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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他如遭电击的思绪只抓住了这三个字。在她不多的遗物中,他翻开了那本已经有点泛黄的书,在依旧雅致完好的封页下是他的字迹:
在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只适合生长梅花和爱情。
下面还书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等你,今天!明天!每一天!
捧着这份沉甸甸的爱的誓言,他泪如雨下。
原来爱情的花开只有一次机会,错过了季节,不是苦涩,就是被无情地伤害。
可惜他明白时已经太晚。
第四章蔷薇处处开
一九九九年的春天,窗外的蔷薇花开得如火如荼的季节。夜色里,蔷薇常独自一人趴在窗前看着细碎的花瓣从树枝上徐徐坠落的姿态,迎着风抽烟、咳嗽、无语。南方温热湿润的空气里四处弥漫着一种清甜的芬芳,让人隐隐觉得有种堕落的美。
二十多年里她一直在这座喧闹的大都市里生活。几年前,她开始在一家酒吧上班,夜色很深的时候,为城市里醉生梦死的男男女女调制出一杯杯五颜六色的液体,倒入酒精里的有时是果汁,有时是可乐,有时则什么都没有。
很多人只记得她调出的酒的味道,但是却不知道这个外表安静的女子每天要做的另外一件事就是上网。挂在网上,只和少数几个朋友说话。比如夕颜,她们是新近才认识的,但是夕颜已对蔷薇无话不说。她自嘲说,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少数的在网上用着自己的真名说真话的人了。从屏幕上跃出的文字里,夕颜知道了蔷薇是个长发、冷漠的女子,单身,擅长调酒,最喜欢的花是红色蔷薇花,过着一种日夜游离的生活。夕颜之所以找到蔷薇,是因为她马上要去那座南方的城市里生活了,去寻找心中的爱情。
啊,爱情,那仿佛已是远古时期的事情了,蔷薇在屏幕那头轻轻地叹息。那个男人留给她的只是一个模糊不全的影子,只有黑暗中他的一双眼睛依然天真明亮,以至无数次在梦境里看到他都会伸出双手去想要抚摸他,但每次当她快要触摸到的时候那双眼睛就迅速消失不见了。自己爱过他吗?对此蔷薇至今都无法回答,只记得他在临别之前望着她的爱恨交织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在春天快要过完的时候,蔷薇在城市的街头看到了如一朵栀子花清新美丽的夕颜,她身上的一条碎花裙子在风中轻轻的飞扬,拎着一个简易的行李箱朝着她微笑。她那双大大的眼睛玲珑透彻,不掺杂丝毫杂质,是那种生长在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环境中的女孩才会有的甜美和不谙尘世。她对蔷薇说:“你和我想像的有些不太一样。”“也许,我太老了。”蔷薇笑着说。而年轻的夕颜有如秋风中的一粒麦穗,甜美,有自在盛放的饱满。
夕颜很快在这座城市里安顿下来,学外语的她找到了一份外企职员的工作。她喜欢蔷薇的那个每年春天里满院子都会有蔷薇花盛开的小屋。蔷薇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太大,你就搬过来吧。星期五,夕颜会坐上一个小时的公车到市区的写字楼去找她的男朋友,那个传说中女孩心目中的真爱。
直到一个周末的黄昏,蔷薇推开门,看见窗前站着一个高大陌生的身影,穿着蓝格子衬衣,利落的短发在晚霞的余晖中闪闪发亮。然后夕颜从厨房里跑出来,指着身边的男孩介绍说,蔷薇,这就是我向你提过的元辰。
她说这话的时候,蔷薇看到那双通透的大眼睛里浮起一丝一个幸福女人才有的甜蜜和羞赧。
你好,蔷薇。男孩转过身来同她打招呼。红色明亮的霞光从身后照进来,周围的一切顿时成了一道背景。男孩的一双眼睛明亮清澈,泛着盈盈的光泽。仿佛在哪儿见过呢,蔷薇想。元辰的笑容自信而率真,如晴空般通畅辽阔,无遮无拦。
天气忽然一下子燥热起来了,耳边总是一首萦绕不绝的缠绵老歌。到处都在吟唱着:
蔷薇蔷薇处处开/青春青春处处在/挡不住的春风吹进胸怀/蔷薇蔷薇处处开/天公要蔷薇处处开/也叫我们尽量地爱/春风拂去我们心的创痛/蔷薇蔷薇处处开。
这是多年以前的一首老歌,也是蔷薇最喜欢的。在午夜的QQ里,她告诉元辰,当初爷爷给她取这个名字时,就是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够像野性蔷薇一样顽强而坚韧。
以后的日子里,元辰会经常光顾她们的小屋,然后一呆就是一个下午。有时蔷薇一个人在家,就默默地煮上一壶香浓的黑咖啡,在咕咕的气泡声中,陪他静静地呆上一个午后。
初夏时节的午后,每个角落里都洒满金子般的阳光,满世界都是醉人的蔷薇花开。
也许那段时间,元辰并不快乐。但是蔷薇没有问原因,也无需问。这个年轻的男孩身上总是有种特殊的气息,让人觉得可以无限亲近,他能把一件普通的棉布衬衣穿出无限温情的味道来,微笑的时候,眼神中会流露出一种蔷薇所熟悉的天真的表情。那是她曾经深深陷进去过的泥潭,一个有着明亮天真眼睛的男人。
生活中没有太多的语言,相反在网络世界里,他们交流得很好。包括他对夕颜的感情,当初女孩一厢情愿地跑来这座城市找他的时候想阻止都来不及了。而她仅仅只是喜欢上了他每个深夜在网络电台响起的声音。而他只是觉得,自己对这个投奔而来的女孩有着推卸不了的责任。
于是蔷薇留意听元辰的节目。午夜里,流淌着节目中所播出班德瑞的音乐——《春野》和《日光海岸》,纯净无瑕的原色,洋溢着花香般的幽雅芬芳,空灵飘渺,一步步将人带入一个一尘不染的童话世界。然后听到一个熟悉美好的声音:“每个音符仔细地听过去,多像是一段没有开始和结局的故事,就如同没有根基的欢喜和忧伤。”
然后她听到他在电台里说,只是想送给一位叫做蔷薇的朋友,不知如何才能拂去她眼底淡淡的忧伤。
夕颜一直很信赖蔷薇,熟悉之后更是像个孩子似的无所顾忌地依赖她,“蔷薇,你说我跟元辰去跳舞穿这条浅黄色的连衣裙好不好看?”“蔷薇,这种颜色的口红对我来说会不会太艳了。太艳了,元辰可能不会喜欢。”
而每次蔷薇总是对她善意的微笑和点头。这个发端有阳光的温煦、指间有如春皂香、通身散发着青春气息与活力的女孩,是一个永远不会设防的孩子。
七月的一个傍晚,蔷薇和往常一样出门。当院子里的铁门发出沉闷的拉启声,她看见元辰在暮色里伫立的高大身影。“元辰?”突然他把她揽进怀中,紧紧地抱着,她的脸被深深埋在他的脖子里,难以呼吸。
窗外的蔷薇花在阴影里正散发出恬淡的清香,是一种凋零之前的绚烂与繁华,用不了多久那些粉白透明的花瓣就会以一种惟美优雅的姿态簌簌零落。
“我把一切都对夕颜说了,说我并不爱她。”元辰的语气快得惊人,“我想一定把她伤得很深但我没有别的选择,蔷薇。”说完,他也哭了,眼泪一滴滴地落在蔷薇的手心里。
那个黄昏,元辰留在了蔷薇小屋,而夕颜没有回来。
也许是幸福来得太快,有点儿让人无所适从。不知不觉中,夏天也快要过去了,一连几天,下起了淅沥缠绵的秋雨,让人不由得心烦意乱。
夕颜搬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而元辰也已有很久没有来了,自从那天第一次去他家做客。餐桌上,元辰母亲始终挑剔冰冷的目光使蔷薇颇感寒意。之后,她就有意不再跟元辰有来往。
她又恢复了一个人时候的寂寞。依旧锦衣夜行,晨昏颠倒。依旧在深夜的窗台边抽烟,看秋天再度盛开的蔷薇花徐徐飘零。糟糕的是,她失业了,因为她调的酒的口味变得十分怪异,经常弄错了各色酒的配制比例。
冬天快要来临的时候,元辰出了一场车祸,在去蔷薇家的途中。虽无性命之忧,但眼角膜脱落,很有可能会因此失明。
二〇〇〇年春天的时候,元辰终于康复出院了。他的眼睛因为接受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好心人的眼角膜捐赠而恢复了视觉。他又可以看得见满世界盛开的蔷薇花了。红的、黄的、粉色和浅白的,繁复细碎的花瓣仿佛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填满。
自从那个冬天以后,蔷薇很快搬了家,并且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任何的联络方式。又一个蔷薇花开的季节,风中飘来阵阵的醉人的清香,蔷薇从小屋里推开窗子,抬起头来,感受着春天淡淡的阳光。她眯着眼睛轻声地唱:
春天是一个美的新娘/满地蔷薇是她的嫁妆/只要谁有少年的心/就配做她的情郎/啊,蔷薇蔷薇处处开/青春青春处处在/挡不住的春风吹进胸怀/蔷薇蔷薇处处开。
那一刻,她的心是幸福而安详的。
她永远记得,曾经有一个男孩在临死前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给了她,而她又用同样的方式将其中一个健康的眼角膜捐给了自己深爱的元辰。
就在元辰出了那场意外的车祸不久,她的一只眼睛再也看不见人世的良辰美景。她愿终生为此守口如瓶。
第四章玉兰花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
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至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
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
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