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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学里,我的朋友们大都是华裔,与我很有默契,就算有的来自台湾,有的来自香港,但是说起个什么成语典故大家都能领会,无需多费口舌解释。到了大学,朋友中美国人居多,虽然大家兴趣相近,不愁没可聊的,可是,我渐渐发现,可以与这些美国同伴们比较深入地讨论柏拉图、弗洛伊德或是昨天晚上电视上的《X档案》,但他们却很难了解我习以为常的中国文化中的许多方面。
近几十年在美国的亚裔人数剧增,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文化都有个一知半解,不用说颇为肤浅,一般停留在去中国快餐外卖馆用筷子、学学风水,看李安和吴宇森(JohnWoo)导演的打斗片,知道孔夫子、巩俐和毛泽东是谁的程度。我记得高中时每个周末去附近医院做义工,与一起工作的美国护士闲聊,说起我在中国从没吃过“左宗鸡”,来美国之前也从没见过“幸运饼”,她们有多惊愕。在她们看来,“左宗鸡”和“幸运饼”简直就是“中国食品”的代名词。一个从没吃过“左宗鸡”的中国人,就像一个从没吃过披萨饼的意大利人和从来没听说过寿司为何物的日本人一样,令人难以置信。
她们其中还有一人问我“左将军”到底是谁。
“我也不太清楚,”我很坦白地说。
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什么?他难道不是你们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就像华盛顿将军一样?”
护士受的是专科教育,她们对中国文化有许多误解情有可原。可是我的大学同学,一个个声称自己兴趣广泛的知识分子,对于中国文化没有进一步的了解实在说不过去。于是,作为他们唯一熟悉的中国人,我决定义不容辞挑起向他们传播中国文化的重担。
这应该不难,我胸有成竹地想。朋友们都不傻,而我中英语都过得去,向他们解释个把我所熟悉的中国文化概念还不是小菜一碟吗?主意一定,马上开始,抓紧各种机会把尽可能多的中国观念灌输给我的朋友们。
可是,一尝试就接连碰壁。接下来几个星期,我向学生物的朋友解释“上火”,向喜欢文学的朋友解释“对联”,向对音乐感兴趣的朋友解释“京剧”……结果总是越解释越糟糕,我的朋友一头雾水不说,连我自己也完全搅糊涂了。
或许是我太笨?读者诸君不妨自己试一试,用一顿饭的工夫向你的美国同事或者邻居解释“上火”到底是怎么回事。从小就听父母用这个词来警告我:“别吃太多橘子,会上火!”“嘴里起了泡吧?告诉过你吃太多巧克力会上火!”在我童年的印象里,食品似乎分为两大类,一类,像橘子、巧克力,是容易“上火”的(与橘子长得很像而且味道差不多的橙子,则不“上火”,奇怪!),一类,如菊花茶、绿豆粥等等,则是“清火”的。哪种吃多了都会有不好的后果,两种交错着吃才不会出差错。
我如此向我的美国朋友们解释,他们皱着眉头说:“听起来很荒谬。中国人为什么相信这个?”
我挣扎着挖掘这些观念背后的哲理:“中国人相信身体由水火两个对立的因素组成,有的食品是帮助‘水’的,有的食品是帮助‘火’,两方面都十分重要,缺一不可。如果帮助‘火’的食品吃太多了,身体火气太旺,就会有皮肤干燥,嘴角起泡,便秘等等后果。”天哪,我正在与我的朋友们讨论“便秘”?!“这时候,就得多吃‘水’一类的食品,来把‘火’扑灭。但是如果这些帮助‘水’的良性食品吃太多了,也会有不好的后果,比如拉肚子……最好是两者交错着,让体内的水火保持一种平衡状态,就不会出差错了。”
我一口气把话说完,我的朋友们大眼瞪小眼地静了一会儿,其中一个才犹豫着开口问我:“这听起来十分……嗯……有趣。你们现在还相信这些吗?”
我一下哑口无言,不知怎么回答才好。说不相信吗?可是我却是从小就听父母口口声声地讨论“上火”问题。说相信吗?可是这些原理连我听来也实在与现代科学离得过于遥远。
正在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另一个朋友拿起手里的鸡块问我:“那这炸鸡块是属于‘水’还是‘火’呢?”
“嗯……炸的东西一般是上火的,”我其实并不能肯定,但是好像隐约听说过这么一说。
“沙拉呢?”
“清火的吧,我想。”我犹豫着说。
“蘑菇呢?”“意大利面条呢?”“番茄酱呢?”大家指着盘子里的东西一个个地问我,“到底怎样分辨哪种食物属于那种范围呢?”
我只好认输了:“我也不知道。”我闷闷不乐地说,“不过我想,区别大概没有那么精确。”
朋友们点了点头,但是眼里的疑问没有消除。
经过这头几次失败之后,我决定,只向别人解释自己真有把握弄得很清楚的中国事物,不然,无法自圆其说,不但我自己脸上无光,也误人子弟,尤其罪过的是,会弄得他们对中国文化误解再加误解!对,不能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了,讲的东西必须是自己说得清子丑寅卯的。没想到,这样的“自己真有把握弄得很清楚的”中国事物,寥寥可数!许多我从小耳濡目染、以为自己十分了解的“关于中国”的观念,仔细想来却都混乱模糊、似是而非,经不起太多推敲——我也糊涂了,我身为中国人,对中国的文化到底比美国人了解得多出多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敢再尝试向我的朋友们弘扬中国文化。
几个月后一天,我和朋友们吃饭的时候讨论童话对儿童的影响。“你小时候都读过什么童话?”一个朋友问我。
我小时候?“中国的小孩都知道《西游记》。”我脱口而出。
“啊,这是一本游记吗?”
“不不不!”我的兴致来了。我别的不知道,《西游记》里的故事可背得滚瓜烂熟,小时候看过连环画、电视剧,后来又读过原著。这可是个向我的朋友们炫耀中国文化宝库中文学瑰宝的好机会。
慢慢讲,不要急,先从简单的故事大纲开始说,挑他们比较能够理解的部分。
“《西游记》讲的是古时候一个叫唐朝的时代,一个和尚去西边很远的国家取佛教经典的故事。”
“啊,它像《圣经》一样,是个宗教故事。”朋友恍然大悟。
“嗯……不完全是。它更像是一个神话……也不太准确……算民间故事?好吧,先不管这些,让我先把故事情节告诉你。这位‘唐’和尚去取经,他需要保护,因为有许多鬼怪想要吃他的肉,好得到永生。于是权力最大的佛命令一位女神挑几个徒弟护送他去:一个猴子,一只猪,一个人和一条龙。那个猴子的法力最大,人称‘美丽的猴子王’,他一个筋斗能翻五万四千公里,拔一把毫毛能变出几万只小猴,并且有一根非常神奇的棒子,能够变小变大,平时像一根针,被他藏在耳朵里,随时可以拿出来变大,打退鬼怪(我没敢提他不由分说将妖怪打成肉酱)。而那只猪呢,本领也不小,力气特别大,不过他又懒又馋又好色,他的武器嘛,是一把耙子;那个人……姓沙,也会些法术,不过他没什么性格,而那条龙呢,变成了一匹马,让‘唐’和尚骑着走……”
天哪,连我自己都觉得越说越奇特。
“听起来十分怪异,”一位朋友犹豫地说。“中国的儿童真的人人都读这个,人人都崇拜那只‘美丽的猴子王’?顺便说一句,用身上的毛来生育倒不失为一种传宗接代的好方法,就像克隆……不过,他如果老生产小猴的话,身上一定光秃秃的。”
我一下子泄了气。弘扬中国文化的重任,还是让专家们来吧!我可真的担当不起!
第四辑 东方西方一个间谍怎么会露馅?
最近读到刘心武先生的短文《你怎样脱T恤衫》,讲的是中美习俗几个细微的不同。比如脱一件T恤衫时,中国人喜欢“剥皮”式的——用两只手拎住T恤的下端,然后把T恤“翻掀”过头,而美国人则喜欢“蜕皮”式的——揪住T恤衫后面的领口,把它提过头顶。再如吃排骨的时候,美国人干脆就放弃刀叉用手直接啃,而中国人则不管怎样也要用筷子。
文章很短,却诙谐生动,妙不可言,引起我浮想联翩。脱T恤衫的不同,我早已注意到了,值得加一句的是,这种脱衣的不同,一般局限在两国男士的身上。在我的观察中,美国的女士们脱衣时都是“剥皮”而非“蜕皮”式的。在我的感覺上,“蜕皮”式脱衣法显得太迫不及待,太豪爽阳刚,不太适合女性,而“剥皮”则显得文雅从容得多。我在新泽西州上高中的时候,甚至听到过同学们议论某位女生,因为她脱衣时一向是“蜕皮”而非“剥皮”,给人的感觉像是个冒冒失失的假小子。
而吃排骨时用手还是用工具,我看是因场合而异。如果是在高级一点的餐厅,再不拘小节的美国人也还是乖乖地用刀叉先把排骨上的肉剔下,再用叉子送进嘴里去,绝不会用手直接拿着送进嘴里大啃特啃。因此刘心武先生所提到的餐馆,必然不是特别高级的餐馆,因此他才得以看出中美习俗的不同。
不过,有几样食品,我确实没有见过哪个美国人是用刀叉来吃的,比如披萨饼、汉堡包和热狗。这几种食品外面都是松松软软的面包,没有油汁汤水,好像天然就是给用手准备的。我原来甚至以为,不管在什么场合,没有人会傻到会用工具去吃这种食品。
后来有机会到德国去学习和教课时才发现,原来德国人连披萨饼和汉堡包都是用刀叉来吃的!吃披萨饼的时候,他们先用刀叉把薄饼切成一块一块,再用叉子送进嘴里。吃汉堡包也是如法炮制,不过比吃披萨饼更为麻烦,因为在把汉堡包切成小块的同时,还得想法维持它“两片面包中间夹肉与蔬菜”这一模式,所以切与吃的时候都得小心翼翼许多——尤其是在最后叉起它的时候,要用叉子一下穿透面包与肉,在这个结构松散开来之前赶快送进嘴里。这个诀窍我总是掌握不好,不是面包掉了就是肉掉了,一气之下,只好把面包、肉与蔬菜分开来吃,完全没有了汉堡包的意思。
所以,套用刘心武先生文章中的例子,如果有两个一样金发碧眼的少年,要问我哪个是在美国长大的,哪个是在德国长大的,给他们一人一片披萨饼吧,我马上就可以告诉你。
当然,还有更为简单的办法:给他们一人一套刀叉,然后观察他们怎样用这些工具进食。德国人会用右手操刀、左手执叉,把食品切成小块后用左手的叉子直接送进嘴里。而美国人在一开始也是右手操刀、左手执叉,可是在切完食品后会把刀叉放下,再用右手拿起叉子来把食品送入嘴里。更有美国人干脆就左手操刀、右手执叉,于是中间的这步“换手”的程序也免了。
据说,二战的时候,德国纳粹就是用这种办法来识别美国派出的间谍——观察他是否用“欧洲”方式使用餐具,还是用美国人一贯的方式,坚持用右手持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