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名著译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西方美学名著译稿- 第3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焊械嚼潜凡话驳娜烁秤枇瞬钩ァK砸患际醵硎咎煺娲科樱獗臼且桓雒堋5谝恍楣沟娜宋锢锉硐执科有裕呛芸赡艿模⑶沂敲赖模淙皇窍∩俚囊帐酢B手钡钠于圆豢捎胨仄有曰煳惶浮K晕窗阉奶煨晕弊埃蛩形炊蒙缁峒际酢!   �
    使人活泼的、类似笑的愉乐并且属于精神的独创性,正因此不隶属于美的艺术的才能的——还有洒落的态度可以列入这一类。在好的意义里的洒落就指的那种才能,它能够有意识地设身处地到某一定的心的倾向里,在此一种心意的情调里一切事物完全异于通常地(甚至于相反地)被评判着,却仍是按照着某一定的理性原理。谁人无意识地服从了这种变化,他就是洒落的。但谁故意并且合目的地(为了一种活泼的叙述运用一种引起哄笑的对照)采取了这个,他和他的表演就是风趣的。这种态度因此宁是隶属于舒适的艺术较多于美的艺术。美的艺术的对象总须在自身显示某种庄严性因而在叙述里有一定的严肃,正如鉴赏趣味在评判里所要求着的那样。


第四部分鉴赏的二律背反的提示

    一个判断力,如果它应是辩证的话,就须先是论议的;这就是说它的诸判断必须提出对于普遍性每一表示自己为普遍性的判断能唤做议论性的判断。因在这限度内它能在一个理性的推理里面用做第一前提。与此相反,一理性判断(indiciumraxiocinans)能唤做议论性判断,只当它作为理性推理里一个结论,从而作为具有先验的根据而被思考着的。——原注,并且是先验地的权利的要求:因为在这类判断的对立中存立着辩证法。所以审美的感性的诸判断(关于舒适的及不舒适的)之间的不协合一致是非辩证的。就是每个人基于他自己趣味所下的诸鉴赏判断之间的对立也不构成鉴赏的辩证法,因没有人想使他的判断成为普遍的法则。所以不余下任何涉及鉴赏的辩证的概念,除非是鉴赏批判的(不是鉴赏自身的)关涉着它的诸原理的辩证法:因在这场合对于鉴赏诸判断的一般的可能性的根据有相互对立的诸概念在自然的及不可避免的样式里出现。所以鉴赏的先验的批判只有在下列范围内包含着领有审美判断力辩证论名称的一部分:如果存在着这个机能的诸原理的一个“二律背反”,这二律背反使这机能的规律性,也就是它的内在的可能性成为可疑的。    
    鉴赏的二律背反的提示    
    鉴赏的第一种的常套语就是下面的一句话:每个人有他的自己的鉴赏(趣味),每个没有鉴赏的人常拿这句话来抵抗别人谴责。这就是等于说:这个判断的规定的根据只是主观的(愉快或苦痛),因而没有权利要求别人的必然的赞同。    
    第二种常套语是:关于鉴赏,是不能让人辩论的。这就等于说:一个鉴赏判断的规定根据固然可能也是客观的,但它不能纳入一定的概念里面来;从而关于这判断自身不能通过论证来决定,尽管对于它很可以,并且有理由来争吵一下。因争吵和辩论固然在这一点里是一致的,这就是它们想通过相互间的判断的对立来找到一致的意见,但又在下面这点上不同,即后者(辩论)希望按照一定的概念作为论证根据来达成意见的一致,从而假定客观的概念作为判断的根据。在此事被认为不可能的场合,辩论也就不可能了。    
    人们容易看出,在这两种常套语之间缺少一个命题,这命题固然不是像谚语流行着,但仍是存在每个人的意念中,这就是:关于鉴赏可以容人争吵(虽然不能辩论)。这个命题却含着第一前提的反对面。因关于争吵的对象,必须希望先能达到一致;从而人们必须能够依凭判断的根据,而这根据不仅仅具有私人的有效性,即不仅仅是主观的;对于这一层另外那个命题和它正相对立,这就是:每个人有他的自己的鉴赏。    
    所以关涉到鉴赏的原理显示下面的二律背反:    
    (一)正命题鉴赏不植基于诸概念,因否则即可容人对它辩论(通过论证来决定)。    
    (二)反命题鉴赏判断植基于诸概念,因否则,尽管它们中间有相违异点,也就不能有争吵(即要求别人对此判断必然同意)。


第四部分鉴赏判断的二律背反之解决(1)

    放置在每个鉴赏判断的根柢上的诸原理的冲突(它们不是别的,只是在前面的分析里所表象的鉴赏判断的两种特性)没有可能来解决,除非人们指出:人们在这类判断里把对象所联系到的概念,在审美判断的两种原则里不是采取同一的意义;这种双重意义或评判的角度对我们的先验的判断力是必然的;但是那个假象,即:这一种和那一种混和着,作为天然的幻觉,也是不可避免的。    
    鉴赏判断是必然联系到任何一概念上去的,因否则它就绝不能提出对每个人必然有效的要求。但它又不应从一个概念来证出,因一个概念或是能规定的,或是在自身无规定的,也同时是不能规定的。前一种是悟性概念,它是能通过那感性直观的宾词——这直观能和它相应着——来规定的。第二种却是那超感性界的先验的理性概念——它构成一切那种直观的根柢——所以它是不再能理论地来规定的。    
    但鉴赏判断是面向感官的对象,而不是为悟性来规定这感官对象的一个概念,因它不是认识判断。因此它只是一私人的判断,作为联系到愉快的情感的直观的单人的表象。并且在这限度内按照着它的有效性来说将只能局限于下判断的主体之内:对象对于我是一愉快的对象,对于别人可能是另样的——每个人有他的鉴赏。    
    尽管这样,在鉴赏判断里却无疑包蕴着一种客体的(同时也是主体的)表象的扩大了的关系,根据这种关系我们把这类判断放宽到作为对每个人是必然的:所以必须有任何一个概念必然地做它的根基,但这是一概念,它完全不得让人通过直观来规定,不能让人认识,因而也不能用来论证那鉴赏判断。这样一种概念却是那单纯的纯粹的关于超感性界的理性概念,它对于那作为感性客体的对象(并且也对于下判断的主体),因而作为现象,它是根基。因为人们若不回顾到这一点,那么,鉴赏判断对于普通有效性的要求就无法挽救了。假使所根基的概念只是一混乱不清的悟性概念,例如完满性,人们可能赋予一美的感性的直观以与之相照应,那么,至少在本身有可能,把那鉴赏判断筑基于论证,而与正命题相对抗着。    
    但是一切的矛盾将会消失掉,如果我说:鉴赏判断建基于一个概念(即那对于判断力来说,它是自然界的主观的合目的性的一般根据的概念),但从这里面不能有关于客体的认识和证明,因这概念在自身是不能规定的,不能服务于认识;但正是通过它同时获得对每个人的有效性,(在每个人那里固然是作为单个的,直接陪伴着直观的判断):因它的规定根据大概存立于关于它的概念里,而这个能被看待作人类的超感性的基体。    
    二律背反可能解开的关键是基于两个就假象来看是相互对立的命题,在事实上却并不相矛盾,而是能够相并存立,虽然要说明它的概念的可能性是超越了我们认识能力的。至于这个假象也是自然而然地,它对人类理性是不可避免的,以及何以有这假象,并且停留为这假象——即使在这假象的矛盾解开以后它不再蒙蔽人的时候——是从这里也能被理解的了。    
    因我们在两个相对立的判断里把这个概念——一个判断的普遍有效性必须建基于这概念上——理解在一个同一的意义里,而从它却说出两个相对立的宾词来,在正命题里因此应该说:鉴赏判断不建基于规定的概念上;而在反命题里却说:鉴赏判断仍旧是建基于一个——尽管是未规定的——概念上(即诸现象的超感性的基体的概念),这样一来,在这两相对立的判断之间就没有矛盾了。    
    我们对鉴赏里这种要求权和反要求权相对立的弃扬,超过这限度就非我们所能为力的了。鉴赏的一个一定的客观的原理,按照着这原理那些判断能够被领导、被检查和被证明,这是绝对不可能有的。因为在这场合那就不是鉴赏判断了。只有这主观原理,即在我们内心里那超感性的不规定的观念,能够作为解释这对我们隐藏着它的源泉的机能的谜的钥匙。而我们无从再进一步去理解它了。    
    这里提出来的和解决了的“二律背反”,是以那正确的鉴赏的概念——即作为一个单纯的反省着的审美判断力的概念——为基础。在这里两个似乎相对立的原理相互协合起来,两者都能是真实的,这也足够了。与此相反,假使人们认为鉴赏的规定根据(由于作为鉴赏根基的表象的单个性质)是快适性,像有些人这样做、或像别的人(由于这鉴赏判断的普遍有效性)认为是完满性原理,而按照这个来下鉴赏的定义;于是从这里产生一种绝不能调和的二律背反,以至于人们指出双方相互对抗的命题(而不仅是矛盾的)都是假的,然后证明,每一个命题所根基的概念是自相矛盾的。所以人们看出,审美判断力里二律背反解决的道路是和那纯粹理论理性里的二律背反解决的道路是相似的。并且同样像在这里,在实践理性批判里的诸二律背反违反着意愿迫使人眺望到感性界以上去,在超感性界里寻找我们一切先验机能的结合归一之点:因没有别的出路可以使理性和它自己协合一致。


第四部分鉴赏判断的二律背反之解决(2)

    注释一    
    在先验哲学里我们既已常有机会区别观念与悟性诸概念,那么,按照着它们的区别引进相适合的技巧的表达,这也将是有益的事。我相信,人们将不会反对我提出几个来。在最广泛的意义里,诸观念是按照某一定的(主观的或客观的)原理联系到一个对象上的诸表象,却在它们永不能成为它(指对象)的一种认识的限度内。它们或是按照着认识诸机能(想像力与悟性)相互间协合一致联系到直观上的单纯主观原理:这就会唤做审美的(诸观念),或是按照着一客观原理联系到一概念,但仍永不能提供对象的认识,并且唤做诸观念。在这场合概念是一先验的概念,它区别于悟性概念。对于悟性概念时时有一切合地相照应的经验做它的根柢,因此它唤做内在的。    
    一个审美的观念不能成为认识,因它是一(想像力的)直观,永不能找到一个和它切合的概念。一个理性观念永不能成为认识,因为它包含着一个概念(关于超感性界的),却永不能赋予一个直观能和它相适合。    
    现在我相信,人们能称呼审美观念为一个不能解说的想像力的表象,理性观念却为一不能证明的理性的概念。两者的前提是,它们绝不是无根柢的,而是(按照前面所已说明的观念一般)适合着它们所隶属的认识诸机能的某些一定的原理而产生出来的。    
    悟性的概念作为悟性概念应随时能予以证明(如果我们理解“证明”像在解剖学里那样只是那表明);这就是和它们(悟性诸概念)相照应着的对象必须随时能在直观里(纯粹的或经验的直观)被给予着:因为只有通过这个它们才能成为知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