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名著译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西方美学名著译稿- 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谒暮吩袄铮顾谛母械剑绻蛐跃珊瞎嬖蛐园炎约褐糜谒Υλ枰闹刃蚓坏那榈骼铮嵌韵蠼换岢ぞ玫亓钏械接腥ぃ踔劣诙运南胂窳由狭丝裳岬那恐啤S氪讼喾矗歉挥诙嘌缘搅撕郎莩潭鹊拇笞匀唬环佑谌魏稳宋墓嬖颍茨芏运募筒欢系靥峁┝甘场I踔劣谖颐遣荒苣山魏我衾止嬖虻哪衩孟窈懈嗟淖杂桑⒁虼吮绕鹑死嗟母枭词歉佑腥ぃ枭前凑找衾忠帐醯囊磺泄嬖蚶囱莩摹R蛭夂笳撸绻啻尾⒊な奔渲馗醋牛缇突崃钊松钌钛峋搿5谴说匚颐强峙率前讯杂谝桓隹砂男《锏幕独值耐楹退母璧拿阑ヒ琢恕K母瑁绻蝗嗣峭耆既返啬7鲁隼矗ㄏ窠袢斩杂谝馆旱拿龅哪茄舛杂谖颐堑亩浣鞘置蝗さ摹!   �
    还要区别美的对象和对于对象的美的眺望(这对象常常因遥远的距离不再能认识得清晰)。在后者里面似乎鉴赏力不单是抓住想像力在这视野里所把握到的;而更多地是在于想像力有机会去做诗,那就是说它把握着真正的幻想;心意保持着这些幻想,当它经由冲击着眼帘的多样性连续地唤起来的时候,就像看见一个壁炉火焰的流动不停的或一小溪澌流的形象,二者并不是美,但对于想像力却带来了一种魅力,因为它们保持着它们的自由的活动。


第三部分判定能力的迁移

    从“美”的判定能力向“崇高”的判定能力的迁移美和崇高在下列一点上是一致的,就是两者都是自身令人愉快的。再则两者的判断都不是感官的,也不是论理地规定着,而是以合乎反省判断为前提,因此那愉快既不系于一感觉,像快适那样,也不系于一个规定的概念,像对善的愉快那样,但是仍然关联到概念,尽管是不确定的任何概念。因此这愉快是连系在单纯的表现上或表现的能力上,而在一给定直观中的表现能力或想像力所作的表现是以悟性的或是理性的概念能力作为它的促进者,处于协合一致中。因此,两种判断(按:指美的判断和崇高的判断)都是单个的判断,但却自身对于每个主体具有普遍有效性,尽管它们仅能对快乐的情绪而不能对于对象的知识提出要求。    
    但是两种判断中间的差异也是显然的。自然界的美是建立于对象的形式,而这形式是成立于限制中。与此相反,崇高却是也能在对象的无形式中发现,当它身上无限或由于它(无形式的对象)的机缘无限被表象出来,而同时却又设想它是一个完整体:因此美好像被认为是一个不确定的悟性概念的,崇高却是一个理性概念的表现。于是在前者愉快是和质结合着,在后者却是和量结合着。并且后者的愉快就它的样式说也是和前者不同的:前者(美)直接在自身携带着一种促进生命的感觉,并且因此能够结合着一种活跃的游戏的想像力的魅力刺激;而后者(崇高的情绪)是一种仅能间接产生的愉快。那就是这样的,它经历着一个瞬间的生命力的阻滞,而立刻继之以生命力的因而更加强烈的喷射,崇高的感觉产生了。它的感动不是游戏,而好像是想像力活动中的严肃。所以崇高同媚人的魅力不能和合,而且心情不只是被吸引着,同时又不断地反复地被拒绝着。对于崇高的愉快不只是含着积极的快乐,更多地是惊叹或崇敬,这就可称做消极的快乐。    
    崇高和美的最重要的和内在的差异是这样的:如果我们在这里正当地把崇高就它在自然对象上来观察(艺术里的崇高常常是局限于和自然协合的条件之下),自然美(那独立性的)自身在它的形式里带着一种合目的性,对象由于这个对于我们的判断力好像预先被规定着了,而这样就自身构成一个愉快的对象;与此相反,在我们内心,不经过思维,只在观赏中激起崇高情绪的,就形式说来它固然和我们的判断力相抵触,不适合我们的表达机能,而因此好像对于想像力是强暴的,但却正因此可能更评赞为崇高。    
    人们立刻可以看出,如果我们称任何自然的对象为崇高,这一般是不正确的表达,尽管我们能够完全正确地把许多自然界对象称做美。因为一个本身被认做不符合目的的对象怎能用一个赞扬的名词来称谓它。我们只能这样说,这对象是适合于表达一个在我们心意里能够具有的崇高性,因为真正的崇高不能含在任何感性的形式里,而只涉及理性的观念。这些观念,虽然不可能有和它们恰正适合的表现形式,而正由于这种能被感性表出的不适合性,那些理性里的观念能被引动起来而召唤到情感的面前。所以广阔的,被风暴激怒的海洋不能称做崇高。它的景象只是可怕的。如果人们的心意要想通过这个景象达到一种崇高感,他们必须把心意预先装满着一些观念,心意离开了感性,让自己被鼓动着和那含有更高合目的性的观念相交涉着。    
    这独立的自然美使我们发现自然的一种技术,这技术把自然对我们表象为一个按照规律的体系,而这些规律的原则是在我们的整个悟性能力里不能见到的。这就是当我们运用判断力于诸现象时涉及一种合目的性,由于这个合目的性诸现象不仅仅隶属那在它的无目的性的机械主义中的自然,而是同时必须判定为隶属于类似艺术的东西。这自然美固然不曾真正地扩大我们对于自然对象的知识,但是仍然扩大了我们对自然的概念,这就是从自然作为单纯的机械性扩大到自然作为艺术的概念。而这就导引我们深入地研究这样一种形式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在自然中所通常称为崇高的现象里,却不具有任何东西导引我们到任何种特殊的客观原理和符合这原理的自然界的形式。它们(按:指自然里的崇高现象)却更多地是在它们的大混乱或极狂野、极不规则的无秩序和荒芜里激引起崇高的观念,只要它们同时让我们见到伟大和力量。从这里可以看出,自然界的崇高概念比起它里面的美的概念远远不那么重要和有丰富的引申。而它根本不指示出自然本身里的任何合目的性,而只是在自然直观的可能运用中在我们内心里激起完全不系属于自然界的合目的性的感觉。关于自然界的美我们必须在我们以外去寻找一个根据,关于崇高只须在我们内部和思想的样式里,这种思想样式把崇高性带进自然的表象里去。这是必须预先加以注意的一点。崇高的观念要和自然界的合目的性完全分开。关于崇高的理论只应成为对自然界的合目的性的审美评判的一个附录。因为通过它不曾表象出自然里任何特殊的形式,而只从自然的表象发展着想像力的一个合目的性的运用而已。


第三部分关于崇高感研究的区分

    在区分崇高感的对象之审美评判的诸契机的场合,分析工作能按照那同样的原则进行,像在分解鉴赏判断那里所已进行的一样。因为,对于崇高和对于美的愉快都必须就量来说是普遍有效的,就质来说是无利害感的,就关系来说是主观合目的性的,就情况来说须表象为必然的。在这一点上方法是和前一章的很少差别。人们只计算到下列一层,那就是:在前章,审美判断是涉及对象的形式,所以从研究“质”开始,在这里,我们所称谓崇高的,却能够是无形式的,所以将从“量”开始,作为对于崇高之审美判断的第一个契机,理由可以从前节看出来。    
    但是对崇高的分析需要一种在美的分析那里可无须做的区分,即区分为数学的和力学的崇高。因为对美的鉴赏以心意的静观为前提,并须维持着它。    
    而崇高感觉评判对象时却在它自身结合着心意的运动,而这种运动应判定作为主观合目的性的(因崇高使人愉快):这运动将经由想像力或是连系于认识能力,或是连系于意欲能力,在两种关系里那当前表象的合目的性却仅就这种能力的关系而加以判断(没有目的或利害感):因依着第一种将把数学的情调,依第二种时将把力学的情调赋予对象,于是这对象将在所述的两种样式中作为崇高被表象着。


第三部分崇高的语义

    我们所称呼为崇高的,就是全然伟大的东西。大和一个伟大的东西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与此相等,我们单纯地说:某物是大的,和我们说:它是全然(绝对地)伟大的,这是完全两回事。后者是说:它是无法较量的伟大的东西。而那个表白某物是大,或小,或平常,是意味着什么呢?它所指出的不是一个纯粹的悟性的概念;它更不是一个感官的直观;并且也不是一个理性概念,因它在自身完全不带有任何一认识的原理。所以它必须是判断力的一个概念,或是来源于这个而以——连系到判断力的——一个表象的主观合目的性为基础。某物是一个大小(量),这是可以从这物自身不经过和别物的比较而察看出来,假使它是多数同类的结合而构成一体。至于它多么大,就时时需要别一个具有大小(量)的东西作为衡量的尺度。但因为在量的判定中不仅仅系于多量(数),而且也系于(尺度)单位的大小,而后者的大小又需要某一别的作为衡量的尺度,我们于是见到:诸现象的量的规定根本不能从一个量提供一绝对的概念,而在一切时候只是一个比较概念。    
    假使我只是说,某物大,这就好似我心中完全没有比较的意思,至少没有用客观尺度,因为这话完全没有规定这物是多大。但这衡量的尺度尽管只是主观的,而这个判断并不减少它对于普遍同意的要求。判断:这个人美,和判断:他是大,这些判断并不限制自己于下判断的主体之内,而是像理论判断那样要求着每个人的同意。    
    因为在一个把某物一般地称为大的判断里,不单是要说这物具有一个量,而且将这大赋予它,超于一切其他同类之物,却又不确定地指出这个优越点:这样对于它固然是拿了一个尺度做基础,这个尺度是推断每个人能够接受的,但这个尺度只能运用在量的审美判断上,不能用在逻辑(数学规定)上面,因为它仅是一主观地在对于量的反省判断中作为基础的尺度。此外,它(这尺度)可能是经验中来的,例如我们熟识的人,某一种动物、树木、房屋、山,等等,或是先验赋予的尺度,由于判断主体的缺陷而被局限于在具体中表现时的主观条件。例如作为实践里某一品德的大小,或在一国土里公共自由及正义的量,或在理论中正确性的大小,或在一个观察或测量中不准确性的多寡,等等。    
    现在这里可注意的是:尽管我们对于对象没有利害感,这就是说对象的存在我们是不关心的,但单是这对象的大,纵然它被视作无形,能够引起愉快,而这个又是能普遍传达的,这就是包含着在我们认识能力的运用中主观合目的性的意识,但这愉快不是在对象那里(因它可以是无形式的)的一种愉快,而是在于想像力自身的扩大。在美那里,反省的判断力见到自己对于认识一般是合目的地协调着的。    
    如果我们(在上面的限制下)简单地说某物是大,这就不是一个数学规定着的,而仅是对于这物的表象的一个反省判断,这表象是主观地适合着我们认识能力在对于大的估量中一定的运用。并且结合这种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