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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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瓦-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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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慌张中顽固地转悠下去,常转悠到她家窗户上的灯光倏然熄灭,还不甘心地再转悠一阵,然后带着一颗失望的心,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学校。
  终于有一天,她出门来了。那天月色真好,我几乎能像在白天里那样看清楚她。
  她穿了—件肥大的衣服,上面的钮扣没有扣上,胸脯在月光下温柔地白着。她抬头望了望月亮,头也不回地说:“妈,明天又是好天。”然后继续望那月亮。我想从树的阴影里走出来,却又失去了勇气。她望着,像个孩子。“去,朝她走去!”我在心里不住地说,然而,汗乎乎的手却颤抖着,把树干抓得更紧了。不知为什么,她望着望着那月亮,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然后,我万般无奈地看着她又走回门里,那门“吱呀”一声关上了。于是我立即感到了一种失落与懊丧。我咬着嘴唇,狠狠地摇了摇头,大步走回学校去,一路上,我都在仇限自己的羞怯与无能。
  这之后,我有好几天晚上没有再来转悠——见着了,你也说不出话来!可是过了两日,还是不由自主地转悠来了。我终于等到了一个很好的机会:陶国志迟迟未归,陶卉的母亲是个看丈夫看得很紧的人,就让陶卉去医院找她父亲。陶卉出了门就往医院走。我就站在路边的柳树影里,见她一步—步地走过来,抓着枝条的手索索发抖,抖得那枝条带动树叶,簌簌响如雨声。我赶紧松手,一下用左手将右手捉进口中,死死咬住一排手指。陶卉走近了我身边,我几乎听到了她的呼吸声,闻到了她身体的气息。
  她走过去了,留下了淡淡的香气。她都走出去十几米远了,我竟然没有勇气迫上去叫一声“陶卉!”二十岁之前,我是害臊的绝对囚徒。我第一次主动地有意地与女孩说话,竟然拖到我二十一岁的那年秋天。
  我看着陶卉走进医院去了。那时,我就希望她寻不着陶国志,独自一人回家。
  可是,没过—会儿,她却和陶国志一高一矮地走出了医院大门。等她们父女二人走远了,我觉得嘴里有血腥味,低头看右手,见到一根手指头刚才被牙咬出血来了。
  这之后,我又有很长时间没有再去做这种徒劳的转悠,这时已到了秋天,收割早稻了。那天晚上,马水清得到爷爷托人捎来的让他回去一趟的口信,回吴庄去了。
  谢百三请假回去割稻子了。就姚三船一人。我与他没有太多的话说,觉得屋里有点寂寞,就去镇上找刘汉林,想在他那儿消磨这个晚上。
  刘汉林没有能够进黑瓦房,有半年的时间,没有来油麻地镇,自然更没有来油麻地中学。我们就总记着他在篮球场上“端大便桶”,总记着我们开他和夏莲香的玩笑时他那副恼了的样子……总之,常常地想他。一天,我说:“去看一看刘汉林吧。”马水清他们都同意。那一天,我们买了些点心,走了十多里地,到了他家。
  见了我们,他有点难为情,但很高兴,轮着抓我们的手,他身上哪块都大,手也大,抓得人生疼。在他家待了半天,也没有太多的话说,隐隐地觉得不像在红瓦房时那样分不出你我了,双方有点客气。吃了晚饭,对他说了些安慰话,我们就回学校了。
  大概又过了半年,一天,刘汉林来找我们,说他跟舅舅学了修钟表的手艺,我们都很为他高兴,说:“学门手艺真不错!”可他有点愁眉苦脸的,就问他为什么不乐意。他说,他想在镇桥头那儿搭个小房子,看好了一块空地,把材料也弄来了,但—个姓刘的裁缝不让,说那块地是他早占了的,并立即搬来两张大高凳,摆了一块大长条木板,让他的徒弟在那里接缝纫活。他说,他在镇上再也找不到—块合适的地方了。他的样子很失意,仿佛没有那块地方,他的手艺就等于白学了。马水清说:“别急,想想办法。”刘汉林走后,马水清就开始照他的小镜子。
  进了黑瓦房,他开始长胡子了。因此,现在照小镜子,不再是看看牙,也不再是挤—挤脸上的小疙瘩,而是用一枚五分钱的小夹子—根—根地拔胡子。他把胡子拔了,就往—张纸上抹。那胡子是从肉里拔出的,往纸上一抹就能粘住。这样,嘴上的胡子没有了,但纸上却有了—个胡子。现在,他脸上并没有胡子,但还是照着镜子,抓了夹子,将脸在小镜子里转来转去的。马水清照镜子,总会有点什么阴谋诡计。大概过了—个星期,马水清托人捎信给刘汉林,说那地已属于他的了。事后,我才知道,马水清用钱贿赂了镇上的八蛋。八蛋一方面得了贿赂,一方面还念我们同被囚禁的友情,领了几个哥哥来到桥头,对刘裁缝说:“谁让你在这儿设摊儿的?
  这块地方,我们要用!“刘裁缝说:”这块地方,我们是早占了的。“八蛋说:”滚你妈的蛋!镇上还没有你的时候,我们就占了。限你晚饭前,把这摊儿拆了!“
  谁敢惹八蛋?那刘裁缝不到晚饭前就把摊儿拆了。刘泌林很快运来材料,在桥头上搭起小屋来。刘裁缝就在一旁冷笑,“想找不自在呢!
  等着八蛋兄弟几个来收拾你吧!“人心很坏,他并不过来提醒刘汉林。从此,刘汉林就有了—个修钟表的铺子,我们在镇上也有了—个新的去处。
  这天,刘汉林—见我来了,很高兴,叫我先坐着,他匆匆地出去了。过了—会儿,抓了两瓶汽水,包了—包菱角和花生米回来了,让我吃让我喝,不吃不喝不行。
  刘汉林对我们几个太客气。他现在也有钱了。这地方上的人,戴手表的慢慢多了起来。
  但都不是好手表,大多为二十五元左右一块的“钟山”表,不太防震,更不防水,很容易坏。刘汉林的生意不错。我们只要来看他,他就必定要争着出去买回东西来让我们吃,弄得我们越来越不好意思来看他。我只好喝着吃着,却没有太多的话说。从前在—块儿时,总是胡说八道,打闹成—团,而现在我觉得这—切都不太合适了,没有那个氛围了。他大概也是这样觉得的。他惟恐让我们觉得他跟我们疏远了,就越发地客气,而越发地客气,就越强化了那种无形的生分。他不吃不喝,光看着催着我吃我喝。
  我吃着喝着,就似乎觉得自己到他这里来没有别的目的,就是专门来让他破费给我买来东西吃喝的。我想停住吃喝,与他开个关于他与夏莲香的玩笑,但在心中酝酿了半天,却觉得不太对劲,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依然去吃喝。
  来了—个人,把手表从腕上捋下来让他看,说:“一天快半个来小时。”他就去接活儿。他先把表拧开,然后拿—个专用的放大镜往眼睛上—夹,看看说:“游丝粘住了,得擦油。”把表又拧上,问:“修吗?”那人说:“修。多少钱?”
  “一块钱。”“什么时候取?”“手头活儿忙,过三天吧。”那人说:“好吧。”
  就将手表留下了。刘汉林赶紧过来招呼我:“林冰你吃呀!怎么不吃呢?”正想与我说几句话,又来了—个顾客,他只好又去应付。我趁机说:“我得回学校了。”
  说着,走出他的小屋。他抓了一大把菱角,赶紧迫出来,不由分说地将菱角塞进了我的口袋,让我常来他这儿玩,并说不来玩,就是瞧不起他。
  我就觉得这个晚上不好打发了,在快进校门时,彷徨了一阵,扭头往陶卉家的路上走去。
  依然潜行到池塘边的林子里。后来,我很后悔这一回的潜入。
  陶卉家的门开着,只挂了一道挡蚊子的帘子,可以看到屋里的人在走动,并且可以清晰地听到他们的说话声。
  陶卉的母亲说:“卉,新米下来了,明天你去一趟街上吧,给他们送几十斤新米去。”
  只有“嚓嚓嚓”的缝纫机声。
  陶国志大声说:“你听见你妈的话了吗?”
  “我不想去。”
  陶国志问:“为什么不想去?”
  “不想去就是不想去!”
  陶卉的母亲说:“转眼,你就高中毕业了。你总不能一辈子待在乡下。”
  “我就待在乡下,我不上街。乡下怎么啦?不是有这么多人待在乡下吗?”
  屋里有—个暗红的烟头一亮一亮的,很急促。
  “嚓嚓嚓”,缝绷机不停地响着。
  那烟头突然飞出门来,落在了地上的水坑里,“扑哧”一声,灭了。紧接着就听见陶国志声音不大地说:“你别想与那个林冰好。我们不喜欢他。”
  “我没有想跟他好。”陶卉小声地答道。
  陶国志问:“那你为什么不肯去趟街上送新米?”停了一停,又说“那个林冰不是个好人。”
  “人家林冰怎么啦?”
  “怎么啦?他跟那个艾雯算是怎么回事?人小,鬼倒不小……”
  “他跟艾雯怎么啦?”
  “你去问问你们那个乔桉!”
  陶卉说:“艾雯是我们老师!她大林冰十多岁!乔桉真会嚼舌头!”
  屋里一时无话,又只有“嚓嚓嚓”的缝纫机声了。
  我走出林子,走回学校。一路上,我真想将自己变成一条黄鼠狼,而把乔桉变成一只鸡,然后咬断他的脖子。
  第四节
  我给乔桉递了个纸条,约他去镇南大河那边的一片坟地里。
  我觉得,约乔桉这种人见面,这个地方最合适。我也从心底里渴望这地方能让我自己长些野气,生些阴森森的杀气。这地方又无人踏入,我跟他无论厮打成什么样子,也不会有人发现。这坟地很大,那些高高矮矮、有新有旧的坟,皆在秋天的杂草之中无言地立着。坟地里有三两株苦楝,歪在天空下,更衬出一番荒寂来。有几只乌鸦来回飞于坟头与苦楝枝头之间。鸦声带了鬼气似的,让人有点胆寒。不远处有—个新坟,—些不久前才烧成的纸屑,在坟与坟之间形成的小旋风里旋转。
  我渴望着乔桉。
  然而,我左等右等,也不见他到来。“真没有意思!”我很生气,也很望,想站起来离去,却在这时,大堤那边响起了笛声。这笛声渐大,不一会儿,就见乔桉出现在堤上。他站在那儿,身子立得很直,脑袋微仰,将笛子吹得万般抒情。风撩起他的衣角,吹拂着他的头发。他显出一副很入境的样子,根本没有将我当回事。
  “我已等了你很久了!”
  他这才放下笛子来,一边用手抹嘴,一边走过来。
  我们面对面站着,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你对陶矮子说了些什么?”
  他微微一怔,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别问是怎么知道的,你说了没有?”
  “说了。”他答道。
  “卑鄙!”
  “你去人家门口窗下偷听,不也下作。”
  “我没有!”
  “没有?那你是怎么知道我对陶矮子说了些什么的?”
  我没有等他将话说完,握起拳头直往他鼻梁上打去。他没有想到我这么快就下手,被我打中了,打了—个踉跄,差点摔倒。
  他把笛子稳稳地放在坟头上,重新站稳了,用他豆粒大小的眼睛告诉我:“你再来吧!”这时,我看到他的鼻孔下流了两道血,心里很兴奋,与他厮打的欲望愈发炽熟。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打不过他的。论力气,我永远只能做他的手下败将。
  我只是想与他厮打,哪怕他将我打残打死,我也要与他厮打一回。我想闻到血腥味,想体味皮肉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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