    她说,“太值得庆贺了!难得,难得!你还是安心生活吧!”我问她,“为什么?”    
    她说,“没有爱情的时候,女人可以为梦想活着,也可以为了很具体的未来需要的金钱活着,一旦有了爱情,什么都无所谓了,女人只为她爱的那个人活着。如果连带着实现几个小愿望是好的,不能也罢,任何东西跟爱情比较而言都是微不足道、可有可无的。女人就是这样,你不是女人吗?”    
    我笑了,可是心里怎么就觉得很凄凉了呢?    
    我问她有什么打算,她说,“暂时休息一下吧,看看再说。我停薪留职的年限已经到了,倒是真的很想回去做工程师,就是不知道他们还要不要我?”    
    我说,“来北京吧,跟我做个伴儿。”    
    她笑说,“那你们还不把我烦死?哪有这么大的长明灯啊?”    
    “不过,我想去做义工。”她说,“不知道怎样报名去山区教那些孩子?好歹我一个大学生还能教小学吧?”    
    我说,“别做梦了!我早就问过了,要硕士文凭,还要有三年工作经验才能申请的!”    
    她说,“怎么会这样呢?”    
    我说,“怕你误人子弟呗。”    
    她笑了,说,“也是!误人子弟的老师太多了,还不如不教呢!”    
    有时候我感觉紫烟就像是我的来世或者前生的什么人,我们之间必定有着某种割不断的渊源。听说前世的夫妻,今生可以做朋友,或者仇人,而前世的朋友或仇人,今生可以做夫妻。可能是以讹传讹的笑话吧,却不无道理。那阿杜前生是我什么人呢?朋友?仇人?我觉得更像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一定是上一辈子我欠了他一笔很大的债务,到死也没能还,所以,今生,他来向我讨债了。这样的逻辑更符合经济学!紫烟应该是……嘿嘿,如她这般美女,自然是娇妻了!我认为我更粗糙一些、凶狠一些、霸道一些、卑鄙一些……    
    我想我永远都不能达到自己期望的高度了,即使和紫烟这么说着话,我都感觉到了一种落差,这种落差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谁叫我深陷红尘不能自拔呢?然而,她没有深陷红尘又怎么能体会我深陷红尘的幸福呢?此正是“有得必有失”的精髓所在!    
    忽然就想起某年的“六一”看到紫烟的样子,如果这时她坐在我的面前,会不会看我也是个幸福的傻瓜呢?就像我当初看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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