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不可不知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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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不可不知ⅰ-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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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会影响丈夫的工作,也会影响家庭的幸福。    
    第二,在家庭中,女人应当具有尊老爱幼的美德。当然,这不是说男人不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在一般情况下,照顾老人、侍候孩子这些家务,由于女人心细、周到等特点决定了她可能要比男人担的担子重一些。如果这一点做不到,“贤妻良母”的美名恐怕就要与她无缘了。    
    第三,妻子应当成为丈夫的“贤内助”。人生创业,既要有外援,也要有内助。在一般情况下,妻子应当成为家庭里的小“总理”,掌管好一切家务,以便使丈夫能集中精力干事业。古时诸葛亮的妻子黄氏之所以名留史册,并不是由于她参政有功,也不是因为她美貌超群,仅仅是因为她能帮助丈夫治学、治家、教子。诸葛亮能成就功业,史书为此有“武侯之学,夫人多赞助”的评语。马克思能够写下许多不朽名著,其妻燕妮功不可没。燕妮在贫困中,默默独立承担着琐碎而繁重的家务。成功的男人,往往离不开“贤内助”的配合。可以试想,经常起纠纷的家庭,夫妻双方的工作、事业能不受影响吗?    
    夫妻二人既然结合到一起,男人应尽男人的义务,女人应尽女人的责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创造家庭的和谐与幸福。


婚后生活夫妻闹起纷争胜败无法分清

    记不清是在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婚姻是一场战争”。当时感到这是奇谈怪论,所以一直记到现在也不能忘。随着时间的拉长,人生阅历的增长,看到的、听到的事情多了,这才理解“婚姻就是一场战争”的断语真是天下真理。    
    夫妻二人从恋爱开始,随后经历了结婚、生育,直至婚姻结束,包括其中一方死亡,或者是离婚。在这期间,夫妻之间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大大小小的分歧、纷争、争吵,甚至是打斗、凶杀。    
    婚姻就是一场战争。这里的“战争”指的是矛盾、分歧、斗争种种。这场“战争”有的尽管很和缓,谈不上激烈,但谁也不能否认它的存在。这场“战争”之所以不能避免,是由以下一些因素决定的:    
    第一,结婚的目的不一定能完全达到。    
    结婚为了什么,有的可能是因为受到“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论调所迫,到了一定年龄,不结婚怕引起人们非议。结婚以后,其他问题又出现了。有的可能希望有个小孩儿,可是,偏偏有一方不能生育。有的可能希望生个女孩儿,可是偏偏生个男孩儿;有的可能希望生个男孩儿,可是偏偏生个女孩儿。谁之过,说不清。为这些,因为不如意而打闹、离婚的大有人在。    
    也有的想通过结婚,在生活上得到对方的照顾,在事业上有个帮手。结婚后,谁照顾谁呀?任何一方在不顺心的时候都可以这样提出:我照顾你的前提是你得照顾我,你对我不好,我凭什么照顾你?在事业上我不拆你的台这已经是天下难找了。而任何一方都可以找到对方对自己不好的事实。    
    女人主张男女平等,除了生孩子那时的阵痛不用男人分担外,其余的家务得共同分担;男人在主张女人应当多做些家务的同时,竟敢胆大包天地留“小金库”……这些乱七八糟的琐碎事情,无法说清谁是谁非。    
    性生活是夫妻间一个重要内容,可是上帝偏偏要捉弄人类,让男女对性的要求有差异。医学卫生部门调查显示,有相当一部分女人性冷淡,她们很少甚至没有性要求,因此,许多做妻子的提出了一个相当正确、让力大如牛的丈夫使用多大力气也驳不倒的真理:女人有尊严,不能成为男人的玩物,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吗?没门!    
    男女结婚,夫妻二人便都有了双重父母。岳父、岳母,也是当丈夫的爸爸、妈妈;公公、婆婆,也是儿媳的爹娘。在道理上讲,应当平等地对待双方父母。可是,人的情感不是一朝一夕就建立起来的。特别是对于刚刚结婚的两个人来说,更是如此。人从刚刚能记事时起,就能记起自己受到父母的保护、关爱、培养。丈夫或者妻子的父母,原先素不相识,一日之间突然成了自己的爸爸、妈妈。尽管从道理上讲,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也是自己的爸爸、妈妈,但人们应该承认现实,这种爸爸、妈妈与自己的生身父母在情感上还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有时会导致有的人不能平等地对待双方父母。这种现象也会成为夫妻之战的一种原因。    
    第二,夫妻双方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    
    夫妻二人除了性别上的差异决定性格不同以外,还由于原来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同、幼小时所受的家庭教育不同、养成的生活习惯也不会完全相同;后来入学所受到的学校教育以及个人的努力不同,又决定着两个人的思想修养、实际的文化水平、说话办事的素质,还有志向、爱好等等,不会完全一致。两个从来没在一起生活的人在一天之内组建了新家庭,从此要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确实需要一个适应期。即使在一起生活多年的老夫妻,在性格等许多方面也会有差异。新婚夫妻对这种差异一定会更敏感。在一个家庭里,如果夫妻都想让对方改变性格、习惯,从而适应自己,成为自己生活的附庸,双方都想当“一把手”,谁也不肯让步,都想夺权而不想让权,缺少宽容和忍让,这个家庭就很危险。即使能够维持下去,双方都不会感到这个家庭怎样幸福。    
    第三,金钱、地位影响着婚姻家庭的稳定。    
    旧时那种“有米有柴是夫妻,无米无柴各奔东西”的现象,在当今虽然很少见到,但我们也不能否认,金钱、地位会对婚姻家庭产生影响。按理说,人们不应该把金钱看得比夫妻感情更重要,但这也只能是说说而已。实际上,有许多家庭都是因为受到金钱、地位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动摇。    
    有的为了结婚买房欠下了债务,还有的结婚时摆阔气,搞攀比,大肆操办而欠下了外债,对这些外债是由新婚夫妻偿还,还是由双方父母偿还,常有夫妻在争吵。还有的婚前谎称自己如何富有,婚后就为此常常闹得不愉快。也有的有了钱财、地位之后,思想发生变化,或者因为抵抗不住他人勾引,影响了婚姻关系的稳定。    
    总之,有诸多的足以引起夫妻二人“战争”的因素在婚后会冒出来,考验着婚姻关系是否稳定。我们摆出这些情况,目的在于使新婚夫妇认识到这些情况可能存在,要有思想准备,应该用宽容、忍让的态度,平安度过婚后磨合期,避免爆发“战争”,使双方真正享受到婚姻给人带来的幸福。


婚后生活夫妻之间有矛盾忌把责任推亲人

    有人有一种误解,认为小夫妻已经结婚,组建了新家庭,把户口分出来,就可以向父母、兄弟姐妹宣告“独立”了,即使不与他们一刀两断,也不在一起吃,不在一起住,各过各的日子了。其实,这是一种必须立即纠正的错误观点。    
    与此相反,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现实:两个人在谈恋爱时,双方的父母、亲友一般是不参与其中的,即使有来往,也都是“表面文章”,走走场面,讲讲客气。结婚以后,与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亲属之间的关系不仅存在,而且更密切了,来往更频繁了。夫妻二人在相识之前,双方均与各自的父母、兄弟姐妹、亲友在较长时间里建立了稳定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是血缘关系,要比夫妻关系稳定得多、深远得多。不看到这一点是不明智的。    
    幼年时的孩子,有时被父母所打,被兄弟姐妹所骂,被其亲属所责怪,但在争吵、打斗之后,其关系很快就会和好如初。长大成人以后,在父母、兄弟姐妹、亲属之间的这种心理也很少改变。父母、兄弟姐妹之间不存在深仇大恨。不管他们之间有多深的裂痕,如一人被外人欺辱,他们很快就会团结如一人,一致对外。    
    有些年轻人不懂这个道理,小夫妻有了矛盾,二人之间今天吵,明天可能会好,但一旦攻击了对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和亲属,这就把问题弄复杂了。人们知道,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和亲属有缺点,自己说可以,但不允许别人来说三道四。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如果攻击了对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和亲属,很容易产生无法挽救的麻烦。对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和亲属被攻击,他们就有可能加入小夫妻之间的纷争。他们一加入,就如一点小火星浇上了一桶汽油,立刻会使新婚夫妻之间的矛盾不是一般的升级,而是要产生大爆炸,使小家庭破碎。因此,攻击对方父母、兄弟姐妹和亲属的做法是愚昧无知的,也是危险的。不懂此理,很容易使新婚小家庭毁于一旦。


婚后生活不算以往老账不揭陈年伤疤

    维持家庭的长久和睦,不仅需要谨慎与宽容,忍让与谅解也是很有学问的一件事,不懂其中的规律和禁忌根本不行。    
    有的夫妻为了一点琐事发生口角,甚至不是口角,只是在开玩笑,不懂夫妻争吵、言谈禁忌的一方,竟然去揭对方的陈年伤疤,重提那些不愉快的往事。有人在恋爱时出于坦诚,向对方说明自己的过失,如曾经被处罚过,有前科劣迹,或者曾经患过什么疾病,或者不是初恋,甚至失身……一般人不讲这些,讲了,完全是表示自己的坦诚,也是为了防止日后对方责怪他欺骗人。这本是件好事,可是,竟有人以此作为制服对方的把柄,稍不顺心就揭一下对方的陈年伤疤,或者以此冷嘲热讽,让对方虽然不疼不痒,心里却总不是滋味。一般来说,女人好犯这种毛病。这种做法的害处主要是:    
    第一,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使矛盾更加激化和复杂。夫妻没有血缘关系,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走到一起,组建起新家庭,完全是建立在“爱”字基础上。有了问题,出现了矛盾,“爱”就会融化一切。夫妻之间的爱决定了他们不必去争论谁是谁非。揭对方陈年伤疤就是往这个宝贵的“爱”字上浇冷水,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是在毁灭夫妻之间的爱,这将是很危险的。    
    第二,容易使对方自暴自弃。错误和过失已经过去,虽然永远抹不掉,但以后可以不再犯。如果不断地掀揭对方的陈年伤疤,就会使人感到,这个伤疤永远不会愈合。我们搞刑事审判的法官都有这样的感觉,一个人一时失足犯罪了,被判处了刑罚,刑满释放后,本来想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可是就有人不断地提他是“劳改犯”,认为“一次行窃,终身是贼”,永远好不了。什么单位也不要,谁也不再信任他,最后他被逼自暴自弃,又去犯罪。在一个家庭里,一个人总是被揭陈年伤疤,很容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自暴自弃思想:过去的事反正已经挽救不过来了,我就这样,这个日子能过则过,不能过就散伙。出现这种情况责任在谁?    
    第三,容易逼对方翻脸或者“造反”。恋爱之前的双方,一般是互不认识,互相之间不需谁对谁负责。即使有什么不轨行为,也谈不上是对对方的不忠诚。恋爱及结婚之后,这才有了夫妻所应当各自承担的义务,双方都应当对配偶忠实。至于以前有什么过失,本来与对方无关,也不会给对方带来什么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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