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宽的马车 作者:孙惠芬》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吉宽的马车 作者:孙惠芬- 第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光镶嵌在月光下显得有些苍白的脸上,一动不动。我的血迅速的在体内冲撞,我的手轻轻地抚向她的后背,企图在那里找到下手的可能。可是还没有伸出去,又缩了回来,因为在她一侧身的时候,月光打进了她的眼睛,于是,星星一样的光芒从她倔犟的眼神中折射出来,如同商店里看到的那颗
  钻石。它的光芒虽然不像钻石的光芒那么尖锐,可我还是感到了什么,使我的两只手不由得找到了另一个去处——从半空收了回来抱住自己。
  然而,就是这个瞬间,许妹娜有了动作,她动作,不是冲我,而是冲稻草,她动作,不是用手,而是用脚,就像一个演杂技的人在展示她脚上的工夫,没用上一分钟,她把笼罩在她四周的稻草一遭踢下车。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斗争,我冲撞在体内的血接受了某种暗示,一下子变成洪水猛兽。我跳下车,把稻草重新扔到车上,之后跳上车,重新寻找我的许妹娜。
  我的许妹娜,你再也跑不了了,你眼里就是射出弓箭我也不会在意了。事实上,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她。因为此时,急于寻找的人不是我,还有她。她手脚并用,胡乱地在草捆间翻腾,悸动不安的样子,就像一个困在洞里的小兽急于找到一个出口。出口当然不在明处,而在有着重量的黑暗的地方,当她终于搂住我的脖子,一片潮湿的、又凉又滑的物体顿时磁石遇到铁屑似的紧紧吸住了我的嘴唇。到底谁是磁石,谁是铁屑,我说不清。我的两只手,在最初的一瞬间简直排不上用场,因为太迷恋嘴上的吮吸了,那股又甜又咸的溪流吮进我的喉口,我已经抖得不成个儿。我的手握住两棵稻草抖动的样子,一定像稻草人随风飘动的假手。
  当然,后来便不一样了,后来,我们的身体相对平稳下来,是说在无比的激动中,我感到许妹娜有了某种变化,那种因为某种意识的参与而不再执着了的变化,当感知到这种变化,我的手突然苏醒过来,变成了横扫一切的魔掌。我先是板住她的肩,努力将她侧着的身子翻过来,而后,用力掀开她的衣服,让她那柔软的、曾被女人们占领过的神秘的高地浮现出来。可是,当那神秘的高地不再神秘,月光下现出了草梅尖尖一样的颜色,许妹娜嗷叫了一声。
  开始,我还以为她是为了阻挡,如她由来以久的倔犟,可是错了,她真的变成了一只小兽,一只受到挑逗再也安耐不住了的小兽。她反扑过来,不但把她赤裸裸的奶头送向我,还帮我扯开了挡在我们之间的衣服。
  这是一个怎样令人销魂的月夜呵,把我懂事以来做过的所有美妙的春梦加到一起,也抵不过这一个夜晚的美妙。这么说,并不是说在我那重复到来的春梦里,只有一个虚幻的肉体一片模糊的潮湿,而不像眼下这么真实、质感,不是。我是说,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大这么圆的月亮,没有见过这么多这么耀眼的星星,它们挂在银河两岸,静静地俯瞰着大地,照耀着我们,让我觉得,我就是一颗耀眼的星,我闪烁在大地上,升起在大地上,可以说就是最亮那一颗,因为许妹娜在欢娱时刻喊出的那一嗓子一直在我耳边回响——申吉宽。
  我,申吉宽,这个让我讨厌了三十年的名字,在那一刻放出了奇异的光彩。挂在电线杆子上的不是日头而是月亮,月亮的光辉撒满了无边的现实。在这现实里,吉宽不但不憨不笨,还与一只小兽进行了疯狂的角逐,最后将它乖乖搂在怀里。在这将一只小兽乖乖搂在怀里的现实里,繁星闪烁的光芒再也不像
  钻石的光芒那样尖锐了,它宽广、和缓,清柔似水,月亮的光辉仿佛一汪深不可测的水,再尖锐的物体都会在它的浸泡下变得柔软。
  月亮走,我也走,这绝不是一首歌里唱的,而是笼罩着我和许妹娜的那个无边的现实中的又一个现实——我的老马,在我没有任何暗示的情况下,居然慢慢地起程了。也许是它饿了,它尊重了自己的现实,我一天了也没喂它草料了,可是这真的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它的现实,正好搭载了我的现实,我们各享其成。它走,我们也走,我们走,月亮也走,我们和月亮一起,走在一个梦幻般的世界里。我的前生有了怎样的修行,才为我创造了如此的福分!

  第三章 出嫁 
  6
  实际上,那个潜入我生命的梦幻般的夜晚,真就成了我生命里的梦幻。在那个夜晚就要结束之前,许妹娜站在离车两米远的地方,用冰冷的显得有些陌生的声音跟我说:“吉宽哥,从明天开始,你再也不用拉俺了,再有三天,俺就结婚了。”
  她说出的,不过是邮局打通那个电话之后一直要跟我说的话,可是,当时没说,这句话再度出口,就不是简单的一句话,而是拉响在我身体里的重磅炸弹,我甚至听到它在我心底炸开时的那声剧烈的轰鸣。她当时没说,本是我的阴谋,可是,经历了那样躁动不安的白天和那样月光如水的夜晚,我把这阴谋完全写在了许妹娜身上。我就像一只丢失了刚叼到嘴里猎物的野狗,在寂静无声的屯街上大喊:“为甚么这是为甚么——”
  可以想见,一只野狗的嚎叫是如何惊动了那些正在安睡的家狗,它们的叫声不但把鸡吵醒了,把天吵亮了,还把歇马山庄吵得人声鼎沸。第二天,几乎是全街人都在谈论一件事。
  “夜里是狗叫还是人叫?”
  “好像又是狗叫又是人叫!”
  正在做早饭的母亲,跟院子里走来的什么人说:“他后半夜才回来,谁知他上哪去了?”
  这时,只听二嫂的声音响在院子里:“上翁古城啦,人家许妹娜大后天结婚,他拉人家去办嫁妆回来走错了道。”
  消息传播居然如此之快,可见许妹娜昨天的丢失,是怎样惊动了村里的人们。事情一定是这样的,二嫂亲自制造了那个秘密,夜里,她就和许家人一样,深受熬煎一夜没睡,听到狗叫,她一早就跑到了许家。而为了有效地封锁那秘密里生出的秘密,许妹娜在报出那个让所有人都震动的新闻之后,编出了走错道的谎言。实际上,有三天后结婚的新闻垫底,有没有谎言都不再要紧了。人们的热情,尤其二嫂和吕素娥,早就被新的日程添满了。二嫂走进我的家门,对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只字不提,在堂屋大声跟母亲说:“快叫吉宽起来,后天许家安桌请客,他还不得去帮忙!”
  母亲赶紧附和二嫂:“可不得去帮忙呗,许家能有这一天,可是大事!”
  我知道母亲指的大事是什么意思,在她心里,许家和我们家一样,都属于那种被人看不起的、日子过得没有气象的人家,而歇马山庄日子过得最红火的倒置房里的本家三婶,正是她的妯娌。妯娌是天生的敌人,要是妯娌之间的日子还有什么差别,那暗中的较量就无时不在了。许家也有了这一天,鸡窝里飞出来金凤凰,等于给所有的鸡窝都长了志气。二嫂正是了解母亲,才一进门就大呼小叫。
  不过,母亲没有马上叫我,母亲痛恨我的懒,也最心疼我的懒。她主要是心疼我没有老婆。她没有老婆的儿子惦记上了人家的老婆,这她万万没有想到。
  整整两天,我没有离家,我把我埋在土炕上的被子里,以感冒的名义。我不愿干活,因为不愿干活而不愿过白天,可是大白天的躺在炕上还是少有的事,如果我还想偷懒耍猾,那一定是赶着马车上山下田,不管躺在车上,还是躺在地垄里,总之要在野外,我不愿意看到七十五岁的母亲整天为我忧愁、叹气。母亲常常是一看到我就不住地叹气。仿佛家里有一个光棍儿子是她最大的心病。然而,在一只乖乖的小兽就要永远地离开我的时候,我根本顾不得那么多。我只有老老实实躺在家里,才能真实地感到她的存在,就像某个时辰,我只有静静地不说话,才能感到一种气息的存在一样。她的嘴唇,是那么凉滑,就像秋后才从山上采下的蘑菇,她的胸脯,是那么滚烫,恍如被阳光爆晒的马背,而她的呼吸,她湿漉漉的肌肤,简直让你魂不附体。在被窝里,我一遍遍温习着我的魂不附体,我用被盖住脑袋,将自己深深地陷入黑暗中。黑暗的最大好处,是会让过去的时光重现,而在那重现的过去里,黑暗却远离了它混沌不清的本意,使许多事情呈现了立体的面貌,比如翁古城商店里的
  钻石,马车上散落又隆起的稻草,不但如此,它还使那立体的面貌有了透明的色彩,比如那钻石上闪烁的星星一样的光芒。然而,当这星星一样的光芒驱逐了被窝里的黑暗,我居然一个激灵,猛地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我爬起来,看着窗外的土墙,土墙上的枯草,看着挂在枯草边上的萝卜缨子。那萝卜缨子,是母亲的杰作,她会在它们正成长时把它们生生扭下来,然后放在墙上晒一个秋天,让它们干枯,保持着永远的嫩,没菜吃的时候,她就把它用水泡开当菜吃。曾经,我和母亲一样,对这一挂挂干菜有着特殊的好感,似乎它们那不规则的卷曲的叶子里,蕴藏着某种沉静的、有如日光一样亘古不变的东西。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个上午,当我从黑暗中爬起,看到墙头上一挂一挂干萝卜缨子,我有一种强烈的刺疼感,仿佛它们身上沉静的、亘古不变的气息,正闪烁着钻石一样锐利的光芒,照见我身上从未有过的自卑。
  不久,我的二嫂从
  钻石的光芒里来了,她显然不了解我的疼痛,脸上的酒窝里盛满了喜庆。她和吕素娥从没什么交往,就因为那天把许妹娜拖上了我的车,就一不小心把自己弄进许家的欢乐里,就像我跟许妹娜毫无干系,就因为二嫂把她拖上我的车,就陷入了眼下湿漉漉的痛苦里。其实此时此刻,不用任何附加条件,仅仅二嫂酒窝里的喜庆,就足以淹死我。可她在屋外和母亲说了些什么之后,过来跟我说:“吉宽,许妹娜让我来叫你,她说你一定得去,你相当于她和小老板之间的媒人,要不是你一天一趟拉她打电话感动了老天,没准这事成不了。”
十一
  我不知道这话中的哪一部分伤害了我,它至少说出了这样一个事实,我是一个局外人,和许妹娜之间毫无关系,我和许妹娜的所有关系,只是赶车的和坐车的关系。我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二嫂,我的目光里一定有着二嫂所不认识的冷漠,因为二嫂迅速收回酒窝里的喜庆,眉梢上飞来了曾经感染过我的忧伤。二嫂以为,我的冷漠,来自于一个光棍在别人欢庆时刻的借人度已,这无疑更进一步伤害了我。我说:“二嫂,你告诉许妹娜,我不过是个赶车的,用不着她那么客气。”
  我的语气很重,是那种一字一顿的,可这赌气的话,反而使二嫂更加误解,二嫂说:“没准用不了几天,咱也结婚。”
  见无论怎样都说不清自己,我只有掀开被,忽隆一下又躺了进去。
  7
  真正爬出被窝,走出家门,还是在许妹娜结婚的正日。所谓正日,就是安桌摆酒席的第二天,这一天,小老板要亲自开车来歇马山庄。我爬起来走出家门,不是想看一看小老板是一副什么德行,也不是想看看许妹娜穿上嫁妆是什么样子。小老板肯定不怎么样,个子不高人也不洋,许妹娜也肯定不会怎么样,因为他的小老板根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