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3-迷失的病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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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3-迷失的病孩-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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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几瓶啤酒过后,田树开始对着那些漂亮女主持人讲起了他浪漫的三年流浪经历。    
    田树从小生活在一个工业小城,还不满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婚,母亲带大了他。所以在他的记忆中父亲是一直不存在的。上小学二年级时母亲也抛下他,从此他便成了孤儿,十二岁时他就退学独自离乡出走,在南方一座小城的酒吧里当侍员,和一些女侍员有了暧昧的关系,因此田树的第一次性经历来得非常早,并且不停地周旋于多个比他大的女人之间。    
    后来田树做过酒吧美工,建筑工地的搬运工,宾馆男侍员,电影放映员,一些身体前延于意识的行为艺术等。十七岁时,他开始计划漂流于各个城市,出门时的三块钱在三年以后依然还紧紧地贴着他的衣兜,他用三块钱去一个澡堂洗了澡。一无所有。    
    后来抵达武汉,这里成了他的最终归宿。    
    在一个毫无意义的夜晚,当田树从某个打口摊上看到由一把木制吉他,一堆鲜艳的花,一瓶矿泉水和一盒香烟组成的Unpluged in New York专辑时,他听到了柯特柯本超越了忧郁,超越了痛苦的绝唱。田树的绝望在同样属于有些病态的歌声中被渲染了出来。    
    从此田树喜欢上了摇滚。    
    一个月后,还不会弹琴的田树组建了属于自己的乐队。乳房乐队。慢慢的他成了一名优秀的摇滚先锋。    
    电影拍摄结束的那天,天空晴朗。铁路上的碎石子被阳光照射得舒软而光洁。    
    苏娅没有来,因为她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她是为我来到这座城市的,所以她理所当然的会为了我而离开。    
    镜头里,“我”死了,葬礼开始。所有乐手在舞台上都歇斯底里地呐喊,他们的胳膊上带着黑色的袖章,爆裂的音箱里传来温暖的嘶叫。田树将琴狠狠地砸在了地上,满地的琴身碎片,只有零碎的拾音器在地上发出失效的声音。    
    田树久久地躺在舞台上,紧闭着双眼缓慢地呼吸。乐迷安详地端着啤酒,耳边回荡着一首又一首低调唯美的赞美诗。所有的人都没有哭,因为“我”的离开在他们的意料之中。他们其实早就知道“我”厌倦了这个世界,一直在追寻属于自己的那片沃土。    
    田树用火机点燃了“我”留下的最后一篇文字,《一个存在主义者的自白》。    
    “我”精心呵护的阳台上那盆花儿还在静静地生长,没有“我”供给的水分它依然存活,新鲜的存活。


《迷失的病孩》 一场爱情的唯美涂鸦太阳:180度以外(1)

    从排练房回家的路上,鼓手说,你以前那女朋友的脾气太坏了。    
    我知道鼓手指的是苏娅,于是我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和鼓手去一条拥挤的小巷子喝了两瓶啤酒。在喝酒的时候,我想起了苏娅,那是很早以前了。如果不是鼓手提起,我想我再也不想记起她。我记得那一次也有鼓手一起,我们去酒吧看完演出回来已是凌晨一点,空空的马路上只听到苏娅对我吼叫的声音。她变得莫名地神经质,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每天吵架很长时间,我沉默的时候她就哭,然后在大街上疯跑,她说,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比我更爱她。    
    也正是在那年的夏天,我们分手了。    
    当我走在那条僻静的老街道上时,总想起那只蝴蝶,刻在苏娅乳房上的那只玫瑰花般的蝴蝶。那是苏娅为她的第一个男人刻下的。一道永久的伤痕。    
    其实她为那个男人刻下了很多东西,全刻在心里,以至于后来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们碰到她的乳房时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拒绝。她的身体留在了她的十六岁,她的身体只为她十六岁时的那个男人绽放。    
    苏娅的爱情,在十六岁时消失。像火车一样,穿过麦地,轰然坠毁于一片荒漠里。    
    记忆不停地切换。我仿佛在等待记忆的最后一幕,直接打上THE END。一个永远无法停止的结局,灯熄了,人也散了。    
    我牵着苏娅的手逛一家又一家的琴行,因为她说她没事时就喜欢去那些琴行看各式各样的吉他,尽管她根本就不会弹。她还说她喜欢那些琴行门口贴的各种关于摇滚演出的海报,甚至喜欢闻那些电吉他上的金属气味。    
    苏娅总喜欢听许巍的《九月》,因为她清楚的记得某年的九月,她有一场爱情。九月二十三号。那个九月的天空很美好,有她关于秋天的所有回忆,在南方,她快乐地笑了。    
    可是,在我们还没等到秋天到来的时候,她离开了我。    
    在我们一起的日子里,我常常带着她和一群朋友住在一个偏僻的、潮湿的、没有手机信号的地下室里排练,她就独自一人听着我们弄出的音乐跳舞。共同抽着一包低价的红金龙香烟,喝两块一瓶的行吟阁啤酒,很晚很晚坐公车最后一排回家,在快到家门的时候,她固执而撒娇地让我吻她。但我从来不那样做。    
    未来像是一场阴谋,一场没有高潮的性爱游戏。春天和我回忆的一样,到处都是鲜花和情欲盛开的味道。    
    而克鲁亚克却在春天的时候说:我还年年轻,我渴望远行。    
    某次下雪的时候,我和苏娅路过了那条拍电影的马路。    
    马路两旁梧桐树上的叶子落了,汽车在奔跑,苏娅在马路上撒娇,并摆了一个我至今都无法忘记的姿势,然后她在我的前面快乐地奔跑。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是永远无法靠近她的,也永远无法靠近她的快乐,我只不过是她某一个时期的一颗棋子。    
    和苏娅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会想到有我生命中留下痕迹的柯蓝、羊君以及那个浓浓艺术气质的女孩。    
    这是一场光荣而可笑的爱情葬礼。我们总在为自己的记忆寻找一种艺术的表达方式。一切的华丽在现实中变成荒谬的诗篇,映衬着个人的无知与缺陷。    
    常常借着别人的DV机或是数码相机去城郊的一条铁路边拍很多很多的画面,甚至是自拍。很少有男孩子像我这般自恋了,也许是因为我长得并不好看的原因吧。抽烟的姿势,脚,火车,碎片,琴弦,易拉罐,长长的头发,耳环,避孕套,CD,诗集,文身图案,乐队图标,时间与空间的空白,OLD STREET,酒吧门窗,教堂等。    
    几年的时间里,我看到的最让我痛心的一幅画面是关于乞丐的。在南门的那条街上,我无法去真实地描述当时的场景,只知道当时苏娅在我的身旁吓得蹲了下去,后来那些乞丐的身体就直直地倒躺在那条街上。    
    12月,整片森林死了。田树走了。    
    我遇见一个穿红鞋子的女孩,她有一双让我琢磨不透的眼睛。    
    我新写的小说出版了,于是我拿着版税满城找我喜欢的红鞋子,一段时间以来,我的房间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红鞋子,可是没有一双是适合我的。    
    而那个穿红鞋子的女孩是我在804路公车站看到的,我正准备过去和她打个招呼,可是她上车消失不见。    
    天空下起了大雨,我湿透着全身站在公车站点上一支烟,期盼着那个红鞋子女孩能够再次出现。我似乎回想起在前夜我梦里也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女孩,背着画板,穿着红鞋子,消失在804路公车站……只是在梦里的时候,她和我说了一句话,她说,我能给你画裸体吗。我木讷地看着她,还没等我来得及回答她就消失了。    
    田树的乐队是12月18号晚上8点8分与法国一家非主流唱片旗下的独立厂牌签约的。但是12月19号乐队解散,田树从此从这座城市彻底消失,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一遍又一遍地听着田树的歌,开始回想田树狗一般的寄生生活。    
    脑中不停地闪现在一次酒吧的摇滚聚会上,田树赤裸着身体站在舞台中央振臂高呼:摇滚就是女人的乳房。艺术就是女人的乳房。    
    他咆哮着:老子做摇滚是本能,是本能你们知道吗,就和做爱一样,它是本能……    
    然后他奋力地将他一把白色的墨西哥芬达琴抛向了空中。酒吧所有的人都用惊愕的表情看着他,那一刻田树激情洋溢。音乐停止,田树倒躺在舞台湿硬的地板上叹息。    
    感恩而死。地下丝绒。性手枪。    
    每次当我在深更半夜的房间里独自听歌的时候,总有一些人过来骚扰我说:你能不能将低音炮关小点声儿,太吵了……    
    我总喜欢在吵闹的音乐声中抚摸自己长长的头发,对着镜子做出各种自恋的表情,有时会拉上窗帘独自跳舞。抽完两包烟,然后开始学着收拾房子。地上杂物和听装啤酒罐散乱,墙角放着一个80W的BASS音箱和两把旧琴,成批成批的艺术杂志和碟片。    
    其实我的房子并不肮脏,相反我喜欢一些艺术的凌乱。我多次想在我白色的墙上用红扫帚涂上一个大大的女性乳房,然后在旁边写上我多年滞销的诗:    
    土豆一个,    
    乳房两个。    
    新时代的生活,    
    如此饱满……    
    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我的那些意识流小说,微笑着将它们慢慢地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鲁迅说: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


《迷失的病孩》 一场爱情的唯美涂鸦太阳:180度以外(2)

    是的,希望附丽于存在,青春附丽于死亡,苍老附丽于脚尖。    
    推土机将最后一面墙的灰尘也带走了,苏娅从我的世界彻底的消失。    
    我做了很多的梦,而每一个梦里都会有柯蓝和羊君。羊君在远方腐烂的成长阴影下和一个中年男人像蛇一样地纠缠在一起,她不再属于我。    
    我在我和苏娅常去的那条街上开了个小店,卖一些饰品,店名就叫红鞋子。柯蓝总是定期来我店里买她喜欢的娃娃及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礼品。    
    在此之前,已经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没有见过柯蓝了。彼此也没有任何联系。    
    甚至当我认为她已从我的世界消失时,柯蓝主动找到了我。她在网上留言给我说,她在一篇杂志人物稿上看到了我,然后就又找到了我。她说她过得并不快乐,一直也没有真正了解她的人。她问我出书后是否有成功的快感,她问我是否还记得她,她说她以前太狭隘一直没能明白我的爱,她还说她想见我问我有时间吗。她还说她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七号楼前的草地上,她和另一个女孩儿在那读日语,是我主动过去和她搭讪的。    
    她接着说了她怀念她曾住在东区二十八栋的时光,因为那时她很快乐,那时有很多男孩子很单纯地喜欢她。    
    我无法回复柯蓝,于是只有赴约。    
    星期二的晚上,柯蓝给我打电话让我在南门等她。说我们一起吃饭。    
    我早早地在那里安静地等她,仿佛她注定是要让我等待的一样。可是当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是没能认出她,我奇怪于自己曾朝思暮想的女孩子竟然忘了她的样子。    
    她依然清纯得让人感动,依然光脚穿着一双帆布球鞋。头发长长了很多,衣着开始变得时尚,透过她的微笑能看出她内心深处的忧伤,那是时间及成长的痕迹。瞬间我有种想拉住她手的冲动。    
    吃饭的时候我们总在小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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