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9-扫起落叶好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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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9-扫起落叶好过冬-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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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共和党人,打算投民主党票的,你就是民主党人。也就是说,大部分的人,你只要去投票,那么你不是民主党人就是共和党人,或者是某小党的“党人”。那么,这样的“党人”是不是该党“党员”呢?    
    我曾向美国朋友问过这个“中国问题”,得到的是一张困惑的脸——没听懂是什么意思。他们没有东方意义的“组织”观念。民主党、共和党之间没有门槛围墙,是否为“该党成员”的问题就没有意义。在大选中,你同意它的诉求,赞成它的治国方策,投该党一票,你就是它的“党人”,无需申请批准。明天你若改变观点,不投此党一票了,你就不再是它的“党人”。改变主意和进进出出都是当然权利。    
    美国政党是议会的产物,是宪政的产物。这种政治体制下的政党,就是相同政治观点的人,集合在一起,以便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观点能够取    
    得大多数人的认同,从而通过选举得以实践。在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上,提出重要妥协方案的罗杰·谢尔曼说,“如果你是少数,争取多多发言;如果你是多数,专心一意投票”。原来并无奥妙,如此而已。    
    但即便如此,在竞争竞选的刺激下,人在扎堆之后的弊病还是会自然流露。政治党派中的私心膨胀,在竞选中将正面阐述观点的“多多发言”,变成对竞选对手的负面攻击,这些都在美国政党活动的一开始就出现了。两百年前,以托马斯·杰弗逊为首的共和党人,和以约翰·亚当斯为首的联邦党人,不仅分歧浮出水面,而且争斗激烈。在理论上依然厌恶政党争斗的托马斯·杰弗逊,不仅集合共和党人,登上政治舞台,而且不乏私下的小动作。他在1800年大选中击败联邦党人的亚当斯,当选为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杰弗逊发出呼吁:“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也都是联邦党人。”可是仍然无法改变这样的历史事实:那年的总统大选演变成个人恶意中伤,成为美国历届大选中最负面的一个例子。立国先贤尚不能免俗,州一级的竞选则更甚,以致有了我们都熟悉的马克·吐温的讽刺名篇《竞选州长》。    
    虽然我们看到,理论和反省并不能就坚实地阻挡实践中的踩线越界。可是,不同的理论出发点和有没有反省意识,得出的结果却是不同的。若认定“党”即为“帮派”的扩大翻版,那么,对内争斗除奸、以求一致,对外老谋深算以及虚虚实实、兵法三十六计就可视作正常。而在现代政党政治体制下,循着宪法规定的分权制衡体制,有政治道德的定位,有追求个人自由意志的价值观,有历史记录为公众提供的反省资料,民众有将政治讨论公开深入的习惯,如此等等,一个国家就有能力逐步克服自身在政党政治中表现的人性恶习。    
    美国的政党产生于议会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而不是之前,从一开始就是议会党,而不是暴力斗争的党。两百年过去了。美国搞了五十几次大选,五十几次中期选举,无数次的地方投票和公决,不管是否能真正做到,但他们推崇的是开放的政党政治,对拉帮结派保持高度警惕,以负面竞选为耻辱,以兵不厌诈的用计用谋为耻辱。这是美国的民主制度能够正常运作的重要条件。    
    美国人在2004年正值大选之际,“民主党”、“共和党”的竞选战备,成了每天报纸上的重头新闻。布什总统的局面,很像八年前的克林顿总统,虽然有明显的种种麻烦,却在本党内是无争议的候选人。而民主党在戈尔宣布不参与竞选之后,就呈现群龙无首的局面。一开始美国人甚至在流传这样的笑话:“一半的民主党人都是候选人,可是没人能记住其中的任何一个名字。”也就是说,没有一个重量级的候选人。所以,在克拉克将军突然宣布参选的时候,以其在军方亮丽的履历,曾让民主党人精神一振。


第二辑各有一番风景(2)

    可是,相比其他候选人,克拉克将军还有一个很特殊的情况,他的党派立场似乎数度改变。在美国,个人的投票倾向是隐私,自己不宣布,根本无从查起。可是克拉克自己承认,他曾至少投票选过两个共和党的总统:尼克松和里根。有人还说他选过小布什总统的父亲、也是共和党的老布什总统,克拉克对此也没有否认。他虽然宣称,后来他投了民主党的克林顿和戈尔的票。但是在此之后,他又有过赞同某些布什总统政策的讲话。此时,他堂而皇之地出来宣布要竞选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正表现了这种政治轻松的一面。没有听到一个共和党人出来骂他是“叛徒”。因为民众认为,假如共和党有人出来开骂的话,失分的将不是克拉克,而是共    
    和党——大家已经习惯:改变政治观点,不仅是人的基本权利,还是美国的寻常风景。    
    倒是有民主党人出来提出疑问的,质疑的并不是他能不能改变党派立场,而是他是不是真的改变。也就是怀疑克拉克是看到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位置已被布什稳占,因而谎称观点改变,以投机手段,试图在大局未定的民主党获取竞争总统的机会。也就是说,假如他是真心“弃此党而投彼党”的话,民主、共和两党,美国上上下下,都认定这是天经地义、不足为奇的事情。    
    经过一番竞选,民主党候选人方定下大局。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民主党候选人之间,除了陈述政见的“正面竞选”,也有不少被称为“负面竞选”的“厮杀”部分,那就是相互检查和提出对方在过去的问题。但是,这必须讲究分寸,警惕私人攻击,不搞人身攻击。一方提出问题,另一方公布材料,颇有章法。这也是因为在美国政治文化中,恶性攻击的负面竞选已经被民众所不齿。因此,在涉及“负面竞选”范畴的时候,各方反而非常谨慎。以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在两党竞选中也是同样。例如民主党发现,布什年轻时,在加入得州航空国民兵期间,有一段缺席记录,因而指责他曾经开小差。布什总统立即下令,公开自己的全部军中记录,声明那段时间里,自己是被暂时调往阿拉巴马服役。在这样的过程中,首先要排除的是争吵开骂;民众也很平静,他们已经习惯于静待事实出来说话。    
    两百年来,美国政坛之所以没有成为政客的天下,美国民众对拉帮结派保持警惕,是一个重要原因。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以及经历长期演进的有序竞选中,民众的情绪也相当平稳。共和党、民主党,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都不过是一套观点,就像饭店里的套餐一样,从    
    伊拉克战争、国际政治,到税收政策、经济方针;从医疗改革、社会福利,到枪支管制、禁绝毒品,以至同性恋婚姻、合法堕胎等等。每个人有自己最关注的价值观,每个人有涉及自己利益最深的关切点。有些人最关心战争和国际政治,另一些人最关心宗教道德、社会风气。美国的家庭、朋友之间的政治观点不同十分常见。可是,几乎没有什么情绪过度亢奋、泛政治化的现象。因为政治竞选虽然重要,对美国人来说,仍然只是生活改变的一个分量有限的筹码。大家知道,在大局不变的情况下,选举之余,人人还有自己需要承担的一份社会职责。这份职责的分量,并不更轻。    
    不难看到,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政治相当脆弱,风险极大。民主选举承认私利,承认表达和争取私利是正当的。而政党的上台下台,取决于选票。选票不承认质量高下,只承认数量多寡。道德被潜隐于后,不管什么人,都变成了“一”—    
    —一张选票。如此一来,选举制度本身,必是对机会主义政客的极大诱惑,因为这也是政客露头的舞台、滋生政客的温床。在选举制度下,任何政治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什么是必须坚持的原则?什么是可以放弃的枝节?什么是自己从政的理念?什么是临时策略性的权宜之计,退一步放弃一点只不过是为了实现长远的理想。    
    凡以一次选举结果为惟一目标的政客,必定拉帮结派、事分内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统一行动。行动统一了,才有战斗力,才便于操纵舆论,诱骗民意。政客和政治家不同的是,政客是以成败为导向的,而不是以大众利益、大众意愿、国家之长治久安为理念。政客竞选,不论过程的善恶,只讲手段之结果。    
    这样看下来,我们中国传统的民间“党”和“党人”与    
    英国的“辉格”、“托利”,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的不同就更清楚了,他们不是西洋政治中的所谓party。“党”和“党人”,听起来就有嗖嗖的金属声,令人想到金戈铁马、翻云覆雨、恩报相传,以至“打天下者坐天下”。而大洋那边的“party”,则红绿彩旗、气球腾空,竞选的喧嚣甚嚣尘上,来时热热闹闹,选完一哄而散。真是各有一番风景!


第二辑血无价,亡羊补牢时未晚

    据报纸报道,河北一青年聂树斌十年前被错判为犯下奸杀案,不久前此案真凶被抓获,而聂树斌早已被判处死刑。此案把怎样避免错杀无辜的问题提到了我们面前。最近几年,这样的问题也困扰着美国。    
    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一个叫克尔克·布拉特沃思的男子被指控在1984年奸杀了一个九岁女孩。此案经法庭审判,陪审团裁定布拉特沃思犯下一级谋杀罪,他被判死刑。他始终声称自己是冤枉的,可是警察局坚信他们抓到的是真凶。虽无直接证据,但是警察认为间接证据是有力的,两个男孩在案发现场附近目击凶嫌,指认了布拉特沃思。他上诉,上诉法院要求下级法院重审,重审结果却仍维持原判。    
    他在监狱里给所有可能的人写信申诉,从国会议员到美国总统,但是没有回音。他在牢房里读书,读到英国警方用DNA测定嫌犯,这是一种新技术。这给了他希望,他知道,在被杀女孩的裤子上,有一滴凶手留下的精液,而案发时,FBI检查过这一精液,但当时还没有    
    DNA技术。    
    1992年,布拉特沃思的律师要求将被杀女孩的裤子    
    送往埃德·布雷克(Ed    
    Blake)处,他被公认是美国DNA测定之父。为此,律师掏腰包支付了一万美元费用,因为布拉特沃思本人已经一无所有了。好在在案发九年后,所有证据,包括被害者衣裤,都被完好保存。测定结果,受害者裤子上的精液和他没有关系。    
    根据律师和州检察官预先谈定的条件,这一证据又被送往FBI的实验室,再次检验,再次得出同样结果。州检察官撤回了指控。1993年6月,他走出了关押他九年的监狱。州政府向他赔偿了这九年的收入损失三十万美元。    
    布拉特沃思是美国第一个从死牢房里用DNA技术讨还清白的人,司法界极为震惊,每人脑子里都掠过同样的念头,就像布拉特沃思的律师说的:“假如我们还没有DNA技术,那会怎么样?”他就永远不可能翻案了。在没有这种技术的年头里,有没有同样的无辜者,被错定罪,被错杀,被错误地终身监禁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在美国的早期历史上,法庭判决死刑一直持谨慎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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