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也可以使你的孩子因为奉献爱,而更能够感受到爱,更能够懂得分享爱的可贵。这对孩子优秀道德品质的养成,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它会使你的孩子慢慢向着“伟大的人格”靠近。
比如,在周末或者节假日,你可以领着孩子到儿童福利院去,力所能及地去奉献自己的爱心;你也可以鼓励孩子,把自己平时用不着的零花钱、不再穿的衣服、文具、书本等,捐赠给慈善机构,以此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同龄人;逢年过节,你还可以积极响应社会公益机构的号召,和孩子一起参加他们举办的公益活动,比如让一个弱势群体家庭的孩子,到自己的家里过节等等。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谨慎对待校园政治
在“校园政治”的影响下,更多不是干部的学生也开始慢慢学着认识政治、理解政治。在他们眼里,今天从事“校园政治”的人才,就是明天社会政治人才库的强大后备,“校园政治”今天的操作模式,也必然影响明天的社会政治操作模式。如果“校园政治”严重变了味,将来他们对社会政治的信任度可想而知。
据《21世纪人才报》2003年11月11日报道:为了争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和学生会主席的职位,一些大学暗箱操作现象严重,不少学生请老师赴豪华宴席、送老师高档礼品。
广州某著名高校经济贸易学院学生会的一位干事称:“学生干部腐败的事在广州高校司空见惯。有学生为了争夺校学生会主席的位置,不惜花费1万元以上的血本。”这些人之所以要为当一官半职耗尽血本,是因其中有三大好处:一是就业有王牌,二是赚钱有财源,三是关系得积累、眼界常开阔。
近几年来,尽管随着全国各高校的持续扩招,大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过去曾一度罩在他们头上的“天之骄子”的光环有所黯淡,但其作为较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性质依然存在。从这一点上说,他们依然是未来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既然如此,那么,确保他们“不腐不蠹”就显得特别重要。否则,一旦将他们安排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上,很可能会造成“一梁折断,整屋皆塌”的严重后果。显然,这并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也不是国家培养他们的初衷。
作为学生干部,特别是像学生会主席这样的“高级干部”,他们不但承担着配合学校管理学生的职责,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大学生的“形象大使”,既经常被其他同学拿来作自我修正的参照,又常常代表本校、本系或本班的大学生群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
从表面上看,他们做的这些事情和真正的“政治”挂不上钩,但实际上,这就是“政治”,只不过活动范围和影响范围都比较小罢了。如果给它起一个名称,那就是“校园政治”。实际上,许多大学生正是这样表述它的。
“校园政治”的今天就是社会政治的明天。从很多事实看,学生干部毕业后,往往倾向于做管理工作,也的确有不少人因此圆了自己的梦,而且业绩很不错,有的人还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在真正的政治舞台上发挥自己的影响力。
同时,在“校园政治”的影响下,更多不是干部的学生,也开始慢慢学着认识政治、理解政治。在他们眼里,今天从事“校园政治”的人才,就是明天社会政治人才库的强大后备,“校园政治”今天的操作模式,也必然会影响明天的社会政治操作模式。如果“校园政治”严重变了味,将来他们对社会政治的信任度可想而知,他们自身违纪违法的可能性可想而知。
从报道上看,在一些大学,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推选学生会主席之所以暗箱操作的问题严重,是因为评选和推选制度不健全、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辅导员的权力过大等。要说,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也很简单,制度不健全的健全起来、存在的漏洞补严实、限制辅导员的权力不就行了?
可是,假如真的这样做了,我们又会发现,暗箱操作的问题依然存在,“校园政治”也还是不能让人满意。这就说明,只迷信制度是不行的,要真正使“校园政治”清明起来,就必须既抓好制度建设,又抓好对全体学生民主意识与维权思想的培养。
教育指南
“校园政治”并不是大学特有的现象,实际上,它从孩子一进入幼儿园起,就已经存在着、发展着。作为家长,也许你一时半会儿看不出来,但是,时间一长你就会发现,这种“校园政治”正在你的孩子身上,发生一些奇妙的变化。
比如,还是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你的孩子就会告诉你,自己在老师的安排下,“管”着几个小朋友,是多么威风的事情,有的小朋友会让着他吃好东西。
到了小学以后,如果你的孩子当上了班委,甚至当上了班长,那么,他更可能会向你炫耀自己的本事:可以命令一些同学帮自己做这样那样的事,比如背书包、替劳动,有时还会得到同学送的一些小礼品。
进入了中学,如果你的孩子又一次当上了班委,甚至当上了班长,那么,他很可能会在你面前表现得特别骄傲,因为会有别的孩子时不时地送他更好的礼物,在他过生日时会有更多的孩子请他吃饭,甚至送他“红包”……
这个时候,作为家长,你该怎么做呢?
如果你因为孩子能够享受这些所谓的“特权”,而和孩子一样感到高兴,甚至鼓励孩子这样做,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一来,你只会把孩子引入歧途,认为享受自己的“特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校园政治”的今天,就是社会政治的明天,而你的孩子的今天,又何尝不是他走向社会的明天?而一个以享受自己手中的“特权”为骄傲的人,在今天的法制社会之下,会有怎样的人生前景呢?
如果你听到了孩子的炫耀,看到了孩子的骄傲后,你不但没有和他一起享受这种快乐,反而冷静地告诉他,这样想和这样做都是错的,因为手中所谓的“特权”是用来为大家服务的,不是拿来享受和炫耀、骄傲的,那么,你的孩子就会更加正确地认识“权力”,从而更好地利用它。当他长大以后,走上社会,他会习惯地把“权力”当成为民众谋利益的工具,而不是为自己谋私利的捷径。
对已经上了大学的孩子,就更应该这样教育他、引导他,而绝不能够纵容他;否则,你就是害了孩子。作为家长,你一定要明白:与其让孩子将来走上社会以后,头顶着法律之剑,却成了一个坏官、恶官、害民官,不如让孩子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前者也许会风光一时,但最终将会失足落水,身入牢狱;而后者,却可以平平安安地走过幸福的一生。
第四辑 培养公民意识自由无价
工作合同期限长应该是好事,它能保证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假如就此满足,再高的违约金也只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符号。但任何事情都要从两面看,合同期限长固然可以保证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可也会束缚人才的进一步发展。对真正的人才而言,自由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对成就生活理想、实现人生价值极其重要。
《工人日报》2003年12月23日报道说,重庆三峡学院某毕业生最近联系了一所重点中学,并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但是,面对3万元的违约金和6年的合同期限,他最终选择了放弃。招聘人员说:学校招毕业生要办很多耗时费力的手续,毕业生突然毁约往往让学校措手不及,打乱正常的工作计划,而把毕业生培养成教学能手,又需花费大量投入。采取高违约金、长期限的招聘方法,实属无奈。
这显然是两败俱伤:这位大学生失去了一个就业机会,这所重点中学失去了一个优秀人才。前者放弃,是怕束缚;后者拒绝,是怕“鸡飞蛋打”。
在有些人看来,工作合同期限长应该是好事,它能保证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假如就此满足,再高的违约金也只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符号。依此推理,这位大学生的做法多少有些不明智。但任何事情都要从两面看,合同期限长固然可以保证工作的长期稳定性,可也会束缚人才的进一步发展。
今天的中国已步入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时代,对人才而言,自由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对成就生活理想、实现人生价值极其重要。基于此,许多人宁愿放弃“铁饭碗”,而改做“漂一族”。可受“但求所在”的传统用人观的影响,这些人要想放弃“铁饭碗”,往往会付出高昂的代价,比如支付高违约金、承受道德重压,像被指责“不讲诚信”、“缺少责任感”等。
诚信和责任感是衡量人才的基本标尺之一,缺少它们肯定不行。可讲究诚信和富有责任感,并不只是人才单方面的义务,用人单位也必须切实履行之。否则,就既不公平,也不公正。
过去,在职者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事先必须经过单位同意。现在,国家已经打破这个禁锢,规定考研可以不经过单位同意。为此,人们曾欢呼不已。我以为,大家高兴得过早。因为考取后的一系列问题,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提取个人组织档案等,还要单位点头才行。否则,即便“生米”好不容易被煮成了“熟饭”,这“熟饭”依然吃不成。事实上,囿于“但求所在”观,很多单位常常不肯点头。这样,政策就形同虚文,而为能吃到“熟饭”,不少人只好继续付出高昂的代价。
一方面,人才怕束缚太大,不敢轻易“入伍”;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怕“鸡飞蛋打”,不愿草率“招兵”。两败俱伤的悲剧,只好在全国各地的人才招聘会上轮流上演。这既不符合人才招聘的基本目的,也不适应时代要求。
鉴于此,一些地方开始转换思路,提出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新用人观,并着手确立“人才柔性流动制度”。2003年8月,四川省发布文件,鼓励除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者外的各类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到其他单位兼职兼薪;或者经原单位许可,长期或短期到其他单位受聘工作。这意味着人才和工作岗位之间“一对一”的关系已告结束。目前,天津、广东等地也在推行类似政策。
看来,一味指责人才“不讲诚信”、“缺少责任感”,不顾人才潜在发展的旧思想、旧观念、旧制度,真到彻底打破的时候了。“一招鲜,吃遍天。”每一年,都会有大学生求职的黄金季节,在这个季节里,已经树起“招兵”旗的单位,再不拆招换势,等待自己的将极有可能是“两手空空”,无人“投奔”。
教育指南
对工作单位来说,“但求所在”自然是不好的,“人在曹营,心在汉”式的人才,实际上很难为单位做出出色的贡献。如果工作单位一味讲究“但求所在”,强行阻挠人才的自由流动,那么,人才的消极怠工反而会损害单位的利益。因此,正如我在文章所说的,不妨转变思路,“但求所用”。
那么,对人才包括大学生毕业生而言,事实上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在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