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纳谱》空吆屯蹲释痘撸蚴橇秸呒娑兄8萦泄胤矫娴氖荩诔と遣糠殖鞘校痘怨悍看笤颊�20%左右,少数区域个别楼盘甚至占60%以上。据上海市统计局调查,2003年底上海投资购房占166%,已经超出了10%的国际警戒线。
无论是投资还是投机,目的都是获得收益,只不过获得收益所需的时间不同而已。而收益又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房价本身的上升,二是出租的租金收入。
《博弈》 第三部分如何看房市中的需求(2)
首先我们来看租金问题。事实上,租金不仅是经营房屋的主要收益形式之一,同时我们也可以借助租金与房价的关系以及房价和租金的变化趋势,来透视房地产市场中的真正需求以及泡沫程度。如果将住房的投资收益分成长期与短期的话,那么投机性买卖和租金则属于短期或即时的收益。在社会转型时期,长远的预期是难以形成的。因此,在过去的若干年间,对于那些很难形成长期预期的人们来说,租金无疑是一种更为现实的收益。一度在许多地方流行的以房养房的模式就是这样形成的。但应当看到,在许多城市中,由于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不断增多,出租房的房源不断增加,在房价不断攀升的同时,房子的租金却在不断下降。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城区的房价比20世纪90年代中期上涨了几倍,但大部分地区房屋的租金不但没有上升,反而有所下降。
于是,就出现了房价与租金的倒挂现象。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举例说:“我家这附近,现在中环线附近的新开楼盘均价都在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比如一套房子120个平方米,就要150万元。现在租房的租金最多一个月能收3000元,就算3500元吧,一年的租金收入才42000元,年收益率才28%。”他进一步分析说,现在不少金融产品的年收益率已经接近这个数字。再与银行的按揭利率来比较,现在按揭的银行利率是612%,远远高于租房的收益率。也就是说,贷款买房用于出租,不但赚不到钱,而且还要赔不少的银行利息进去。此外,如果再加上物业管理费,以及税收,还有折旧。在这种情况下,以房养房就成为一种无法进行的投资方式,而将房租作为主要的投资收益形式,也就缺少了现实的基础。
如果租金不能成为投资的理由,那么,唯一的理由就是房价的上升。而这又可以分成长期与短期两种。这当中除了目标明确的短炒者之外,相当大部分的投资性购房者对于短期或长期收益的预期是相当模糊的。事实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发现,一般有房者购买第二或第三套房的行为相当盲目,究竟如何获得收益,并不十分明确。换言之,驱动这部分购房者的,是一种模模糊糊的预期,这种预期包括了未来房价上升的可能性,也包括了未来的通货膨胀的可能性。在这里人们可以看到推动现实中购房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未来的恐惧。
对于未来的恐惧,直接来自对通货膨胀的预期。正如有人用现身说法表明的:近几年来,粮食、食品、水电气热、医疗、教育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都在急剧上涨,引起老百姓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并感到恐惧,害怕手中的一点积蓄又变成废纸,急于找到保值增值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一些地方,人们排队购买住房,与出于对通货膨胀的预期而争购黄金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如果把这看作是房地产中真实的需求,会产生严重的误导。
其实,真正的恐惧还不仅仅是对通货膨胀的预期,而是在于转型期社会所造成的高度不确定性。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职业的不稳定,周围制度环境的变化莫测,都可以形成对未来的恐惧感。同时,市民投资手段的缺乏,股市等投资渠道由于信任危机而处于几乎崩盘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在通过积攒一套或几套房子来面对不确定的未来。
由此可见,目前看似旺盛的房地产需求实际上是由诸多经济和社会原因造就的。分析这些原因,不仅可以使我们更准确判断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真实需求,也可以由此透视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某些问题的症结之所在。足球政治之西西里化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
《博弈》 第三部分足球政治之西西里化
足球政治之西西里化
自从马拉多纳、普拉蒂尼、罗西这一批足球天才离开球场之后,我几乎就没有看过一场完整的比赛。但这一次不同了,目光生生被这次中国足球风波给拉了回来。当然,吸引人的已经不是足球本身,而是比足球比赛更复杂的足球政治,是这些足球政治中所包含的也许不仅仅存在于足球中的逻辑。
足球政治与足球比赛是不同的,因此,你能够看懂一场足球比赛,但不见得能看懂足球政治。中国足球中就充满一个又一个的谜:水平之低世所公认,但球员收入与普通人收入的差距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一次次的失败很少有扬眉吐气的时候,但球迷的热情似乎没有任何失败可以摧毁;对足球的投入似乎是个无底洞,但对足球情有独钟的企业又总是前赴后继。用一种现代政治的眼光来看,足球圈也似乎是一个最富现代气息的地方:它几乎是中国最透明的一个领域,连足协官员与企业家吃饭也会见诸报端;它又是中国几乎唯一一个可以进行舆论监督的地方,以至于有人说足球记者是中国最称职的职业记者;尽管它也是这个体制的一部分,但相比之下,它似乎又是力量最多元化的地方,是一个极少见的可以自下而上施加压力的领域。但所有这一切都救不了中国足球,而且情况似乎还在每况愈下,于是就有了今天的所谓足球革命。
风起于青萍之末,革命的契机有时纯粹很偶然。这就是2004年10月2日北京现代的罢赛事件,或者说,就是那个有争议的判罚。然而,从一个点球的判罚到一场轰轰烈烈的足球革命,却不是偶然的。足球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吸引人的体育项目之一,就在于它的激烈和变幻莫测。也正因为如此,足球中的误判错判几乎不可避免,有人甚至认为误判恰恰构成了足球魅力的一部分。10月2日这个判罚是怎样的?有关报道详细描述了有关专家的审查情况:在10月2日当晚得知北京现代队罢赛的消息后,中国足协马上要求沈阳方面尽快将这场比赛的录像带送到中国足协,结果国际级裁判周德荃带着比赛录像带和这场比赛监督提交的报告连夜赶往北京,并在3日上午将这些材料提交给足协。10月3日上午,中国足协副主席阎世铎和负责裁判工作的副主席薛立,以及联赛部主任郎效农和技术部主任、裁委会秘书长李东生都相继赶到中国足协,当国际级裁判周德荃把从沈阳带来的比赛录像带一送到足协,马上组织专家们观看录像对比赛进行审查,以确定责任。一位与会的足协人士表示,因为这次罢赛事件问题很严重,足协领导要求一定要慎重、负责任,所以专家们对周伟新判罚点球的比赛画面反复观看十几遍,最后负责裁判工作的专职副主席薛立仍不放心,又要求看了几遍后,在他说出周伟新判罚没有问题的话后,专家们才结束审查。
其实,这个判罚本身是否错判和误判,并不是问题的关键。由于足球比赛的特殊性,不能在事后依据录像否定当值裁判的判罚,这是一个明确的规则。退一步说,既然多名专家反复观看录像之后还能认定判罚没有问题,至少可以说明这不是明显的错判。由此说来,中国足协后来对当值裁判周伟新的处罚也就多少有些莫名其妙。但我们更关心的不是错判与否,关键的问题是北京现代的反应方式——罢赛。正如有行家指出的,用罢赛的方式表示抗议,在中国的足球史上是第一次,在世界足球史上也是罕见的。因为这是对行规的公然叫板。一个俱乐部除非是真的不想玩了,否则是很难有此举动的。但这个行动还是现实地发生了,不但发生了,而且引起了一系列震撼性的连锁反应,并成为这场“足球革命”的开端。对于现代为何有如此大胆的举动,人们有相当不同的见解和评论。攻之者说,这是因为现代财大气粗,更有深不可测的背景,于是就来了个流氓造反;而辩之者则认为,罢赛是一个正义之举,有人甚至说,罢赛是中国足球制度革命的冲锋号,国安失去的是比赛和罚款,获得的是一种表达自己的权利:我不是随便任人宰割的。并且进一步论证说,如果能通过罢赛事件厘清球队与足协的关系,并进而推动中国足球的制度变革,那么此次罢赛善莫大焉。
两种极端的说法似乎都缺乏根据,我倒更愿意相信,北京现代也许既不是一个舍生取义的英雄也不是无事生非的流氓。靠山再大,也不是随便可以动用的。更可能的是,现代的罢赛也许只是一个无奈之举。所谓无奈之举,就是说无法忍受了。在世界杯上对马拉多纳用上帝之手打进那个球的误判,英格兰队没有用罢赛来表示抗议,并不是因为那场比赛还没有中国的中超重要,而是知道这是一个偶然,偶然是可以忍受的。相反,现代这次面对的情况显然不同。有人指出了这当中两个值得注意的因素。第一,近几年来,北京现代在比赛中因裁判的错判误判导致失分的例子已有多次。第二,在足协公布的文件中,北京国安是中国足坛强队中未向裁判行贿的少数几个队中的一个。接下来的推理就可以想象了。于是人们就见到了这个显然并非一时冲动的举动,而且似乎是与“上面”经过沟通之后的举动。问题是,从前面分析的情况看,现代的怀疑不仅是缺乏根据的,而且就这场比赛来说,这种怀疑可能根本就是错误的。
然而也正是从这里面,我们看到了这个问题背后的深刻背景,即中国足球已经深陷规则破坏之后的不信任的结构之中。实际上,在最近的几年中,俱乐部与足协之间、足协俱乐部与裁判之间,甚至俱乐部与球员之间的信任关系已经被破坏得所剩无几。在最近几年的足球政治生态中,黑哨和赌球,特别是赌球,已经在有力地瓦解着足球这个以公正和规则为基础的竞技运动得以存在的土壤。有媒体披露,现在100多万就可以买一场比赛。为了赌球,裁判可以买通;为了赌球,球员可以买通;为了赌球,甚至俱乐部也参与其中;在一些地方,赌球中甚至出现官员的身影。据说,在一次会议上,一位俱乐部老总向到会的阎世铎讲了一个故事,一支球队的主力队员因为参与赌球而输了很多的钱,但自己又没有那么多的钱,结果被地下庄家穷追不舍,甚至到了“要命”的地步,无奈之下,这名球员只好张嘴向俱乐部借钱来还赌债。现代的罢赛就是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
在罢赛和所谓“足球革命”发生之后,有人痛感中国足球中法治的缺乏。一般地说,这是对的。但实际上,事情的复杂性又远非一句缺少法治所能概括。缺乏规则不一定是没有规则,就如同缺乏秩序不等于没有秩序一样。在《信任的缺失与“黑手党”现象》(《经济观察报》2002年4月15日)一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