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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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色-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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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缠绵的情致,将两段性事截然分开,即使它们一前一后不错开地出现。这么写性的尔雅是自信的,只有对自己如此自信的作家才敢于这么写性。尔雅笔下的性与爱欲是唯美,自然的,它们都带着生命的光焰与温度,释放出奇瑰而甜蜜的味道,他一遍又一遍地向人们描述爱欲的幸福与空虚,一次又一次地得到、失去,一次又一次地盛宴与盛宴之后的孤独,若再走远一点,终于让人物有了深刻的幻灭,生出弘一法师的〃悲欣交集〃;要是人物终于明白,〃世界是虚幻的,不过是上帝所做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梦〃,那么,尔雅将跻身伟大作家的行列。 
  即使现在,尔雅在性·欲领域也遥遥领先很多作家,甚至是那些声名如日中天的大家。这部小说的精心构思还体现在很多细节上。其中,孔美婕的故事甚至动用了元小说的元素。式牧与孔美婕的故事插入了痖白的小说,小说里的故事以式牧与孔美婕与痖白的三角恋为原型,在对照阅读中的式牧既发现了真实甚至更发现了虚构,这一情节似乎在提请人们,不要将小说的生活看成是小说家的生活。 
  我原本是不太喜欢人物的名字过于矫饰,可是看《非色》到三十页就几乎完全接受了这些多少有些琼瑶味儿的名字。尔雅小说的语言与文体风格决定了小说的基调,它们与情节、人物是统一的,和谐的。我在其中更看到了尔雅的艰苦的努力,从他前半部分几乎一步一营的讲究形式,我知道,尔雅在力求好看与精彩上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事实上也正是如此,人们会觉得他的小说没有任何障碍,而显示其中的聪明才华也让人喜出望外。可是,也许隐忧恰恰就在这里。若是尔雅今后仍然有志于写此类畅销书,那么这其实是对他才华的伤害,他的天地绝不仅在于此,他应该有更广阔的领域,大相无形、大音稀声、大美而不言。营小巧无非是要人懂要人喜,没有了这一叶障目,无边无际的秋天才能到来啊。 
  我又忍不住在拿世界水准来要求我写的作家了,其实公平一点看,以尔雅的年纪,小说写到这样已属意外。长达二十几万字的小说,整体布局匀称自然,语言轻盈柔美,情绪饱满充沛,小说技巧圆熟,很多地方处理得不着痕迹。甚至还略得了博尔赫斯小说理念的神韵:小说应该按魔术程序与逻辑原则来创作。正如刚才提到的,若是不要了那些作家不得不经营的招莱读者的念头,尔雅的小说可以写得更好。他索性将他的忧郁、颓废,他的混乱、荒诞进行到底,而不是有意识地拼贴,抓住一个点或者两个点,深入地写下去,持久地写下去,不要怕人不懂,《我的名字叫红》没几个人看得下去,可是它得了诺贝尔奖,不是说诺贝尔奖就是什么终极标准,你若是看下去,不断地看下去,你会发现,帕慕克真的有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讨谁的喜欢,他仍然在将小说当作艺术,仍然不放弃对艺术的探险与想像。只有中国的作家,通通地抛弃了难度,不要了深度,不知怎么了,一窝蜂地在〃文化民主时代〃走进市场。     
  非色 第一部分   
  非色 引言   
  1那些日子已经远去。那些日子还在继续。那些美丽的女人。那些美丽的蛇。我夜里醒来,听见她们。水从身体上滑过。花朵开放,赤裸的蕊。一滴水从锁骨出发。她美丽的乳房,光滑的裸体,圆润的肚脐。一滴水,经过漫长的奔跑。就像逐花的蜜蜂。就像歌词寻找音乐。喉咙寻找声音。到达结实饱满的小腹。再到小腹。就像我柔曼的指头。手指间有破碎的花瓣。从指缝里飘落,就像细小的、绯红的沙。我一生爱过很多女人。我一生爱着一个女人。她鲜艳的唇。小巧结实的乳。饱满上翘的臀。她呻吟的样子。她的无耻。她的哭泣和大笑。她的眼泪和细小的词语。留在我身体上的唇齿。她尖锐的手指划破我。她身体里暗藏的狐媚,眼睛里闪现的忧郁。我盼望我们一起死去。乘坐柔软的翅膀。一起飞。我设想谋杀她的方式。我爱她,就像爱着痛。人世间多少人爱着她鲜艳多汁的肉体。多少人爱着自己的虚情假意。唯有我,爱着她,就像爱着我自己的痛。 
  2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圣经,雅歌》 
  3在这部小说里,我写到一些年轻的男人和女人。他们风雅俊美,她们妖冶美丽。他们中有大学里的老师和学生,有身份可疑的女人,有富于才华的作家,有媒体从业者。每个人以某种荒唐的方式寻找爱情,以及自己想要的生活。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一部涉嫌色情的小说,但实际上不是。其实也不光是写爱情的。平庸的、不断被复制的爱情剧本太多了。同样,我小说里写到的也不是某种现实。几乎所有的角色都出于虚构。虽然看上去好像是真实的,但是要在生活里找到这样的人,实在很困难。既没有那样好,也没有那样坏。当然,我可以肯定,喜欢这个故事的人会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则会非常不喜欢。我自己其实也不愿意他们是这样的,但是,他们就是这样的。 
  4以上是关于这部小说的引言。   
  余楠(1)   
  就是那个我一直在寻找的女人。我曾经以为她再也不会出现。有一天,她来到我的面前,在那些纷乱的人群里认出了我。那时候,我正在参加桑克的婚礼。我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沉默无语。我看见很多人来来往往。除了桑克,我不认识任何一个人。也没有谁会认识我。我衣着陈旧,满面灰尘,有着略显发福的体态,当我混迹人群,根本不会被哪个女人注意。但是,余楠仍然发现了我。这很宿命。所以,很多年过去,我依然记得那场婚礼。那天,桑克看上去是幸福的,但我总是奇怪地感觉到某种忧郁。果然后来的事情,就像我感觉到的那样。我看到的幸福也许只是我的期待;我希望他是幸福的。实际上那时候他真的是幸福的。桑克从此在我的生活里消失。我后来再也没有见到他。但他在我的小说里还会出现。他是我小说的一个部分。而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在他的婚礼上遇到了余楠。因此,如果需要一个开头,就让我从桑克和他的婚礼开始吧。 
  那时候我很少参加别人的婚礼或者聚会。我很久以来就已经习惯于一个人的生活了。一个人有时候会觉得孤独寂寞,但往往是安全的;曾经有很长时间我不信任陌生人;对我来说,那些随时出现的陌生人比夜晚的寂静和漫长更让我感觉到害怕。这当然和我的某些经历有关,但如果这种方式保留到足够长的时间,它就会成为我的一种生活习惯。仅仅是习惯。另外就我本身的性格而言,我是不善于社交的。我很难克服那种警惕之心,给别人的印象往往就是不拘言笑,呆板木讷,这样就难免会败坏大家喜悦的心情;即便是纯粹的同学和朋友的聚会,我也是不愿意参加的。我总是认为,每个人的生活在不断发生变化,每一天都会不一样,更不要说很多年过去;就我自己而言,感觉早已不是大学时候或者小时候的那样了,原先的日子固然美好,想起来也令人沉醉,但是,我已经很难认同我从前的一些想法了,我实在不知道,面对我这些喜气洋洋的朋友和同学,除了简单的怀旧,我们还能说一些什么样的话题。 
  参加桑克的婚礼,算是一个例外。他在电视台做一个类似于生活纪事的专题,拍摄那些在城市中处于边缘和非主流人群的生活状态,比如,地下音乐人,DV工作者,漂泊一族,80后人群,妓女,吸毒者等等,由于他的青年立场和拍摄过程中近乎残酷的真实性,节目受到了青年人的热烈欢迎,也同时招致了另外一些群体的非议。我平时看电视不多,但我喜欢他的节目。在泡沫和虚假的英雄主义繁盛的时代,他的影像显得另类,独立,多少有一点寂寞。有一次,我在公共汽车上,听见几个女孩子在谈论他的节目,她们的神色里充满了向往和热爱。那几个女孩子很漂亮,就像早晨的阳光打亮鲜艳的花朵;她们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看着她们,内心里为我的朋友感到高兴。 
  本来,我们互相没有来往。我在大学里教书,除了读书,上课,写论文,听听音乐,看看碟,我想不起来还有哪些生活是令我兴趣盎然的。我生活里的朋友也很固定,就是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 。对于我的生活态度和现状,他们显然是不满意的。痖白曾经不止一次的嘲讽我说,你做出一副隐于闹市的姿态,其实内心里男盗女娼,那么伪善,有什么意思呢?对此,我没有生气。痖白是我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小说家,这座城市的青年才俊;他作品文词优雅,说话刻薄尖锐,我已经习惯了。与桑克认识就是通过痖白。有一次,痖白收到一笔稿费,请我吃饭。本来我不打算去,因为痖白吃饭,喜欢呼朋唤友,往往三教九流,喧哗嘈杂,如同置身于一个蔬菜批发市场;他的那些朋友,一个个都是一副放浪形骸的样子,我坐在他们中间,拙于言词,局促不安,就好像一个陌生的白痴,内心里充满了恐慌和羞愧。 
  所幸这次一起吃饭的人不多,实际上只有一位――他就是桑克。见面之后,我们互相握手,我感觉他的手很瘦,而且柔软。 
  痖白说,这是桑克,这是式牧。 
  痖白就是如此,他只是告诉你,这是谁谁。除此之外,他就不会说什么了。也许他认为,朋友就应当是这样的吧。因此,在我们开始吃饭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不知道桑克是干什么的,他看起来不像是一个电视台的节目制作人,倒像是一个大二的学生。桑克不大说话,看人的神色显得干干净净,不像痖白的有些朋友,总要摆出一副居高临下、鄙视一切的样子。 
  和往常一样,痖白一直在喋喋不休。他先是讲了几个黄段子,接着就谈论起女人来了。在他的生活里,总有数不清的女人;那些女人的成分非常复杂,来自各行各业,他和她们来来往往,关系暧昧;他自己则显得乐此不疲。我有时候不免要怀疑,他花如此多的时间在女人身上,哪里还有剩余的精力去写小说呢。他甚至还会给人一种错觉,那就是,他对于女人的兴趣其实超过了写作。但是很奇怪的地方在于,他一方面和那些女人纠缠不清,另一方面,他的作品源源不断,就好像他的写作本来就是和女人共生共荣的那样。他的放浪风流,真是让我们嫉妒啊。 
  痖白这时在打电话。我知道,不久之后,一个或者两个妖冶的女人就会款款而来,加入到我们饮酒的行列了。 
  桑克一直没有怎么说话,他看着我,神色温和,流露出稍显腼腆的微笑。我们互相碰杯,没有猜拳。我反而喜欢这样的气氛,感觉心情也不错。不久,我看见我们彼此脸面上浮现的潮红。桑克的话多起来了,他其实是健谈的。论起来,我们还是校友。他在地理系,但最喜欢的其实是中文系,因为他认为,读中文可以满足很多内心的愿望,至少可以使得心灵更多一些自由――不像理工科的人那样,总有些乏味呆板;另外,他毕业的时候,最大的愿望是留校教书,作一点学问,谁料进了电视台。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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