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43-鲁迅其书:一部断代式的研究史料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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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3-鲁迅其书:一部断代式的研究史料的好书-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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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珍爱《野草》。我们更珍视鲁迅在创作《野草》中留给人们的极为宝贵的经验:    
    但是要进步或不退步,总须时时自出新裁,至少也必取材异域,倘若各种顾忌,各种小心,各种唠叨,这么做即违了祖宗,那么做又象了夷狄,终生惴惴如在薄冰上,发抖尚且来不及,怎么会做出好东西来。    
    ——《看镜有感》    
    1979年10月初稿于北京大学    
    (原载《鲁迅研究》第2期)


《鲁迅其书》第三部分文化文献审美—《朝花夕拾》价值论(1)

    作为鲁迅自己承认的“五种”“创作”之一的《朝花夕拾》,自从1928年9月出版以来,运气不佳,颇受冷落,一直未能引起评论界——鲁迅研究界的充分重视。据袁良骏说,时隔三年以后,“直到1932年元月才在李素伯先生的《小品文研究》一书中得到了第一次的论述。”袁良骏:《鲁迅研究史(上卷)》,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此后的情况怎样呢?依然并不景气,研究文章寥若晨星。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其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藤野先生》两篇文章收入中学语文课本,使这两篇文章的单篇分析论文数量得到猛增,而综合分析的论文还是少得可怜。50年代末,《朝花夕拾》曾经引起鲁迅研究者的较大重视,王西彦、陈鸣树分别撰文,对《朝花夕拾》作出了较高的评价,认为它是“优美的抒情的诗篇”王西彦:《读〈朝花夕拾〉札记》,《文艺月报》,1959年第12期。,“文苑中的奇葩”陈鸣树:《论鲁迅的抒情散文》,《新港》1958年第8、9期。。进入80年代,《朝花夕拾》研究又出现了王瑶、李希凡、潘旭澜等人的有分量的论文。李希凡:《童心的世界绵长的情谊》、《论〈朝花夕拾〉的个性与风格》,载《一个伟大寻求者的心声》,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潘旭澜:《〈朝花夕拾〉的艺术》,载《纪念鲁迅诞生一百周年论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1。其中王瑶的文章《论〈朝花夕拾〉》则代表了这个时期《朝花夕拾》研究的最高成就。王瑶:《论〈朝花夕拾〉》,收入《鲁迅作品论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文章从《朝花夕拾》的创作构思、思想意义、艺术特色、文献价值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论述。文章指出,《朝花夕拾》思想性最重要的方面是“以儿童的天然的、正常的兴趣和爱好作为对人和事的评价的尺度的,它提供了一个关于风俗、琐事和人物的美丑的价值观念。”关于艺术特点,文章认为“《朝花夕拾》在平静朴素的叙述中渗透了作者真挚的感情,在简洁洗炼的文笔中有深长的韵味;虽为个人回忆,但有丰富深刻的社会内容。在为数众多的现代散文创作中,它的艺术成就是创造性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典范意义。”尽管如此,《朝花夕拾》的研究仍然是十分薄弱的。在袁良骏《当代鲁迅研究史》附录的《引用图书目录》中,袁良骏:《当代鲁迅研究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二百余部鲁迅研究专著里,没有一部《朝花夕拾》研究专著。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为什么?袁良骏对此曾作过一种解释,他认为,“由于《朝花夕拾》只是十篇回忆性散文,而诗歌又大都是鲁迅的赠答或遣兴之作,它们在鲁迅全部著作中相对居于次要地位。”“如果容许我们打个比喻,那么,不妨说,它们是一出精彩戏剧中的‘配角’。”袁良骏:《鲁迅研究史(上卷)》,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这种解释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首先,它不符合鲁迅的创作实际。鲁迅在《〈自选集〉自序》中,明确地把《朝花夕拾》与《呐喊》、《彷徨》、《野草》和《故事新编》一起,作为他五种“创作”的一种。并且郑重声明说:“我向来就没有格外用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特别高妙,配得上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都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一本”。这《自选集》的篇目是这样分配的,《野草》七篇,《呐喊》五篇,《彷徨》五篇,《故事新编》两篇,《朝花夕拾》三篇。无论是从鲁迅对他创作质量的自我评价看,还是从他挑选篇目的比例看,鲁迅把《朝花夕拾》与其他四种创作,放在了平等的位置,谈不上“主要”与“次要”,“主角”与“配角”的不同。也许正因为袁良骏把《朝花夕拾》放到“配角”的位置,所以,在他的《当代鲁迅研究史》第八章,第三十三节《八十年代鲁迅研究概观》内,对于《朝花夕拾》的研究,居然只字未提(他的《引用图书目录》里,又列有含《朝花夕拾》分析文章的王瑶的《鲁迅作品论集》和李希凡的《一个伟大寻求者的心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明显的缺憾。即使说《朝花夕拾》与鲁迅诗歌算作鲁迅作品的“配角”吧,然而,进入80年代以后,鲁迅诗歌研究,居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鼎盛局面”。袁良骏:《当代鲁迅研究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连同过去出版的专著一起,诗歌研究专著达十余部之多。不仅如此,连那些不属于创作的书信、日记也都有研究专著问世。那么,应该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呢?我们认为,不应该从降低《朝花夕拾》的“位置”的角度去思考,而应该从学术界、鲁迅研究者的心态去思考。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与部分同仁(包括我们自身)在从事学术研究时那种趋时的浮躁心理有关。    
    其实,《朝花夕拾》在鲁迅的创作中,有着非常独特的文化价值、文献价值和审美价值。    
    首先,让我们看看它的文化价值。《朝花夕拾》的文化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它几乎包括了文化的方方面面。且不说它在思想、教育、文学、艺术、民风民俗、礼仪制度、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方面明显的反映和折射,就是政治、军事、科学、技术,也程度不同的有所涉及。在一定程度上说,《朝花夕拾》具有中国近代文化百科全书的品格。就政治而言,既有对革命先烈英勇牺牲的歌颂,又有对反动军阀政府的揭露和鞭挞:上自“总统”的处世哲学,下至御用文人的丑恶嘴脸,乃至茶楼酒肆“莫谈国事”的思想禁锢。就军事而言,既有帝国主义掠夺中国的“日俄战争”,又有军阀混战的飞机“旋绕”。科学技术,更是形成鲜明对比:既有日本的因重视科学重视教育用幻灯“显示细菌形状”的先进教学手段,又有中国的因轻视知识,轻视人材而带来的恶果——“抽了水掘煤,掘出煤来抽水,结一笔出入两清的帐。”见《朝花夕拾》,以下未注出处的引文,均同此。    
    然而,文学家正如美术家一样,他的创作“其实是他的思想与人格的表现”。《热风·随感录四十三》。我们认为《朝花夕拾》的文化价值更表现在它形象地传达了鲁迅文化观及其发展演变的轨迹。    
    众所周知,作为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鲁迅,十分重视“人”,“立人”。在他看来,重建和振兴中国文化的根本在“立人”。国家的强大,根本在人的觉醒,人材的涌现。它是头等重要的事情。一个国家,若拥有众多觉醒的人,众多有才干的人,必然空前威武庄严,屹然独立于天下。这种认识早在1907年的《文化偏至论》中就已形成。在这篇文章中,鲁迅指出:“然欧美之强,莫不以是炫天下者,则根柢在人”,“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又说:“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坟·文化偏至论》。鲁迅正是抱着“立人”——“人国”的根本宗旨,对中国传统文化持否定态度的。对于这一点,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早已作了科学的证明。王富仁从“整体的‘结构功能’”上论证了鲁迅对中国古代文化传统所作的否定。他说:“鲁迅对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价值重估的结论是:中国古代文化传统在整体的‘结构功能’上是一个落后的、非科学或反科学的、排他性能极强的、反人性的、只能加强历史的逆向性运动的文化体系……”王富仁:《对古老文化传统的价值重估——鲁迅与中外文化论纲之一》,载《文化与文艺》,北岳文艺出版社,1990。王得后则从“‘儒文化’对人民大众的关系即统治,压迫,奴役这一角度”,从“鲁迅是着眼于改革民族文化、改革全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改变国民精神”的角度,证明鲁迅是“反对传统文化,否定传统文化的”。王得后:《鲁迅对于改革民族文化的思考》,载《鲁迅研究》丛刊,第12辑。其他人还可以从其他角度加以论证。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鲁迅抱着“立人”——“人国”的根本宗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否定态度是无可辩驳的事实。那么,《朝花夕拾》又是怎样反映鲁迅这种文化观的呢?我们可以毫不含糊地说,《朝花夕拾》的十篇文章,还有它的《小引》和《后记》,无不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尖锐的、毫不留情的否定和批判。这种批判主要表现在——对野蛮的封建伦理,愚弱的国民精神,陈旧的教育模式,荒唐的陋规恶习,骗人的庸医医道等方面。    
    《二十四孝图》一文和《后记》集中地记叙了封建伦理的“孝道”对童年鲁迅的戕害。伦理学是“全部传统文化的心脏和塔顶”。王富仁:《对古老文化传统的价值重估——鲁迅与中外文化论纲之一》,载《文化与文艺》,北岳文艺出版社,1990。而以“忠”“孝”为核心的封建伦理,是封建社会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抓住了“孝”的残忍和虚伪,也就打中了“孝道”的要害。在《二十四孝图》中,最不能容忍的莫过于“郭巨埋儿”和“老莱娱亲”。关于“郭巨埋儿”文章这样写道: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    
    ……彼时我委实有点害怕:掘好深坑,不见黄金,连“摇咕咚”一同埋下去,盖上土,踏得实实的……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    
    这是什么伦理道德?简直是对人性的野蛮践踏!不仅对童年的鲁迅是一种恐怖,就是今天读来也叫人不寒而栗。作者从天真的儿童心理出发,向野蛮文化发出恐怖的呼唤,必然激起有相同心理、相同处境的儿童和读者的同情,并促使他们“人”的觉醒。同样引起童年鲁迅“不解”和“反感”的是“老莱娱亲”:“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鲁迅对这所谓“孝道”的评价是——“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老莱子即是一例,道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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