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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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第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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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三章 啮臂之盟

一种很古怪的气氛在潘静峰、谭樱和王路、冯臻臻之间弥漫,王路感应到了来自潘静峰和谭樱的思绪,那是种恐惧夹杂着希望。但并无恶意,相反,这对古怪的智尸两口子,对自己这对假智尸夫妻更多了几分恭敬。

王路自创立崖山以来,虽然说不上作威作福,但好歹手下也管着200来号人,所谓居移体养移气,多多少少有了些威势,也看多了一些群众对自己的巴结——如今潘静峰、谭樱夫妻对自己的态度,就含有这样的巴结。

虽然这多少有点古怪,但最起码说明,人家对自己没有一点危害。

王路笑了笑,岔开话题道:“我刚才看潘使者在外面分食物,似乎对这里的丧——选民很熟悉啊,连名字都叫得出来。”

潘静峰道:“这没什么,那些选民原本就是我们的乡亲,自然叫得出名字。”

冯臻臻好奇地问:“怎么,你们原来就是这儿的人?”

潘静峰和谭樱不约而同点了点头,谭樱道:“这儿是小路下村,我和阿潘从小在这儿长大的,阿潘跑运输赚点钱,我在家里就种点茶叶,还开了个小杂货店。生化危机暴发时,咱们这个偏僻的小山村也感染了病毒,好几个村民都变异了,然而因为山里人纯朴,更不知道生化病毒的危害,没有及时送出山救医,就当普通感冒治,又因为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有些亲戚关系,所以互相串门子帮助,结果感染得越发利害。那个时候我和阿潘到山外为小杂货店进货,等拉了一车货物回村时,才发现整村人都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了。”

潘静峰在旁边道:“那个时候我和我老婆都想望外面跑,想着到大城市里也许就能得救,可车子还没出山,就看到附近别的村也个个乱了套,到处都是丧尸在吃人,我们两个一商量,觉得市区里人更多,丧尸肯定也多,倒不如躲在山里安全,再说了,自家的田地什么的也都在村里,要找吃的比陌生的城市更方便。再说我也看出来了,乡亲们变成的丧尸其实动作很笨拙的,在山里穿行,身手远远不如我们方便,所以大着胆子留了下来。”

王路和冯臻臻对视了一眼,两人都猜到了潘静峰和谭樱在这小路下村苦苦挣扎的日子:收集村里所有的物资,利用地形躲避丧尸的追击,尽最大能力看护田里的庄稼因为这是未来的希望……

潘静峰似乎也在回忆夫妻俩当时的日子,他的语气虽然没什么变化,但王路能感应到他的脑电波却在起伏:“幸运的是,咱们村里多是些老人孩子,年轻人多半都到城里打工了,所以虽然百来个乡亲都变成了选民,可只要我们小心些,把门户看牢,并不怕他们袭击。这前后山头到处是我们村种的经济作物,水果、竹笋、板栗、橘子、枇杷什么都有,还有土豆、番薯、玉米,再加上山里到处有活水,其实混个肚儿饱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是,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生化病毒还会进一步变异……”

王路明白了,潘静峰和谭樱没有逃过二度生化病毒的魔爪,他叹了口气:“你们两个是谁先变异的?”

潘静峰看了妻子一眼,谭樱道:“是我。一开始还以为是喝凉水生了病,一直高烧不退,阿潘把好不容易收集到的药都用在了我身上,可还是不管用,然后——然后我就变成了智尸。”

谭樱看向潘静峰:“我活到现在,最幸运的就是遇上了我的老公,我刚变成使者时,正如先知所说的,并没有觉醒,最多,也只不过比一般的选民机灵一点,行动灵活一点。是我老公对我不离不弃,他不但没有杀了我这怪物,反而天天捉野兽来喂我吃新鲜的血肉,虽然我没像先知说的那样得到圣餐,可总算也开了窍。”

王路在旁边不经意地皱了皱眉,潘静峰和谭樱反复提到先知,那是什么东东?看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冯臻臻有些好奇,她看了潘静峰一眼,照谭樱的说法,潘静峰应该抗过了二度生化病毒的感染,可为什么他现在也是只智尸呢?

谭樱外表呆板,但心思却机敏,很快猜出了冯臻臻心中所想,她道:“阿潘并没有感染二度生化病毒,他变成这样子,是被我咬的。”

王路和冯臻臻齐齐一惊,潘静峰连忙解释道:“两位别误会,我这是自愿的。”

他细细道:“我老婆觉醒后,我们的日子其实好过了许多,村里的丧尸听她的指挥,根本不会袭击我,后来又从山外流浪来一些丧尸,我们也收拢了一些,多少能帮着干点活,日子其实过得很是安稳。只是我想,如今这年头,想做个人越来越不容易,谁也不知道下一波生化病毒会将我变成什么玩意儿,迟早是个死,那还不如搏一把。反正我老婆已经是使者了,我就算是变成了选民,她也会照顾好我,所以我就让她咬了我一口。”

王路听得眼珠子都要瞪了出来,这潘静峰看起来就如任何一个货车司机一样,身材魁梧,做事大大咧咧,可没想到,居然能有这样的豪气——以身试病毒,他就不怕自己变成白痴丧尸啊?

潘静峰解开了领口,露出了脖颈处一个永不愈合的伤口,溃烂的伤口依稀能看出牙印:“那,这就是我老婆咬的,我运气好,这一咬,还真让我成了使者。”

大胆,离奇,胡闹,好运——王路不知该怎样评价潘静峰、谭樱这对智尸夫妻,他们比自己杀死的王达智尸还离奇,潘静峰身为活人时,就敢在百多只丧尸包围中养着智尸老婆,王路敢拿一块钱打赌,当时还没觉醒的谭樱,肯定会利用村里的丧尸攻击潘静峰,而潘静峰不但活了下来,还捉来野兽给智尸老婆补营养。等谭樱初步恢复智商后,居然依然和这山村里唯一的活人以夫妻相处,小两口举案齐眉,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当然,潘静峰让谭樱咬自己以求转变成智尸的决定更是离奇到了极致,非有大勇气者不敢为,想想王路自己吧,虽然明知自己早晚也会变成智尸,可却提心吊胆,忧心忡忡。

潘静峰和谭樱,当真称得上是啮臂之盟,夫妻俩生死与共,一起生一起死就是做只智尸也一起做,有古人遗风。

冯臻臻看着潘静峰和谭樱,百感交集,她想到了自己,如果王路愿意为了自己也成为一只智尸,该多好。可惜,在山村蓄水池边时,曾是王路成为智尸最好的机会,这机遇转瞬即逝如今已经一去不复返,从王路急于回家的心态就可以看得出,他依然乐于做人而不是成为智尸那样的怪物。

相比王路这个负心汉,潘静峰实在是个有情有义的好郎君。

王路并不知道身后冯臻臻正用怨冤地眼光注视着自己,他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好奇那个先知,听潘静峰和谭樱口口声声提到先知,想来在智尸中很有影响力——那是个什么样的怪物,难道说就象游戏《生化危机》里的G型那样,有着巨大的身躯,异化的肢体,肩部还有个西瓜大的眼球?会不会还有骨翼和带尖刺的尾巴?

虽然王路知道,生化病毒只是对人体中枢神经脑部的异化,才造成了丧尸智尸的神奇之处,从原理上说,丧尸智尸的不惧伤害、脑电波交流,还是没有脱离生物的机能,只是在某一方面更突出而已,可他实在是忍不住好奇,终于开口问道:“我刚才听到你们多次提到先知,先知是什么?”

潘静峰和谭樱互视了一眼,潘静峰道:“两位没听说过先知吗?”

王路胡乱指了指窗外的重重深山:“我们两夫妻一直住在山里,最近才想出山看看,说真的,你们还是我们碰到的第一对使者夫妻,以前还真没怎么接触外人,所以从来没听说过先知的名字。”

潘静峰道:“原来是这样,其实我们也没见过先知,是听外来的使者说的。咱们这村虽然偏僻,可联系着余姚和鄞州两地,此前陆陆续续有外来的选民和使者经过,其中就有使者告诉我们先知宣传的圣餐论。”

“圣餐?”王路隐隐有种不妙的预感,这是个宗教名词,而任何人间的事物,一旦和宗教扯上关系就成了麻烦,大麻烦。

谭樱道:“对,就是圣餐。先知说,我们选民和使者是神的孩子,生化病毒是神用来净化这个污秽的世界的,只有我们这样心底纯良的人,才会被神拯救。我们成为使者后,就能永生永世活在神的身边。但使者也需要觉醒,吃圣餐就是觉醒的惟一途径,圣餐吃得越多,我们使者离神就越近。相反,如果吃不到合适的圣餐,使者也会坠落成选民。”

王路听得头皮发炸,他妈的,这、这算是什么奇谈怪论啊,他迟疑着问:“什么是圣餐?”其实心中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智尸最喜欢吃什么?——但他还是侥幸地想问一声。

“就是活人啊。”潘静峰和谭樱齐声道,谭樱还补充道:“也不是所有的活人都是圣餐,对不同的使者来说,圣餐都是不同的,只有吃对了对象,才能觉醒。听说先知就是吃了自己的活人妻子,才彻底觉醒的。”

王路桌子下的拳头一下子握紧了,先知——好恶毒的一只智尸,虽然吃活人是丧尸智尸的本能,但能将吃人演化成这样一套理论的家伙,绝对是个可怕的魔鬼!

更让王路恐惧的是,虽然这先知的圣餐论很操蛋,但不得不说是个自圆其说的理论——智尸居然已经聪明到了这样的地步,这说明吃人真的能让智尸们进化。

从此后,活人和丧尸智尸之间短暂的和平又将打破——可是,等等,如果自己有一天也变成智尸,难道也要吃活人才能让自己觉醒吗?吃谁?陈薇、王比安还是谢玲?不对,也许自己并不需要吃别人,因为,可以吃自己,自己的血能让郑佳希、王比信、王桥等智尸保留这样高的智商,这样说来,自己的血,就是种另类的圣餐。该死,这个消息绝不能透露出去,要不然,全世界从活人到丧尸智尸,都将与自己为敌。智尸们会千方百计得到自己的鲜血当做圣餐以觉醒,而活人们也会拼命想办法干掉自己,以免自己的血肉让死敌智尸变得更聪明。

老子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冯臻臻在旁边暗暗摇了摇头,她没想到王璐的圣餐论居然流传到了这样偏远的小山村,这个家伙真是遗害不浅,想他远去北方,一路上鼓吹圣餐论,可不知会害了多少人。只是王璐错了,他不知道,其实不用吃人,也能进化。冯臻臻瞟了眼王路并不宽厚的背影,她隐隐已经猜到,王路的体液和脑电波的双重作用,让自己得到了难以想像的进化。是的,一只智尸想得到永恒的幸福,就必须去寻找自己的圣餐,但并不是通过象王璐那样血淋淋的吞食的方法合二为一,还有另一种途径,可以让一人一智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自己和王路,就在无意中,寻到了王璐圣餐论以外的新的进化途径。

只是这途径,说来实在羞人,光想想,号召天下的智尸和活人互相圈圈叉叉,就是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冯臻臻心地善良,却不知道,茅丽早就已经试过了,只是效果不明显,DNA契合度、脑电波的频率也是关键因素。

冯臻臻也知道自己有点想当然了,自己刚到崖山时,可没想到会和王路上床,那时只想着借机弄点他的血肉吃,可后来不知为何,自己居然喜欢上了他,尤其是通过脑电波交合后,对他的感情更是一发不可收,如果说换个别人跟自己圈圈叉叉的话,冯臻臻就算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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