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研究二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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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研究二十一讲-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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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的宗教意识中影响最大,成为道教徒的基本信念的,是“因果报应”的观念。周作人曾对道教迷信传说中“雷击恶人”的种种记载,作过一番考察。他发现所谓“雷击恶人”之类“阴谴说”“在后汉时已很通行”,而讲报应最为厉害的则是明清笔记,这正表明方士思想对中国文人的逐步侵入。在周作人看来,所谓阴谴、冥报,不过是“补王法之不及,政治腐败,福淫祸善,乃以生前死后弥缝之”;更表现了文人的变态心理:“文人心地褊窄,见不惬意者即欲正两观之诛,或为法所不问,亦其力所不及,则以阴谴处之,聊以快意。”周作人尤其反感的是,“雷击恶人”的传说中充满了“惨酷刻薄”,周作人以为,这类“宗教中的恐怖”成分,一味制造“野蛮的新的战栗”,只会“使人心愈益麻木痿缩”,这是极为可悲的[36]。    
    但周作人对于道教并非只是简单地否定与批判。他曾公开著文对道教的正宗观念“以生为乐,重生恶死”的长生观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他说,“鄙人素无求仙的兴趣,但从人情上说,见人拜北斗,求延年,此正可谅解”[37]。周作人认为,道教的“本义”——对生命乐趣的执意追求,以及相信生命之存在,年寿之长短,决定于自身,并非决定天命,等等——“并不十分错”,“其后经士人歪曲”,才产生了种种弊端[38]。周作人写这篇文章时,已经是四十年代,可以看出,对于道教对中国国民影响的观察,他已经逐渐离开了五四时期的批判立场,而日益转向宽容与理解。四十年代周作人还写过一篇《无生老母的信息》[39]的文章——直到晚年,周作人仍然将这篇文章推荐给人们,以为是他最有价值的代表作之一[40]。这篇文章对于明清两代大量从道教中吸取营养的北方民间宗教红阳教崇奉“无生老母”及其“速成救赎说”[41]作了一番考察;考察的动机已经是“凭吊殉教的祖师们之悲运”及“稍稍了解信仰的民众之心情”,而考察的结论则是无生老母“孤独忧愁,想念着她的儿女,这与穷困无聊,奔走到她身边去的无知男妇,一样的可以同情”。周作人并且进一步阐发说:    
    客观的说,母性的神秘是永远的,在主观的一面人们对于母亲的爱总有一种追慕,虽然是非意识的也常以早离母怀为遗恨,隐约有回去的愿望随时表现,这种心理分析的说法我想很有道理。不但有些宗教的根源都从此发生,就是文学哲学上的秘密宗教思想,以神或一或美为根,人从这里分出来,却又蕲求回去,也可以说即是归乡或云还元。    
    [42]应该说,周作人用心理分析的方法从一个特定角度说明宗教与艺术的根源,是相当精辟、深刻的。这表现了周作人对人性、人的心理、情感的微妙部分的一种精微把握[43],但同时也流露出他对于“传统”的谅解、宽容、同情,以至归依。周作人本着意于探讨“无生老母”的信息,即从民间宗教信仰中探讨中国国民性,无意中也向世人透露了他内心隐蔽的信息,这很有意思,也是必然如此的。


第二部分第五讲 民俗学研究与国民性的考察(4)

    (三)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民俗学研究,特别是以五四为开端的中国民俗学研究,几乎天生地具有一种民族主义的色彩,周作人对中国人宗教信仰的考察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特性。但这仅仅是周作人民俗学研究的一个方面。对于周作人这样具有高度个性自觉的思想家,他几乎是本能地要把他的个性渗透于一切方面,民俗学研究也不例外。因此,他强调:对于民间歌谣、民俗的“完全的理解与尊重”,不仅要以发达的民族意识为前提,而且必须有高度自觉的“个人意识”[44]。这实际上包含了对民俗学及其研究的更深层次的理解与追求。对于周作人来说,民俗学研究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对客观存在的民俗的描述、解释、鉴赏,更是一种主观参与,一种内在的追求:要从“普通人民怎样活着”的客观考察中,探求一种最适合于自己主观性发展的理想的合理的生活方式[45]。——这才是周作人民俗学研究的重心所在,他的真正兴趣所在。    
    于是,周作人必然将他的研究重点放在“不胜记载的日常生活”,“为集体所共同实行并已经程式化了的生活方式”即“风俗”[46]的研究上。对于自己故乡的日常生活与风俗的深入剖析,则往往是他这类研究的一个切入点。    
    谈到日常生活,周作人自有一番独到见解——生活中大抵包含饮食,恋爱,生育,工作,老死这几样事情,但是联结在一起,不是可以随便选取一二的。有人希望长生而不死,有人主张生存而禁欲,有人专为饮食而工作,有人又为工作而饮食,这都有点像想齐肚脐锯断,钉上一块底板,单把上半身保留起来。比较明白而过于正经的朋友则全盘承受而分别其等级,如走路是上等而睡觉是下等,吃饭是上等而饮酒喝茶是下等是也。我并不以为人可以终日睡觉或用茶酒代饭吃,然而我觉得睡觉或饮酒喝茶不是可以轻蔑的事,因为也是生活之一部分。[47]人们很容易想起鲁迅说过的类似的话——我们所注意的是特别的精华,毫不在枝叶。给名人作传的人,也大抵一味铺张其特点,李白怎样做诗,怎样耍颠,拿破仑怎样打仗,怎样不睡觉,却不说他们怎样不耍颠,要睡觉。其实,一生中专门耍颠或不睡觉,是一定活不下去的,人之有时能耍颠和不睡觉,就因为倒是有时不耍颠和也睡觉的缘故。然而人们以为这些平凡的都是生活的渣滓,一看也不看。    
    鲁迅的结论是:“删夷枝叶的人,决定得不到花果。”[48]周氏兄弟都注重“人”的日常生活;周作人更注目于自然状态的“人”所本有的生活,未经任何价值判断的删选、修饰(在鲁迅、周作人的时代,这种价值判断必然带有浓厚的封建禁欲主义的色彩),因而是“全面”的,“平凡”的,也是更“本色”的。周作人的着眼点,依然是:人的本性的自然发展。    
    于是,周作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与风俗中,发现与肯定了两种生活方式:“动物那样的,自然地简易地生活,是其一法;把生活当作一种艺术,微妙地美地生活,又是一法”;而且,据说是“二者之外别无道路,有之则是禽兽之下的乱调的生活了”[49]。    
    应该说,周作人是从自己家乡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发现了“自然地简易地生活”的内在的美的。正像周作人自己所说:    
    绍兴中等以下的人家大都能安贫贱,敝衣恶食,终岁勤苦,其所食者除米而外唯菜与盐,盖亦自然之势耳。……咬得菜根,吾乡的平民足以当之……咬了菜根是否百事可做,我不能确说,但是我觉得这是颇有意义的,第一可以食贫,第二可以习苦,而实在却也有清淡的滋味……[50]周作人从故乡人民“敝衣恶食”的几乎原始的生活方式里,看出有一种“自然之势”,品出一股“清淡”之味(周作人还说过,要“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51]),这里蕴含着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正是周作人所神往的。    
    于是,故乡的每一种吃食都逗起了周作人的悠悠情思——我至今不希罕苹果与梨,但对于小时候所吃的粗水果还觉得有点留恋,顶上不了台盘的黄菱肉,大抵只有起码的水果店里才有,我却是最感觉有味,因为那是代表土产品的……所谓土膏露气尚未全失,比起远路来的异果自有另外的一种好处。[52]小时候故乡酒店里有一种“时萝卜”,“以萝卜带皮切长条,用盐略腌,再以红霉豆腐卤渍之,随时取食。此皆是极平常的食物,然在素朴之中自有真味,而皆出自酒店店头,或亦可见酒人之真能知味也 ”[53]。    
    在“上坟酒”中还有一种食味,似特别不可少者,乃是熏鹅……以醋和酱油蘸食,别有风味,其制法虽与烧鸭相似,唯鸭稍华贵,宜于红灯绿酒,鹅则更具野趣,在野外舟中啖之,正相称耳。[54]无论“素朴之中自有真味”,抑或“土膏露气尚未全失”,以及所谓“野趣”,既显示出原始文化的特征,又表现了平民文化特色;周作人神往于此,既是“乡情”的蛊惑,更是出自“返归自然”的欲求。    
    在周作人的追求中,还有另一面在,这就是他所说的“生活之艺术”,即“把生活当作一种艺术,微妙地美地生活”[55]。在周作人看来,“生活之艺术”的精义“只在禁欲与纵欲的调和”[56]。他引用蔼理斯的意见,解释说:“一切生活是一个建设与破坏,一个取进与付出,一个永远的构成作用与分解作用的循环。要正当地生活,我们须得模仿大自然的豪华与严肃”[57];“宗教的禁欲主义”当然应当“排斥”,但“禁欲亦是人性的一面;欢乐与节制二者并存,且不相反而实相成”[58]。这表明,在周作人所追求的“生活之艺术”里,包含着两个侧面:首先是对“自由”、“欢乐”,甚至“豪华”的生活享乐主义的追求,另一面则是“节制”的生活原则:即“防欢乐的过量,并即以增欢乐的程度”[59]。应该说,周作人的“生活之艺术化”这一命题包含了相当复杂的因素:它含有建筑在现代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基础上的生活现代化的要求;又表现了浓重的中国士大夫阶级的情趣与追求,这是周作人更为看重的。他因此而把“生活之艺术化”最后归结为中国传统的“礼”。事实上,周作人所神往的“生活之艺术境界”就是从中国传统生活那里吸取来的。周作人自己似乎也不讳言这一点,他说:“关于风流享乐的事我是颇迷信传统的”,因此,他“总觉得住在古老的京城里吃不到包含历史的精炼的或颓废的点心是一个很大的缺陷”[60]。周作人由此而发表了一番议论:    
    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61]周作人所神往的这种生活方式,显然打上了鲜明的贵族文化的烙印:它丰腴、精致而又无用,更注重内在的情趣;既安闲,又充满洞彻人世沧桑的历史感——这确实是我们通常称之为北京文化的历史特征。周作人因其在现代物质文明冲击下的失落感到惆怅,而这略带忧郁的情怀又为这类艺术化的生活方式增添了别一种神采。


第二部分第五讲 民俗学研究与国民性的考察(5)

    (四)    
    周作人在考察中国普通人的生活时,不仅关注于平时的日常生活,而且对于传统节日更表现了特别浓厚的兴趣。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节日”才以其绚烂的色彩更加鲜明地体现了周作人所追求的“生活之艺术”。而对于周作人,“节日”又是与童年时代家乡生活的迷人的记忆联系在一起的。周作人在他60岁生日前夕,曾这样回忆说——……我觉得很是运气的是,在故乡过了我的儿童时代。……本来已是破落大家,本家的景况都不大好,不过故旧的乡风还是存在,逢时逢节的行事仍旧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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