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悲剧》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皇权悲剧- 第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时,李自成还是进北京前那一付装束:白毡笠、蓝箭衣、乌驳马。在他的身后,是一大批愁眉苦脸、心怀鬼胎的明朝降官,还有几百名花枝招展的宫女,以及数不清的金银财宝。至于那几十万大顺官兵,当然是个个腰间缠着沉甸甸、鼓囊囊的钱袋儿,活像一批抢饱后的强盗。
  现在,北京城里的老百姓家家关门闭户,透过窗棂望着被大火映红的夜空,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到底是恐惧、惶惑,还是幸灾乐祸?总之,他们再也唱不出“迎闯王,不纳粮”的赞歌了。
  算下来,大顺朝在北京号令了40天,李自成只坐了二十几天的金銮宝殿(其中,有14天是东征山海关)。退出北京后,在清军的穷追猛打下,李自成一蹶不振,最后战死在湖北九宫山,年仅39岁,这位“一代人杰”走完了自己从农民军领袖到封建帝王,即由“天使”变为“恶魔”的短暂旅途。很明显,造成这种剧变的巨大动力是“绝对权力”!
  李自成死后二百多年,另一位“天使”——洪秀全在广西金田村发动了农民起义,这就是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
  洪秀全,原本是一位“名落孙山”的秀才,仗着自己读过一些西方书籍,便借用基督教的一些教义,创立了一个中西糅合、“不土不洋”的“拜上帝会”。当时,洪秀全自称:天父上帝派他到人间剿灭清妖,建立“人间天国”。于是,洪秀全就成了一位半“人”半“神”的“天使”。
  至于他的助手杨秀清,则是做得更绝!有一天,他忽然手舞足蹈地宣称:天父上帝附体。从此,他就成了“天父上帝”的代言人,地位仅次于洪秀全;在特殊情况下,杨秀清还可以宣称上帝附体,假借“天父上帝”的名义责问甚至鞭笞洪秀全。
  当时,洪秀全、杨秀清以“上帝”的名义号召群众,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明确宣布:要彻底废除私有制,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人间天国”。
  不久,洪秀全打进南京,在那里当上了“天王”,杨秀清当上了“东王”,下面还有北王、翼王等一大堆王。太平天国建立了!这时,洪秀全虽然没有自称皇帝,但他是天王,照样大权在握,可以作威作福。
  在金田起义之初,洪秀全这位“天使”曾明确宣布:世间有许多不平之事,他要把这个“乖离浇薄”、“凌夺斗杀”的社会改造成为一个“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理想世界。但是,就像陈胜说过的“苟富贵,毋相忘”一样,这些话只适用于未富贵时。一旦洪秀全做上天王,他就立即下诏,“总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任何人都不能越雷池一步。
  起初,太平军官兵之间是平等而亲密无间的,彼此之间见面也就是一拱手而已;就是群臣参见洪秀全,也只是一膝着地,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礼节,以至于“打躬叩首,皆呼为妖礼”。但是,在定都天京后,洪秀全就下诏,命全体官兵“学习为官称呼问答礼制”,如果见到大小官员,军民人等必须“各回避道旁呼万岁、万福、千岁……”,否则就要受到严厉处分。
  在绝对权力的驱使下,洪秀全这个“天使”的面目越来越狰狞。当时,他长期深居宫中,头上戴着皇冠,身上穿的是绣龙描云的龙袍,说一句话就是“天旨”,“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至于他的嫔妃(也就是大小老婆),多达200人,宫女更是不计其数,其他几个王也是姬妾成群。可是,根据天平天国的“天条”,一切官兵、百姓,都不能嫁娶婚配,连娶老婆都不准,更别提生孩子了。
  总之,洪秀全已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封建帝王。至于那个神圣的光环——《天朝田亩制度》,说穿了只是一个“乌托邦”而已,早就成为一纸空文。而且,没过多久,天王洪秀全就下诏“照旧交粮纳税”,恢复旧的生产关系,保护地主土地所有制。


皇帝:天使与恶魔的混合体(4)


  此外,洪秀全还亲自签署告示,明确宣布:
  “业户固贵按亩输粮,佃户尤当照额完租……倘有托词延宕,一经控追,抗租与抗粮同办!……各军乡官,设局照料弹压……如有顽佃抗还吞租,许即送局比追……严禁霸租、抗粮、盗树,犯者处斩!”
  类似的告示、命令比比皆是!
  好一副杀气腾腾的面孔!
  一般的穷苦老百姓谁会想到,他们那样虔诚信奉、并为之浴血奋战的“太平天国”,竟然会是这个样子!在这个现象的背后,我们只能看到“绝对权力”又在作怪!
  “嗜杀人民为草寇,到底岂能免祸灾?白起项羽终自刎,黄巢李闯安在哉!”
  洪秀全这个“天使”明明知道这个非常朴素的“真理”,但他还是重蹈了“黄巢李闯安在哉”的覆辙。这个现象很复杂,我们似乎不能用一句“农民阶级的阶级局限性”来简单地概括!


皇权国家体制的悲剧(1)


  读了这么多故事,有人就会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人会从“天使”变成“恶魔”?
  有人说,权力之所以让那么多的天使中“毒”变质,甚至变成面目狰狞的恶魔,是因为这些“天使”的体内潜藏着一种邪恶之气——“权势欲”,这些人平日也许像“天使”,一旦大权在握,权力就会与肌体内的权势欲迅速结合,从而发生质变。
  不过,这种看法仍然是停留在表面,失之肤浅,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一些“天使”般的人物,他们主动放弃最高权力,结局却是“出人意料”——引发了一场杀戮,以对权力的残酷争夺而告终。下面,让我们来读一则故事。
  在中国历史上,吴国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国家,说它特别就在于,它曾具有数百年让国、让权的历史,虽然这一点没有对后来的中国历史产生多大影响,但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遗产,我们还是有责任将它发掘出来,传之后世。
  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都很敬佩和崇拜英雄。其实,中国人真正应该为之“奏黄钟歌大吕”的,并非杀人如麻的专制帝王,而是那些主动“让国让权”的英雄。可惜的是,中国人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依然淹没在对专制帝王的崇拜里。君不见这些年各色各类的“帝王戏”、帝王小说,一直在国内红红火火、长盛不衰?
  原来,吴国的始祖是太伯、仲雍兄弟,他们都是周太王的儿子。当时,周太王想把君位传给第三子季历(周文王的父亲)。于是,两个哥哥——太伯、仲雍主动出走,将太子之位让给季历。在南方,他们建立了一个名叫“句吴”的国家,所以吴国本身就是“让国让权”的产物。
  周灵王十一年(公元前561年),吴王寿梦病死。临终前,他想把王位传给第四子季札。可是,季札坚决不肯接受,寿梦只好把王位传给长子诸樊,并留下遗言:自诸樊开始吴国的王位先不传子,而传弟,意在最终把王位传给季札。
  就这样,王位传到了老三余昧手里。周景王十八年(公元前527年),余昧病死,遗命季札继位。但是,季札宁可离家出走,也不愿意当这个国王。“国不可一日无君”,最后,大臣们一商议,决定改变“兄终弟及”的定例,另立余昧的儿子王僚为吴王。
  于是,在“权力合法性”的问题上,王僚与公子光发生了严重分歧。这位公子光是诸樊的儿子,他坚持“兄终弟及”的原则(实际上是他想当国王),认为自己才是吴国的“合法继承人”。
  “一山不容二虎”,这个问题总得解决。不过,“请神容易送神难”,要想结束让国、让权,就必须采用暴力手段,付出生命的代价。最后,公子光抢先发难了。
  当时,通过伍子胥的介绍,公子光待勇士专诸如上宾,把“宝”全都押在他的身上。
  周敬王五年(公元前515年)四月,公子光请王僚赴宴。“宴无好宴”,王僚也很谨慎,身穿重甲,身旁又有许多士兵保护。可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专诸把匕首藏在鱼腹中,假装送菜,突然抽出匕首,一剑刺穿王僚,王僚当场毙命。事后,公子光如愿以偿,做上了吴王,是为“阖闾”。吴国“让国让权”的悲剧,也就此收场(阖闾死后,是他的儿子夫差继位)。
  读完这则故事,真是让人心酸!面对王位和最高权力,上一代人(诸樊、余昧、季札)是谦和、仁爱的“让”,到了下一代人(王僚、公子光),就变成了残酷无情的“争”,正好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可同日而语!
  阴差阳错,这些“让国让权”的先辈们做梦都不曾想到:温文尔雅的“让国让权”非但没有达到消灭互相杀戮的目的,反而酿成了一场悲剧,而这场悲剧竟然要以鲜血来结束。所以,后人从中吸取了一个“宝贵”教训: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绝对不能有“妇人之仁”,只能“先下手为强”,否则就要遭殃!这不,公子光就是一个聪明人,他下了狠心,而且下手比王僚快,结果笑到最后,还挤进了“春秋五霸”的行列,名垂青史,成为后人仰慕不已的英雄。
  遗憾的是,在尧、舜、禹之后,让国让权在皇权社会就几成绝响,仅此一例,剩下的全都是尔虞我诈的杀伐。
  所以,吴太伯、季札等人反而成为中国历史的“反面教材”,为后人所不齿。其实,在皇权社会的“权力场”上,根本没有让可言,“让”的结果只会使自己一无所有,一事无成。在皇权国家体制下,即使你肯主动让权,又如何自保,善始善终?
  看来,还是大思想家韩非子说得好:“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几千年来,中国历代帝王大搞专制、独裁,他们的资本就在于掌握了最高权力,而最高权力不争何来?在这里,“专诸刺王僚”的血腥一幕,是让国让权的必然结果,也是“让权=乌托邦”这条政治铁律的最好佐证。
  皇权时代,中国实行的一直是“人治”,而非“法治”。在这种政治框架下,让国让权缺乏制度的支撑,只能是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的“乌托邦”。古代,“让”最多只是一种品德(也许该称为“美德”),虽然可歌可颂,但并不具有普遍性。一个社会要想正常发展,品德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确立一套能够“持之以恒”的运作机制,靠机制来约束人。
  在皇权社会的政治斗争中,“争”才具有普遍性。问题不在一个“争”字,而在于如何“争”。是否一定要依靠暴力,要以杀戮为代价?看来,我们的先人最多只考虑过“让”,没有认真考虑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政治运行机制,进行公平、合理的“争”。
  几千年的皇权社会,正因为迟迟没有确立一套文明的“游戏规则”,所以,在权力(特别是皇权)面前,大家无法“和平共处”。那时的中国人可以说是被权力这头“怪兽”弄得日夜不宁,哪怕哀鸿遍野、白骨遍地,也没有人过问。
  在皇权国家体制下,那些异姓的“局外人”觊觎最高权力自不待言,就是在皇族内部也没有一天太平过:父亲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