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典情爱小说文丛--红杏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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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典情爱小说文丛--红杏出墙-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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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他们上楼后都坐了一会儿,目光茫然,嘴唇发白。沉默了一会后,洛朗好像突然从梦中惊醒似地问道:    
      “那么,我们不睡觉吗?”    
      “不,不,我们当然要睡觉。”泰蕾斯战战兢兢地回答道,仿佛她挨了冻似的。    
      她站起来,并伸手去拿玻璃水瓶。    
      “放下吧,”她的丈夫惊呼道,并且竭力使声音显得自然些,“我来准备糖水……你去料理你的姑母吧。”    
      他从他妻子的手中把玻璃水瓶夺下来,把它灌满。然后,他侧转身子,把小瓶里的东西掺进去,再加上一块糖。在这时,泰蕾斯已经蹲在碗橱前面,她取出那把厨刀,准备把它放进挂在自己腰带上的一个大袋子里。    
      这时,夫妇俩都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意识到危险在即,两人同时本能地转过头来。他们互相注视。泰蕾斯看见洛朗手里拿着小瓶子,洛朗则看见泰蕾斯裙子的裥褶间闪烁着刀刃的寒光。丈夫站在桌旁,妻子蹲在碗橱前,就这样沉默和冷酷地互相对视了几秒钟。他们都明白了,彼此都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自己的想法,都冰冷地呆在那里,各自在对方被惊扰的脸色中看出了彼此的秘密计划,相互都显露出可怜而又可怕的样子。    
      拉甘太太感到事情快了结了,便以尖锐的目光死死地凝视他们。    
      突然,泰蕾斯和洛朗嚎啕大哭起来。一种难言的发作袭击他们,使他们像孩子般孱弱地投入到对方的怀抱中去。他们觉得心里有某种柔软的东西在躁动。他们默默地流着泪,想着他们过去那卑污的生活。如果他们还有足够的卑怯要他们再活下去,他们的存在将更不堪设想。回想到过去,他们发现自己竟如此厌倦、憎恶自己,于是彼此都强烈地需要安息和幻灭。他们面对着厨刀和毒汁,互换了最后一眼,目光中充满着感激之情。泰蕾斯端起酒杯,喝了一半,递给洛朗,洛朗一口气把它喝干了。像被雷击了一样,他们马上倒在对方身上,终于在死亡中找到了最后的安慰。少妇的嘴正巧触在她丈夫脖子上那块卡米耶啮咬留下的伤疤上。    
      这两具僵曲的尸体整夜横卧在餐室的地板上,从油灯罩中射出的昏黄灯光照着他们。直到第二天中午,在将近十二个小时里,拉甘太太一直僵直而无声地注视着她脚下的这对夫妇,她贪婪地看着,凝滞的目光仿佛将这对夫妇吞噬了。    
    


南伊丝·米库兰水果成熟的季节

        
         
      1    
      每到水果成熟的季节,有一个棕色皮肤、披散着黑头发的小女孩,每个月都要提一大篮子的杏或是桃子,到埃克斯①的一个律师洛斯塔先生家里来,篮子太重,她几乎提不动。她只能待在宽大的走廊里,等这一家人知道了就都从楼上下来。    
      “啊!是你啊,南伊丝,”律师说,“你又给我们送收获的东西来啦。好,你真是一个好孩子,……米库兰老爹好吗?”    
      “好,先生,”小女孩回答道。她说话时露出了她雪白的牙齿。    
      接着,洛斯塔太太就叫她到厨房去,在厨房里向她打听橄榄树、杏树和葡萄的长势。最重要的是她想知道沿海岸的那个角落——爱斯塔格②,下过雨没有,因为米库兰家替他们耕种的、位于布朗卡德的田产就在那里。虽然那里不过只有几十棵杏树和橄榄树,可是,在那个旱得要命的地方,雨是最主要的问题。    
      “下了几滴,”南伊丝说,“葡萄像是很缺水。”    
      等她把消息报告完以后,她被允许吃一块面包跟一点剩下的牛肉。然后,她就会搭每半    
      ①埃克斯:在法国马赛北面二十八公里处。    
      ②爱斯塔格:地名,在马赛西面。    
      个月到埃克斯来一趟的屠户的大车,仍旧回到爱斯塔格去。她常常会带来一些贝类,或者一只大海虾,或者一条鲜美的鱼。因为米库兰老爹多数时候都在捕鱼,比他种地的时间还要多。如果南伊丝来的时候正赶上假期,律师的儿子弗瑞德理克会“噌”地跳进厨房,告诉她说他们全家很快就要上布朗卡德去小住了,嘱咐她准备好渔网和渔竿。他用“你”字称呼她①,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块玩。长到十二岁以后,为了表示尊敬,她改口称呼他“弗瑞德理克少爷”。因为每次米库兰老爹听到她跟主人的儿子说话时用“你”,总要赏她一记耳光。然而这样并不能阻止这两个孩子仍旧是好朋友。    
      中学生一再叮嘱,“千万别忘了修好渔网。”    
      “弗瑞德理克少爷,您放心,”南伊丝回答说,“您只管来好啦。”    
      洛斯塔先生很富裕。他用很低的价钱在学院路上买了一座很体面的公寓。这座德·柯瓦隆公寓建于十七世纪末,光是公寓正面就有十二个窗户,里面的房间足够容纳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洛斯塔一家人,把两个老女佣也算在内,也不过才五个人,所以他们就好像淹没在这些宽大的房间里了一样。律师一家只占了第二层楼。至于一楼和三楼,他贴广告招租,但招了十年,还是没有找到房客。最后,他只得把房门锁起来,把房子的三分之二让给蜘蛛去住。    
      这座空旷的大公寓,传声效果极佳,在走廊里发出一点声音,就跟大教堂里的回声一样响。走廊又宽又大,楼梯占的地方也格外大,单单在楼梯的地方很容易就能造起一座现代化的房子。    
      在买下房子的第二天,洛斯塔先生就用木板把一间十二米长、八米宽、有六个窗户的大    
      ①在法国和对方说话用单数第二人称,是一种亲近和不客气的表示。    
      客厅,隔成了两间。后来,他用一间做了办公室,另一间给他的书记们做办公室。在二楼,还有另外四大间房,其中最小的一间也差不多有七米长、五米宽。洛斯塔太太、弗瑞德理克以及那两个老女佣的房间就好像小教堂那么高。从前,厨房在楼下的时候,在经过冰冷而潮湿的走廊和楼梯以后,菜肴就完全冷掉了。为了方便佣人们伺候,律师只好把二楼原来的一间小客厅改成了厨房。更糟糕的是,在这所巨大的宅子里,只有非常简单的家具。在办公室里,有一只蒙着乌得列克①绿色丝绒的旧橱柜,这边是一张长沙发,那边有八张靠背椅子,款式还都是帝国式的,木头很粗硬,显得十分晦暗。还有一张小圆台子,也是帝国式的,放在这样大的房间当中,简直就是一个小玩具。在壁炉上只有一座难看的近代大理石台钟,在台钟的两边各有一只花瓶。地板是红色的,上过蜡,反射着光。而卧房里就显得更空荡了。由此可见,在南方的家庭,可能是因为在这片阳光充沛的福地上,人们总是在户外活动,所以即便是在最富有的人家,也是轻视舒适和奢侈的。洛斯塔一家人当然也感觉不到自己过于忧郁和冷静了,以致这些大房间变得如此荒凉,而且,这些大房间由于稀少而简陋的家具更增添了颓败的凄凉气氛。    
      不过,律师是一个很精明能干的人。他的父亲把埃克斯生意最好的一个律师事务所遗留给他,在这个人们不大活跃的地区,他施展出一种少见的活动力,想方设法地来增加他的主顾。他身材矮小,生性好动,长着一副黄鼠狼般狡猾的脸相,努力地操持着事务所的业务。对于财产的关心,几乎占了他所有的时间,他甚至连报纸都不看一眼,唯一一点空下来的时间,他会消磨到俱乐部里。而他的太太却恰恰相反,她被认为是本城一位聪明出众的女人。    
      ①乌得列克:荷兰城名,以产丝绒出名。    
      她的娘家姓维勒包纳,虽然嫁了一个跟她不太般配的丈夫,但她还是保有她高贵的荣誉。但是她为人过于严肃,对于宗教信仰非常较真,过分固执,以至于她在自己的圈子里机械地生活着,就好像完全枯干了一样。    
      至于弗瑞德理克,有这样一个终日忙碌的父亲和这样一个严酷无情的母亲,他就自顾自地长大起来。在中学时,他是一个出了名的懒学生,虽然有母亲在面前他就会发抖,但他还是非常讨厌用功读书。晚上在客厅里,他可以连续几个钟头埋头在书本中,但实际他一行字也没念进去,头脑恍惚。他父母看见他这样,还以为他是在认真学习功课呢。后来他们发现了事情的真相非常气恼,就把他送到学校里去寄宿。然而,他就更不用功了,因为学校里管得比家里松,没有严厉的眼睛一直盯着他,他更高兴了。结果,他那无拘无束的行为,又使他父母着了慌,最后还是不让他去寄宿,把他叫回来自己管教。他勉强读完了第二班①和语法班,看自己被管得那么严,最后也只好用功了。他母亲查看他的练习簿,强迫他温习功课,就跟一个巡警似的一天到晚盯在他后边。凭着这样严厉的管束,弗瑞德理克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成绩不错,只有两门功课不及格。    
      埃克斯有一个有名的法学院,律师洛斯塔的儿子当然在这个学校里报了名。在这座有最高法院的古城里,差不多都是律师、公证人和辩护人,都聚集在法院的周围。大家都会读法律,读完以后,再安安心心地去种菜。上了法学院,弗瑞德理克仍然继续过着他中学时的生活,尽可能地少用功,只是装装样子,使别人相信他是在用功读书就行。洛斯塔太太也没有办法,只得违背着自己的心愿,让他更自由一些。现在他随时可以出去,只要吃饭的时候回来就行。当然,除了答应他去看戏的日子以外,到晚上九点他一定得回家。这样他就开始过    
      ①相当于中国的高中一、二年级。    
      着一种外省大学生似的生活,一种如果不努力用功,就会是非常单调而放荡的生活。    
      为了体会学生们在埃克斯过的空虚生活,先要认识一下埃克斯,认识一下埃克斯长着青草的街道上的冷清,认识一下全城像睡着了一样的状况。那些用功的学生还可以在他们的书本上消磨时光,而那些不肯认真学习的学生,要想解闷,就只能去那些兼营赌博的咖啡馆以及几个比赌博还要坏的地方。于是,我们的年轻人便成了赌棍,大多数晚上,他先去赌博,赌完以后又到别的地方去。一种从中学里解脱出来的孩子似的欲念,使他跑进当地所有的坏地方去,然而,这儿没有那些充斥在巴黎拉丁区的放荡女孩。后来,晚上短暂的时间也不够他用了,他就从家里偷到了一把钥匙,深夜也溜出去活动。就这样,他快快活活地度过了法学院的几个年头。    
      不过,弗瑞德理克也明白自己应该表现得像是一个听话的儿子,他渐渐虚伪起来,是那种在恐吓下屈服的儿童惯有的一套虚伪。现在,他母亲也感到满意了。他陪她去做弥撒,行为深沉严肃,还总是很沉得住气地向她撒漫天大谎。她看见他态度诚恳,就死心塌地完全相信他。他非常乖巧,从没有让人看出他的破绽,他总能找到借口,预先编造些荒谬的故事,以便自己能有辩护的理由。他常向表兄弟借钱来还赌债,因此,他的账目很是复杂。有一次,他出乎意外地赢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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