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中带点上海腔,叫江正原听了十分难受,而且她对江正原是越来越看不惯、越来越不满了。她嫌江正原的鼻子不够高,不像美国人;她嫌江正原的眼睛不够大且散发不出蓝光,没有美国味;她甚至觉得江正原的头发、皮肤都不对劲,浑身上下就没有一点美国人的气息,气得他差点就想说:“你不也十足一个中国人,没有一点象那美国佬吗?”可他还是不敢这样说,否则林菲一定会怒发冲冠,然后一场恶战。因为她常会对着镜子自诩有一双象思嘉一样的“猫眼”,说不定会令费雯丽都黯然失色。她动不动就说“人家美国怎样、怎样,这中国如此、如此”。看着她那副神情,江正原只怕她哪天就会说“我们美国怎样、怎样,你们中国如此、如此”。她常常向江正原诉说那自由女神像的光彩夺目、曼哈顿摩天大楼的璀璨耀眼、赌城拉斯维加斯的流光溢彩 ;加里福尼亚的阳光、迈阿密的海滩 、亚特兰大的山茱萸花。她告诉他旧金山维多利亚式的建筑群、连绵伸向那高耸入云的商业区的高速公路,还有那在菠萝树、棕榈树的点缀下依偎着崎岖翠绿山路的夏威夷海岸。瞧着她那兴奋不已、神往不已的神情以及两眼焕发出熠熠光芒、不知是在对他说还是在自言自语的沉醉之态,江正原真觉得她有些走火入魔了。最要命的是当她说到那梦幻工厂好莱坞时,她竟会突然走过来抓住江正原,然后随着她感情的变化,将她那涂抹得红亮亮的长指甲深深地陷入江正原的肌肤里,让江正原在巨痛之余还得听她的喋喋不休。江正原只觉自己掉入了无底的苦难深渊。
林菲的美国热在不断地升温。她瞧家里的摆饰一点都不舒服,非要把它们全弄成现代美国式。她更加变本加厉了。江正原在她的眼里是左瞧左不顺眼,右瞧右不顺眼,总之是怎么瞧都不顺眼。她开始整日流连在外,晚上很晚才回来。但偶尔她早回来要是江正原不在家的话,她又会大发雷霆,连声质问他在哪鬼混去了。江正原不说话、任由她骂还好,如果他稍加辩解,林菲就更会象个母夜叉似的破口大骂:“你江正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跟我顶嘴?你也不想想你今天这一切是谁给你的?你要再敢说半句,你就拿着东西给我滚。”弄得江正原苦不堪言。
江正原开始想秦梦了,林菲每骂他一次,他就想一次。他的秦梦对他是何等的好,对他是何等的体贴、何等的温柔,不要说是疾言厉色,就是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过。她只会关心他,只会鼓励他,只会给他温暖,只会给他快乐。他们是那样的志趣相投,他们是那样的相知相爱,他们是那样的互相怜惜,他们是那样的情深意重。可是这一切都已成过去,这一切都如过眼的云烟,这一切都如逝去的流水,只因自己一时的糊涂、一时的迷恋、一时的贪婪,便换得这一生的遗憾、一生的悔恨、一世的痛楚、一世的折磨。每思及此,江正原就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他后悔不已,他追悔莫及。他经常在深夜林菲熟睡的时候来到书房,想着、念者,一任泪水在脸上滑落。
他本以为有了金钱与权势就可以过得快乐,至少可以比以前过得快乐,就可以抬头挺胸堂堂正正地做人,再也不用受人骗、受人欺、受人压、受人踩,被人轻视、被人嘲笑、被人讽刺、被人瞧不起了。可是他现在才知道他全错了,这一切都全错了。他有了金钱与权势后同样被人欺压、被人轻视。在内,林菲和他的一家都欺压着他,根本没把他当作一个还需自尊的人看待,任意支配他、任意使唤他、任意羞辱他,认为他只是一只寄生虫、一条啃着他们剩骨过活的狗、一条只会摇尾乞怜换取主人同情的狗,因为他的这一切都是他们给予的。江正原突然间觉得自己很可怜,他就象那以色事人的妃嫔一样事着林菲。色衰而爱驰,爱驰而恩绝,现在才一年多时间他就已经色衰,林菲就对他爱驰了,什么时候她又会对自己恩绝呢?他不愿想,也不敢想。因为他知道尽管自己结婚前用了一个极为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为了江家来不断说服自己,但自从他跟林菲踏入红地毯的那一刹那,他就已经脱离了江家。不管是自己抛弃了江家,还是江家不要了自己,总之他是彻底地与江家划清了界线。因为他的弟弟正浩是绝不可能原谅他的,至于父母,他们迟早也会知道这件事,多半也不会再认他这个儿子了。他现在才觉得自己是多么的不孝,不知道二老知道这件事后将会震惊成什么样,会不会因此又生病。想当初自己就是为了父母而毅然回长沙,如今却毅然离开长沙,活活要把他们气病,江正原真是心如刀绞。林菲的家里人是肯定不会承认江家的,连自己的身份都成问题,何况是在他们看起来如此卑贱的江家。所以,他是无路可走了,想回头也回不去了。这就叫做上贼船容易是下贼船难。在外,他看起来是很风光的,谁不知道他是林总的女婿。可又怎么样呢?他们虽然尊敬自己,可是不是发自内心的呢?绝对不是。在跟他当初差不多的年轻人眼里,他纯粹是吃软饭的,跟以前他所痛恨的周天苍根本就没什么两样,裙带关系,靠老婆上的。在那些阿谀奉承的小人眼里,他也仍然是吃软饭的,他们从心里还是瞧不起他,只是因为自己对他们有用,有好处。哪天自己要是没有这些用处了,谁还会来理他呢?其实这些道理,他一早就懂,他一早就明白。他是一个聪明人,他读了那么多的书,他的学识曾经令享誉海内外的学者也感到惊讶,也颇为赏识。他曾经是那样的有理想、有抱负,曾经是那样充满了豪情壮志,要为传播优秀的中国文化奉献自己的一生,矢志不渝。然而,现实一再粉碎他的梦想,让他迷惘、让他叹息、让他心碎、让他无路可走。于是,他只有堕落、只有沉沦。而一旦陷进去了,就不想脱身,就无法脱身。偶尔他也会清醒,也会醒悟,但那也只是一瞬间,过去的过去让他不得不向命运低头,现实的现实让他不得不继续着今天的路程。要想坚持自己的理想、要想保持自己的操守是何其的困难。因为现实总是不能容忍有理想主义的人格和行为的出现。我们周围的人总是恨不得把有着清白之躯、洁净之心的人拉入那一团浑水之中,跟他们溶在一起,成为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成为一个组织细胞,成为一种惰性元素。他们是不会原谅那拿着人格的头颅去撞开地狱之门的牺牲精神。如果不把那三闾大夫推入到汩罗江底,他们是绝不会死心、绝不会善罢甘休的。江正原太懂得这一点了,因此他没得选择。但是当他落入那一团浑水之中,他才发觉里面真是浊臭逼人,让他窒息、让他死亡、让他生不如死、让他虽生犹死,因为他本质上是不属于那混浊的水分子的。与其这样,还不如投入那汩罗江底来得个干脆、来得个彻底,因为它毕竟还是清白的。在那里他还可以留得住一缕英魂,在浑水中他就只可能魂飞魄散。只可惜,这一切他都知道得太迟了。
第五章一条狗
江正原开始给秦梦写信了。他不是忘了秦梦,他从来就没有忘记过秦梦。长亭外、古道边,携手相看芳草碧连天,共同享受晚风吹拂笛声残,相依共伴夕阳山外山;南风吹起,凤凰花开,他们坐在野外的篝火边,他为心上人弹起了心爱的吉他。这一切的一切都无数次地出现在他的梦中,都在他的梦里依洄。他只是强压住这种思绪,尤其是在白天。他会在偶尔碰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强迫自己想别的,强迫自己干别的事,以免心神荡漾。他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许会逐渐淡忘,但是他现在才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这是绝不可能的。外在的享受完后,他的心是一片空虚;林菲的疯狂美国病发后,他的心是一片痛楚。他越来越觉得自己过的是一种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的动物生活,没有思想、没有乐趣。若说没有思想,他天天又都在进行着思想文化建设,还是富有特色的思想文化建设。若说没有乐趣,他天天又都穿梭于那达官贵人之间,去的是高级的场所,玩的是高级的游戏,何等有趣,何等快意!纵然李太白也没有这等的乐趣,因为他经常还会赊酒喝。而自己只会签,签单。想多少,要多少;要多少,签多少。他还会自己动手挟菜吃,而自己只要不跟上级在一起,就从来不会亲手去挟菜。他玩时最多乘只轻舟,那还美化了,只能叫做小木船,可自己是乘飞机、乘游轮,多么惬意!然而,他还是觉得自己没有思想、没有乐趣。他本以为待自己哪天发达了,再去写一本书,圆个破梦。可没想还没等发达,他就已才思尽枯,江郎才尽了。他还是宣传部部长,嘴巴是越来越油了,可文章是越写越糟了,甚至于不会写了,更不要说写诗了。是啊,纵然天才也得后天不懈的努力,何况自己还不是什么天才。完了,完了,他觉得一切都完了,钱与权换给他的就是什么都完了,压抑自己的性灵,泯灭自己的才华,埋葬自己的追求,抛弃自己的爱人。他开始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比以前都还不如。以前虽经历种种打击,但始终还有烈火一样的理想,春水一般的爱人,让他具有无穷的活力与生命力。而现在虽处处风光,却总遭遇死寂一样的颓废,狮吼一般的爱妻,让他丧失了残存的活力与生命力。他逐渐清醒了:人的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并不是所谓功成名就、无限风光的那一天,而是从悲叹与绝望中迸发出激情,产生对人生的挑战和对未来辉煌期盼的那些日子。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不是跟一群苟合龌龊之徒笑语喧哗、寻欢作乐的日子,而是跟相知相爱的心上人携手共享清风明月、共看灿烂云霞的时刻。能与真心相爱的人在一起,荒坳也即为乐土。可惜这一切,他也知道得太迟了。
他瞒着林菲开始给秦梦写信了,他实在很想知道她现在的近况。在他结婚的前一天,他给秦梦写过一封信,向她说了一千、一万个对不起,请求她能谅解自己,并愿她一生快乐。他也知道那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秦梦从此后又怎么会快乐,但他也只有那样做,安慰她也安慰自己。他当然不会知道秦梦看到江正浩一个人回去后会伤心得当场吐血,如果他知道,也许会立即赶回去。不过,那也只是也许,因为那时的他连自己都快不认识了,何况是秦梦呢?他这次一连给她写了十余封信,向她倾诉自己心中的万千悔恨,告诉她自己心中的万般痛楚,希望她可以原谅他对她深深的伤害,并期盼她能回信,不奢求什么,只想知道她现在过得可好?但这些信都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他绝望了。不过他不怪她,实在是因为自己太可恨了,她原本应该如此。
林菲近日的举动让江正原觉得非常奇怪,甚至是百思不得其解。她打扮得越来越时髦、越来越前卫了。她的着装比昔日带江正原一起去看房子时还要大胆、还要暴露,令江正原看得心惊肉跳。她脸上涂抹得五颜六色,让江正原都快不认识她了,倒时不时想起郑生华那五颜六色的头发。他想不通为什么她去学英语还要打扮得这样花枝招展,象是要去招蜂引蝶。莫不真是要去招蜂引蝶?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