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乞丐调查 作者: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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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乞丐调查 作者:于秀-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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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用我操心,我娘在家里给两个上学的孙女做饭,全家就我一个人在外边跑也就够
吃的了。
    虽说做乞丐不是个太光彩的事儿,可是够吃够喝的我也没有别的要求。我站在街上
总是把假肢取下来,再用沾满红墨水的纱布把膝盖那儿裹起来,这样看上去挺碜人,赚
的钱也比原来多多了。
    其实,主作证,我也没骗人,我的确是个残废人么,我这也是跟着别人学的这也叫
技术吧,干我们这行的有的是技术高的人,我旁边那个老头,硬是哄着他孙子躺在他怀
里睡觉,从早晨睡到晚上,那孩子一动不动,看上去真可怜,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亲
孙子,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一天到晚的总睡觉让人觉得不太正常,可是没办法,这样
才能赚到钱呵。
    还有一些更斜门的,专门到乡下拐小孩子,然后,把孩子弄残了,带到街上去讨钱,
这些人才是没有人性,我在这一行里混的越久,越觉得害怕,越觉得人为了钱真是什么
都肯干,特别是乞丐。
    他们什么都没有,所以胆大的惊人,有的看上去很可怜,其实暗地里比谁都坏,我
一直觉得这是个不正常的圈圈,可为了活下去我已无法摆脱掉这个圈圈。
    这时候有人来找我传教,我觉得我根本不够资格信教,可传教的人说所有的人都是
上帝的孩子,主欢迎任何人加入这个大家庭里来。
    我半信半疑的来到教堂参加礼拜,果然、没有人嫌弃我,他们都叫我沈兄弟,牧师
也对我特别慈爱,我想我终于找到可以帮我的地方了,不是生活上的而是心里面的。
    我念过几年书,因此,圣经还是看得懂,我背圣经背得入了迷,我从来不知道主有
这么好,距我这么近,我觉得主对我很照顾,所以,走到哪儿也不觉得孤单了。
    现在我娘和三个女儿全信了主了,平常我们在家里做祈祷,星期四和星期天我就到
教堂里来参加礼拜。
    我原来除了乞丐圈里的人没有朋友,可现在在教堂里认识了不少朋友,刚开始知道
我是乞丐他们不怎么大理我,可牧师一再的表扬我,说我背圣经背得好,慢慢地大家在
一起说开了话。
    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做了乞丐,要是我现在是个健全的人,我说什么也不会走这条路,
这要饭的差使不是个好滋味。而且,现在越来越不好干了。
    我也不知道这北京城是怎么了,到处是乞丐,大的,小的,老的少的,乱得也真够
可以的。
    我每天在街上都小心翼翼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飞来横祸,我已经给整怕了。
    只有到教堂来,我才觉得我活得象个人,我是个人。而白天我在天桥上的时候,我
只想自己是条狗,是条被打断了腿的狗,除了想让过往的行人可怜可怜我,别的我什么
也不想。
    所以,我喜欢到教堂里来,这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比我女儿出嫁都重要。
感谢主,如果不是主的仁慈,我沈增福也没有今天,感谢主,感谢主,我得救了。
    采访者思绪:
    满脸伤疤与皱纹的重迭,又黑又瘦的沈兄弟对“主”充满了感恩戴德,让人不由叹
息信仰的号召力。
    这个在天桥上已经盘桓了五。六年,越来越把乞丐这个职业做得象技术工人似的残
废人,满身又让人同情又让人提不起情绪的气息。
    这种味道已经渗透到他的骨头里,使人远远的就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能干些什么。
    不管“主”给他带来了什么样的好运,他总说自己“得救了”,这让我心里一阵阵
悲哀,人呐,人。
    也许长期的乞丐生活已让他们变得很畸形。他总说自己在那个圈圈里很难解脱,所
以他要用宗教来麻醉自己,安慰自
    实际上人的生活氛围很重要,在那样一个非正常的社会阶层中生存,扭曲是很平常
的事儿,我很庆幸沈兄弟让他的女儿都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否则悲剧无法收场。
    这让我想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当时如果沈兄弟不上街乞讨的话,他会不会还有
别的路可以走?没有人会回答这个问题,但是,能够引起思考也算是问题有效。
    是的,正如沈兄弟所说,街上的乞丐是越来越多了,各种各样的伤残,憨傻,老迈,
都在街头展示,让人们视线所到之处都有点不知所措,更何况腰包已被掏空。
    为什么会这样?
    我有过很多思考,排除所有的因素,即便是乞丐已成为我们国家自发形成的产业之
一,那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法。
    不是已经有“性产业”这样的称谓了吗?如果乞丐的队伍还在这样壮大下去,那社
会环境将沦为失控,而人文环境更将不堪没想,我不知道是否已有人看到了这一点。
    但是很清楚“围追堵截”将毫无意义,因为,玩捉迷藏是乞丐们的看家本领,清理
也只能是赶走一批再来一批,生命力旺盛是这个阶层长期发展的本钱。
    就我个人的看法,对于这种现象还是要用制度来保障。
    社会保障系统的建立健全和全面启动也许会解决一部人的问题,但就我的调查来看,
乞丐如城市身上的毒瘤,随着城市的生长而生长。随着城市的膨胀而膨胀。
    他们靠汲取城市身上的营养而活着,却为城市制造大量的垃圾,这是个让许多国家
都头痛的痼疾。
    对此,有时候社会也无能为力,这倒是事实。




第八章

    有人说河北的沧州是中国乞丐的集散地,全国各地的乞丐都来到这里寻找组织。跟
我说这话的人,叫阿华,是个站着没有别人坐着高的侏儒,他现在的身份是北京某夜总
会的特型演员,可是十几天前,他远在河北沧州的街头出没,沿街乞讨。
                  ——从乞丐到夜总会高潮时的男主角的侏儒阿华

    认识阿华是在朋友投资30多万装饰的刚刚开张的夜总会,那天,他是在夜总会的午
夜高潮时登台的,不足1米长的身躯光一张脸便要占去30公分,他的“酷”样子把舞池里
的男男女女给震住了,令人吃惊的是他有一副非常象刘德华的歌喉。
    不用说一曲《忘情水》倾到了所有的女孩,而《最近比较烦》又让所有的男孩子同
声附和,这个潇洒的小侏儒成了夜总会的主角。
    正在给朋友凑场的我悄悄问,“他的出场费?”
    朋友伸出三个手指
    “月薪三千,怎么样够酷吧,为了找这么个人我费了多大的劲儿,最后跑到河北沧
州,这小子正在街上又蹦又唱,一下子让我给看中了,果然是块料,是吗?”
    “噢,他是卖唱的?”
    “连卖唱也算不上,就是一帮侏儒乞丐,要饭的。”
    “怎么还有别的侏儒吗?”
    “当然,他们一大帮呐,我挑了四个到北京来,那三个还没登场,我指望阿华给我
的夜总会弄个满堂红时,再让那三个亮相,这就叫特色,现在投身娱乐业,没有点新鲜
刺激的玩意儿是不成。
    为了阿华,那一阵儿我泡开了夜总会。
    阿华终于没有辜负朋友的愿望,他的歌喉,他的幽默,他的俏皮,甚至他的黄色小
品都博得了满堂喝彩,阿华迅速在蹿红。
    蹿红的阿华神气的穿着背带西裤把那三个侏儒兄弟带出了场,果然,夜总会火了。
    约阿华聊天成了个挺费事的事儿,好在朋友也还大方,大概他也希望借我的笔把阿
华好好“传奇”一下,为他的夜总会锦上添花,所以,在一个下午我与阿华相约在显得
安静,寂廖的夜总会大厅里。
    阿华抽得是雪茄,这让我对他印象深刻。我以为如今有不少女性崇拜者的阿华会讨
厌提起往事,可他的性格果然有一股江湖味的豪爽。
    我说:
    “阿华你最近很红呵,见你都得提前预约。”
    阿华说:
    “这有什么,以前我在沧州地面上混的时候,比这红多了,而且,我们有一大帮子
人。”
    “噢,你是沧州人吗?”
    “你看我这身板,像是河北人吗?你不觉我的脸上带着江浙一带的某种清秀吗?”
    阿华说着还做了一个亮相,我轻轻笑了。阿华果然可爱,虽然,他的怪有点让人不
忍目睹,可因为他的俏皮,我有点习红惯了。
    “真的,我跟你说的是实话,我的妈妈是无锡人,而爸爸是宁波人,我出生在宁波
的乡下,我们兄妹五个,我排行老三,所以在乡下老家他们都叫我小三子,而阿华是我
自己起的艺名。
    我这个人生来就怪,在娘胎里面呆了12个月才下世,到了九岁便长这么高,现在29
岁还是这么高,我的哥哥。妹妹都很正常,他们说我这是侏儒症,一辈子就长这么高了,
我听了以后特别伤心。
    我们乡下生活特别苦,家里种了几亩水田,口粮刚刚够吃,我的哥哥。妹妹很早就
出去打工,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跟爸爸,妈妈。
    



    我20岁的时候还在学校的小学里上五年级,我功课不行,但唱歌跳舞样样出色,小
学毕业证拿不到,自然就一直读,那一年暑假,我们村里来了一个剧团,乱七八糟的节
目挺热闹,我最喜欢站在台上表演了,因此他们走的时候,我给家里留了张条便跟着走
了。我对父母说,我要出去挣大钱。
    这一走就是九年,从那会儿到现在我再也没回过家,家里人也许会认为我死在外边
了,事实上我真的是九死一生。
    刚开始我跟着那个剧团还在乡下转来转去的演出,可到后来团长跟一个女孩好上了,
团长的老婆一气之下带着所有的钱不知跑到哪儿去了。全团的人连饭也没得吃,工资不
开,大家都罢演,团长只好宣布剧团解散。
    那会儿我们刚好走到萧山县,离着上海很近,我从来没有到过上海,便约了几个剧
团的伙伴来到上海。
    可是上海太大了,刚刚走上街没多少时间,他们便不见了,我一个人被孤零零的扔
在了上海街头,他们把我唯一的一点钱也拿走了。
    我在上海两天两夜没有吃饭,最后实在饿得受不了我跑进了派出所,告诉警察我的
钱包被人偷了,上海的警察还蛮和气,他们先给我买了小笼包吃,然后,把我送到了收
容所准备送我回宁波。
    一想到要回家,我吓也吓死了,我想父母肯定不会饶了我,回去还要下水田,说什
么我也不想回家,我跟收容所里的几个人悄悄跑了出来,跟他们混了几天,我发现他们
都是乞丐,专门在上海的豫园,城隍庙乞讨,他们要我也加入,我想想这太给家里丢脸
了,我本是想出来赚大钱的,怎么可能做乞丐。
    可见我不肯做,那几个人翻了脸,把我打了一顿,扔在墙角几天不管,最后,我实
在饿得不行,只好答应他们也到城隍庙做了乞丐。
    那时我们几个人讨来的钱全部要交给年纪最大的那个乞丐,他每天给我们吃三顿饭,
一个月给1元钱的零用钱,而他自己则每天在街上闲逛,有时候还偷别人的包。
    我暗暗的想跑,可又不知到哪里去,只是每个月把那1元钱存起来,塞在鞋跟里,等
着瞅机会逃。
    终于,有一次,那个头带我们到火车站去讨钱,我趁他不注意溜进了车站里边,稀
里糊涂混上一列火车便逃掉了。
    结果这一下子便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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