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情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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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爱情灌醉-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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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是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不久,佩工作的那个网站由于融资不到位,公司需要大批裁员,她这样的一线编辑自然是首当其冲,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一纸解聘书就将她从一个令人羡慕的IT白领沦落到几乎需要人接济的地步。他得知情况后不管她愿不愿意,每个月都汇来钱帮她渡过这个“经济危机”。为此他熬夜的时间更长了,每次在电话那端传来的声音总带着浓浓的疲惫和睡眠不足的沙哑。但他依然会在每天清晨入睡前打电话叮嘱她别忘了吃早点,北方的冬天刺骨冰冷,外出前一定要做好保暖工作。    
      整个冬天就是这样在男孩的无微不至的呵护下度过的。当天空飘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距离约定的日期也越来越近了。她开始设想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猜想着裴的尊容将会带给自己怎样的惊喜。    
      然而正当一个冬天的期盼即将成为现实的前夕,男孩却突然失去了踪影,没有一句告别,仿佛从来就未曾在她的生命中出现过。女孩发了疯似的四处寻找,给他写去无数封电子信,却都如泥牛入海。她后悔自己每次都只安心等待他来关心自己,却从未问起过他住在哪儿,怎样与之联系。她原本以为自己不会需要知道那些,可是这一刻她真的感到彷徨无依,原来那个叫做裴的男孩已经在她的生命里占据了如此重要的位置。    
      日子静静地一页一页翻过。很快冬近了,冬的色彩又浓了。岁月始终煎熬着女孩未变的思念。她深信曾经美好的誓言不会如同那些冬天路上的落叶般无声地腐去。终于他又有了消息。    
      在一个静谧的冬夜,和他们曾经在一起度过的许多个冬天夜晚一样。    
      “好久不见,佩,你还好吗?”在那一刹那,女孩简直无法抑制心中狂乱的激动。她想斥责他,问他为何不说一句告别的话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她最终却说:“我很好。”语气是拒人千里的冰冷。“佩,你来好?我想见你!”    
      在约定的那个位置,佩远远就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背影。她曾温习了无数次,也猜想了无数次的背影,但看上去还是带着点历尽沧桑的悲壮,只是比照片上的更加瘦削了。也许是感觉到了背后凝视的目光,那个背影转过身来。一张十分清癯英俊的脸,带着温和的微笑。没有拉碴的胡子,也没有凌乱的头发,领带周正,下巴刮得雪青雪青的。她在心里暗暗嘲笑他的过分慎重。    
      “佩,你的来信我都收到了。今天我找你来就是想向你说声对不起,恐怕我无法实践自己的诺言了,因为有人比你更需要我的照顾。”不远处的一个女子正盯着她看。“是她吗?”    
      “嗯。”他也瞥了一下那个女子,语气有点干涩。“很好的女孩子,希望你不要再辜负人家对你的信任。”她愤愤地说,话里有话。“祝福我们吧,我知道你会的!”男孩依旧那么温和地微笑着,却盯着面前的一杯茶水,不敢正视她的眼睛。“对不起,我还有事,得先走了。”她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放在茶几上。“这是你借给我的钱,无论如何我还是要谢谢你曾经给予过我的帮助。再见!”她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男孩温和的笑容在茶水的氤氲中模糊了。坐在不远处的女子走过来,轻声地问:“哥,要我把轮椅推过来吗?”“不,帮我把拐杖拿来,我想自己走。”在旁人投射过来的异样的目光中,男孩拄着拐杖艰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    
      他没有告诉女孩,就在那个冬天,那个早晨在他去邮局的途中,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从他的双腿上碾过。如果不是为了急着汇钱给她,如果不是在这之前他已经连续熬了几个通宵,这场事故也许可以避免。他在医院里昏睡了三天三夜,才从死亡边缘把命捡回,却从此无法站起,也许这一辈子都将与轮椅为伴。    
      “我一定要站起来走路!”他暗暗咬紧了牙关,挪动着笨拙沉重的步伐。搀扶着他的小妹显然已经快支持不住他高大的身躯,好几次都差点摔倒。“让我来!”那么熟悉的声音!男孩抬起头来,女孩正微笑地站在他的面前,眼里噙着泪花,她温暖有力的双手及时牢牢扶住了他。“裴,回家吧。我的粽子已经想了你一个冬天了!”    
    


第五章最后一班地铁

      一九九九年,一个周末的夜里,我在网易社区读到一篇很美的文章,描述的是一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南方城市。那里有几百年历史沧桑变故沉淀下来的万种风情,镌刻在城市蜿蜒曲折的掌纹之间。有潮湿精致的老马路,路两旁生长着许多枝叶繁茂的法国梧桐。春天的午后,清澈明亮的阳光从碧绿的叶子中间娓娓流泻而下。    
      语言平淡温情,像一泓甘甜的泉水一样流过心田。那时网络还不是件十分普及的事物,因此像这种优美流畅的文字在一堆良莠不齐的文章中间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开始注意起作者的名字:英子。应该是个年轻女孩儿,有一种清新和甜美的气质,一如她的文字。    
      我陆续给她写去了几封电子信,明白表示心中的好奇,可惜没得到任何回应,于是也渐渐消退了当初想迫切认识她的渴望。之后的日子里我经历了一场情感的变故,相识五年的女友忽然弃我而去,没有原因。这让我万念俱灰,以致久久无法从失意的情绪中解脱出来。    
      二年年初,公司因为业务扩展的需要,将派我和另外一位部门经理去一南一北两座城市工作半年。在志愿表上,我毫不犹豫地填写了一个美丽却全然陌生的地理名词——那个有她居住的城市,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为何会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在此之前,同事们一致认为业绩斐然的我该去有更多挑战和机遇的北京。      
      其实去哪儿都无所谓,只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西安这座尘土飞扬的古城已经快要令我窒息。    
      来到这个温暖湿润的城市时,正是阳春三月的大好时节。南方的春天处处鸟语花香使人陶醉,可是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沉浸在暗无天日的工作状态之中,无暇去欣赏窗外的美景。在疯狂的忙碌中,心里的伤口也仿佛在慢慢地愈合,所有的伤心往事渐渐成为记忆之中一个惆怅却无法触摸的手势。也许感情就是这样了,没有谁离开了谁就会活不下去的道理。    
      当新的工作业务渐渐稳定下来后,每个周末的晚上我会和朋友一起去香山路上的紫罗兰酒吧消磨时光。这个名字让我想起很早以前喜欢过的RONNE CARROLL的《ROSES ARE RED》:    
      “玫瑰是红色的,宝贝;我爱的紫罗兰是蓝色的,宝贝;我爱的紫罗兰是蓝色的……”    
      那是一个充满了慵懒的风情和颓废气息的地方,曾在她的文字中读到过,印象深刻。暮色之中涌动着一群神色暧昧目光迷离的男人和女人,不知人群当中她会是哪一个,或者该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出现。    
      但我每次去都习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独自喝完一杯马爹利,品尝着混合在酒精里的寂寞的滋味。也许有人会以为那是一个无所事事的男人在期待着一次不经意的相遇,一如她笔下那些分分合合风花雪月的故事。    
      第五次去紫罗兰酒吧,有个同去的兄弟指给我看不远处的一个黑衣女子,当时她正和身旁的人聊着什么。他说,那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我发现他说话时的语气和眼神忽然变得有些怪异。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是一个沉静而雅致的背影,披散着的一头长发看起来十分柔软,背影的主人应该会是个年轻而美丽的女孩。她正用流利的英文跟人谈天,让身边那位金发碧眼的老外时不时爆发出肆意的大笑。    
      嗨,SIMMY,有人叫她的名字。她转过身来,灯光下一张眉目如裁的脸,但因为化了过分浓艳的妆,遮盖住她原本的面目。在酒吧昏暗的光线中,我注意到她的眼睛里似乎有种特别的光彩,像有一汪清澈的水在缓缓地漾动。但她的微笑敷衍而潦草,很快又转过头去继续和她的朋友们说话。    
      朋友说,看得出来吗?这个只有二十二岁的女孩,天生有着非凡的魅力,在电台兼职主持一档收听率居高不下的节目,擅长写都市里的情爱故事,追她的异性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    
      午夜时分,酒吧狭窄的舞池内开始有人跳起热情奔放的拉丁舞,音乐的节奏逐渐加快,于是身边的人都纷纷走上前去欣赏表演。她也站了起来,妩媚的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吹着口哨,用力地鼓掌。    
      喧闹中人群开始涌动,那个长发妖娆的背影被簇拥到我坐着的吧台边。有几秒钟的瞬间,她的身体靠在了我的手臂上,她美丽的卷发撩拨过我的脸庞,如蝴蝶翅膀般轻捷地飞掠,却如此靠近,让我记起《重庆森林》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刻,我和她之间,只有0。001公分的距离。”在这0。001公分距离的接近中,我甚至能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一股清新甜美的味道,是一种让人心旷神怡、心灵平静的香味。    
      “哦,对不起。”她的目光掠向我,眼里似乎亮晶晶的,在黑暗中显得迷离闪烁。我在暗处凝望她受惊的身影,可是她只对着我在的位置轻轻探望一下,很快又走开去。我敢保证在闷热逼仄的酒吧间,她甚至连我是个男人女人都没看清。可是那个夜晚接下来的时间,我一直无法自己让自己再继续保持平静。    
      喧闹中我靠近她,在暗处坐下来观望,忽然心里有个疑问:为什么会对眼前这个初次见面的女孩有种莫名的熟悉和亲近感,她让我一下子想起网络上的英子。也许她们认识,也许她们就是同一个人。    
      毕竟这座城市并不大,为了证实这个听上去有些幼稚甚至疯狂的猜想,我费劲周折从朋友那儿得到了英子的ICQ号码,并略施小计把她加为了好友。她在收到信息后过了很久才发给我一句简短的话:你是谁?    
      有一刹那的冲动,我想把这个看上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秘女孩深拥在怀中,让我确定她不仅仅只是网络上一个虚拟的ID或者昏暗的酒吧间一个恍惚的背影。可是我也知道那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而且这样大胆的念头很可能会让我因此撞得头破血流。    
      在网上结识英子后的第三个周末,我们聊天记录里的对话已经有了数小时之久,但这些蜻蜓点水般的交谈仍然无法满足我强烈的好奇心。于是在一次愉快的交谈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试探着问她:是否可以约出来一起吃顿饭,地点可由她任意挑选。    
      我在屏幕上打出这行字后,忽然对自己的这个冒失提议没有了丝毫信心,像她这样的女孩应该不会有太多的时间接受一个网络上陌生人的邀请,不管她和那个SIMMY是不是同一个人。我做好了被拒绝的心理准备,但没想到她很快给了答复:可以。简单的两个字竟让我有种手足无措的欣喜,也许一切来得太快太容易。    
      在接下来漫长的一周时间里我都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终于要单独跟她见面了。据我以往的经验,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般都会很注重品位和约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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