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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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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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足半个月的很短的时间内,便有一万人在这份请愿书上签名。要在全省征集这么多人签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做这些工作的人全都没有经验的条件下。我们特别挑选了几个能干的志愿人员。因为我们大家都觉得,我们不会勉强那些对请愿书没有充分了解的人签名。我们要征集签名的范围很大,村庄很分散,有些村庄很远且偏僻,只有那些全心全意投入的人,才能圆满而迅速地完成这项工作。事实上,我们挑选的那支队伍积极地完成了分配的任务。当我写到这儿的时候,达乌德·穆罕默德赛、罗斯敦吉、阿丹吉·米耶汗和阿玛德·齐华的形象又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记得他们当时工作得非常出色,并且所有人都完全是出于热爱,都把它作为一种应该的义务劳动,没有一个人要求过任何报酬。达乌德赛整天坐着他的马车为这件事奔波。达达·阿布杜拉的屋子成为大家的活动中心和办公场所。    
    请愿书终于递上去了。我们又印了一千份散发出去。它第一次把纳塔尔印度人的情况公诸于众。我还向我所知道的所有报馆和出版社分别寄了请愿书。《印度时报》在一篇社论中讨论了这份请愿书,并且对印度人的要求持支持的观点。我们还寄了几份请愿书给英国各党派的刊物和出版社。伦敦的《泰晤士报》也支持我们的要求。得到了各国舆论上的支持,我们便看到了希望之光,以为这个法案会被否决。    
    这个时候我即使想离开纳塔尔也已经不可能了。印度朋友们都涌到我身边,劝我长期住下来。我将我的难处向他们作了说明。我已经决定不能依靠公众的捐资来维持我的生活,我要自力更生。我觉得应该有一栋好房子,而且地点合适。我还认为,如果我不是过着一种普通律师的生活,我就不会得到侨民的信任。而且如果一年没有300英镑的收入,是不可能维持这样的门面的。因此我对他们说,只有印度侨团保证我可以做一定的律师工作,以维持公众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我才能够住下来。“可是,”他们说道,“我们情愿你为公众工作,而由我们自己来出那笔钱,并且我们可以轻易地募集起来。当然这部分资金并不包括你私人的律师工作所应得的收入。”    
    “不行,我不能因为公众工作而要你们的钱。”我说,“这种工作并不需要多少律师才能。我的工作主要是动员你们都来参加,我怎么能要你们的钱呢?何况今后我还要经常为这类工作要你们破费,如果我依靠你们的破费来维持生活,那我就会觉得向你们募集大笔款项很不方便了,最后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工作无法开展了。再说,我还要侨团每年为公众工作筹措300英镑以上的数目呢?”    
    “可是我们对你已经有相当的了解了,我们相信不需要的东西你是一点也不会要的。但是我们如果要你以后在这里长期住下来,难道我们不应该负担你的开支吗?”    
    “你们是因为对我的热爱以及现在对工作的热情,才这样说。我们怎么能够肯定这种爱和热情能够长期保持不变呢?而且作为你们的朋友和仆人,我会经常向你们抱怨,谁会知道那时候我是否还会得到同样的爱护。因此,我是无论如何不能因为公众工作而接受你们提供的任何薪水。你们同意把案子委托给我办理,这已经是对我的充分信任了。何况这一点可能以后还会给你们增添很多麻烦,因为我不是一个白种人律师,法院能否承认我还是一个问题。况且我也说不准,作为一个律师,我的运气究竟怎样。所以即使你们聘我为法律顾问,你们可能也要冒冒风险。但是你们既然支持了我,我当然把它看成是我为大家效劳的报偿。”    
    这次讨论的结果是,有二十来个商人聘请我当他们的法律顾问,为期一年。此外,达达·阿布杜拉用他原本打算为我送行的一笔钱为我购置了必需的家具。    
    就这样,我在纳塔尔定居下来了。    
    


第2部·南非生活反对种族歧视

    法庭的徽号是一架天平,不偏不倚地由一个公正、失明、但又明智的妇女把持。命运有意让她双目失明,使她在进行裁判的时候,不会因一个人的外表来评判他的真实价值。然而纳塔尔法律协会却使最高法院的行为违背这一原则,从而背弃其徽号。    
    我申请到最高法院当律师。我有孟买高等法院颁发的许可证。我在孟买高等法院登记为律师时,将一份英文证书交存备案。这一次的申请,需要附上两份操行证明。我想这两份证明如果是出自欧洲人就会更有分量,因此我就设法从阿布杜拉赛所介绍的两个有名的欧洲商人那里弄到这种证明。申请书必须通过法院的律师递上去,但是如果是由检察长递上去的,按照规定是不收费的。达达·阿布杜拉公司的法律顾问艾斯坎比先生,当时担任检察长职务。我拜访了他,他答应为我转递申请书。    
    这时法律协会却通知我,不同意我申请为法院律师,这使我大为惊讶。他们反对的理由之一,是我的申请书没有附上英文证书原件。然而主要的原因却是,在制定有关律师入会申请手续的有关规定时,他们并没有想到会有有色人种的律师申请入会的可能。他们认为纳塔尔的发展主要靠欧洲人的企业,所以欧洲人必须统治法律界。如果有色人种也加入进来,就会从数量上或者在具体事务中影响到他们的统治,他们对此十分担心。    
    法律协会聘请了一位著名的律师来为他们的意见辩护。因为他和达达·阿布杜拉公司也有往来,他托阿布杜拉赛传话给我,请我去看他。他和我交谈的态度很直率,而且还问起我的经历,我也一一跟他说了。后来他说:“我没有什么要与你作对的意思。我只是担心,你是来自殖民地国家的一个冒险家,而你的申请书上未附原证件这一事实使我更为怀疑。有些人虽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证书,但这些证件并不是他们本人的。你虽然也送来了欧洲商人给你开的操行证明,但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作用。他们真正了解你吗?他们和你的交情能有多深?”    
    “不过,”我说,“我对这里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陌生的,就连阿布杜拉赛也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我的。”    
    “可是他刚才不是说他是你的同乡吗?如果你的父亲在那里当过首相,阿布杜拉赛一定知道你的家族。要是他能为你写一份保证书,我是绝对相信的。那时我将乐于通知法律协会,说我没有办法反对你的申请。”    
    这一席话激怒了我,不过我还是忍住了。我想:“如果我附上了达达·阿布杜拉的证明,我还是会被拒绝的,那时你们又会跟我要欧洲人的证明。而且我只是申请当律师,这和我的出身和经历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管我的出身多么贫贱或令人厌恶,又怎么能对我申请律师本身产生影响呢?”但是我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平静地说:“我不认为法律协会有什么权利来了解这些细节,但是我还是准备提交一份你想要的保证书。”    
    阿布杜拉赛的保证书准备好了,而且送交到了法律协会的理事会。法律协会对此表示满意,可是当地律师协会却加以反对。它在最高法院反对我的申请,但是最高法院拒绝了,甚至没有传艾斯坎比先生出庭作答。首席法官宣布说:    
    “因为申请书上未附原证件而加以拒绝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如果他伪造证件,他将受到处分;如果他被证明有罪,他的名字也会被注销。法律对于白种人和有色人种,并不区别对待。所以本法院不能阻止甘地先生登记为律师。我们接受他的申请,甘地先生,现在你可以进行宣誓了。”    
    我站起来,在登记官面前宣誓。宣誓完毕,首席法官对我说道:“甘地先生,现在你必须取下你的头巾。在执行律师业务时,你必须遵守法院的规定,按规定着装。”    
    我明白自己受到一定的限制了。我服从最高法院的命令,取下了在县长法庭上曾经坚决不摘的头巾。我这样做的理由,并不是因为我不摘头巾是错误的行为,而是由于我想保存自己的实力,为今后更艰巨的斗争作准备。我不能仅仅因为摘下头巾这件小事而消耗我的力量,为了更大的事业,做一点小小的让步是值得的。    
    阿布杜拉赛和我的一些朋友们都不赞成我屈从或者说是软弱吧。他们认为我应当坚持执行律师业务时应该有戴头巾的权利。我设法说服他们,向他们解释“入乡随俗”这句谚语所蕴含的真理。我说:“如果在印度,有一个英国官员或法官下令叫你摘掉头巾而加以拒绝,那是对的。但是在纳塔尔省,作为法院的一个官员,如果我不尊重当地法院的习惯,那就错了。”    
    我用这类的话使朋友们渐渐平息下来,但是就这件事来说,我并不认为已将他们完全说服了。我接受了在不同的情况下应以不同的观点来看问题的原则。然而在我这一生中,在坚持真理的同时,我也认识到了妥协的作用。在我今后的生活中,我认识到这种妥协的精神就是非暴力活动的一个必要的部分。虽然它使我的生命常常面临危险,并且经常引起朋友们的不满,但是真理却是固若金汤。当时的结果是,多数报纸与舆论都对法律协会反对我申请律师这一行为表示抗议,并对法律协会的嫉妒表示谴责。这些舆论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以后的工作带来了便利条件。    
    


第2部·南非生活纳塔尔印度人大会

    律师的业务当时和而后一直都不是我的主要工作。当时我必须集中精力搞公众工作,因为这正是我继续住在纳塔尔的原因。仅仅靠散发关于争取选举权的请愿书是很不够的。我们要给殖民地国务大臣留下印象,坚持和鼓励是必需的。为此,必须成立一个经常性组织。于是我经过与阿布杜拉赛以及其他朋友讨论后,一致决定要建立具有经常性的公众组织。    
    给这个新的组织取名使我很伤脑筋。我觉得它最好不要和其他任何特殊的组织混淆。我知道“大会”这个名称在英国保守分子中,名声是很坏的,可是国民大会在印度却是很根本的组织,我要在纳塔尔加以推广,让人们愿意使用这个名称。因此我就对采用这个名称的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建议将这个组织定名为“纳塔尔印度人大会”。大会终于在5月22日宣布成立。    
    5月22日,在达达·阿布杜拉的一间宽敞的房子里人头攒动。参加大会的人很多,全体到会者都对大会的成立表示坚决的支持。会章很简单,会费却很多。大会会员必须每个月上缴5先令的会费。经济情况较好的人则被劝告尽量多交一些会费。阿布杜拉赛每月交两英镑,是交纳会费最多的。还有两个朋友也写上了同样的数额。我想我不能太落后了,便写上月付一英镑会费。虽然这对我来说不算是一个小数目,不过只要平日节俭一些,我想还是可以负担得了的。而且我还有神灵的保佑呢。我们这次招收了许多月付一英镑会费的会员,月付10先令会费的会员就更多了。此外还有一些捐款,我们都非常感谢地接受了。    
    之后的事实说明了一个情况,单靠催要,谁也不会交纳会费,住在德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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