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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因为劳伦斯与杰茜性生活上不甚愉快,另一方面劳伦斯追求伦敦的两个女教师遭到冷遇,因此劳伦斯感到备受伤害,对恋爱和婚姻开始抱更为实际的态度,姑且像普通百姓一样为成家而结婚。可露易的父母是实际的,他们不愿意女儿嫁给一个身无分文的穷教师,希望他们能勤俭度日,攒些钱再结婚。此时年仅25岁的劳伦斯已经出版了自己的长篇处女作《白孔雀》,成了一个声誉鹊起的青年作家。他有信心一边教书一边创作,尽快攒够钱结婚。据说那笔婚礼费用是150英镑。不要忘了劳伦斯的年薪是95镑,自己穿着打补丁的衬衣和破旧的靴子勤俭度日,要攒够这150镑并非易事,需要狠攒几年才行。
这个未来风靡世界的小说家似乎就要安分守己地攒钱成家过日子了。露易此时满心欢喜,向同事们展示劳伦斯的新作《白孔雀》,等待着成为他的新娘。作为未婚妻,她亦十分传统地承担起了“内当家”的责任,特别对劳伦斯的财务支出严加管束。而劳伦斯此时盼望的是婚前就能和露易同居。但传统的露易拒绝这样。她那传统的父母对她看得更紧,连她和劳伦斯单独外出度假都不允许,甚至要求一同前往。此时的劳伦斯在两性交往上陷入了更大的困惑之中:与杰茜的苟合让他没有感到性爱的愉悦,他急切地盼望与露易结合,以真正体验性爱的欢娱,可露易却是坚定地保守而固执,拒绝婚前同居。而另一方面她却时时以妻子的姿态催着劳伦斯加快写作和出版作品(即《儿子与情人》的初稿),以期早日举行婚礼。这种情形让劳伦斯感到尴尬,时而会向露易发火,称自己“不是写作机器”。当露易质问他《菊香》的10镑稿酬何以无影无踪时,劳伦斯的忍耐达到了极点,大为光火并愤然向露易交出了花销账单。一对尚未婚配的男女为10镑钱的事像夫妻一样争吵,实在教人感到不伦不类。在这种情况下,劳伦斯想摆脱露易也是自然的事了。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对婚姻和性爱的观念大相径庭。有人推断,如果开朗大方的露易在性观念上持开放态度,与劳伦斯婚前同居,或许这将是一桩成功的婚姻。
但他们的情缘终归浅薄,是一开始就注定短暂的。那年冬天,严重的肺炎袭击了劳伦斯,让他几乎命丧黄泉。大病不死,医生忠告他要么终生不娶,要么晚娶,至少长时间内不得行房,以免早夭。这似乎是上帝的旨意。劳伦斯顺水推舟,干脆请求露易“放弃”他。性情刚直的露易本就不谙世事,赌气断绝了与劳伦斯的交往,从而把劳伦斯推向了弗里达的怀抱。待到露易得知了劳伦斯与弗里达的浪漫,后悔已晚。事实上她在傲慢地“放弃”劳伦斯之后不几天,就后悔了,赶紧写信请求劳伦斯原谅她,要求重修旧好。但劳伦斯没再回头。后来劳伦斯对别人说,如果当初露易表现得伤心难过,他恐怕就难以坚持分手了。看来有时一念之差真是能决定命运。
她和劳伦斯断绝了书信来往达18年之久,直到劳伦斯在法国旺斯去世。她毅然去了法国赶赴劳伦斯的葬礼,但她没有加入吊唁的人群,只是默默地远离人群,独自垂泪。弗里达的女儿记得她看到了挥泪的露易。后来她又到劳伦斯在法国的墓地去凭吊过,她甚至到康沃尔海岸边上的特拉嘎森村劳伦斯和弗里达居住过的石头房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以寄托自己未了的情思。但往事终成追忆,那份没有开始也没有结尾的爱情让露易终生悔恨不已。她一直独身到52岁,才嫁了人。她一直保存着劳伦斯的书信,可能是要写回忆录,但终归没有动笔。后来她和劳伦斯的通信被后人结集出版了,成为珍贵的史料。
2001年的夏天,我来到康沃尔,这里没有什么人知道特拉嘎森,我是到旅游问讯处才得到了大致的方向。我终于在大西洋边上的一片灌木覆盖的沼地中找到了劳伦斯当年自我流放居住的那间号称“美人鱼居”的小楼。那真是个远离尘嚣,天蓝水净地老天荒的地方。这里有着无比绮丽的景色:湛蓝无垠的大西洋岸边是漫坡的紫红石楠花,恰似一块厚重的绣毯铺展向海边天际。这就是我翻译过的劳伦斯小说中的石楠丛!这种植物覆盖了康沃尔大地,皮实茂盛得很,其花质朴憨厚,就像我们北方大地上的马齿苋,俗称“死不了”。但只有在这海边悬崖的山坡上,它才开得这么盛。劳伦斯蛰居的那座小楼就与这原始艳丽的景色近在咫尺,俭朴的农家石屋依山临海,深陷在野灌木丛中。劳伦斯给这房子起的雅号是“美人鱼居”,因为据说附近的海底确实有美人鱼出没,在夏夜里,能听到她们一家人的歌声。现在仍有人家住在劳伦斯故居里。隔壁的房子里住着一位从中部退休来的老人,他的房子仍保留着当年劳伦斯给起的雅号“罗南尼姆”,这是劳伦斯努力联络一批文人艺术家成立的一个远离红尘的理想村落的名字,但终归人们抗不过现实的压力和诱惑,没人响应,劳伦斯只能将这房子命名之,算是了却一桩心愿。这个词原文典出《圣经》,是希伯来文,意为: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
在这粗犷美丽的地方生活肯定是寂寞的,尤其是在夜里,漆黑如墨的天地间,只有这几间小屋的灯光燃烧着一点人气。咆哮的大西洋,如注的暴雨和冬天的风雪,能把人逼疯。我无法想象,露易一个人独自居住在这里好几年,支撑她坚持下来的是什么。是对劳伦斯的爱吗?只是这份强烈的爱来得太迟了,当初她可以说是少不更事,后来才发现自己错过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金子一样的东西。
从另一个角度说,或许这场短暂的罗曼司本来就是劳伦斯权宜之计的结果。正如前面谈到的,他们的突然相爱,是缘于劳伦斯母亲的病危和死亡,劳伦斯是在母亲即将撒手人寰时握住露易的手的。他们的爱情让我想起《恋爱中的女人》里杰拉德与戈珍的爱情,那是杰拉德的父亲缠绵病榻,杰拉德内心无比空虚时的权宜之计。劳伦斯那个时候和杰拉德一样内心空虚冰冷无助,是露易的出现偶然填补了他情感的空白。而劳伦斯似乎从来就没有特别认真对待过露易,露易在劳伦斯的一连串女人中似乎是叨陪末座的角色,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而已,一直到劳伦斯和所有别的女人都断了缘分,他的生活中才有了露易的地位。他们的交往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劳伦斯的心决不会被一个家乡的女孩子拴住,这一点无论露易还是杰茜都没有及早看清,她们是小有才华的知识女性,但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和一个心性高远的文学天才恋爱着。这个小地方和小地方的女人注定只能做劳伦斯的背景。一个天生贵族气的贫儿,降生并成长在如此平庸的环境中,注定要酿成这样的悲剧。他和这个现象的世界只在最表层的意义上沟通着,内心却生活在别处。平凡的女人们爱的是他现象的躯壳,她们永远无法触及他的灵魂,遑论灵与肉的结合。
即使当初劳伦斯回心转意,他和露易也不会幸福。露易这样传统的女性无法和疯癫的天才劳伦斯白头偕老,劳伦斯也不会容忍和一个小家碧玉相伴终生。以他内心的狂野,神经质的脾性,注定只能和同样神经质的弗里达在争吵和温存此起彼伏的生命波浪中沉浮。他们之间的结合是“非人的”结合,皆因他们不是世俗的人。只有半疯半癫才是他们正常的状态。人生如戏,戏若人生。劳伦斯与弗里达结合后的18年,就是这样在忽醉忽醒中走过的,爱时如胶似漆,恨时睚眦必报。弗里达甚至在与劳伦斯同居时就红杏出墙,婚后更是难守贞操。劳伦斯亦难感情专一。但他们爱着,几次欲分手而不能,最终劳伦斯还是死在弗里达的怀抱里弗里达手握着劳伦斯的脚踝慢慢地感触着他生命的潮汐退去……这样的非常境界,是杰茜和露易难以想象的。可她们偏偏与这样的“非人”相遇相爱,这是造化的悲剧。还是劳伦斯的妹妹阿达最了解哥哥,她得知劳伦斯与露易分手后安慰露易说:如果她是露易,她决不会和劳伦斯这样的男人结婚,除非他是世界上惟一的男人。
但露易和她的家乡成了劳伦斯如此重要的小说的背景,这是考索村对劳伦斯想象力的滋润和丰富,也应该说是劳伦斯给考索村最好的回报。劳伦斯喜欢的象征是《圣经》中的一段话:上帝的儿子与人的女儿相遇。从某种程度上说,劳伦斯是文学的圣子。而露易们则是人间的女儿。他们永远不能走到一起。露易们的悲剧告诉人们:人的女儿须远离那些各式各样的“圣子”们,他们如若发生情恋,它多半是star-crossed and ill-fated。 悲乎!
第三章 诺丁汉诺丁汉
这些年国内国外走了不少地方,大大小小的城镇喜欢甚至热爱的少说也有十几个,但严格地说,这个世界上,我真正了解的只有两个城市。一个是我自己的故乡,一个是劳伦斯的故乡。我的故乡,一个从明朝开始成型的北方古城已经在前几年的“现代化”建设中彻底被消灭了其古城特色,成了一座与任何平庸的新城市无甚区别的人口密集的居住地了。我心中珍藏的只是那个明清风格的古城和城外那条清溪,我心中的故乡与现在这个在故乡遗址上重建的城市大相径庭,我只能在小说里还原它了。而劳伦斯的故乡,我通过研究,了解了一百年前它的过去,现在我身临其境,居然发现我看到的那个旧照片上的城市基本旧貌依然。这让我感到莫大的欣慰。它简直是一座露天的历史建筑博物馆。我不禁感慨:如果不是翻译研究劳伦斯,我肯定不会来诺丁汉,即使有机会路过这里,也不过走马观花匆匆而过,决不会“走进”它,更不会细读它。世界上的好地方很多,就像地下的金子,或失之交臂,或无缘相识。走近了,走进了,相逢了,相识了,甚至对此生出情结,都是造化使然。我感谢劳伦斯,他的作品促使我细读了故乡小城之外的另一个小城市,为此我感到我心中有了两个故乡。这样的感觉特别踏实。
翻译劳伦斯的《恋爱中的女人》和《虹》等一系列以诺丁汉城乡为背景的小说,从书中了解的一百年前即20世纪初的诺丁汉是一个有轨电车穿行其间的灰色古雅小山城,有一两条繁华的主街道,商贾云集;有庄重的旧大学,壁垒森严如同教堂;山坡上有高档的洋房住宅,有火车通往伦敦,其余的是灰暗的窄街,光洁的石子路;还有世俗嘈杂的集市。城外有运河通往附近城乡。《虹》里汤姆·布朗温带小安娜逛的牛市也在诺丁汉,那种农民的狂欢场景让劳伦斯写得活灵活现。这座城像世纪初的任何中小城市一样,是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交汇点。
一进城,扑面而来的就是古色古香的老房子。教堂林立,错落山坡上,城市依山(丘陵)而建,起伏的马路,两旁是开间很小的店铺,让人想起狄更斯笔下的老古玩店。揉揉眼,不信这座维多利亚式的旧城就是诺丁汉,跟我看过的旧照片别无二致。
据说这样的场景已经是经历了1960年代商业开发的劫后残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