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5-熟男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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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熟男淑女-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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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老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刚才与老公在一起,她感觉不到一点儿幸福快活的气氛。    
    其实,她过去也感受不到。孟妮的老公张春海是国内一家著名上市公司的老总,是少男少女心目中的成功偶像。大家都知道,北京城集中了中国最优秀的男人和最平庸的男人,这两种男人都比较容易获得成功,张春海无疑属于后一种。他是著名企业家,还是财经杂志的热门人物,但他不会做生意。他熟悉改革开放的各种理论,但他不懂市场。他的商业成就完全是他弄巧成拙、事与愿违,误打误撞的结果。早些年,他想让公司赚大钱,每天日理万机,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心为股民着想,但公司的决策要么自相矛盾,要么被执行到了荒唐可怕的地步,业绩一塌糊涂,只好在年终报表上大做文章,幸亏前几年股市的狂热劲头让他度过难关。后来,国有股减持的政策风从高层吹了出来,他又想把公司的主营业务搞垮以增加个人股份,他任人唯“闲”,公司里蠢人当道,呆头呆脑的工会干部身居要职,进行错误的投资,人为增加成本,购买无用的设备,生产根本卖不出去的产品,甚至打算投产火车轮胎、飞机转弯灯之类的项目。但最后,要么是土地价格猛涨了很多倍,或者是地方政府扶持的某个项目取得了惊人的利润,他种下土豆,却收获西瓜,生意越做越大,他创造的商业奇迹已经被编进书刊市场上泛滥成灾的成功学著作以及MBA案例教材。    
    张春海也常常觉得自己很无能,连亏本生意都不会做,他为自己的平庸而愁眉苦脸,别人反倒觉得他特别深沉。实际上他痛苦得直掉头发,脑袋上已经出现大片大片的斑秃,只好戴一顶连做爱也不取下来的登山帽,于是,他顺理成章地爱上登山、旅游和探险,不料却引领了新世纪的时尚潮流。他在喜马拉雅山、四姑娘山、乞力马扎罗雪山、南美第一高峰的照片登上了祖国各地的时尚、人物杂志,他成了企业界和时尚圈的双重偶像。


《熟男淑女》 隔世之感这臭女人太不要脸了!(3)

    所以,当张春海在众多美女明星的青睐中终于选择了孟妮时,孟妮十分感动。她嫁给张春海的时候,决定爱他一万年。    
    但结婚以后,孟妮发现张春海虽然相貌堂堂,但是他本人却不像他的身份那么光彩炫目——他的生活乏味透顶,属于典型的不解风情的男人。对于孟妮这样的女人来说,她们的性生活需要男人有某种天赋,需要某种一本正经干荒唐事的严肃劲头和想像力。有些男人天生就会做爱,有些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张春海明显属于后一种,他总是会在激情的关键时刻冒出一两句蠢话或者放一个响屁,甚至两三个饱嗝让整个气氛荡然无存。孟妮是个感情细腻的女人,她经常欲火如焚,内心却万分痛苦。    
    当然,孟妮并非不爱老公,张春海对她很好。当初,他们恋爱的时候,按朋友们的预料以及张春海本人的打算,孟妮是他在北京包养的二奶。正如他以前也在上海包过二奶一样。    
    但是这一次,他不惜和远在加州抚育儿子的妻子离婚,而给了孟妮一个名份,这说明他确实爱她。    
    张春海的确很爱孟妮。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因为是二婚,另外还要考虑到上市公司老总的婚变可能会对股市产生的不利影响,所以这段浪漫的爱情佳话没有举行相应的隆重婚礼,只是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为他们在俱乐部搞了一个派对。    
    那天晚上的酒会上,光彩照人、风华绝代的孟美人让所有男人惊叹不已,他们十分肯定地说:“这么漂亮的媳妇,张总以后绝对不会搞婚外恋了。”    
    “最多搞一搞小姨子。”公司的刘副总悄悄地说。这位刘总五短身材,刚才正好抬头看见孟妮的妹妹孟锦,他惊慕得张大的嘴合不拢来。    
    那时孟锦刚刚大学毕业,平生第一次穿上低胸露肩高开叉的晚礼服,她对自己过分暴露的身体很不习惯,脸上掩饰不住的羞涩与身体上澎湃起伏的性感形成了强烈反差,让一大群中年男人惊为天人。所以,刘总吞了吞口水,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地对一个下属这样说道。    
    4    
    孟妮走出浴室,张春海已经穿好了睡衣。    
    “这姑娘太棒了!”张春海躺在床上,手里捏着电视遥控器,欢欣鼓舞地看着电视里的奥运节目,对孟妮说道,“中国队又拿到一块举重金牌。”    
    前天,他们刚从雅典旅游回来,今年夏天的雅典街头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到处都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熟脸蛋。黄色的脸孔带着红扑扑的表情,张春海甚至还碰上了两位以前包过的旧情人。所以,这几天他一直对孟妮心怀愧疚,刚才在床上表现得十分积极踊跃。    
    孟妮知道,这段时间老公对奥运金牌的关心程度甚至超过了自己企业的股价。她不太关心金牌,只关心今天下午妹妹说的那些名牌。另外,孟妮还想起,小妹下午说她们报社要派她去四川采访。    
    一想到四川,孟妮马上就想到了宋瑞,他不是在成都吗,小妹会不会去看他呢?    
    孟妮拿起了电话,拨通了小妹的手机号。    
    手机响了很久,终于传来孟锦的声音。    
    “小妹,在哪儿?”    
    “美乐迪唱歌。”    
    孟妮听到手机里有个男人正在咆哮这两年流行的《北京一夜情》:    
    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    
    不管你爱或是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    
    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    
    孟妮喜欢这首歌的京腔京味,但她不喜欢“一夜情”,更不喜欢宋瑞对自己的痴情变成“历史的尘埃”。    
    “这么晚还在酒吧鬼混,想玩儿一夜情啊?”    
    “没有啊,同学聚会,你知道我耍单儿。”    
    “什么时候去成都啊?”    
    “还早,就那‘小平同志故乡行’,得下月吧。”    
    “去之前给姐打一电话。”    
    孟妮放下了电话。张春海在床上一直竖着耳朵,仔细听完了她的电话,然后严肃地说:“还是让小妹搬回来住吧,家里房子这么宽,现在北京也太乱了。”    
    孟妮没把老公的话听进去。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感到后悔,后悔当初宋瑞在北京的时候,她怎么不主动一些,不热情一些,不对他更好一些呢!    
    孟锦挂了手机。她想这么晚了,姐姐还打这样一个电话,实在莫名奇妙。她估计,这一定和宋瑞有关。    
    “这么晚了,一定是男朋友查岗。”一直没有唱歌的大学同学林超酸溜溜地说。    
    “我姐的电话。”孟锦一说完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应该承认,就是男朋友的电话。因为她发现,今天林超的表现很不寻常。上大学时,这位来自四川农村的同学非常老实,在男生中实在不怎么出众,孟锦几乎对他没什么印象。他大学没念完就去了广东打工,据同学们说,好像是因为他家里太穷,无法负担学费。但他这次回北京,仿佛一夜间就从民工变成了暴发户,他万分积极地邀约在京的大学同学们聚一聚,从晚餐到唱歌都是他埋单。    
    孟锦完全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她刚才唱歌的时候,林超那一双机灵的小眼睛饱含深情地盯着她,兴奋得张大了嘴,口水差点儿流了下来。鼓掌的时候,他手都快拍烂了,嘴里不停地说道:“应该去当歌星,这样的歌喉,就算邓丽君再世,也要惭愧得再死一回。”同学们也吹捧说:“那当然了,孟锦她姐就是过去电视台的美女主持人孟妮嘛。”    
    “谁点的歌啊?《霍元甲》主题曲。”一个同学高声说。    
    “我的。”林超拿起麦克风,他偷偷地看了孟锦一眼,勇敢地放开了歌喉,“粉捶白脸,过淫贱一生,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赶快按吧,分手算吧,要把拿全国该病……”


《熟男淑女》 隔世之感这臭女人太不要脸了!(4)

    八十年代出生的大学生们都不会唱这首老土的粤语歌,林超想好好表现一下自己在广东学会的“海鲜”话,唱得来生猛有力。孟锦和另外一个女生觉得太难听了,但出于礼貌以及他今天埋单的风度,孟锦还是和大家一起鼓了鼓掌。    
    从美乐迪出来已是深夜,夏末的夜风中已有初秋的凉意。    
    林超提议说,请大家到顺峰海鲜吃夜宵。孟锦惊讶得吐了一下舌头,她说:“太夸张了吧?那是老总去的。”    
    孟锦坚决反对,林超才只好说算了。不过他马上又说,他住的宾馆和孟锦的家顺路,坚持要打车送她。孟锦推搪道,她最近住在姐姐家里,太远了,在东郊的玫瑰园别墅。    
    林超惆怅地望着孟锦关上了出租车门。    
    林超过去对孟锦并不太了解,他今天才发现,孟锦这样的北京女孩很实诚,不是那种讲排场、爱虚荣的女人。他对孟锦的感情更炽热、更强烈了,他甚至估计,孟锦可能对自己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好感,要不然,她刚才为什么那么体谅他,要为他节约夜宵的钱呢。    
    林超和同学告别后,一整晚的兴奋劲头一点儿也没有平息下来。他在大街上溜达了一阵子,阵阵凉风吹拂着他不怎么英俊却很精明的脸庞,他感到特别满足,今天,他总算在同学面前扬眉吐气了一回。    
    从上大学第一天起,林超第一次看见孟锦走进教室,就万分狂热、也万分绝望地爱上了她。两人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一个是出身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一个是来自四川农村的贫困学生。大学期间,他把自己过于强烈的爱深深埋在了心底,永远只能在五米之外暗恋她。一走到孟锦身边,他就脸红筋胀,甚至一听到孟锦的名字,他就心跳加速。整整两年的同窗时光,林超和孟锦没有说上一句话。他甚至怀疑,孟锦可能对自己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的确如此,今天同学相约的时候,孟锦差一点儿想不起还有这样一位四川同学。    
    林超今天总算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至少和梦中情人说了几句话,留下了一个事业有成的好印象。在过去,这是他难以想像的奢望。林超在北京上大学时,由于他在地铁、公交车上急色吼吼而又土里土气的样子,曾饱受北京姑娘京片子的奚落。从此以后,北京姑娘就成了他的心病。他在广东打工时,经常意淫自己泡上了一位北京姑娘,却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把它变为现实。前不久,他平生第一次俘获了一个美女的芳心,虽然那位漂亮的富姐不太可能完全属于自己,而属于某个老板。但一次成功的艳遇已足矣,足以让他对未来的爱情生活有了充分的勇气和信心。    
    其实,自从林超成年以后,他就一直为接连不断的失恋而痛苦万分。现代文学课的老师曾引用一位英国作家的话说,失恋就像出麻疹,失恋一次就有了免疫力。他觉得这简直是屁话。他认为失恋就像痔疮,很难被彻底根治,尤其是初恋的失败,会落下原始的病根,痛苦的痔疮将永远陪伴着爱情的屁眼。    
    所以,他必须找到孟锦,找到让自己最失败、最绝望的女人,才能恢复一个男人的壮志雄心。    
    两天前,林超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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