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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的那五千块钱已经寄到了,我的钱包又鼓了起来,在商店柜台前转悠的时候,我显得底气十足,总是对苗苗说:“怎么样?觉得好那就买吧,我有钱!”
晚上苗苗上英语课,九点我准时去六中门口接人,然后领着苗苗去吃饭。这是我们的正餐,因此需要找一个比较好的馆子,点的菜也很丰盛。饭后我们去逛湖南路夜市,或者去酒吧坐坐。苗苗比较喜欢逛夜市,那儿的小摊子鳞次栉比,挂着闪闪烁烁的小灯泡,人头攒动,年轻的女孩儿特别多。苗苗拉着我的一只手,在人群中挤进挤出的。
每次逛夜市她总得买点什么,比如扎头发的绳子、一支口红、一副墨镜什么的,苗苗拉着我,生怕和我走散。有时候她已经钻进人丛中,在摊子前面摆弄那些廉价的小商品,一只手仍然背在身后,拉着我,我们中间隔着那些也在挑挑拣拣的女孩儿。一次拉着的手分开了,我看见苗苗的手从人群背后伸出来,下意识地张开着,它在寻找我,寻找我的手。这些细节让我难以忘记。
我们在夜市买的最贵的东西是一个八音盒,三十五块钱。那八音盒做工精细,上满发条后可以叮叮咚咚地奏出一支曲子。我给苗苗买过不少东西,最让她爱不释手的是这只八音盒。那天晚上我们徒步走回东文,一路上苗苗捧着它,不断地上发条,丁丁冬冬的曲调一再响起,直到回到家,苗苗仍然在玩八音盒。
回到家,苗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机,再无聊的节目她都会一直看下去。我们之间的交谈已经越来越少,苗苗看电视多半是为了避免尴尬,但看着看着她就看进去了,脸上浮现出自然的笑容。苗苗甚至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买八音盒那天,她一面看电视,一面摆弄八音盒,为了听清八音盒奏出的乐声,苗苗后来干脆关了电视。开始我觉得很欣慰,那八音盒毕竟是我给她买的,可苗苗一遍一遍地上发条,那曲子又短,一下就奏完了,她就再上一次发条,看着她如此的锲而不舍我觉得非常的古怪。苗苗就像得了强迫症似的,仍然不答理我,只是听她的八音盒,我就想,真的还不如看电视来得正常些呢。幸好第二天苗苗就将八音盒束之高阁,又开始看电视了。
一天苗苗下了英语课,我建议找一家酒吧坐坐,顺便吃点简餐,苗苗说随便,于是我们去了白夜酒吧。在酒吧门口,看见卖烤羊肉串的,苗苗说她要吃羊肉串,我便掏钱买了二十串,但自己没有吃。苗苗拿着二十串烤羊肉,站在马路边上吃起来,我坐在她身后的台阶上抽烟。这时候过来了一个小混混模样的人,也来买羊肉串,他买了十几串羊肉,也站在那里吃。两个人吃着吃着,竟然搭起讪来,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有说有笑的,看得我气愤不已。这么多天了,苗苗从没有这么兴致勃勃地对我说过话,现在竟然和一个街上的小混混聊得没完没了。
我距离他们约有五六米远,周围并无别人,小混混应该意识到我就是和他说话的女孩儿的男朋友。他们背对我站在街上,说话过程中小混混回头看了好几次。苗苗则根本不朝我看,她一面从铁钎上撕咬羊肉,一面咯咯地傻笑着,笑声放肆而又突兀。我觉得小混混的话一点也不可笑,十分的庸俗和无聊,面对他的一口老南京话苗苗怎么笑得出来的?我觉得她是故意做给我看的,这么一想我就更加的怒不可遏了。
进酒吧后我的情绪怎么也缓不过来,脸一直板着。我给自己要了一份霉干菜烧肉的简餐,但没有吃完。苗苗倒是显得很轻松,似笑非笑的,她在嘲弄我吗?在酒吧里坐了大约半小时,我们就结账回东文了。
第三部分这还是我第一次呼她
去白夜酒吧的第二天我就回家住了。和苗苗仍然每天都见面,晚上九点我准时去六中门口接她下课,然后一起去吃饭(我在家里已经吃过一顿)。吃完饭我送苗苗回东文,就像岳子清在家的时候一样,我不上楼,送完苗苗我再独自打车回家。
一天我去接苗苗,没有接到,往她家里打电话,也没有人接,于是我去旁边的电话亭里呼了苗苗。我用导演寄来的那笔钱给自己和苗苗分别配了一个寻呼机,这还是我第一次呼她。不久苗苗就回了电话,告诉我他们今天没有课,她出去玩了。我问她和谁在一起?苗苗说和王雪梅。
我说:“你们在哪里啊?我要见你。”
苗苗说:“不是昨天刚见过吗?隔一天行不行?明天行不行?”
我说:“不行,我今天一定要见到你,你们在哪里啊?我马上打车过来。”
苗苗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
突然之间我觉得非常的无助,觉得我和苗苗之间只有一根电话线相连,如果她把电话挂断了,一切就全完了。因此尽管我很激动,却努力控制着自己,没有说任何过分的话。我只是一再要求和她见面,要么苗苗过来,要么我过去,实在不行我也可以去她家楼下等。我觉得今天晚上如果见不到苗苗当真就过不下去了。
我声音颤抖着说:“我只求见你一面,我也知道,我们的关系出了问题,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我只求再见你一面,把事情说清楚,然后就做朋友……”
苗苗显得很不耐烦,但最后还是答应了,也许我的央求起了作用,也许,是我说以后我们就做朋友了,她才同意见面的。谁知道呢?也许苗苗早就想结束她和我的关系了。
半小时后,在城市猎人我见到了苗苗。看见她后,我心里马上就踏实了,也不觉得有什么话要说。我自己也很纳闷,没见到她以前我觉得有千言万语,看见她后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苗苗仍然在生气,脸拉得很长,一丝笑容都没有,她对我说:“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我说:“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是想看见你。”
和以前一样,我要了啤酒,苗苗要了一壶珍珠奶茶,我们相对啜饮起来。既然我已经说过了,这次见面后彼此就做朋友了,此刻自然不能变卦,在此前提下我们讨论起两人的关系。基本上是我在说,苗苗面无表情地听着。我首先做了自我批评,说自己在感情上如何的自私,如何的控制不了情绪,我们的关系的确有很大的问题,再也不能这样继续下去了……
我一面说,一面很注意地观察苗苗,只见一滴眼泪从她的眼角流了下来,慢慢地经过面颊。苗苗任其流淌,并没有试图擦掉它。这滴眼泪足以证明她是爱我的,对我依依不舍。苗苗并没有说:“我们不要分手吧!”但即使如此,我已经获得了必要的力量,觉得自己越来越镇定了。
我说:“我们得分手,再不能这样继续下去了,那样对谁都没有好处。”又说:“分手以后我们还是朋友,你可以来找我玩,就像我们没有谈恋爱以前那样。”
苗苗默默地流泪,过了一会儿她隔着桌子把手伸过来,苗苗抓着我的手,轻轻地搓揉着。我双手握拳,苗苗的手包在我的手外面,她手小,包裹不住,移来移去的,就像是生怕把我的手露出来一样。
谈完后走出城市猎人,经外面的风一吹,我顿时觉得轻松了许多。我开始体会出分手的好处来,觉得和苗苗分手并不是不可想象的,我还是可以接受的。
苗苗挽着我,身体紧紧地贴着我的一侧,她已经很久没有对我这么亲热了。然后我们打车,送苗苗回东文,在苗苗家的楼下我们道别,苗苗过来拥抱了我,并在我的嘴唇上吻了一下,这一仪式也荒废多时了。之后她就上楼去了,我转身向后,慢慢地步出东文。
快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我想起有一本书落在苗苗家了。这本书我看了一半,本来是准备留在苗苗家继续读的,现在既然已经分手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我得把书拿回来。于是我转身,再次穿过东文校园返回苗苗家。我上楼敲门,苗苗打开门,看见是我显得有些吃惊,她肯定认为我变卦了,改变主意不想分手了。
我并不想给她这样的感觉,于是说道:“我来拿书,我正在看的那本书,在你房间的桌子上。”
我没有进房间,站在客厅靠门口的地方,等苗苗去房间里拿书。她进去拿书的时候,我体会了一下这套房子里的气氛,觉得已经大不一样了,房子里响彻着音乐,是王菲的那盘磁带,苗苗将音量开到了最大,厨房水池上方的水龙头正开着,自来水哗哗直流,我敲门以前,苗苗正在洗涮什么。地板湿漉漉的,显然刚刚拖过。门边的走道上放着一只大号垃圾袋,鼓囊囊的,也已经装了一大半。
这才几分钟啊?我走到东文门口再走回来,最多不过六七分钟,苗苗真是够麻利的,几乎都有点急不可待了。想必我们在楼下分手后,她便狂奔上楼,打开音乐以及房间里所有的灯,然后就开始干活。我住在她家的那几天里,苗苗从来没有收拾过房间,那时候她很懒,也很无所谓。而现在,看这架势,苗苗是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了。
她取来书,递给我,我接过,再次离开时我们没有拥抱和接吻,苗苗也没有留我再坐坐的意思。她面无表情地把书往我的手里一塞,就进厨房干活去了,就像是如果她多说一句,我就会赖着不走似的。于是我也什么都没说,拿着书就走了。我的确是来取这本书的。
第二次下楼,穿过东文校园向大门走去,我的心情和第一次离开时相比已经有了变化,再也感觉不到那份轻松了。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我照例转头看了看苗苗家的窗口,灯光映出,显然苗苗还在忙活。我在想,幸亏我拿走了这本书,不然的话没准就被她当成垃圾扔掉了。苗苗挑灯夜战,收拾房间,就是为了把我的痕迹彻底清除干净。王菲的歌唱在我的耳边余音缭绕、回旋不已,使我意识到,它正是苗苗的力量所在,是她力量的源泉,在那如泣如诉的歌声伴奏下苗苗变得坚强无比,和我分手不过是小事一桩。也难怪,这些歌都是她和李彬一块儿听过的。
第三部分我觉得自己已性欲全无
第二天,我心情自然很差,但也还说得过去,我的整个状态有点懵懵懂懂的。在电脑上敲了几行字,读了几页书,听了一会儿苗苗送给我的那盘王菲的磁带(我想苗苗也在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这一天里,我和苗苗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对方的消息,自从我们在一起以后,这还是第一次(闭关的那几天除外)。我知道苗苗晚上会去上英语课,但我克制住了自己,没有跑到六中门口去等她。我反复告诫自己说:“现在,我们只是一般的朋友了。”总之,我的表现还是不错的,有着必要的平静、镇定和现实感。
直到第三天下午,苗苗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并没有和好的意思,只是问候我一下,我将此理解为一种礼貌,虽然很激动但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我对她说:“我很好,你呢?”
我们简单地交谈了几句,苗苗就挂断了电话。
自此以后,每天下午或者傍晚,苗苗就会给我打一个电话,一连三天都是这样。
在电话里我对她说:“什么时候我们出去玩啊?”
苗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